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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提出
在新课程改革日益推向纵深的大背景下,在语文新课程理念大力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新形势下,我们应该如何认识语文知识的地位?语文知识是否依然重要?语文知识的讲授应该如何进行才是正确的?这一系列问题等待着我们去思考,去回答。语法知识作为语文知识中一个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对于构建语文素养大厦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理应成为语文课堂教学的一个重要角色。语文作为一门语言学科,它的组织和运用要依据一定的规定与准则来进行,这些规定与准则就是语法,语法缺席的语文素养是不健全的,也是不健康的。何时进行语法知识讲授?怎样进行语法知识的讲授?笔者认为,在高一年级进行语法知识专题讲授是非常恰当的,因为这一阶段处于初、高中的过渡阶段,此时进行讲授,既可以看作初中阶段语文学习的一个总结与提升,又可以为整个高中阶段的语文学习打下扎实的基础。
二、现状及分析
为了更好地了解语文课堂语法知识讲授的状况,笔者对所在县2005级高一年级新生进行了问卷调查,结果见文后表。
通过分析该表,我们可以发现,初中阶段对语法知识的讲授是不乐观的,与此相对应的结果是学生语法知识基础薄弱,绝大部分人连基本的常识如语法的概念、特点、句子成分及句子划分等都不太明确。据笔者了解,此种状况不仅仅存在于我县,忽视语法知识讲授的现象在整个中学语文课堂都比较严重。
那么,为什么会造成这种结果呢?
首先,课程标准的指导思想造成了广大一线教师对语法知识重要性的误解。《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与《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均未直接提出语法知识的地位及教学要求。作为指导一线教师从事语文教学的纲领性文件,理应对语法知识这样重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目标,作出具体的要求,但事实并非如此。如《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提及语法知识的地方就非常少,这里摘引三处。一是阶段目标第四学段(7~9年级)“阅读”中第13点的内容,“了解基本的语法知识,用来帮助理解课文中的语言难点”;二是“写作”部分第8点,“养成修改自己作文的习惯,修改时能借助语感和语法修辞常识,做到文从字顺”;三是教学建议“关于阅读”部分,“在阅读教学中,为了帮助理解课文,可以引导学生随文学习必要的语法和修辞知识,但不必进行系统、集中的语法修辞知识教学”。这三处内容,一方面承认了语法知识的作用,另一方面又明确说不必进行系统的集中的语法知识教学。再如《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其核心内容是“课程设计思路”与“课程目标”,在这两大板块中,均未提及语法知识,更没有明确语法知识的教学目标和要求。必修课程包含“阅读与鉴赏”、“表达与交流”两个方面的目标,共有五个模块,但是“每个模块都是综合的,体现‘阅读与鉴赏’、‘表达与交流’的目标和内容”,必修课程中未见语法知识的影子。选修课程共有五个系列,系列4“语言文字应用”似乎与语法知识有所关联,但“课程目标”一节中对“语言文字应用”的要求也未提及语法知识,只是强调“应用”。课程标准都未提出要求,教师忽视语法知识教学,也就情有可原了。
其次,应试教育的思想导致了中学语文课堂教学某些急功近利的错误认识。语法知识被安排在初中教材的附录里,“附录”的地位,已有某种被“冷落”的“命运”,既然是“附”在后面,那就可视为附加的(这种分析并非强词夺理),就可以“灵活处理”。初中虽然处于义务教育阶段,但中考的存在是高悬于初中老师头上的一把利剑(其威力并不亚于高考),既然是考试,那就得讲成绩,“考什么就教什么”似乎成了提高考试成绩与教学质量的“灵丹妙药”。再加上现在的考试又总是那么强调对能力的考查,而能力又好像只能体现在灵活应用上,似乎记忆并不是一种能力,似乎谁命记忆类的题谁就会落后。因此,现如今的中考试题已不再出直接考查语法知识的题,实际上,间接考查语法知识的题已是少之又少。中考试题中语法知识考查题的缺位必然导致初中语文课堂对语法知识的漠视,而带来的后果只能是初中学生对语言的“伪语感”与“超感觉”,理解语言不懂得从语法角度进行切入、感悟,那只能是“跟着感觉走”,走到哪算哪。
第三,语法知识本身的特点也让广大师生望而生畏。作为知识性教学内容,容易产生枯燥乏味的感觉,讲授语法知识,如以专题的形式进行,也比较难采取合作探究的学习方法,无论是演绎还是归纳,课堂沉闷的气氛在所难免。另外,高校师范专业现代汉语语法知识教学过于艰深,针对性不强,也使得不少语文教育专业的毕业生自身储备不够,底气不足,难以胜任有效的语法知识讲授任务。
三、设想与建构
笔者认为,在高一阶段以专题化的形式进行语法知识讲授是比较合理而现实的。
前文已提及,高一年级位置比较特殊,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高一学生有了初中三年的语文学习基础,对语文作为一门语言学科的特点有了更为直观更为理性的认识,语文基础更为扎实。另外,不管初中老师是否系统集中地进行过语法知识教学,高一学生都应该对语法知识有所接触,有所了解。此时进行语法知识讲授,学生理解能力增强了,更易于接受,教学效果较之初中会更好。
专题化讲授,有利于形成系统化、系列化的知识体系,有利于学生全面了解并掌握汉语语法(包括古代汉语语法与现代汉语语法)的特点及知识,可以在学生的知识储备中明确化、清晰化,最终更好地促进其语文素养的提升。
语法知识专题化的建构可以从以下两个层面进行:
一是基础知识讲授。包括语素及词的知识,重点是实词和虚词的概念、范围及各种词的语法特点及功能,如名词及名词性短语可以充当句子的何种成分,在表义上有什么特点;词组及短语的知识,重点是它们类型上的区分及语法功用;句子成分及句子的知识,重点是六种句子成分(主、谓、宾、定、状、补)分别是由什么特点及性质的词或短语充当,如何划分句子成分,句子主干及枝叶的知识;单句和复句及句群的知识,重点是单句与复句的区别,复句类型的判断(着重分析关联词及句义表达),以及句群的类型知识;等等。古代汉语语法讲授着重讲清虚词及句义关系。
二是注重实际应用。知识讲授,掌握知识不是最终目标,知识只有在应用的过程中才能体现其价值,也才能真正为我们所拥有。进行语法知识专题讲授,要注重联系实际,如阅读、写作、口语交际等,强调在应用过程中掌握知识,将知识转化为能力。
(作者单位:赣县中学)
在新课程改革日益推向纵深的大背景下,在语文新课程理念大力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新形势下,我们应该如何认识语文知识的地位?语文知识是否依然重要?语文知识的讲授应该如何进行才是正确的?这一系列问题等待着我们去思考,去回答。语法知识作为语文知识中一个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对于构建语文素养大厦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理应成为语文课堂教学的一个重要角色。语文作为一门语言学科,它的组织和运用要依据一定的规定与准则来进行,这些规定与准则就是语法,语法缺席的语文素养是不健全的,也是不健康的。何时进行语法知识讲授?怎样进行语法知识的讲授?笔者认为,在高一年级进行语法知识专题讲授是非常恰当的,因为这一阶段处于初、高中的过渡阶段,此时进行讲授,既可以看作初中阶段语文学习的一个总结与提升,又可以为整个高中阶段的语文学习打下扎实的基础。
二、现状及分析
为了更好地了解语文课堂语法知识讲授的状况,笔者对所在县2005级高一年级新生进行了问卷调查,结果见文后表。
通过分析该表,我们可以发现,初中阶段对语法知识的讲授是不乐观的,与此相对应的结果是学生语法知识基础薄弱,绝大部分人连基本的常识如语法的概念、特点、句子成分及句子划分等都不太明确。据笔者了解,此种状况不仅仅存在于我县,忽视语法知识讲授的现象在整个中学语文课堂都比较严重。
那么,为什么会造成这种结果呢?
首先,课程标准的指导思想造成了广大一线教师对语法知识重要性的误解。《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与《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均未直接提出语法知识的地位及教学要求。作为指导一线教师从事语文教学的纲领性文件,理应对语法知识这样重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目标,作出具体的要求,但事实并非如此。如《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提及语法知识的地方就非常少,这里摘引三处。一是阶段目标第四学段(7~9年级)“阅读”中第13点的内容,“了解基本的语法知识,用来帮助理解课文中的语言难点”;二是“写作”部分第8点,“养成修改自己作文的习惯,修改时能借助语感和语法修辞常识,做到文从字顺”;三是教学建议“关于阅读”部分,“在阅读教学中,为了帮助理解课文,可以引导学生随文学习必要的语法和修辞知识,但不必进行系统、集中的语法修辞知识教学”。这三处内容,一方面承认了语法知识的作用,另一方面又明确说不必进行系统的集中的语法知识教学。再如《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其核心内容是“课程设计思路”与“课程目标”,在这两大板块中,均未提及语法知识,更没有明确语法知识的教学目标和要求。必修课程包含“阅读与鉴赏”、“表达与交流”两个方面的目标,共有五个模块,但是“每个模块都是综合的,体现‘阅读与鉴赏’、‘表达与交流’的目标和内容”,必修课程中未见语法知识的影子。选修课程共有五个系列,系列4“语言文字应用”似乎与语法知识有所关联,但“课程目标”一节中对“语言文字应用”的要求也未提及语法知识,只是强调“应用”。课程标准都未提出要求,教师忽视语法知识教学,也就情有可原了。
其次,应试教育的思想导致了中学语文课堂教学某些急功近利的错误认识。语法知识被安排在初中教材的附录里,“附录”的地位,已有某种被“冷落”的“命运”,既然是“附”在后面,那就可视为附加的(这种分析并非强词夺理),就可以“灵活处理”。初中虽然处于义务教育阶段,但中考的存在是高悬于初中老师头上的一把利剑(其威力并不亚于高考),既然是考试,那就得讲成绩,“考什么就教什么”似乎成了提高考试成绩与教学质量的“灵丹妙药”。再加上现在的考试又总是那么强调对能力的考查,而能力又好像只能体现在灵活应用上,似乎记忆并不是一种能力,似乎谁命记忆类的题谁就会落后。因此,现如今的中考试题已不再出直接考查语法知识的题,实际上,间接考查语法知识的题已是少之又少。中考试题中语法知识考查题的缺位必然导致初中语文课堂对语法知识的漠视,而带来的后果只能是初中学生对语言的“伪语感”与“超感觉”,理解语言不懂得从语法角度进行切入、感悟,那只能是“跟着感觉走”,走到哪算哪。
第三,语法知识本身的特点也让广大师生望而生畏。作为知识性教学内容,容易产生枯燥乏味的感觉,讲授语法知识,如以专题的形式进行,也比较难采取合作探究的学习方法,无论是演绎还是归纳,课堂沉闷的气氛在所难免。另外,高校师范专业现代汉语语法知识教学过于艰深,针对性不强,也使得不少语文教育专业的毕业生自身储备不够,底气不足,难以胜任有效的语法知识讲授任务。
三、设想与建构
笔者认为,在高一阶段以专题化的形式进行语法知识讲授是比较合理而现实的。
前文已提及,高一年级位置比较特殊,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高一学生有了初中三年的语文学习基础,对语文作为一门语言学科的特点有了更为直观更为理性的认识,语文基础更为扎实。另外,不管初中老师是否系统集中地进行过语法知识教学,高一学生都应该对语法知识有所接触,有所了解。此时进行语法知识讲授,学生理解能力增强了,更易于接受,教学效果较之初中会更好。
专题化讲授,有利于形成系统化、系列化的知识体系,有利于学生全面了解并掌握汉语语法(包括古代汉语语法与现代汉语语法)的特点及知识,可以在学生的知识储备中明确化、清晰化,最终更好地促进其语文素养的提升。
语法知识专题化的建构可以从以下两个层面进行:
一是基础知识讲授。包括语素及词的知识,重点是实词和虚词的概念、范围及各种词的语法特点及功能,如名词及名词性短语可以充当句子的何种成分,在表义上有什么特点;词组及短语的知识,重点是它们类型上的区分及语法功用;句子成分及句子的知识,重点是六种句子成分(主、谓、宾、定、状、补)分别是由什么特点及性质的词或短语充当,如何划分句子成分,句子主干及枝叶的知识;单句和复句及句群的知识,重点是单句与复句的区别,复句类型的判断(着重分析关联词及句义表达),以及句群的类型知识;等等。古代汉语语法讲授着重讲清虚词及句义关系。
二是注重实际应用。知识讲授,掌握知识不是最终目标,知识只有在应用的过程中才能体现其价值,也才能真正为我们所拥有。进行语法知识专题讲授,要注重联系实际,如阅读、写作、口语交际等,强调在应用过程中掌握知识,将知识转化为能力。
(作者单位:赣县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