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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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时光重新赋它们以饱满的水份,它们会变成令人心醉的一片枫叶,上面书写着那两个人在最好的时光里,向彼此交付出的,最好的东西。
  一
  珑华坐在镜子前面,端详着自己。
  镜中人身穿吉服,珍珠与玉片绣成的凤凰在衣袍上振翅昂首,像是要一飞冲天。
  “公主这么美,寒泊王子可真是有福气……”年轻的宫人大约以为她在欣赏自己的美貌,着意恭维,年老的宫人比较有眼色,让她住口。
  王族的婚约履行起来长则数年,短则数月,但她和兴国寒泊王子的婚事昨天才定下,婚礼今天便举行,宫人都认为仓促得不祥。
  宫殿里埋伏着甲士,寒泊吉服底下穿着铁甲,并劝珑华也穿上,珑华轻轻笑了:“哪有全身披挂的诱饵?”
  “你觉得……他当真会来吗?”
  “大概会吧。”殿中安静,珑华的声音有一股空寂的味道,“因为他已经灭了宋国,吞并了大半的离国,正要一鼓作气扫平四国全境,不会乐意看到你我两国联姻。”
  大殿在离宫的最高处,城墙外无边的黑暗里,有星星点点的亮光,仿佛一条从天而降的火龙,那是安国的军营。
  离、兴、安、宋,天下四分,四国之间多年来彼此争战,互有输赢。半年前新任安王登基,以雷霆手段侵吞宋国。离国派出援兵,却遭遇假扮宋军求援的安军,没有一人生还。
  领军的是珑华的兄长,离国太子。
  噩耗传来,珑华正服侍病中的父王喝药,父王喷出一口鲜血,仰天便倒。
  大臣、太医和宫人惊呼、哭泣,慌作一团,黑压压在她面前跪了一片:“公主!大离就靠公主了!”
  珑华怔怔地,手里还捧着那碗药,药喝了一半,漆黑的药汁染了血,隐隐透出殷红。
  新安王墨夜在此之前名不见经传,上位后几乎屠尽了安国王族,邻近的宋国想趁火打劫,结果反被墨夜灭国。
  谁也不知道这墨夜是从哪里冒出来的,探子们只能打听到,他是前任安王庶子,母亲出身卑微且早亡,以安国王族恃强凌弱的作风,一个卑微的庶子穷尽一生最大的努力,也不过只能求生而已,他如何能成为新王?
  没有人能回答这个问题,对于所有人来说,安王墨夜都是一个血腥冷酷的谜。
  离国已经亡了一半,就像被一把刀剖开的果子,原本应该重重护卫的果核裸露于刀兵之前。而离国之后便是兴国,兴国王子寒泊赶到离国,两国携手作战。
  “如果他不来呢?”安王麾下有千军万马,为什么会独自进来冒险?这个计划寒泊最想不通的地方就在此。
  “不来,我们还是成亲啊。”珑华语气散漫,“你父王五年前就派使者来求过亲,只不过我当时还小,如今两国联姻,说不定能大振士气,争取一丝反转之机。”
  是的,父王派人来求过亲,只因为他心爱的儿子在宴席上见过珑华公主一面。那时春光正好,花开灿烂,而离国公主的笑靥比春光还好,比花还美,眼睛比星辰还要明亮。
  但公主笑嘻嘻地烧掉了使者的胡子,两国一度交恶。
  现在,她比五年前还要美丽,只是,眼中再也没有星辰般的光芒了。
  一切都布置妥当,窗外的夜色越来越浓重,殿外的鼓乐奏响,宫城外的安军必定也听得到。
  寒泊潜入帳后。
  陷阱已经设好,只等猎物上门。
  二
  珑华看着镜子,不是端详自己的容貌,而是端详自己的一生。
  二十二年,不长,犯的错却不少。
  第一次,是在五年前。
  那一年,她烧了求亲使者的胡子,被父王送到黄谷书院。
  黄谷书院是四国里一个神奇的存在,它位于四国最中心,却不属于任何一国。
  历任书院的院长称为黄谷先生,人们说黄谷先生是古往今来最聪明的人,是圣人,甚至有人说他是神仙,天下人都以在黄谷书院求学为荣。
  但珑华除外。
  那时候,她多讨厌黄谷书院啊。先生永远板着脸,不允许生徒们发出一丝喧哗,说话稍微大点儿声就被禁言,然后还要做苦役。三个月之后,她忍无可忍,趁一个月黑风高之夜,决定跑路。
  凭着在王宫爬墙练出来的本事,她双手在墙一借力,正准备轻轻松松跃墙头,忽地,黑暗中,墙的另一边忽然冒出一个人,来势比她更快,力量比她更大,和她撞了个正着。
  她“哇”地一声,和那人一起跌下墙头。
  惨叫引来了巡夜的守卫,守卫当场活捉私逃的弟子一枚,以及擅闯的贼子一名。
  两人被关进了禁室,等天明听候先生发落。
  祸首是个和她差不多年纪的少年,黑衣,黑发,黑眸,整个人像是从一团黑暗里化生出来的,脸色苍白,便显得那对眸子格外黑,珑华从来没见过谁的眸子这般黑法,黑得仿佛没有一丝光。
  珑华气呼呼地瞪着这罪魁祸首:“你这人是不是傻?当贼也要有点眼光啊,这里除了书还是书,你偷去有什么用?还有,你早不来,晚不来,为什么等我爬墙才来?专门跟我过不去是吧?”
  少年一言不发,眼皮都没动一下。
  珑华更气了:“我在这鬼地方,水也挑了,柴也砍了,世上的罪都受尽了,一天也不想待了!好不容易能能溜之大吉,结果全给你搅了!”
  那少年抬起头:“你想离开这儿?”
  “废话!不走我爬墙干什么?看风景吗?!”
  少年道:“真想走,可以把你的弟子行牌给我。”
  一语提醒了珑华,她顿时转怒为喜。对啊,每一位弟子都有一块竹牌,方便在书院行走,同时也是弟子身份的象征,一旦离身,便是自动放弃弟子身份,自然就被逐出谷啦。
  如果人能穿越时光回到过去就好了,珑华一定会拼命阻止当初的自己。
  可惜不能。
  隔着光阴,十七岁的珑华从怀里掏出行牌,轻轻巧巧、毫不在意扔给少年,铸成人生第一大错。
  行牌是竹制的,到手才三月,色泽还是淡淡的黄,看上去格外清雅,少年握在手心,眼神中有异样的郑重和热烈。   珑华提醒他:“这是竹子做的,你拿去也值不了钱。”
  “你真当我是贼?”少年看她一眼,眼角眉梢,有说不出的傲气,“我是来拜师的。”
  珑华哈哈大笑:“你骗谁?拜师你得规规矩
  矩走大门,先给先生磕三个响头,再通过入门试验,才算入门。你这半夜三更爬墙算哪门子拜师啊?”
  “你们想拜师,可以走正门磕头,我想要拜师,却没这么简单。人和人就是有这么大不同。”少年笑了笑,虽然是笑,笑意却没有漫进眼睛里,翘起的嘴角带着淡淡的嘲讽,道,“就如这枚竹牌,我梦寐以求,你却弃若敝屣。”
  不知为什么,看着他这样子,珑华忽然想起从前有人献给父王一只孔雀,没有同类相陪,同谁也不亲近,她费尽心思逗它,它的眼神都是冷冷的,不久便孤独地死去了。
  她觉得他和那只孔雀有点像,都是又淡漠又骄傲的样子,心里便一软:“你看,这牌子上刻着丙十三,是我的号,你拿去了也没有用……”
  “不,只要是弟子行牌便行。”少年看着她,“这便是我的入门的试验。”
  珑华愣住了,据说所有人入学时只考学识,比如她就是作了首诗。
  “人们说黄谷书院的弟子宁愿放弃自己的性命,也不会放弃自己的行牌,所以黄谷先生以为这条件能将我拒之于门外,但老天爷不许。”他一笑,眼中有光,“这便是天意。”
  珑华一时间呆住,不知道是为他的话,还是为他的眼睛。
  他那对亮起来的眸子,就像一对浸在水中的黑曜石。
  三
  四国之间纷争不断,书院第一条院规便是不许弟子们提及自己的出身姓名,以免牵扯到家仇国恨,不得安宁。弟子们之间皆用天干地支称呼,比如珑华入学的时候排在丙十三号,便叫“丙十三”。
  而那个完成了试验的少年,按序排位,便是“丙十四”。
  珑华爬墙潜逃未遂,又擅自放弃行牌,原以为这回怎么着也要被谴送回国了,结果先生淡淡一句:“姑念汝初犯,先关一月静室,以观后尤。”
  同窗们纷纷羡慕她运气好,这么乱来还能留在书院。珑华有苦说不出,只想默默问候老天爷。
  关了一个月出来,经过后院,看见一个人在挑水。
  是个受罰的弟子,再一细瞧,面色苍白而眼眸漆黑,是十四。
  她一时好奇,踱了过去。
  后院厨房有三只巨大的水缸,一般学生只罚挑满一缸,就要脱一层皮,十四却挑到了第三缸。
  珑华吃惊:“你这是犯了什么错?”
  她突然出声,十四意外回头,看清是她,没说话,点了点自己的唇。
  “还被禁言了?”珑华更吃惊了,“你到底做什么了?”
  十四没说话,嘴角翘了翘,露出一丝笑意,带着一贯的嘲讽。他身上穿着弟子青衿,淡淡的青松般的颜色,不知为何,珑华却想起了他那身黑衣,黑……大约是最适合他的颜色了。深沉,遥远,冷漠,无边无际。
  禁言是珑华最痛恨的惩罚,对丙十四的苦楚感同身受。九月天气,枫叶殷红,她摘下一片,拔下铜簪,连树叶带簪子递给他:“喏,不能说,可以写呀。”
  十四却没有接,愣愣地看着她,眸子清亮如水,珑华在他的瞳仁里看到了自己的倒影:长发披肩,发丝柔润如缎,嘴角含笑,眉眼弯弯。
  “你是……女孩子?书院会收女弟子?”
  就这一句开口,犯了禁,在旁监视的执律卫监登时将惩罚翻了一番:禁言二十天,挑水三十缸。
  “三十缸,还让不让人活了?”珑华冲卫监道,“是我招他说话的,不关他的事,有本事冲我来!”
  卫监自然不会理会她。
  所以珑华讨厌这个鬼地方!关了一个月的怨气勃然大发,珑华掳起袖子就要找卫监算账,胳膊却被十四拉住,簪尖在枫叶上写下:“你一个姑娘家,性子怎么这么烈?”
  “是他们不对!说一句话又怎样?伤天害理了吗?不对就是不对!”珑华气得胀红了脸,然而十四力气比她大得多,最终还是给扯了开去。
  十四在枫叶写到:“窗课上,我有一字笔误。”
  珑华跳了起来:“一个字就罚这么重?!所以说这里讨厌啊!你尝到苦头了吧?要不要跟我一起逃?”
  十四深深地看了她半晌,写道:“不必。不重。”
  后来珑华才知道,对十四来说,挑水外加禁言真的不叫重,他一个人基本上包圆了书院里所有的重罚。即使交上了最完美的窗课,先生也会随意将他支出学舍,等他完成吩咐回来,半堂课已过了。
  珑华怎么也想不通先生为何这样对他。
  十四道:“因为他害怕。”
  “怕什么?”
  十四微微一笑:“他怕教会了我,此后天下人便不再记得黄谷先生了。”
  是在午后,阳光透过殷红枫叶,晒在他的脸上,不知道是不是阳光太过灿烂,珑华觉得眩目。
  蓝如玉,枫红似火,都不及这一笑出色。这个笑容冰冷而骄傲,在珑华的的脑海保存了好久,好久,好像谁用刀子刻了下来,好像永生永世都不会褪色。
  四
  从此以后,珑华听课听得格外认真,下了学,便将先生在课堂上的话原原本本讲给十四听。
  有些地方她也不懂,但胜在记性好,硬生生逐字背出,十四手指在她脑门轻弹了一记:“囫囵吞枣,难为你记得住。”
  珑华当然要弹回来,但他脸上有淡淡的笑意,不带嘲讽,不带骄傲,全是柔和,一呆之下,手指就弹不出去。
  十四大约是瞧她一脸呆样,笑意更深了一分,又弹了她一记。
  片刻后,珑华才揉着脑门跳起来:“我也算你半个老师,你敢打老师!丙十四你给我站住!”
  十四人高腿长,早已经去得远了。后院大缸边,一个跑,一个追,秋日里晴光朗朗,空气里全是草木干燥的芬芳。
  珑华已经记不得自己是怎么跟冷冰冰的十四熟络起来的,也许是她时常给他带馒头,也许是她没事时就在他身边叽叽呱呱说个不停。   挨完了罚,十四会有短暂的休息,两人并肩靠在树下,红叶后面就是高高的远远的蓝天。两人有时静静的一句话也不说,风吹过,枫叶落,像一只只翻飞的蝴蝶。
  珑华忽然发现这个地方还不错的,有风,有阳光,有枫树,有十四。
  有一天,她黄昏时才去找十四,他正在弯腰打水。她怀里兜着一兜果子,蹑手蹑脚走近,尽量不发出一丝儿声响,蓦地将一颗红殷殷的果子送到他嘴边,满以为能吓他一跳,谁知他张口就噙住。
  珑华惊讶:“十四,你都没有检查哎!”
  他对入口的食物十分谨慎,向来要仔细查验,珑华最开始送的馒头和清水也不例外。珑华还为此生过气,后来才知道他小时候被人在点心里投过毒。
  不检查的后果是很严重的,他整张脸都快皱了起来。
  “这是先生书房外那棵山楂树的果子,酸死了对不对?哈哈,我这就给十一十二他们尝尝去!”珑华的笑声像清泉一样,能溅到人身上,十四的脸色却蓦然一沉,挑起水便走。
  珑华意外,十四一向喜怒不形于色,今天怎么吃个酸果子就生气了?
  一阵风来,卷起井沿边的几片枫叶,她拈起一片,对着夕阳,只见上面写的是“碧云空暮,佳人何处”。
  一片,两片,三片,四片……足足有十片,都写着这一句。
  枫叶那么红,字迹挺拔透逸,明明无声,珑华却觉得空气好像被什么东西夺去,呼吸为之一停。
  等到十四回来,珑华再没有管那一堆山楂果子,她笑眯眯扬起一把枫叶:“十四十四,这是写给谁的?”
  如果是二十二岁的珑华,会凉凉地笑一下。
  如果是二十岁的珑华,会想一下除了她,是不是还有另外一种可能,比如,别的人。
  但十七岁的珑华不会。十七岁的珑华兴高采烈,夕阳的软红的光芒照亮她的心她的眼,她大声问:“是不是我白天没来,你想我啦?”
  十四一怔,瞬即出手,一把夺过枫叶,冷声:“不是。”
  两个字,又犯禁了。
  五
  进入书院的第三年,开始学习布兵论战,光靠口述已经不管用,两人每天晚上趁人睡了,悄悄约在观星台。
  观星台是先生测算天相的地方,整面墙上有月瑩石镶成的星图,到了夜晚会发出莹莹的光亮,光线足够照亮桌上的地形图。
  图上绘着一座城,城内标明兵士、居民、皇族、大臣及牲兽粮草若干,包括河流水井。题目是:若给你一万兵马,在一月之内攻陷该城,该怎么做?
  珑华的答案很简单:撤兵。
  一万兵打人家五万,还限一个月,除了撤兵还能干什么?
  但十四沉吟道:“一个月太长,半个月足矣。”
  珑华一点儿也不意外。十四对布兵论战有极浓的兴趣和极高的天赋,不论多刁钻的题目都能轻易破解。她托着腮在旁边看他写下答案,看着看着视线便从笔杆移到他修长的手指,再从手指移到他脸上。
  他真是有着这世上最完美的侧脸,在月莹石淡淡的光芒下,如美玉般发着光。
  “照抄一遍,背熟,明天好应对。”十四把笔递给她,她却没接,捧着脸,痴痴问:“呐,十四,你叫什么名字?”
  她想知道他的身份,名字,以及一切。
  好像知道了,便可以拥有一般。
  而拥有……单只是想象一下,心里面便满满的,亮亮的,好像要从胸膛里发出光来,这光又轻盈又温暖,叫人想飞起来。
  可像往常一样,他只是道:“又想犯禁?抄吧。”
  又失败了。珑华郁闷地接过笔。她一直想着,她问他的名字,他一定也会问她的名字呀,这样就可以把名字告诉他了,还是说……她干脆直接告诉他……
  胡思乱想间,十四低声道:“终有一天我会亲口告诉你我的名字,终有一天……我会堂堂正正站在你的面前……”
  珑华正想说“你这不就堂堂正正站在我面前吗”,头上已经挨了一记爆栗子,他轻笑:“用心抄,不然明天露馅。”
  他们俩玩这一套已经很久了,先生一次也没发现过。珑华以为这一次也一样安然过关,可是没想到,窗课交上去的第二天,她就被传唤到了观星台。
  珑华做贼心虚,觉得先生很可能知道了他们偷偷来观星台的事,正在心里筹谋怎么样把十四摘出去,反正先生向来对她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她一个人扛就好……就见一份窗课扔到面前,先生冷声问:“这是你写的?”
  原来只是为这。珑华暗暗松了一口气:“是。”
  “是有多狠毒的心肠,才能想出这种计策?!” 先生的声音低郁沉痛。珑华愕然抬起了头,入院三年,头一回在先生古板的脸上发现了这般痛心疾首的神色。
  “我就……就想这是最快的法子……所以就这么写了……”
  “当真是你写的?!”
  写得不好吗?可她交上乱七八糟的窗课又止一回两回,为什么这回这么生气?
  那可绝不能让先生知道这是十四的主意,不然十四要被禁言到下辈子。
  珑华坚定地点头。
  “你可知道,你骄纵顽劣,几次三番胡来,我依然留你在书院,是为了什么?”先生眼中有深深的失望,“你出生时太微星大发光明,太微主抚育生发,是颗祥和星宿,可克制乱世之主昭明星。四国将有一场大浩劫,而你便是阻止这场浩劫的人!所以我请离王送你来书院,所以我放任你同他朝夕相处,指望太微之祥和能感化昭明之戾气,结果,结果,竟然是你被他所影响!难道天道失衡,正终不能压邪?”
  珑华呆住了,她从来不知道自己被寄予过这般重大的希望。
  而且,什么太微?什么昭明?他们还没学到星相,她实在听不大懂……
  “你走吧!”先生一声断喝,“黄谷书院留不得你了!”
  这句话她听懂了,顿住愣住。
  如果是在以前,听到这句话会乐得笑出来,可现在,她却有说不出来的恐慌,通一声跪下:“先生,我……我可以改,我可以重写一份……”   “恶念已生,如何能改?给我走!”
  珑华被监卫押上马车,就像一个囚犯。她求监卫给她半炷香时间,半炷香后她一定乖乖离开,监卫面无表情地扬起马鞭,马车向书院大门驶去。
  不,不,让她去见见他,让她跟他说一声再见。
  十四,十四,十四。心里全是这个人。她还不知道他叫什么。早知道会有今天,她还要什么可笑的矜持,她要知道他的名字,要知道他是哪里人,要知道什么地方可以找到他……灼热的念头在胸膛里翻滚,人的肉身多么脆弱,一颗心疼得好像要爆裂开来。
  “……十三,十三!”
  马蹄声中,忽地传来人声。
  珑华猛然回头,看到一道人影向马车追过来。
  连日晴朗,马车扬起风尘滚滚,他脸上是她从来没有见过的急切和惊慌,青衿的衣摆扎在腰间,他一定又受罚了。
  像是有一只温柔的大掌抚过她的身心,疼痛与挣扎暂停,她痴痴地看着他,用力地看着他,像是要把他刻进脑子里。
  泪水划过脸颊,滚烫。
  她喜欢十四。她一直知道自己喜欢十四。就像她喜欢枫叶,喜欢花,喜欢好天气。
  现在她知道她错了。她喜欢十四,比世上所有的枫叶、所有的花与好天气加起来都喜欢。他是天上地下她唯一的喜欢,是从出生到死亡唯一的心动。
  我真傻啊,到了离别的时候,才知道自己有多喜欢你。
  “别过来!别离开书院!”她拼命用最大的力气大叫,“我在离国等你!学成之后来找我!我叫珑华,离国珑华!”
  声音离开喉咙,飞蹿在空气中,像鱼儿消失在水里,她不知道他有没有听到,她在马车上像个孩子那样痛哭失声,“我等你来……我等你……我等你来找我!”
  六
  她在等他来,一直在等。
  离国的珑华公主出落得越发美丽,被称为四国第一美人,求亲的使者络绎不绝,但珑华看也不看一眼。
  她在宫殿外种满枫树,秋天的时候枫叶红了,她能在树下坐上一整天,身边落满枫叶。她用簪尖在枫叶上写字,一片一片,写了又写。
  “你一个姑娘家,性子怎么这么烈?”
  “窗课上,我有一字笔误。”
  “碧云空暮,佳人何处。”
  ……
  只言片语,当时只道是寻常,现在却成了疗愈的圣药,每写一句,因为思念而带来的苦楚便减轻一分。
  王兄以为她闷坏了,要带她出去玩,珑华轻声道:“我不去。万一我去了,他正好来找我,怎么办?”
  王兄这才知道她的心事,同父王商量了一番,谢绝了所有求亲的使者。离王拈须微笑:“把我家珑儿迷得这般神魂颠倒,我倒要瞧瞧这人到底长什么模样。”
  “他自然是天底下最好看的啦,父王你看到他,一定也会喜欢他!”只要提到十四,珑华心里就满满的,暖暖的,亮堂堂的。她都想好了,十四擅于用兵,到时候可以帮父王和王兄镇守离国,其它三国一定不敢来犯,离国将会是天下最太平的国度。
  黄谷书院五年期满,他,也快来了吧?
  她安安心心地等,甜甜蜜蜜地等,一日复一日,一月复一月,一年复一年。
  一直等到,安王墨夜弑族登基,吞并宋国,挥师南下,王兄死,父王崩。
  大臣惊慌地向她奏报宋国王都沦陷的情景:当时安军驻扎在城外五十里,如一头在狩猎前静静蛰伏的猛兽,迟迟没有发动攻击。就在此时,城内暴发一种奇怪的疾病,先是老人和小孩,然后是壮年,上吐下泄,虚弱而亡。谁也查不出病因,上下束手无策,人心惶惶。
  大臣的声音沉痛而遥远,在大殿里发出空寂的回音。珑华坐在冰冷的王座上,一身重孝,她的神魂已经随着父王和王兄而去,整个人疲倦而麻木,但随着大臣的声音,却有什么东西在脑海若隐若现,那是,许久许久之前的某一篇窗课——
  “……夫千古名城,百世经营,水流积道,必有路径。只须一毒,而漫百井,民力既夺,兵力何存?”
  大夫连夜熬制药物,可惜收效甚微。民间开始传言说城中已被瘟神诅咒,只有出城才能活命。于是无数百姓试图闯出城门,兵士们当然死不开门,两相争夺,城内更加混乱不堪,安王便在此时攻城,几乎不费吹灰之力,拿下王城。
  “……则趁机散播流言,民心愚钝,惶惶不可终日之际,必生内乱。民怨既沸,兵力难继,怒怨交集,惊惧无畏,彼以怨忿疲憊之兵出战,吾以骄兵锐骑待之,胜下立判,枭其领首,则彼军心必溃……”
  珑华好像又回到了书院的观星台,在月莹石柔和的光芒下一字一句写在纸上。当时只当是单调的白纸黑字,现在却露出狰狞面目,一字字仿佛变成血一样的殷红色,一滴滴淌出纸外。
  “人们都说,这安王是天生的杀星,所到之处,所向披靡,现在,他的军队正朝离国而来,这可怎么办啊公主!”
  大臣的声音还在珑华耳边嗡嗡作响,但珑华已经听不到了。
  她眼前只有那血腥的字迹。时隔这样久,她终于懂得了那是怎样一种计策,而先生又为何那样愤怒。
  “……先投之以毒,后施之以流言,再示之以兵威。三者即毕,诱之以降。不出半月,此城必破。”
  是他!
  七
  宫殿深长,喜庆的鼓乐声也无法穿透它,听上去非常遥远。
  和回忆一样遥远。
  珑华一动不动,整个人仿佛已经在镜前凝固。
  “呀”地一下轻响,窗子被推开,镜中,一条人影,渐渐走近,渐渐清晰。
  黑衣,黑发,黑眸。和当年一样。不同的是,他望着镜中的她,眸子里有灿灿的光。
  他眸子有光的样子,多么像一对养在水中的黑曜石。
  有那么一个瞬间,珑华灵魂深处有个小小的人影,想要起身扑到他的怀里,就好像什么事也没发生过,他像当年约定的那样来找她,而她还是那一直等他的女孩,预备带他去见自己的父兄。
  可惜,不可能了。   “你来了。”她没有回头,淡漠地启唇,“十四……或者该叫你,安王。”
  “是,我终于来了。”他走近她,“卑微的丙十四如何有资格来见高高在上的离国公主?只有安王墨夜才有这个资格。”
  “呵呵,呵呵……”珑华垂下头,肩头颤动,像笑,又像是哭。
  墨夜的声音低下来:“对不起,我……我那时刚刚平定宋国,不知道援军的将领是你兄长……”
  “如果你知道呢?”珑华蓦然抬起头,眸子被泪水洗得清亮,逼视他,“如果你知道他是我王兄,你会放过他吗?”
  墨夜看着她,没有说话,眼中有丝痛楚。
  “你不会。”珑华的声音笃冷,寒冷,就像她现在的心一样,她的心就像这面镜子,将眼前这个人照得纤毫毕现,“你登基已经半年,甚至已经攻到王城下,都没有来找我。因为你不敢来找我,你怕我求你放过离国,你不会放手,所以你不给我求你的机会。”
  “四国之间的争斗太长了,应该结束了。”墨夜深深地看着她,“你说得不错,如果不是你突然大婚,我会等一统四国之后,捧着天下的后印来见你,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两手空空来见你。”
  “你怎么会是两手空空啊?”珑华笑了,笑得嘲讽,“你手上沾满了宋国人的血,离国人的血,还有我王兄、我父王的血……你带着好大一份厚礼啊!”
  “我知道……你一定会怪我,所以,我一直不敢来见你……”墨夜气息忍不住激动起来,“可我初夺王位,必须平定外敌以消弥内患,如果宋国不觑睮安国,我怎么会出兵?刚刚平定宋国,不灭除援军怎能稳住江山?珑华,我骑上虎背,便再难下来了,只有一步一步往前,直到四国一统!”
  “够了!”桌上的妆奁盒子拂倒在地,发出声响,寒泊和甲士冲出,寒光闪闪,刀尖对准墨夜。
  珑华闭上眼睛,泪水划落:“你什么也不必说了,用你的性命,替死在你手上的天下人偿命吧!”
  甲士们一涌而上,可以在一瞬间将他捅成刺猬。那个在枫树下和她一起读书的少年,将在她面前消逝。
  她将夺走他的性命。
  可是,可是,没有人比她更想他好好活着,没有人比她更想他露出柔和笑容,生命中再也没有任何冰冷阴霾。
  她紧紧地摁着自己的胸口,布料与肌肤之下大约已经不再是一颗完整的心脏,而是一团模糊的血肉。
  寒泊见她脸色惨白如死,忍不住问:“公主……”
  “杀了他!”珑华嘶声叫道。
  可甲士的刀最终还是没有刺出去,宫殿四面的窗子打开,无数支箭矢射向殿内,甲士们一一中箭,那是安国的军士!
  一名离国老臣被扔进殿内,老臣哭道:“公主,安王派人冒充兴国兵马来送新婚贺礼,叩开了城门,如今王宫已经沦陷了!”
  “哈哈哈哈哈……”珑华大笑,“安王,你好手段!”
  墨夜向她伸出手:“珑华,过来好吗?我从来不曾想过伤害你……从今往后,我会补偿你,千倍百倍地补偿你。”
  珑华眸子像是涌起了一片迷雾,她迈出了一步。
  “公主!”寒泊大叫一声,箭矢“扑”地一声,从背后扎透前心,“别忘了……离王是怎么……死的……”他一晃,仆地。
  我怎么会忘呢?珑华想着,她又迈出了一步,一步一步,却不是走向墨夜,而是走向殿外。
  东方泛出鱼肚白,天色将明,她站在高处,凭栏望去,安国的王旗插遍离宫。
  “珑华,不要难过,这一切依然是你的,城依然是你的城,子民依然是你的子民。”墨夜走到她身边,声音柔和,“你所拥有的,只会更多,更大。从前你拥有一个离国,尔后你将拥有整个天下。”
  珑华慢慢回过身,看着他,轻声问:“十四,你是不是喜欢我?”
  她又叫他“十四”了,叫他心头一暖,喉头微有哽咽:“是。”
  这个字,他欠了她这样久。早在很久很久以前,女孩子揚起那把枫叶问他是不是在想她时,他就该把这个字说给她了。
  珑华静静地看着他,好像穿过了岁月,看到从前枫树下微笑的少年,声音温柔:“我从前转教过你许多课,你还说我算你半个老师,你还记得吗?”
  “记得,当然记得。”那是他永生永世都不会忘记的时光,那也是他有生以来最甜美明亮的时光,因为有一个女孩,什么都不为,只是对他好,对他那样好。
  “今天,我再教你一件事吧。”
  墨夜全身骨骼都因欢喜而颤栗:“你说,你说。”
  “你站远些好吗?”
  有什么不好呢?她不再怒视他,不再怨恨他,不再想杀了他,他欢喜都来不及,一连退出三大步。
  “你听好了,这世上有些东西失去了之后,就算你花十倍、百倍的力气,就算你穷一生的时光,也不可能弥补。因为,它们无可替代。所以,不要轻易破坏,好吗?”
  她说完,嫣然一笑,手在栏杆上一借力,整个人,翻下宫城。
  “不——”
  整座王宫回落着墨夜的一声嘶吼,仿佛被日光化成的刺刃利中心脏。
  他扑到栏边,她的衣袍被风鼓起,像长出来的翅膀,衣角甚至拂过他拼命伸出去的指尖,然而,一触即逝。
  晨光如雾,时光如梦,衣袖翩然如蝶,她在他面前,教会他知道什么叫做永远的失去。
  八
  四国一统之后,王都选在了离国,王宫便是旧日的离宫。
  王宫遍值枫树,多少年过去,每逢秋日降临,枫叶便如约转红,像是赴着一场冥冥中的约会。
  只是,再也没有人摘下其中一片,写下只言片语,递到他的面前。
  墨夜终于知道了什么叫做不可替代,什么叫做无法弥补。什么叫穷尽一生,也无法挽回。
  所以他没有破坏,他珍视那些曾被他视若蝼蚁的子民,因为他们还有机会得到他永远得不到的幸福。
  枫叶那么红,加上晚霞的光芒,整个宫殿好像要燃烧起来。
  “……这个盒子,我要用来陪葬。”
  这是一统四国的安王临终唯一的交待,他最后望了窗外红枫一眼,嘴角带着一丝怅然的笑。
  枫叶的红光仿佛要从窗棱里漫进来,重新生出更为鲜亮的叶子。
  我明白了,我全明白了,可惜,已经太晚了。
  原来,我所有的、最好的东西,当年在树下就交给你了。
  那只盒子静静地躺在他的身边,里面是已经干枯至朽的树叶。若时光重新赋它们以饱满的水份,它们会变成令人心醉的一片枫叶,上面书写着那两个人在最好的时光里,向彼此交付出的,最好的东西。
  “你一个姑娘家,性子怎么这么烈?”
  “窗课上,我有一字笔误。”
  “碧云空暮,佳人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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