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红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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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胡菊人原名胡秉文, 1933年出生于广东顺德,在香港当过校工和教堂杂工,入珠海书院半工半读,曾在友联出版社资料室工作。先后担任过《大学杂志》总编辑、《中国学生周报》社长等职;上世纪70年代任《明报月刊》主编,成为香港最著名的专栏作家和文学评论家之一;1981年合作创办《百姓》半月刊,任主编。胡菊人关于小说写作技巧的文论和“红学”研究,蜚声世界华语文坛。近期,江西教育出版社出版有《胡菊人作品集》(《小说红楼》《小说金庸》《小说水浒》)。本刊特选载《小说红楼》部分文章,以飨读者。
  后四十回的用字
  近日偶有小恙,偷闲重读《红楼梦》,略有所得,倒是要有大闲心,在静敛心情下,才能读出味道来的。记得第一次读《红楼梦》是少年时代,只会追情节;第二次读,是着心去找书中意旨;第三次读,才领略到笔意用字。
  欣赏《红楼梦》最便捷的方法,是将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互相比照一下,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相差极大,大部分非曹雪芹原作。有些人认为,后四十回根本不能读。
  试举一例,第八十七回探春、湘云、李纹、李绮探望黛玉,闲聊一会,说起南方的事,黛玉又勾起思乡之念,这样写道:
  “于是黛玉一面说着话儿,一面站在门口,又与四人殷勤了几句,便看着他们出院去了。进来坐着,看看已是林鸟归山,夕阳西坠。因史湘云说起南边的话,便想着:‘父母若在,南边的景致,春花秋月,水秀山明,二十四桥,六朝遗迹,不少下人服侍,诸事可以任意,言语亦可不避,香车画舫,红杏青帘,惟我独尊,今日寄人篱下,纵有许多照应,自己无处不要留心,不知前生作了什么罪孽,今生孤凄!’真是李后主说的,此间日中只以眼泪洗面矣!”
  这段文字,有经验的读者一看,便知劣笔。若与前八十回曹雪芹所写黛玉自伤身世的话来比较,优劣立现。这段文字不能使读者有共感。不像前边,例如第六十七回,宝钗送了她哥哥带回来的小礼物给黛玉,黛玉看见家乡之物,反自触物伤情,“想起‘父母双亡,又无兄弟,寄居亲戚家中,那里有人也给我带些土物来?’想到这里,不觉的又伤起心来了。”仅三两笔,便使我们觉得黛玉之伤怀,合于情理。
  听旁人说起家乡的话,有所感触,是黛玉的本性,因此上引续貂之坏,完全是文字带来,文字破坏了黛玉形象。这段文字赘累、庸俗。用的“四字成语”又是馊文腐词。春花秋月,水秀山明,二十四桥,六朝遗迹,像“顺口溜”,黛玉不会念这些字眼,一个人伤感时亦不会这样文绉绉地念陈腐诗句。什么“香车画舫,红杏青帘,惟我独尊”,又岂是黛玉随口说得的话!
  “刺心”“跺足”“跌脚”
  《红楼梦》后四十回,有个明切的现象,那就是作者“词穷”。他的词汇似乎有时不够用,就像是一个积蓄不多的人,无法再置新东西,只好一味用旧货。
  这实在让人扫兴,那位作者,如果是高鹗的话,他常常用同一样的词儿,去描写同类型的动作和感想。似乎是没有心思,去想另一个更好字眼。我们读来,便了无意兴了。
  例如,他颇喜用“刺心”一词。
  八十一回宝玉“看见曹孟德‘对酒当歌,人生几何’一首,不觉刺心”。
  八十二回代儒老师叫宝玉读“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一章书,“宝玉觉得这一章却有些刺心”。
  同一回黛玉回房,“不禁想起日间老婆子的一番混话,甚是刺心”。
  如果我们把标准降低,这也不见得就是大疵。但是,拿着来与曹雪芹前八十回的相比,就显赘累。这几个情节,所遇所受的事情不尽相同,感觉亦不必一样,却统统以“刺心”来形容。
  更碍眼的一个词,却是他用来形容男人或焦急或惶乱或生气的动作,他往往是用“跺脚”。请看:
  一百一十三回凤姐重病,用手向空乱抓,“贾琏也过来一瞧,把脚一跺道:‘若是这样,是要我的命了!’”
  同回宝玉去找紫鹃,紫鹃伤感哭泣,宝玉“便急得跺脚道:‘这是怎么说!……’”
  一百一十五回王夫人因为惜春决意出家,告诉贾政,“贾政叹气跺脚”。
  一百一十九回贾环要把巧姐儿骗去嫁给藩王,差贾芸去做说客,事败回来,向贾环报告,贾芸慌忙跺足道:“了不得!了不得!”
  这些“跺脚”“跺足”的描写,是不算太适合的。偶用还可以,常用就显得突兀不自然。一般来说,情急、发怒或惶乱之时,“跺脚”叹怨的,是小姐、太太們的动作,不大会是大男人的常有反应。但高鹗却无论哪个男人,都是这样“跺脚”,宝玉、贾芸“跺脚”还说得过去,贾琏、贾政是不应有那“女儿态”的,贾政这一家之主,一直就道貌岸然。
  笔者没有全部核对,曹雪芹形容男人急困之时,用过此词没有。但在六十二回,香菱弄污了裙子,宝玉为她又困又急,曹雪芹却是用“跌脚”——“宝玉跌脚叹道”。这个“跌”字适合用来形容男性的姿态。“跌”字不像“跺”字有那么的娇态。
  认真说来,曹雪芹用“跺脚”“跌脚”这些字眼时,是相当小心的。在女性身上,只用“跺脚”,不用“跌脚”。在男性身上,则要看情形,一般而言,“跌脚”是用于男性的。
  二十八回宝玉得遇蒋玉菡,知道他就是钦慕已久的琪官儿,“不觉欣然跌足笑道:‘有幸!有幸!’”
  三十九回宝玉听刘姥姥说一个叫若玉的女儿家病死了,“跌足叹息”。
  六十六回柳湘莲听到宝玉说尤三姐和他们有过往来,“跌足道:‘这事不好!断乎做不得!你们东府里,除了那两个石头狮子干净罢了!’”
  六十九回贾琏知道他偷娶的尤二姐,已被凤姐赚到府里,不由得(在马上) “只在镫中跌足”。
  七十九回宝玉祭晴雯,撰《芙蓉女儿诔》,给黛玉偷听到,建议他何不用“茜纱窗下,公子多情”,宝玉听了,不禁“跌脚笑道:‘好极!好极!’”
  同一回宝玉知道迎春许与孙家,又听说要陪四个丫头过去,“更又跌足自叹道:从今后这世上又少了五个真清净人了”。   以上描写男性的例子都用“跌”字,只有一次形容宝玉因为烧坏了“孔雀裘”,“进门就嗐声顿脚”,是用了“顿”字。但是也有一些特例。
  第九回在家学里,大家打架,“贾蔷遂一跺靴子”,这是“暗号”,不是写心情。二十四回贾芸在茗烟身后把脚一跺,这是要吓他,也不是形容情急。另一次则是贾母说笑话,“孙行者把脚一跺”,亦不属于我们讨论的范围。
  真与我们的讨论相关的,是第十九回及八十回,用了“跺脚”来形容男性。前者是描写宝玉发现茗烟与小丫鬟偷情。但那时候宝玉还是十二三岁小孩,用“跺脚”还适当。后者则是写大男人薛蟠,他老婆小妾大哭大闹,并且和他母亲骂吵,“薛蟠急得跺脚”,怕街坊邻里知道,不敢声张,此情此状之下,用“跺”字来形容这位专闹同性恋、为人放荡不检的薛蟠,亦不显得突兀。除此之外,曹雪芹就断断不用了。
  后四十回随意滥用,不管与其人其情其态是否相匹。尤其用在贾政身上,把他稳重严肃的个性破坏了。曹雪芹对这位五十多六十的严冷的家长,无论如何发怒心躁,也不用到这种字眼。但续书人一律不管,全用“跺脚”,词与情态便相失了。
  誓不作雷同语
  高鹗笔下的后四十回,毛病之多不可尽数。有些读者可能看出来,却心存忠厚,不予指出,现在笔者似乎有意揭人之短,但是我们的目的,不在与高鹗(?)为难,而是借此显示曹雪芹的长处。
  要详细全部点出后四十回,哪些字眼用错、哪些段落有遗漏、哪些对话不贴切、哪些描写有问题,太琐碎、太啰唆了。因而,我们只能总论式地,尝试把这些缺点归为十五个字,就是“欠词藻、缺形象、乏颜色、少动态、无肌理”。
  “欠词藻”我们在上面已经略为说过,举出“刺心”“跺脚”的例子。我们知道前者不是曹雪芹乐用的字眼,但凡有什么“刺心、碍眼、逆耳”之事,他总是会用多一点笔墨,说得透一点,且往往会归到心理描写上去;尤以在林黛玉身上,我们可以找到许多特例,因为她是有一丁点的不顺意之言,都会心内翻腾,思前想后,看到一片落叶,也会引得五内俱灰、心冷意沉的,曹雪芹不会只以“刺心”两字带过。至于“跺脚”,我们已举出了曹雪芹用的时候,极有分寸的例子。
  曹雪芹在词藻上的丰富,很多人已经写过文章;也一定有什么红学专家,把他书里的特用名词字汇、俗话口语,编过一字不遗的字汇表格了。笔者既非“专家”,不胜此大任,仅举出些我觉得特异的来。
  在宝玉心中,大观园里的女孩子,都是一等一的。天下间未嫁的女子,也是最珍贵的。在曹雪芹笔下,便出现了一个难题,怎样各别称赞她们,难道人人就用“第一女子”这样字眼么,个个都“天下无双、独一无二”么?
  第六十五回借小厮兴儿,赞林黛玉、薛宝钗是“两位姑娘,天下少有”;六十六回贾琏对柳湘莲赞尤三姐,“是古今有一无二的了”;四十三回焙茗对宝玉说“受祭的阴魂……自然是那人间有一、天上无双”的一个女子;四十九回宝玉想现在的几个人是“有一无二”的了,哪知还有薛宝琴这样绝色女子。
  这几种不同字句,可见曹雪芹活用文字,“天下少有”“古今有一无二”“有一无二”“人间有一、天上无双”,每处都换了一个说法。高鹗笔下九十七回称黛玉“寡二少双”,亦是脱自《汉书·吾丘寿王传》内有“天下少双、海内寡二”句,自是好的,只是比起曹雪芹,他在词藻上缺乏才能。我们发现,一个很普通的成语滥句,经曹雪芹增删改易一二字,就有了生命。
  “猴”“蝎”及其他
  喜读《红楼梦》的人,都特别欣赏其中用的“猴”字。这似乎是专用来形容贾宝玉的,當他爬到凤姐或其他女人身上撒娇时,就用“猴”,第十四回“宝玉听说,便猴向凤姐身上……凤姐道:‘我乏的身上生疼,还搁的住你这么揉搓’”,竟是把这两人当时情态,写得活现眼前。难得的是作者不说“猴”到身上的动作,“揉搓”是借凤姐嘴里说出来的。在凤姐身上是如此,在别的女性身上又有不同,第二十四回宝玉见鸳鸯,把脸凑到她的脖项上,闻那香气,不住用手摩挲,其白腻不在袭人以下,“便猴上身来,涎着脸笑道:‘好姐姐,把你嘴上的胭脂赏我吃了罢!’一面说,一面扭股糖似的粘在身上。”这次不是“揉搓”而像“扭股糖”,紧紧地“粘”住,一副急色儿的样子。
  第十五回送秦可卿的殡,凤姐叫宝玉坐到她的车里,说“你是尊贵人”“别学他们猴在马上”,可见这个“猴”字,在曹雪芹笔下,是双手抱住紧缠不放,还游目四顾的样子。宝玉“猴”到王夫人或凤姐身上,其神态也一定如此,眼珠溜溜地盼顾着他的众姊妹。这个字同时也是坐不牢、伏不稳的意思。
  可以注意的是,这个“猴”字用在宝玉身上,是限于他少时十二三岁的光景,到他长大了以后,就不再用了。因为年纪大了些,神态、动作自然也得稍庄重些,不可能再这样爬到女人身上。
  这是把一个名词,转用为动词和形容词,发生了意想不到的效果,有动作,有神态。把名词活用,使有形象性——把白净青嫩的女人称为“水葱儿”。有动态性——把急躁快利的晴雯称为“透出嫩箭的兰花”,像这些例子多的是。尤以后者“嫩箭”是形容兰花开始盛放,象其青春勃发,又可表其性急,希望向上爬;更喻她貌美,这“透、嫩、箭、兰”四字,竟把晴雯外在内在都活脱脱地画出来了。
  赵姨娘是书里最坏的女人,六十七回她因为宝钗送了东西给贾环,便到王夫人那边卖好,形容她“蝎蝎螫螫的,拿着东西,走至王夫人房中”。“蝎”是毒虫,“螫”是虫咬人,拿来写这女人走路姿态,实是一绝。这四个字也用来形容老婆子说话大惊小怪,阴阳怪气,如五十一回晴雯说宝玉“偏惯会这么蝎蝎螫螫老婆子的样儿”。但在后四十回续书者竟拿这四个字来斥史湘云,恐有逆原著者敬爱女子之意。
  用字之主奴关系
  文字忌用“陈语”,用滥了的文词,无论原来有多好,就像一切物件一样,失去了光彩和作用;也像天仙一样的美人,到老总是丑得皮皱肌瘪的。如果我们形容一个人的歌声好,说是“她的声音连天上游动着的云儿,都要刹住来听听”,这会给读者一个鲜明印象。这个句子的形象,却是很久以前就有人说过了,所以新鲜,是因用了不同的说法;可是我们看到梨园歌坛墙上,有绣着“响遏行云”的旗子,难道我们会生出任何新鲜感吗?   所以古人说“必去陈言”,曹雪芹是牢牢握住这个原则的。但是并非为了新创,就离开了大多数人读来顺畅、听来通达的范围。前几年有位年轻台湾小说家,写了一部新小说,一意改易人们习惯的用语和句法;新了,奈何拗口难读,又没有理由非要这样改不可,便是做作了。
  曹雪芹谓黛玉“孤高自许,目无下尘”,显有新意,“孤芳自赏”就俗了。晴雯带病补毕孔雀裘,已是“力尽神危”,说“心疲力竭”就滥了。五儿偷偷拿了茯苓霜送芳官,不愿让人知道,走路样子是“花遮柳隐”,不说“躲躲藏藏”,而极写物态。
  “千部一腔、千人一面”,正是曹氏最厌恶者,所以别出心思。形容火势蔓延愈烧愈多,是“接二连三、牵五挂四”;形容一堆人闹哄哄地聚赌玩乐,是“称三赞四,耍笑之音虽多,又兼着恨五骂六,忿怒之声亦不少”,这三四五六几个数字,一配到这句子里去,竟像有数十人在那里嬉笑喝骂似的。曹雪芹善于利用数字,于此可见。更有描写许多彩灯连在一起的是“联三聚五”;若是玉盆上的簇簇小花,则说是“攒三聚五栽着一盆单瓣水仙”,这“攒”字有动态。至于拖着大大小小一家去找人,则是“一窝一拖”。
  我们在后四十回,极难读到新句妙词,当与续书者的文字修养有关。很多人认为后四十回根本读不下去,想必这也是原因之一。另外的原因当然还有许多。我们从上述例子,知道文字虽然约定俗成,但自己是主人,随我们怎样用,反主为奴,则给陈俗文字束缚了。
  怎样做主人呢?
  中文像一颗颗珠儿,用一条线可以串起来,随意结成各式各样的花儿、鸟儿种种样样形状。甚至不用线就可排成千变万化的图样。这是单音单字而缀字联句的中文的特点。
  英文像一套套的积木,也可以砌成各种形象和图案,但是它自有模型,砌的形状必须按照原定的模型才行。
  中文和英文都有文法,但中文文法只可说是一条线,英文文法卻非常严谨,每字放于什么地方,那个字应连什么字,先后次序都有个大致规定。形容词、名词、动词、副词、介词、冠词等等各有身份和应处地位,不能越分,所以我们说英文文法就是像积木图样的固定模型。
  但凡伟大的作家,都会打破文法的固有限制,而另创新的文句缀造法。在英文作家里不乏这样的人。但是,无论如何,英文所享受到的自由缀造的限度,没有中文来得宽裕。因为不能太过违背读者久受训练的文法习惯。
  中文文法因为太自由了,对于庸手,可能写文章确是难事。不像英文只要了解了大致文法就可写相当通顺的文章。不过中文对于高手可就是像鱼儿出了大洋、鸟儿飞上天空,正是天地无限,可以纵横上下的任意浮游。
  曹雪芹正是这样一位千古难逢的高手。
  《红楼梦》第十四回说到秦可卿之丧,临尾处有这样的一句话:“一时只见宁府大殡浩浩荡荡,压地银山一般从北而至。”这“压地银山”四字,可说是利用中文之自由组合的特性,到了极妙极绝的境界了。
  就单字而言,“压”是动词,“地”是名词,“银”是形容词(或名词),“山”是名词,但是我们不能这样划分。因为“压地”连在一起马上从它们原来的身份变成另外的身份了,从动词一变而为形容词和动词双重性格——一方面描写了大殡行列贴着地面的情景,同时又写出它滚滚缓缓而来的动态。
  至于“银山”连在一起,照字面是“银白色的山”,银是形容“山”这个名词的。那么,它们便是形容词和名词的组合。可是,“银山”本身又成了另一个“新组合”,正像我们说“乌云”“蓝天”“绿波”“春花”“玄衣”等等一样亦是名词。更难得的是,从这新组成的名词本身,又包含了形容词和名词的两重身份,表达了一种词外之象,即富宦之家出殡时素衣白马的盛大森穆的态势。
  照现代用法,我们大可写成“像一座座银白色的山丘贴着地面”浩浩荡荡而来,仍觉不及原文的有力。正因为压、地、银、山四字连在一起又成为一新组合。只有这样连在一起才能表现四种状貌——“压”是力、“地”是重、“银”是色、“山”是势,这力、重、色、势四意一组合,就是一幅极为完整统一的图画。
  这四个字各有身份,每两字连起来又另变性格,四字连一起又成另一新组合、新个性,已如上述。但这四字嵌在整个句子中,又是纯粹的一个形容词而已,“压地银山”在全句中又另有名词(宁府大殡)、副词(浩浩荡荡)、动词(从北而至)来协助它、规范它。从这来看,不正是用珍珠结编成的美丽的大团花一样,花内有花,卉中有卉,层层结合,分开来各自独立,合起来又成整体的一个复繁而又整齐的图画吗?
  论形象
  清道光画家姚燮著有《读〈红楼梦〉纲领》,其中提到两种意思,值得在这里引述。他把这部小说的主要人物,都一一加上自题的绰号,诸如“情哥哥”(宝玉)、“冷郎君”(湘莲)、“幽淑女”(黛玉)、“浪荡子”(贾琏)、“苦尤娘”(二姐),以及什么俊袭人、俏平儿、勇晴雯、贤宝钗、憨湘云、酸凤姐,共列了十多二十个范例,以状每个人的特出性格。
  这位姚燮先生有这一番意见,因为他读《红楼梦》,像天下任何人读的一样,书中每一位人物,都在他心中印下了明晰的影儿,这些人物活在他脑子里,一下便道出了各个人物主要个性和情态。曹雪芹塑造人物之成功,此是一证。另有一证是他描画场景。这位姚燮先生,又提出第二种意思,认为大观园写景韵事,有许多可以画下来的。如黛玉葬花、梨香院隔墙听曲、晴雯撕扇、众姊妹看菊吃蟹、湘云醉后卧芍、怡红院夜宴行令唱曲、凹晶馆倚阑联句……列的虽过半百之数,却都是在前八十回里的。后四十回只有一二,如“潇湘馆听琴”。他说将这些情景人事“摘拾如右,以备画本”。
  其实《红楼梦》里,能入画的景色和事情,何止五六十项这么少,几乎每章回都有几段落深饶韵趣的图画,有一二百之数。不过重要的是,我们读《红楼梦》,亦像这位姚先生一样,会有身在图画之感,每一样事、任一景色,已经成了形,有了颜色,有了布景、人物和意态,比画在画布上的图形还真切、还生动似的。
  为什么深镌脑间的图画,竟都是在前八十回,这位姚先生显然是读了一百二十回本的,在全书占三分之一篇幅的后四十回中,只取“妙玉宝玉听琴”一二场面(其实此段描写有琴学上的疑问,不无可诘难处)。这就证明后四十回的作者,不管是否高鹗,在这方面全然无功。后四十回发生了许多事情,有大有小,有雅有俗,有悲恐、有壮烈,有闲情逸意。但试问读者诸君,能形成疑幻似真的形态,像一幅幅有景有色的写意画的,究有几桩?   为什么不用白,因为雪与光才是白之真源。
  宝玉换衣服,茄色的哆罗呢狐狸皮袄,前前后后,各人都换了装,史湘云等人之外,探春戴的也是大红猩猩毡的斗篷,宝琴披着金翠凫靥裘。往后再写景色仍然吝一“白”字,“出了院门,并无二色,远远的是青松翠竹,自己却似装在玻璃盆内一般。……回头一看,却是妙玉那边栊翠庵中有十数枝红梅,如胭脂一般,映着雪色,分外显得精神。”
  这就是具体的例子,自然、气候、万物、人类的色泽都一体相关。季节变了,颜色就变,不在人为。
  物形彩气
  自少生长南方,从未见过雪。一九六九年在北美,第一次站在积雪盈尺的野地上,远处,是一弯弧形青松翠柏,数十里望之不尽,先是乐得在雪上打滚,北欧来的友人都笑了。未见过雪,岂非天下奇闻!我把雪掏起来,要想嗅嗅它是什么味儿,一股晶亮剔透的银光逼眼而来,从此知道,人们为什么都只是说“白得像雪”,而从不曾说是“雪很像白”的。现在就体味曹雪芹何以不用白来形容它。公孙龙是很狡辩的人,他说“白马非马”,固然有他的道理。但是白马身上的白,可以与马分出来,而移到鹅或鸡的身上,白马、白鹅、白鸡,便是不同的东西。可是,白雪就不然了,你不能把雪与白分开,无雪便无白,不白便非雪,那是它的形色合一。所以公孙龙怎样善言,也不敢说“白雪非雪”。
  这原是浅显的道理,却可以说明曹雪芹形容颜色的特点。他总是以物喻色,很少以色描物。因为一切颜色,本来是从物象抽离出来的抽象名词,红黄蓝白黑紫绿和所有的色泽,正如前面所说,都是大自然各物自有。所以自古以来,人们日常的谈话,作家描写事物,颜色多是拿物来比喻。形容女的羞涩,就说是“脸带桃花”;皮肤白洁,不外“欺霜胜雪”;殷红的口唇,就必然是“樱桃小嘴”。这些都是用得残旧的形容词,再不发生力量了。但是,这些词语所以流行千年,亦证明了我们这里所说的道理,桃花、霜雪、樱桃,有形有色,原是物,本是“实”字,而“红”“白”“粉赤”等等,基本上可属“虚”字——只是基本上,与实物比较而言——所以就逊色乏力。前面被引的滥俗形容词,最先用的人是很值得佩服的。
  明了听说的原则,我们可以了解曹雪芹的另一些带色有形的笔意。第十七回贾政带着一班清客,命宝玉为大观园景色题名,“一面说,一面走,倏尔青山斜阻。转过山怀中,隐隐露出一带黄泥筑就矮墙,墙头皆用稻茎掩护。有几百株杏花,如喷火蒸霞一般。”
  读到这里,是不能轻易放过的。少不得闭目掩卷一想,几百株杏花,灿灿盛放的景象,用什么别的方式和字眼,会比“喷火蒸霞”四字更妥切?
  不用“喷”字,何以状它风中的动态,不用“火”字,怎样见它的色泽?剔去“蒸”字不能写出火红中的润气,舍了“霞”字,它在火辣辣、红阵阵之中的“氤氲”之象,就无法表现出来。但这些杏花的形容词,有一个颜色的字没有?都是“物”和“动”的实字。
  “应物象形随类传彩”,在曹雪芹是物、形、彩、气同时乍现。
  又应注意,大观园之建成,并未说明何月,但由杏花喷火,蒸霞的盛开,已知是在早春的二月。可见时间也是由实物之变显而易见。
  颜色的脾性
  前面我们举了运用实物色感的例子,见景色与天时(或说从天时景色见颜彩)。现在再举另一小段,以明曹雪芹怎样将他的彩笔,用在人物的身上。第二十一回林黛玉与史湘云同睡,宝玉一早起来,过去看她们:
  “不见紫鹃翠缕二人,只见他姊妹两个尚卧在衾内。黛玉严严密密裹着一幅杏子红绫被,安稳合目而睡。湘云却一把青丝拖于枕畔,一幅桃红绫被,只齐胸盖着,一弯雪白的膀子掠于被外,又带着两个金镯子。”
  这八十二字的小段,可以讨论的很多,现在先谈其中的颜色。林黛玉只见一色,就是那张被。史湘云呢,发是“青丝”被是“桃红”,更有“雪白膀子”配了“金镯子”,一共四色。这四种颜色配起来,自是好看煞人。为什么这二人的颜色有此不同?是因为曹雪芹明知颜色是有个性的。
  多色是“外放活泼”之色,一色是“纯简内收”之泽,正表现了两人个性的分别。黛玉若戴金镯不可想象。(这段文还以睡态显个性,以下论动作时及之。又有“不见”“只见”四字,涉及小說肌理问题,亦暂不论。)
  读者中如有细心的,当会指正上面引文,各本不同。俞平伯校正本,就没有湘云的“桃红绫被”,《〈红楼梦〉稿》据说是高鹗手订,也是缺了的。通行印本却有,足见《〈红楼梦〉稿》不是最后定本。本人认为有才合理,因为两人分盖不同的被,就更明白了。不过,即使早本没有,读者也不能凭此,就指以颜色描性格的评论为不当。
  这也不是什么新见,颜色装扮不同显出个性不同,原是日常生活人人可见。只是有些小说家不懂运用,没有色彩敏感,便牺牲了一个很有用的个性描写技法。倒是几乎给曹雪芹用尽了。我们记得雪景的描写,人人换了装扮,都是一色大红猩猩毡与羽毛缎斗篷,独有李纨不是大红猩猩(这是以颜色表身份,她是寡妇)。岫烟是家常旧衣(这是以色泽装扮表经济状态,她很穷)。对黛玉、宝钗、湘云的华衣丽裘,各有写法,都与个性相匹。
  明于此理,我们就了解到早在十七回,贾政初游大观园,各处景色有雅有丽,有贵有素,事实上已是作了伏笔。后来各姊妹住了进去,都与各处颜色配合,试想黛玉住到怡红院如何像话!以后通八十回,写各屋内不同的人就有不同配色,段落极多又极妙,刘姥姥所见,只是其中一显例。颜色还可状人物健康、年龄、性别,悲欢喜乐的心理,及各种场合的气氛。颜色对于小说,作用大矣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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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到冬天我就忧愁洗头发这件事,长头发麻烦,人又懒。  还好是住在郊区,洗发价格便宜,我随便选了住处附近的一家理发店,一名绿头发的小弟帮我洗头。我没戴眼镜,也没注意理发师的样貌,管是谁,洗干净就好。  很多人都希望理发师工作时能闭嘴,但还好这名小弟不会刻意推荐理发产品,而总是聊他作为“坏孩子”的人生,哈哈,那我是很有兴趣的。洗过几次以后,我才对这个小弟做了一番观察。他很瘦小,个子不高,厚重的蓝色的刘
“玉姐,老麦克死了,你知道吗?”新宇说。  我和老邻居新宇在市中心的韩国烤肉店里不期而遇,这是我们两个人彼此买房搬家以后的第一次见面。  “什么?你说什么?他怎么死了呢?!”我万分吃惊。  老麦克是一个七十多岁的意大利后裔,从未结过婚,无儿无女。那时他就住在我家的对面。  老麦克有好几任女朋友,我最后见到老麦克的时候是一个晴朗的九月,那天我搬家。老麦克在他老乡的肉食店里,拿回来几斤意大利香肠,和意
在香港很少听到“乡愁”,“返乡下”倒是听得多。香港以外,几乎整个中国内地都属于北方,这也是我来香港之后才知道的。  余光中在《登楼赋》中写自己旅美的体验:“你踏着纽约的地,呼吸着纽约的空气,对自己说,哪,这是世界上最贵的地面,最最繁华的尘埃……纽约有成千的高架桥、水桥和陆桥,但没有一座能沟通相隔数寸的两个寂寞。”香港地贵桥多,比纽约还好的是,这里是华人社会,而且往内地交通畅达,仅仅只需两三小时。说
父亲有一片面积可观的果园,是他这些年来的尽心竭力的心血。我不曾留心过果园的面积数字,印象中,我家的房前屋后甚至西门外都被茂盛的果树环绕着。  父亲想要拥有一片自己的果园的愿望由来已久,他喜欢农村的清净,也享受亲手培育出自己成果的那份骄傲。在我十一岁那年,父亲同母亲商量着,动用了十多年来他和母亲市集奔走攒下的积蓄,在村外的养殖区建起了房子。后来听母亲讲,原本的计划是要用那笔积蓄在城区开店用的,但是考
屋顶上的星辰  天空并不高于他的存在  电梯如云梯,他从六楼来到  十八楼的屋顶,今夜  他试图离星空近些,再近些  他要以风水和罗盘开道  把吹过的每一阵风拧成绳梯  他要站得更高,用姓名学激活  满天的星斗。当狮子被驯服  白羊失去往日的纯真  他要重新命名黄道十二宫  并收养这些宇宙的孤儿  而小区的墙根处,一只在夏天  团结紧张,如今常常失眠的  蚂蚁,在秋风的冷里  仰望屋顶如仰望苍穹 
俄罗斯航空的飞机从香港时间中午起飞,一直向北,到达莫斯科,已经是当地时间下午四点多。从白天到白天,实际上已经飞行十个半小时。莫斯科的夏天白日时间长,早上三点天就发亮,晚上要十点左右才天黑。此时太阳开始西斜,日照依然充沛,风很大,吹过来,冻得发抖。虽然穿着外套,仍觉寒意如香港初冬。夏季昼长夜短,是欧洲普遍现象。  早在我上大学时期,那时还叫苏联,因为诸种因素,俄苏文学艺术影响深远,尤其音乐电影、小说
劳尤什太太是我的隔壁邻居。我们的关系曾一度紧张过。  那时我刚搬来不久,彼此还算客气。一天我刚倒完垃圾进屋,门铃响了,只见她穿着“三点式”怒冲冲地说,垃圾箱附近掉了些碎物,是谁干的?  貌似问话,脸色和眼神却分明在说,就是你!  我忙申辩,不知道,不是我。  说完又后悔,后一句有此地无银之嫌。  果然她穷追猛打,我亲眼看见你刚从垃圾房出来,这是真的吧?  我说,是真的,但并不意味着我就是“肇事者”
叮咚……叮咚……  鸿涛知道是那个一直缠着医院要联络他的人。  自從鸿涛母亲意外身亡后,鸿涛常常到医院捐血。上个星期,医院来电问他可否再捐血救一个意外工伤的伤者。  鸿涛毫不犹豫答应了。伤者获救之后非常感激,一定要当面道谢。  在医院的再三联系下,鸿涛答应了。  打开门后,鸿涛打量着站在眼前的这中年人,脑袋顿时“轰隆”一下,双眼因愤怒而红了起来:“是你!”  中年人也认出了鸿涛,尴尬得脸都僵掉了,
那天, 电视新闻的最后一条真是少有的温馨:一个美国男人寻找了很多年, 终于在互联网上找到了他收藏了四十年的一个女士手袋的主人, 并将手袋交还到主人手里。手袋的女主人是加拿大人,四十年前她新婚度蜜月时丢失了一只手袋。再次见到这个手袋时,当年的新娘已是银发老妇了,她的先生已经离世。捧着仿佛天上掉下来的手袋,她喜极而泣。她从来没敢想到她这辈子居然还能再见到当年的手袋!打开手袋,里面有十三元加币, 就是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