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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青年报》2007年9月19日载:今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办公厅12号文《关于认真做好县(市,区)人大、政府、政协和乡(镇)人大、政府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县(市、区)人大代表中领导干部代表比例不超过25%,工人、农牧民、知识分子和其他劳动人民等代表所占比例不低于75%。此规定有效地降低了新疆基层人大代表中官员代表的比例。据了解,以石河子市为例,上届人大代表中处级以上干部比例达到70.85%,本届官员代表比例降至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