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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赵高案治李斯。李斯拘执束缚,居囹圄中,仰天而叹曰:“悲夫!不道之君,何可为计哉!昔者桀杀关逢龙,纣杀王子比干,吴王夫差杀伍子胥。此三臣者,岂不忠哉,然而不免于死,身死而所忠者非也。今吾智不及三子,而二世之无道过于桀、纣、夫差,吾以忠死,宜矣。且二世之治岂不乱哉!日者夷其兄弟而自立也,杀忠臣而贵贱人,作为阿房之宫,赋敛天下。吾非不谏也,而不吾听也。凡古圣王,饮食有节,车器有数,宫室有度,出令造事,加费而无益于民利者禁,故能长久治安。令行逆于昆弟,不顾其咎;侵杀忠臣,不思其殃;大为宫室,厚赋天下,不爱其费。三者已行,天下不听。今反者已有天下之半矣,而心尚未寤也,而以赵高为佐,吾必见寇至咸阳,鹿游于朝也。”
于是二世乃使高案丞相狱,治罪。赵高治斯,榜掠千余,不胜痛,自诬服。斯所以不死者,自负其有功,实无反心,幸得上书自陈,幸二世之寤而赦之。李斯乃从狱中上书曰:“臣为丞相治民,三十余年矣。逮秦之地狭隘,先王之时秦地不过千里,兵数十万。臣尽薄材,谨奉法令,阴行谋臣,资之金玉,使游说诸侯,阴修甲兵,饰政教,官斗士,尊功臣,盛其爵禄,故终以胁韩弱魏,破燕、赵,夷齐、楚,卒兼六国,虏其王,立秦为天子。罪一矣。地非不广,又北逐湖、貉,南定百越,以见秦之强。罪二矣。尊大臣,盛其爵位,以固其亲。罪三矣。立社稷,修宗庙,以明主之贤。罪四矣。更克画,平斗斛度量文章,布之天下,以树秦之名。罪五矣。治驰道,兴游观,以见主之得意。罪六矣。缓刑罚,薄赋敛,以遂主得众之心,万民戴主,死而不忘。罪七矣。若斯之为臣者,罪足以死固久矣。上幸尽其能力,乃得至今,愿陛下察之!”书上,赵高使吏弃去不奏,曰:“囚安得上书!”
赵高使其客十余辈诈为御史、谒者、侍中,更往覆讯斯。斯更以其实对,辄使人复榜之。后二世使人验斯,斯以为如前,终不敢更言,辞服。奏当上,二世喜曰:“微赵君,几为丞相所卖。”
二世二年七月,具斯五刑论,腰斩咸阳市。斯出狱,与其中子①俱执,顾谓其中子曰:“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遂父子相哭。而夷三族。
(选自《史记·李斯列传》,有删改)
注:①中子:次子。
实战演习
1. 对下列句子中加点词的解释,正确的一项是()
A. 厚赋天下,不爱其费 爱护
B. 于是二世乃使高案丞相狱 牢狱
C. 榜掠千余,不胜痛 拷打
D. 幸得上书自陈 宠幸
2. 下列各组句子中,加点词的意义和用法都相同的一组是()
A. ①吾以忠死,宜矣。 ②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B. ①加费而无益于民利者禁 ②我决起而飞,抢榆枋而止
C. ①今行逆于昆弟,不顾其咎 ②则责攸之、祎、允等之慢,以彰其咎
D. ①幸二世之寤而赦之 ②纵一苇之所如,凌万顷之茫然
3. 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A. 李斯在狱中想到关龙逢、比干、伍子胥这些才智过人的臣子都很忠诚,却被夏桀、商纣和夫差杀死,所以自己尽忠而死是应该的。
B. 李斯认为二世治国无道,竟不顾后果杀死亲兄弟自封为王,残害忠良,重用奸臣,大规模修建阿房宫,对百姓横征暴敛,其治必不长久。
C. 李斯在狱中上书时采用正话反说的手法,故意给自己罗列了七大罪状,以让奏书能够顺利地上报二世,希望二世能觉悟醒察并赦免他。
D. 李斯虽遭受严刑拷打,但仍不顾一切地以实情对答,他自恃口才好,有功于朝廷,即使二世派人验证他也不改口供,终于获得二世的欢心。
4. 把文言文阅读材料中画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
{1} 李斯拘执束缚,居囹圄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尊大臣,盛其爵位,以固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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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顾谓其中子曰:“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遂父子相哭。而夷三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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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1. C(A项“爱”,吝惜。B项“狱”,案件。D项“幸”,希望。)
2. A(文言虚词。因为,介词;B表转折,连词/表顺接,连词;C这样,代词/他们,代词;D取消句子独立性,助词/定语后置的标志,助词。)
3. D(李斯屈打成招,最终未获二世的欢心。)
4. {1}李斯被拘捕捆绑,关在监狱中。
{2}尊重大臣,提高他们的爵位,用以巩固他们同秦王的亲密关系。
{3}回头对儿子说:“我想和你再次牵着黄狗一同出上蔡东门追逐狡兔,难道还可以吗?”于是父子二人相对而哭。三族的人都被处死了。
参考译文
赵高查办李斯。李斯被拘捕捆绑,关在监狱中,仰天长叹道:“可悲啊!无道的昏君,怎能替他出谋划策呢!从前夏桀杀死关龙逢,商纣杀死王子比干,吴王夫差杀死伍子胥。这三个臣子,难道不忠诚吗,然而却免不了一死,他们虽然尽忠而死,只可惜忠诚的对象错了。现在我的才智比不上这三个人,而二世的暴虐无道超过了夏桀、商纣和夫差,我因尽忠而被杀,死得其所了。况且二世治国难道不乱吗!不久前杀死自己的兄弟而自立为皇帝,杀害忠良之士,重用卑贱之人,修建阿房宫,向天下百姓横征暴敛。我不是没有劝谏,可是他不听我的。大凡古代圣明的君王,饮食有节制,车马器用有规定的数量,宫殿居室都有限制,颁布命令、治办事情,增加费用却无益于百姓利益的,一律禁止,所以才能够长治久安。现在二世对自己的兄弟,施以有悖于常理的残暴手段,不顾及这样做会有什么罪孽;迫害杀戮忠臣,也不考虑这样会有什么灾殃;大规模修筑宫殿,加重天下百姓的赋税,不珍惜钱财。这三件事做了之后,天下百姓不听从他。现在天下已有一半人造反了,但二世心中还未醒悟,却让赵高辅佑,我一定会看到敌人攻进咸阳,糜鹿在朝廷上游荡了。”
这时二世派赵高审理丞相李斯的案件,要定他的罪。赵高审讯李斯,拷打了他一千多杖,李斯忍受不了,冤屈地招供了。李斯不想死的原因,是他自认为对秦国有大功,又确实没有反叛之心,希望能够上书为自己辩护,希望二世能醒悟并赦免他。李斯于是在监狱中上书说:“我担任丞相治理百姓,已经三十多年了。我来秦国时领土还很狭小,先王的时候,秦国的土地不超过千里,士兵才几十万。我竭尽自己微薄的才能,小心谨慎地奉行法令,暗中派遣谋臣,资助他们金银珠宝,让他们到各国游说,同时暗中准备武装,整顿政治,教化民众,任用英勇善战的人为官,尊重功臣,给予他们很高的爵位和俸禄,因此终于胁持住韩国,削弱了魏国,击败了燕国、赵国,削平了齐国、楚国,最后兼并了六国,俘获了他们的国君,拥立秦王为天子。这是我的第一条罪状。秦国的疆域并不是不广阔,但还要在北方驱逐胡人、貉人,在南方平定百越,以显示秦国的强大。这是我的第二条罪状。尊重大臣,提高他们的爵位,用以巩固他们同秦王的亲密关系。这是我的第三条罪状。建立社稷,修建宗庙,以显示主上的贤明。这是我的第四条罪状。更改尺度衡器上所刻的标志,统一度量衡和文字,颁布天下,以树立秦朝的威名。这是我的第五条罪状。修筑道路,兴建游观之所,以显示主上志满意得。这是我的第六条罪状。减轻刑罚,减少赋税,以顺遂皇上赢得民心的意愿,使百姓都拥戴皇上,至死不忘皇上的恩德。这是我的第七条罪状。像李斯我这样做臣子的,所犯的罪足以处死本来已经很久了。皇上希望我竭尽所能才得以活到今天,希望陛下明察。”奏书呈上之后,赵高让狱吏丢在一边不上报,说:“囚犯岂能上书!”
赵高派十多个门客假扮成御史、谒者、侍中,轮流前往审问李斯。李斯改为以实情对答,赵高就让人再严刑拷打他。后来二世派人去验证李斯的口供,李斯以为还和以前一样,最终不敢再改口供,在供词上承认了自己的罪状。赵高把判决书呈给皇上,二世很高兴地说:“没有赵君,我几乎被丞相出卖了。”
二世二年七月,李斯被判处五刑,在咸阳街市腰斩。李斯与他的次子一同被押解出狱时,回头对儿子说:“我想和你再次牵着黄狗一同出上蔡东门追逐狡兔,难道还可以吗?”于是父子二人相对而哭。三族的人都被处死了。
(伏平指导)
编辑/姚晟
赵高案治李斯。李斯拘执束缚,居囹圄中,仰天而叹曰:“悲夫!不道之君,何可为计哉!昔者桀杀关逢龙,纣杀王子比干,吴王夫差杀伍子胥。此三臣者,岂不忠哉,然而不免于死,身死而所忠者非也。今吾智不及三子,而二世之无道过于桀、纣、夫差,吾以忠死,宜矣。且二世之治岂不乱哉!日者夷其兄弟而自立也,杀忠臣而贵贱人,作为阿房之宫,赋敛天下。吾非不谏也,而不吾听也。凡古圣王,饮食有节,车器有数,宫室有度,出令造事,加费而无益于民利者禁,故能长久治安。令行逆于昆弟,不顾其咎;侵杀忠臣,不思其殃;大为宫室,厚赋天下,不爱其费。三者已行,天下不听。今反者已有天下之半矣,而心尚未寤也,而以赵高为佐,吾必见寇至咸阳,鹿游于朝也。”
于是二世乃使高案丞相狱,治罪。赵高治斯,榜掠千余,不胜痛,自诬服。斯所以不死者,自负其有功,实无反心,幸得上书自陈,幸二世之寤而赦之。李斯乃从狱中上书曰:“臣为丞相治民,三十余年矣。逮秦之地狭隘,先王之时秦地不过千里,兵数十万。臣尽薄材,谨奉法令,阴行谋臣,资之金玉,使游说诸侯,阴修甲兵,饰政教,官斗士,尊功臣,盛其爵禄,故终以胁韩弱魏,破燕、赵,夷齐、楚,卒兼六国,虏其王,立秦为天子。罪一矣。地非不广,又北逐湖、貉,南定百越,以见秦之强。罪二矣。尊大臣,盛其爵位,以固其亲。罪三矣。立社稷,修宗庙,以明主之贤。罪四矣。更克画,平斗斛度量文章,布之天下,以树秦之名。罪五矣。治驰道,兴游观,以见主之得意。罪六矣。缓刑罚,薄赋敛,以遂主得众之心,万民戴主,死而不忘。罪七矣。若斯之为臣者,罪足以死固久矣。上幸尽其能力,乃得至今,愿陛下察之!”书上,赵高使吏弃去不奏,曰:“囚安得上书!”
赵高使其客十余辈诈为御史、谒者、侍中,更往覆讯斯。斯更以其实对,辄使人复榜之。后二世使人验斯,斯以为如前,终不敢更言,辞服。奏当上,二世喜曰:“微赵君,几为丞相所卖。”
二世二年七月,具斯五刑论,腰斩咸阳市。斯出狱,与其中子①俱执,顾谓其中子曰:“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遂父子相哭。而夷三族。
(选自《史记·李斯列传》,有删改)
注:①中子:次子。
实战演习
1. 对下列句子中加点词的解释,正确的一项是()
A. 厚赋天下,不爱其费 爱护
B. 于是二世乃使高案丞相狱 牢狱
C. 榜掠千余,不胜痛 拷打
D. 幸得上书自陈 宠幸
2. 下列各组句子中,加点词的意义和用法都相同的一组是()
A. ①吾以忠死,宜矣。 ②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B. ①加费而无益于民利者禁 ②我决起而飞,抢榆枋而止
C. ①今行逆于昆弟,不顾其咎 ②则责攸之、祎、允等之慢,以彰其咎
D. ①幸二世之寤而赦之 ②纵一苇之所如,凌万顷之茫然
3. 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A. 李斯在狱中想到关龙逢、比干、伍子胥这些才智过人的臣子都很忠诚,却被夏桀、商纣和夫差杀死,所以自己尽忠而死是应该的。
B. 李斯认为二世治国无道,竟不顾后果杀死亲兄弟自封为王,残害忠良,重用奸臣,大规模修建阿房宫,对百姓横征暴敛,其治必不长久。
C. 李斯在狱中上书时采用正话反说的手法,故意给自己罗列了七大罪状,以让奏书能够顺利地上报二世,希望二世能觉悟醒察并赦免他。
D. 李斯虽遭受严刑拷打,但仍不顾一切地以实情对答,他自恃口才好,有功于朝廷,即使二世派人验证他也不改口供,终于获得二世的欢心。
4. 把文言文阅读材料中画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
{1} 李斯拘执束缚,居囹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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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尊大臣,盛其爵位,以固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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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顾谓其中子曰:“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遂父子相哭。而夷三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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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1. C(A项“爱”,吝惜。B项“狱”,案件。D项“幸”,希望。)
2. A(文言虚词。因为,介词;B表转折,连词/表顺接,连词;C这样,代词/他们,代词;D取消句子独立性,助词/定语后置的标志,助词。)
3. D(李斯屈打成招,最终未获二世的欢心。)
4. {1}李斯被拘捕捆绑,关在监狱中。
{2}尊重大臣,提高他们的爵位,用以巩固他们同秦王的亲密关系。
{3}回头对儿子说:“我想和你再次牵着黄狗一同出上蔡东门追逐狡兔,难道还可以吗?”于是父子二人相对而哭。三族的人都被处死了。
参考译文
赵高查办李斯。李斯被拘捕捆绑,关在监狱中,仰天长叹道:“可悲啊!无道的昏君,怎能替他出谋划策呢!从前夏桀杀死关龙逢,商纣杀死王子比干,吴王夫差杀死伍子胥。这三个臣子,难道不忠诚吗,然而却免不了一死,他们虽然尽忠而死,只可惜忠诚的对象错了。现在我的才智比不上这三个人,而二世的暴虐无道超过了夏桀、商纣和夫差,我因尽忠而被杀,死得其所了。况且二世治国难道不乱吗!不久前杀死自己的兄弟而自立为皇帝,杀害忠良之士,重用卑贱之人,修建阿房宫,向天下百姓横征暴敛。我不是没有劝谏,可是他不听我的。大凡古代圣明的君王,饮食有节制,车马器用有规定的数量,宫殿居室都有限制,颁布命令、治办事情,增加费用却无益于百姓利益的,一律禁止,所以才能够长治久安。现在二世对自己的兄弟,施以有悖于常理的残暴手段,不顾及这样做会有什么罪孽;迫害杀戮忠臣,也不考虑这样会有什么灾殃;大规模修筑宫殿,加重天下百姓的赋税,不珍惜钱财。这三件事做了之后,天下百姓不听从他。现在天下已有一半人造反了,但二世心中还未醒悟,却让赵高辅佑,我一定会看到敌人攻进咸阳,糜鹿在朝廷上游荡了。”
这时二世派赵高审理丞相李斯的案件,要定他的罪。赵高审讯李斯,拷打了他一千多杖,李斯忍受不了,冤屈地招供了。李斯不想死的原因,是他自认为对秦国有大功,又确实没有反叛之心,希望能够上书为自己辩护,希望二世能醒悟并赦免他。李斯于是在监狱中上书说:“我担任丞相治理百姓,已经三十多年了。我来秦国时领土还很狭小,先王的时候,秦国的土地不超过千里,士兵才几十万。我竭尽自己微薄的才能,小心谨慎地奉行法令,暗中派遣谋臣,资助他们金银珠宝,让他们到各国游说,同时暗中准备武装,整顿政治,教化民众,任用英勇善战的人为官,尊重功臣,给予他们很高的爵位和俸禄,因此终于胁持住韩国,削弱了魏国,击败了燕国、赵国,削平了齐国、楚国,最后兼并了六国,俘获了他们的国君,拥立秦王为天子。这是我的第一条罪状。秦国的疆域并不是不广阔,但还要在北方驱逐胡人、貉人,在南方平定百越,以显示秦国的强大。这是我的第二条罪状。尊重大臣,提高他们的爵位,用以巩固他们同秦王的亲密关系。这是我的第三条罪状。建立社稷,修建宗庙,以显示主上的贤明。这是我的第四条罪状。更改尺度衡器上所刻的标志,统一度量衡和文字,颁布天下,以树立秦朝的威名。这是我的第五条罪状。修筑道路,兴建游观之所,以显示主上志满意得。这是我的第六条罪状。减轻刑罚,减少赋税,以顺遂皇上赢得民心的意愿,使百姓都拥戴皇上,至死不忘皇上的恩德。这是我的第七条罪状。像李斯我这样做臣子的,所犯的罪足以处死本来已经很久了。皇上希望我竭尽所能才得以活到今天,希望陛下明察。”奏书呈上之后,赵高让狱吏丢在一边不上报,说:“囚犯岂能上书!”
赵高派十多个门客假扮成御史、谒者、侍中,轮流前往审问李斯。李斯改为以实情对答,赵高就让人再严刑拷打他。后来二世派人去验证李斯的口供,李斯以为还和以前一样,最终不敢再改口供,在供词上承认了自己的罪状。赵高把判决书呈给皇上,二世很高兴地说:“没有赵君,我几乎被丞相出卖了。”
二世二年七月,李斯被判处五刑,在咸阳街市腰斩。李斯与他的次子一同被押解出狱时,回头对儿子说:“我想和你再次牵着黄狗一同出上蔡东门追逐狡兔,难道还可以吗?”于是父子二人相对而哭。三族的人都被处死了。
(伏平指导)
编辑/姚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