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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高等职业院校在与企业合作的过程中,存在合作的表面化、形式化的倾向,模式单一,其最主要原因是校企双方在合作中未能实现其有效利益均衡。发挥政府主导协调作用,完善体制机制,创新合作模式,使校企双方利益均衡,是提升校企合作水平的关键所在。
关 键 词:校企合作 利益均衡 机制 形式
引言
日本经济产业研究所所长青木昌彦在《校企合作的发展方向》一文中把校企合作定义为“通过分属不同领域的两个参与者——大学与产业的相互作用所产生的协同效应来提高大学与产业各自潜能的过程。”当前,校企合作是我国高职院校谋求自身发展、实现与市场接轨、有针对性地为企业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重要举措,其初衷是让学生在校所学与企业实践有机结合,让学校和企业的人力资源、设备、技术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以切实提高育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技能型人才的培养质量。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对高职教育明确指出:把提高质量作为重点。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高职教育中的校企合作被提升到了重要位置。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对技能人才需求度加大,能否实现有效的校企合作,对高职院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和企业的良性发展都至关重要。然而,在现有环境下,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深层次发展困难重重,其主要原因是校企双方利益不均衡,校企合作仅停留在表面化、形式化,未形成校企合作的办学体制机制。为此,分析校企合作利益不均衡的表现,采取必要措施构建平衡的利益机制是一个重要的现实命题。
1 利益不均衡的表现
1.1 合作模式的单一性,未形成有效机制
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模式单一,里外不受益。模式是内部因素相互之间关系的外在表现,是由内而外的,它是由系统内部因素所决定,同时又受外部条件影响的。所以说,高等职业院校在校企合作的理念指导下建立或重构办学模式时,要根据学校自身的条件和潜力来重构办学模式,而不能为了形成某种模式而生搬硬套。近几年在国家大力鼓励和推动下,因为教育教学评估和示范(骨干)院校等指标的需要,各高职院校纷纷在办学模式方面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认为聘请了几位企业技术专家或是送学生去企业实习,就建立了产学研相结合的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其结果往往是学生苦、学校累、企业勉为其难。“其中,企业追求物质利益和经济效益而产生了应付现象与短期行为,学校为了解决学生实习和就业问题而出现了急功近利和形式主义。”【1】虽然高等职业院校也意识到顺应市场需求培养人才的重要性,但受到我国长期以来"学术至上"的传统教育观念的影响,高等职业院校在人才培养过程中重理论知识、轻实践技能,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相脱节的现象还比较严重,再加上客观因素的制约,高职院校与企业的合作模式单一,未能形成有效机制,有效合作难以实现。
1.2 企业利益不明显,缺乏合作动力
所谓“校企合作”,校企双方应该是合作关系,实现互利互惠和双赢。我国校企合作遇到的最大困难是企业没有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主要任务是生产市场需求对路的产品,以追求最大的利润,至于与高校合作培养人才,并不是企业直接追求的目标。企业对与职业院校合作培养人才的动力,来源于企业自我发展和在市场竞争中获胜的需要。只有在这种需求的强力驱动下,企业才会考虑与高等职业院校合作,便于为它们输送生产一线急需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目前我国职业教育大力推行“校企合作”,但很多情况下,是学校方一厢情愿,企业方却缺乏合作的动力和愿望。企业无意参与或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不高,一方面是企业为学校提供实训、实习机会,多数不仅不能为企业创造利润,有时还干扰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企业每日忙于追求利润,无暇关心学校专业的设置、教学计划的修订;另一方面是职业教育培养的学生是面向全社会、全行业的甚至可能面向企业自身的竞争对手,人才竞争又抑制着他们参与的积极性。有的企业干脆不想参与校企合作,或参与了校企合作但不让学生接触企业的核心技术。在企业提供实习岗位方面,多属于技术含量低的“劳力型”岗位,甚至学生的实习岗位与所学专业完全不对口,实习难以达到锻炼专业技能的预定目标。许多校企合作是通过行业关系、人脉关系进行的短期合作,甚至有相当部分的校企合作只停留在协议上,长期稳定的战略型校企合作项目急待开发。
2 实现均衡的思路与对策
2.1 统一领导,发挥政府主导和协调作用
200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指出:“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资源配置、条件保障、政策措施的统筹管理,为职业教育提供强有力的公共服务和良好的发展环境。” 政府应该加强立法,从法律角度来规范校企合作,从政策角度来充分实现双方利益最大化,从而调动双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政府应该充当企业与职业学校联系的桥梁,以保证双方培养目标的一致。如德国职业学校在专业教学计划的制定上,由文化部下属的教学研究机构根据企业提出的要求,向文化部提出建议,州文化部根据建议制定专业教学计划,再由学校根据专业教学计划执行教学;要提高院校有效实现校企合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要细化合作指标,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与院校发展有效对接;政府要敦促企业加强自身的社会责任,从为社会培养人才的角度重视校企合作。政府通过有关立法加强对校企合作的干预,在政策上建立激励机制,如出台免税政策,鼓励行业企业深度参与高职教育过程,形成互动、双赢的校企合作机制,并在经费上给予支持。政府要明确自身的角色定位,可通过制定系列政策法规,设立各类"基金"、进行舆论宣传、组织和实施校企合作计划,并提供政策与技术咨询等措施来推动校企合作培养人才。如果企业和学校联合培养人才,政府可出台适当的优惠政策。企业针对自身需要对学生进行强化训练,这样培养出来的学生对企业的情况熟悉,很快就能适应岗位。发挥政府在校企合作的主导作用,政府可建立专门的“校企合作教育基金”和主办产学研对接大会,切实鼓励和帮助高校进行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比如,安徽省在这方面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安徽省每年举办产学研对接大会,充分实现了校企合作,促成了合作成果落地。 2.2 合力联动,形成有效的利益均衡的体制机制
机制具有引导、激励和约束功能,要促进高职院校与行业企业的有效合作,就必须从机制上进行创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机制是推动校企合作的原动力和维系合作的纽带,企业需要学校提供人力资源,学校需要发展,而只有创立了一套长效、良性的运行机制,才能积极引导校企合作健康、规范地发展。“回顾我国高职教育十多年的实践,示范性高职学院的共同之处,是根据自身的特点结合本地区的产业发展状况努力实践不同形式、不同程度的校企合作办学模式,从而促进高职教育的发展。”【2】校企合作双方中,企业是一个特殊的主体,要追求自己的利益。很多企业不愿意接受实习、实训生,很重要的原因是干扰了其正常的生产秩序,影响其生产效益。所以,在校企合作培养人才过程中,学校应主动配合企业的需求,在安排学生实习、实训时,要与企业合作,制定详细、周密的计划,尽量在时间与地点上不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同时,学校要求学生在实习、实训的过程中,应有强烈的职业责任感,尽量为企业创造价值。德国企业对参与职业教育的巨大热情表明,企业是职业教育发展的直接受益者。企业可以通过参与职业教育,扩大企业知名度,树立企业关心地方教育的良好形象;企业在为学校提供实习、实训机会的过程中,还可物色企业需要的人才,而无须广告及各种招聘费用,也无须适应期;进行人才储备,提高企业竞争力。学校、媒体都应加强宣传,更新企业观念,让行业企业意识到参与职业教育不仅是义务,而且是“有利可图”。 探索校企互惠长效的深度合作机制,就要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发展、合作多赢”的原则,积极调动和充分发挥参与对象的地位与作用,要在"政府推动、社会驱动、校企互动"的基础上,逐步形成学校、行业、企业、政府的多方联动,才能推动校企合作深入开展。学校应根据市场人才需求进行专业课程改革,调整、规范专业建设;以岗位技能为核心,积极进行课程改革,有效实现质量工程建设;利用企业优质资源,加强实训基地建设,并建立校企合作的实践教学体系;与企业合作建设技术研发中心,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企业与学校应成立校企合作董事会,制订、修改、执行合作教育计划;共建“校中厂”和“厂中校”实训基地,加强教学与生产、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接受学生实习,促进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向“双师型”转化。作为学生,应认真学习理论知识,培养基本的职业素养;作为学徒,应认真工作,锻炼基本的职业技能。
2.3 创新模式,多角度促进校企合作深入
高等职业院校的校企合作不能仅局限于企业的工程技术人员进校授课,企业接受学生顶岗实习。要积极探索新形式和新模式,多角度深化校企合作。近年来,我国高职院校积极探索"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并在国内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各种实践经验模式的运行中,也形成了许多富有实效的运行模式。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如江苏、广东等地,学校与企业也已经开始尝试捆绑式、互惠共赢的深度合作。如"学校办到企业"模式,由企业出场地、设备、资金及人力技术资源,学校按照企业的需求设置专业、确定招生规模、实施教学管理。这种模式发挥了学校与企业各自所长,学校培养的人才根据企业标准“量身定做”,企业为学生提供明确的职业定位,实现了学校与企业双方自觉捆绑,利益高度融合,达到真正的“双赢”。一些学校还探索“企业办到学校”模式。学校提供场所,企业出设备、出技术,将企业的车间办到学校,通过生产产品(或服务项目)兼顾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教学过程,使学生和教师实践技能得到真正的锻炼与提高,其生产的部分效益反哺学校的建设与发展。当前,我国高职教育校企合作的形式单一,且开展的广度和深度都不够。如今企业大学的出现无疑给未来我国高职教育校企合作提供了新的渠道。企业大学又称公司大学,在世界五百强企业中,70%的企业都拥有自己的企业大学,如惠普商学院、摩托罗拉大学等。在此方面起步较晚的中国目前也已建有二十多所企业大学,如国家电网公司筹资建设的国家电网技术学院就是集高职学历教育与电网企业的培训于一体。
企业大学教育与实际相结合的理念和实践,以及企业通过企业大学整合产业链,捆绑人力资源的供给机制,对于传统的高职教育而言,是一种有效的探索。企业大学与高职院校均以培养适应劳动力市场需要的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因此,高职院校有必要合理借鉴企业大学的经验,将企业要素有机融合到教育教学过程中,以不断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效果。在校企合作中,企业和学校通过契约等形式确定各自在人才培养中的权利和义务。企业的工程技术人员走上高等职业院校的讲台,参与、指导校内实验实训教学,充分弥补校内专职教师职业经验的不足。“企业则可以通过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让企业的工程技术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指导学生进行实习、实训,做到与高校教师相互学习、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使企业与高校在培养人才的标准上形成共识。”【3】高职院校教师通过挂职、合作研发等多种形式,深入行业企业一线提高他们对生产一线技术的整体理解与应用水平,并配套建立相关的教师职称晋升、评比与奖励制度。这种有计划、有目的的制度性人才交流更有利于校企双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人才的长期培养使用。
3 结语
校企合作是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的重要模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充分发挥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政策环境,形成“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 的合作办学体制机制,充分探索有效模式,实现校企双方利益均衡,才能真正使校企合作开花结果。
参考文献
[1]方德英.校企合作创新- - 博弈演化与对策[M] 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7.
[2]姜大源.工学结合职业教育课程开发的实践与理论fR1.广州.2008
[3]潘懋元.产学研合作教育的几个理论问题[J].中国大学教育,2008(3):25-26.
[4]国家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划(2010-2015年)(征求意见稿).
[5]姜大源.《职业教育学研究新论》[M] 北京: 教育科学出版社.2007年.
[6]姜大源.《当代德国职业教育主流教学思想研究:理论、实践与创新》[M] 北京: 清华大学出版社.
作者简介:
杨圣春(1966-),男,安徽寿县人,副教授,硕士,双学士,主要研究方向:高等职业教育研究;节能与环境保护;电厂锅炉安全运行。
张庭(1982-),男,安徽铜陵人,硕士,主要研究方向:高等职业教育研究。
关 键 词:校企合作 利益均衡 机制 形式
引言
日本经济产业研究所所长青木昌彦在《校企合作的发展方向》一文中把校企合作定义为“通过分属不同领域的两个参与者——大学与产业的相互作用所产生的协同效应来提高大学与产业各自潜能的过程。”当前,校企合作是我国高职院校谋求自身发展、实现与市场接轨、有针对性地为企业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重要举措,其初衷是让学生在校所学与企业实践有机结合,让学校和企业的人力资源、设备、技术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以切实提高育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技能型人才的培养质量。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对高职教育明确指出:把提高质量作为重点。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高职教育中的校企合作被提升到了重要位置。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对技能人才需求度加大,能否实现有效的校企合作,对高职院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和企业的良性发展都至关重要。然而,在现有环境下,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深层次发展困难重重,其主要原因是校企双方利益不均衡,校企合作仅停留在表面化、形式化,未形成校企合作的办学体制机制。为此,分析校企合作利益不均衡的表现,采取必要措施构建平衡的利益机制是一个重要的现实命题。
1 利益不均衡的表现
1.1 合作模式的单一性,未形成有效机制
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模式单一,里外不受益。模式是内部因素相互之间关系的外在表现,是由内而外的,它是由系统内部因素所决定,同时又受外部条件影响的。所以说,高等职业院校在校企合作的理念指导下建立或重构办学模式时,要根据学校自身的条件和潜力来重构办学模式,而不能为了形成某种模式而生搬硬套。近几年在国家大力鼓励和推动下,因为教育教学评估和示范(骨干)院校等指标的需要,各高职院校纷纷在办学模式方面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认为聘请了几位企业技术专家或是送学生去企业实习,就建立了产学研相结合的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其结果往往是学生苦、学校累、企业勉为其难。“其中,企业追求物质利益和经济效益而产生了应付现象与短期行为,学校为了解决学生实习和就业问题而出现了急功近利和形式主义。”【1】虽然高等职业院校也意识到顺应市场需求培养人才的重要性,但受到我国长期以来"学术至上"的传统教育观念的影响,高等职业院校在人才培养过程中重理论知识、轻实践技能,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相脱节的现象还比较严重,再加上客观因素的制约,高职院校与企业的合作模式单一,未能形成有效机制,有效合作难以实现。
1.2 企业利益不明显,缺乏合作动力
所谓“校企合作”,校企双方应该是合作关系,实现互利互惠和双赢。我国校企合作遇到的最大困难是企业没有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主要任务是生产市场需求对路的产品,以追求最大的利润,至于与高校合作培养人才,并不是企业直接追求的目标。企业对与职业院校合作培养人才的动力,来源于企业自我发展和在市场竞争中获胜的需要。只有在这种需求的强力驱动下,企业才会考虑与高等职业院校合作,便于为它们输送生产一线急需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目前我国职业教育大力推行“校企合作”,但很多情况下,是学校方一厢情愿,企业方却缺乏合作的动力和愿望。企业无意参与或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不高,一方面是企业为学校提供实训、实习机会,多数不仅不能为企业创造利润,有时还干扰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企业每日忙于追求利润,无暇关心学校专业的设置、教学计划的修订;另一方面是职业教育培养的学生是面向全社会、全行业的甚至可能面向企业自身的竞争对手,人才竞争又抑制着他们参与的积极性。有的企业干脆不想参与校企合作,或参与了校企合作但不让学生接触企业的核心技术。在企业提供实习岗位方面,多属于技术含量低的“劳力型”岗位,甚至学生的实习岗位与所学专业完全不对口,实习难以达到锻炼专业技能的预定目标。许多校企合作是通过行业关系、人脉关系进行的短期合作,甚至有相当部分的校企合作只停留在协议上,长期稳定的战略型校企合作项目急待开发。
2 实现均衡的思路与对策
2.1 统一领导,发挥政府主导和协调作用
200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指出:“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资源配置、条件保障、政策措施的统筹管理,为职业教育提供强有力的公共服务和良好的发展环境。” 政府应该加强立法,从法律角度来规范校企合作,从政策角度来充分实现双方利益最大化,从而调动双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政府应该充当企业与职业学校联系的桥梁,以保证双方培养目标的一致。如德国职业学校在专业教学计划的制定上,由文化部下属的教学研究机构根据企业提出的要求,向文化部提出建议,州文化部根据建议制定专业教学计划,再由学校根据专业教学计划执行教学;要提高院校有效实现校企合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要细化合作指标,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与院校发展有效对接;政府要敦促企业加强自身的社会责任,从为社会培养人才的角度重视校企合作。政府通过有关立法加强对校企合作的干预,在政策上建立激励机制,如出台免税政策,鼓励行业企业深度参与高职教育过程,形成互动、双赢的校企合作机制,并在经费上给予支持。政府要明确自身的角色定位,可通过制定系列政策法规,设立各类"基金"、进行舆论宣传、组织和实施校企合作计划,并提供政策与技术咨询等措施来推动校企合作培养人才。如果企业和学校联合培养人才,政府可出台适当的优惠政策。企业针对自身需要对学生进行强化训练,这样培养出来的学生对企业的情况熟悉,很快就能适应岗位。发挥政府在校企合作的主导作用,政府可建立专门的“校企合作教育基金”和主办产学研对接大会,切实鼓励和帮助高校进行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比如,安徽省在这方面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安徽省每年举办产学研对接大会,充分实现了校企合作,促成了合作成果落地。 2.2 合力联动,形成有效的利益均衡的体制机制
机制具有引导、激励和约束功能,要促进高职院校与行业企业的有效合作,就必须从机制上进行创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机制是推动校企合作的原动力和维系合作的纽带,企业需要学校提供人力资源,学校需要发展,而只有创立了一套长效、良性的运行机制,才能积极引导校企合作健康、规范地发展。“回顾我国高职教育十多年的实践,示范性高职学院的共同之处,是根据自身的特点结合本地区的产业发展状况努力实践不同形式、不同程度的校企合作办学模式,从而促进高职教育的发展。”【2】校企合作双方中,企业是一个特殊的主体,要追求自己的利益。很多企业不愿意接受实习、实训生,很重要的原因是干扰了其正常的生产秩序,影响其生产效益。所以,在校企合作培养人才过程中,学校应主动配合企业的需求,在安排学生实习、实训时,要与企业合作,制定详细、周密的计划,尽量在时间与地点上不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同时,学校要求学生在实习、实训的过程中,应有强烈的职业责任感,尽量为企业创造价值。德国企业对参与职业教育的巨大热情表明,企业是职业教育发展的直接受益者。企业可以通过参与职业教育,扩大企业知名度,树立企业关心地方教育的良好形象;企业在为学校提供实习、实训机会的过程中,还可物色企业需要的人才,而无须广告及各种招聘费用,也无须适应期;进行人才储备,提高企业竞争力。学校、媒体都应加强宣传,更新企业观念,让行业企业意识到参与职业教育不仅是义务,而且是“有利可图”。 探索校企互惠长效的深度合作机制,就要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发展、合作多赢”的原则,积极调动和充分发挥参与对象的地位与作用,要在"政府推动、社会驱动、校企互动"的基础上,逐步形成学校、行业、企业、政府的多方联动,才能推动校企合作深入开展。学校应根据市场人才需求进行专业课程改革,调整、规范专业建设;以岗位技能为核心,积极进行课程改革,有效实现质量工程建设;利用企业优质资源,加强实训基地建设,并建立校企合作的实践教学体系;与企业合作建设技术研发中心,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企业与学校应成立校企合作董事会,制订、修改、执行合作教育计划;共建“校中厂”和“厂中校”实训基地,加强教学与生产、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接受学生实习,促进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向“双师型”转化。作为学生,应认真学习理论知识,培养基本的职业素养;作为学徒,应认真工作,锻炼基本的职业技能。
2.3 创新模式,多角度促进校企合作深入
高等职业院校的校企合作不能仅局限于企业的工程技术人员进校授课,企业接受学生顶岗实习。要积极探索新形式和新模式,多角度深化校企合作。近年来,我国高职院校积极探索"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并在国内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各种实践经验模式的运行中,也形成了许多富有实效的运行模式。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如江苏、广东等地,学校与企业也已经开始尝试捆绑式、互惠共赢的深度合作。如"学校办到企业"模式,由企业出场地、设备、资金及人力技术资源,学校按照企业的需求设置专业、确定招生规模、实施教学管理。这种模式发挥了学校与企业各自所长,学校培养的人才根据企业标准“量身定做”,企业为学生提供明确的职业定位,实现了学校与企业双方自觉捆绑,利益高度融合,达到真正的“双赢”。一些学校还探索“企业办到学校”模式。学校提供场所,企业出设备、出技术,将企业的车间办到学校,通过生产产品(或服务项目)兼顾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教学过程,使学生和教师实践技能得到真正的锻炼与提高,其生产的部分效益反哺学校的建设与发展。当前,我国高职教育校企合作的形式单一,且开展的广度和深度都不够。如今企业大学的出现无疑给未来我国高职教育校企合作提供了新的渠道。企业大学又称公司大学,在世界五百强企业中,70%的企业都拥有自己的企业大学,如惠普商学院、摩托罗拉大学等。在此方面起步较晚的中国目前也已建有二十多所企业大学,如国家电网公司筹资建设的国家电网技术学院就是集高职学历教育与电网企业的培训于一体。
企业大学教育与实际相结合的理念和实践,以及企业通过企业大学整合产业链,捆绑人力资源的供给机制,对于传统的高职教育而言,是一种有效的探索。企业大学与高职院校均以培养适应劳动力市场需要的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因此,高职院校有必要合理借鉴企业大学的经验,将企业要素有机融合到教育教学过程中,以不断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效果。在校企合作中,企业和学校通过契约等形式确定各自在人才培养中的权利和义务。企业的工程技术人员走上高等职业院校的讲台,参与、指导校内实验实训教学,充分弥补校内专职教师职业经验的不足。“企业则可以通过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让企业的工程技术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指导学生进行实习、实训,做到与高校教师相互学习、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使企业与高校在培养人才的标准上形成共识。”【3】高职院校教师通过挂职、合作研发等多种形式,深入行业企业一线提高他们对生产一线技术的整体理解与应用水平,并配套建立相关的教师职称晋升、评比与奖励制度。这种有计划、有目的的制度性人才交流更有利于校企双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人才的长期培养使用。
3 结语
校企合作是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的重要模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充分发挥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政策环境,形成“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 的合作办学体制机制,充分探索有效模式,实现校企双方利益均衡,才能真正使校企合作开花结果。
参考文献
[1]方德英.校企合作创新- - 博弈演化与对策[M] 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7.
[2]姜大源.工学结合职业教育课程开发的实践与理论fR1.广州.2008
[3]潘懋元.产学研合作教育的几个理论问题[J].中国大学教育,2008(3):25-26.
[4]国家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划(2010-2015年)(征求意见稿).
[5]姜大源.《职业教育学研究新论》[M] 北京: 教育科学出版社.2007年.
[6]姜大源.《当代德国职业教育主流教学思想研究:理论、实践与创新》[M] 北京: 清华大学出版社.
作者简介:
杨圣春(1966-),男,安徽寿县人,副教授,硕士,双学士,主要研究方向:高等职业教育研究;节能与环境保护;电厂锅炉安全运行。
张庭(1982-),男,安徽铜陵人,硕士,主要研究方向:高等职业教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