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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之所以穷,是因为政府腐败。除非保证公共资源不被窃取、公共权力不用于私利,否则,这样的国家就会一直穷下去——这样的说法,对吗?
显然,这种说法很有诱惑力。毕竟,有一种叙事将对繁荣的承诺与反不公的斗争联系在一起。教皇方济各在其最近的拉美之行中说:“腐败是蠹虫,是人民中的坏疽。”腐败理应“绑上岩石,沉入大海”。
也许确实如此。但是,这并不一定能让国家变得繁荣。
还是用数据说话。最好的腐败指标或许是世界银行的腐败控制指数(CCI)。该指数1996年开始发布,涵盖了180多个国家。CCI表明,富国的腐败情况比穷国少,但腐败相对较少的国家,比如加纳、哥斯达黎加和丹麦,并不比发展水平相当的国家增长更快。另一方面,CCI指数有所改善的国家,如赞比亚、马其顿、乌拉圭和新西兰,并没有因此而得到更快的增长。相反,世界银行政府效率指标表明,在给定收入水平的条件下,政府效率相对较高或政府绩效得到改善的国家增长得更快。
出于某些原因,也许与纽约大学的乔纳森·海特(Jonathan Haidt)所谓的“正义思维”的性质有关,我们的道德情绪与面对伤害和不公时的感同身受有很大关系。动员反对不公远比动员支持公正容易。我们对“斗恶”(比如饥饿和贫困)有很大的热情,而对为了保证粮食和可持续生计充裕的增长而奋斗的热情要小得多。很多情况下,从“恶”转变为相应的“善”只是语义学的问题。比如,“打击种族主义”就是为“无歧视”而奋斗。但是,在腐败的例子中,腐败是一种恶,而它的根源就是善的缺失,因而,又如何通过“除恶”来“扬善”呢?
善是有能力的国家(capable state):能够保护国家及其人民、维持和平、执行规则和契约、提供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监管经济活动、可信地进行跨期借贷、对社会征税并用之于全社会的官僚体系。国家能力的缺失(无力阻止公职人员以公谋私以至于常常与社会其他成员的利益相悖)造成腐败,也造成了贫困和退步。
一些人也许会说,减少腐败包括了建立有能力的国家;善是在斗恶的过程中创造出来的。但果真如此吗?警察也许会停止索贿,但这并不能让他们更好地抓捕罪犯、阻止犯罪。减少补偿性支付,并不意味着具有管理特许经营合同或征税的能力。
除了起诉害群之马,打击腐败的手段常常包括改革采购规则、公共财政管理体系和反腐立法。其基本的假设是新规则将不同于此前的规则,且它们将获得执行。然而,乌干达的经验表明并非如此。2009年,乌干达政府实施了当时被誉为“全世界最佳反腐立法”的法律,但所有腐败指标依然继续恶化。乌干达绝非例外。我的哈佛同事马特·安德鲁斯(Matt Andrews)记录了预防贪污的公共财政改革失败的情况,失败的原因并不限定于财政管理。
所有组织的合法性都需要被认定。它们可以通过行使其建立之初的功能而创造出合法的形象。但这样很困难。或者,它们可以借助于一个自然界的策略,即所谓的“同构拟态”(isomorphic mimicry),让它们的组织看起来和合法的机构一样:就像是没有毒性的蛇进化出与毒蛇相近的外貌。
而反腐斗争常常会刺激这一行为:出现更沉迷于遵守繁复的新流程而不是实现既定目标的组织。哈佛大学的兰特·普莱切特(Lant
显然,这种说法很有诱惑力。毕竟,有一种叙事将对繁荣的承诺与反不公的斗争联系在一起。教皇方济各在其最近的拉美之行中说:“腐败是蠹虫,是人民中的坏疽。”腐败理应“绑上岩石,沉入大海”。
也许确实如此。但是,这并不一定能让国家变得繁荣。
还是用数据说话。最好的腐败指标或许是世界银行的腐败控制指数(CCI)。该指数1996年开始发布,涵盖了180多个国家。CCI表明,富国的腐败情况比穷国少,但腐败相对较少的国家,比如加纳、哥斯达黎加和丹麦,并不比发展水平相当的国家增长更快。另一方面,CCI指数有所改善的国家,如赞比亚、马其顿、乌拉圭和新西兰,并没有因此而得到更快的增长。相反,世界银行政府效率指标表明,在给定收入水平的条件下,政府效率相对较高或政府绩效得到改善的国家增长得更快。
出于某些原因,也许与纽约大学的乔纳森·海特(Jonathan Haidt)所谓的“正义思维”的性质有关,我们的道德情绪与面对伤害和不公时的感同身受有很大关系。动员反对不公远比动员支持公正容易。我们对“斗恶”(比如饥饿和贫困)有很大的热情,而对为了保证粮食和可持续生计充裕的增长而奋斗的热情要小得多。很多情况下,从“恶”转变为相应的“善”只是语义学的问题。比如,“打击种族主义”就是为“无歧视”而奋斗。但是,在腐败的例子中,腐败是一种恶,而它的根源就是善的缺失,因而,又如何通过“除恶”来“扬善”呢?
善是有能力的国家(capable state):能够保护国家及其人民、维持和平、执行规则和契约、提供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监管经济活动、可信地进行跨期借贷、对社会征税并用之于全社会的官僚体系。国家能力的缺失(无力阻止公职人员以公谋私以至于常常与社会其他成员的利益相悖)造成腐败,也造成了贫困和退步。
一些人也许会说,减少腐败包括了建立有能力的国家;善是在斗恶的过程中创造出来的。但果真如此吗?警察也许会停止索贿,但这并不能让他们更好地抓捕罪犯、阻止犯罪。减少补偿性支付,并不意味着具有管理特许经营合同或征税的能力。
除了起诉害群之马,打击腐败的手段常常包括改革采购规则、公共财政管理体系和反腐立法。其基本的假设是新规则将不同于此前的规则,且它们将获得执行。然而,乌干达的经验表明并非如此。2009年,乌干达政府实施了当时被誉为“全世界最佳反腐立法”的法律,但所有腐败指标依然继续恶化。乌干达绝非例外。我的哈佛同事马特·安德鲁斯(Matt Andrews)记录了预防贪污的公共财政改革失败的情况,失败的原因并不限定于财政管理。
所有组织的合法性都需要被认定。它们可以通过行使其建立之初的功能而创造出合法的形象。但这样很困难。或者,它们可以借助于一个自然界的策略,即所谓的“同构拟态”(isomorphic mimicry),让它们的组织看起来和合法的机构一样:就像是没有毒性的蛇进化出与毒蛇相近的外貌。
而反腐斗争常常会刺激这一行为:出现更沉迷于遵守繁复的新流程而不是实现既定目标的组织。哈佛大学的兰特·普莱切特(La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