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写道:“我们面对着的整个自然界形成一个体系,即各种物体相互联系的总体。”①从宏观上看,我们地球上的人类就是生活在天——地——生这一系统之中。天——地——生系统又各成系统和互成系统,形成多层次的子系统。各系统皆按其本身规律在运动、发展和相互渗透。人在天——地——生系统中处于重要地位,起着积极的作用。这是因为人具有思维、认识和实践等活动能力,在天——地——生系统相互作用中,是主观能动的、最活跃的因素。
关于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我国古代劳动人民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就已逐渐地建立起明确的认识来了,比西方为早。我国古代对保护生态环境重要性的认识,是自对人在大自然中所处的地位的认识开始的,这是正确处理天、地、生相互关系的总的前提。西周时代(公元前1060—771年)产生的《易经》中以八卦的乾卦为天、为阳、为男;坤卦为地、为阴、为女。这是把自然界分为天、地两大系统,人则从属于天、地系统,这是朴素的天——地系统观。天、地是根本,其余六卦中的雷、风、水、火等四卦为天象;山、泽等二卦为地文,天、地系统是一个复合的物质系统。战国(公元403—221年)后成书的《易经》中进一步建立天——地——人(生)系统观,摆好了人在天、地系统中的位置,即“三才说”。还提出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变化、发展是各有规律的。“有天道焉,有地道焉,有人道焉。”(《系辞下》),“道”就是客观规律,“天道”、“地道”是自然规律,“人道”是社会规律。在天、地、人相互关系的认识上,先秦时期的思想领域,有“天命论”(孔子),也有“制天命而用之”(荀子)的思想,有“天人合一观”(墨子),也有“天人之分说”(荀子),有“地理环境决定论”(《周礼·地官·司徒》),也有朴素的“人地关系协调论”(《国语·鲁语》)思想的萌芽。
先秦时期成书的《五藏山经》,可以说是我国最早的一本含有论述生态环境系统内容的古文献。
我国位于亚洲大陆的东部、太平洋西岸。全境多山,地势西高东低,主要山脉自西向东延伸,影响水系、气候、土壤、生物等的分布及人类活动。《五藏山经》即以山为纲,分全国为南、西、北、东、中五大区,亦即五大生态环境系统。各生态环境结构包括自然环境方面的山岳、河川,自然资源方面的动物、植物、矿藏及社会情况方面的民族、文化等。在描述这五大生态环境时,由于当时科学知识水平的局限,不可避免地附会想象。
继天——地——人(生)系统的建立和对生态环境结构的认识,保护和发展优良的生态环境的思想产生了。
春秋战国时期(公元前772—221年),各诸侯国竞相争霸称雄,讲求耕战之策。在接受了“烧山林,破泽薮”受到大自然无情惩罚教训之后,变得聪明些了,保护生态环境的主张和做法被“诸子百家”提出来了。概括起来,有下述两个主要方面。
(一)合理利用自然条件、自然资源思想
1.调查研究,因地制宜的思想。自然条件、自然资源和社会情况所构成的生态环境,是多元、多层次的,各地区互有差异的。要做到合理开发利用,以保护和发展生态环境,就必须对生态环境进行调查研究。早在西周初年,西周公刘率领周人由邰(今陕西武功境)北迁到泾水上游的豳(今陕西旬邑境)定居和生产,就已先作实地调查:“陟则在山献,复降在原”,“观其流泉,度其隰原”(《诗经·大雅·生民》)。根据地形、水源等具体条件,规划耕地、沟渠和居住区域。《吕氏春秋·纪·孟春纪》中提到“善相丘陵、阪险、原隰,土地所宜,五谷所殖”,就是要根据不同地形,进行农业布局。利用自然条件,发展生产,要因地制宜。改造不利的自然条件,也要因地制宜。例如,改良不同地区的土壤,要根据土壤的质地、结构、水分、肥、地势等条件,采取不同的措施。《吕氏春秋·任地》中写道:“力者欲柔,柔者欲力;息者欲劳,劳者欲息;棘者欲肥,肥者欲棘;急者欲缓,缓者欲急;湿者欲躁,躁者欲湿。”
2.建立法度、设官等管理思想。例如《周礼·地官》中提到:大司徒“掌建邦之土地之图与其人民之数”,草人“掌土化之法以物地,相其宜而为之种”。稻人“掌稼下地以潴畜水,以防止水”。山虞“掌山林之政令”。河川、牧地、矿藏等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也莫不立法设官。“犯禁者,执而诛伐之。”(《冢宰》)《吕氏春秋·季春纪》中还提到:每年派官员(“司空”)“循行国邑,周视原野,修利堤防,导达沟渎”。
(二)维护和发展优良的生态环境思想
《国语·鲁语(上)》记载:鲁宣公(公元前608—690年)不以其时在泗水上张网捕鱼,里革走上去把渔网割断,扔到水里,对鲁宣公说,春夏季节,动植物生长繁衍,不宜捕伐。《逸周书·大聚解》中也说:“禹之禁,春三月,山林不登斧斤。” 《吕氏春秋·十二纪》中的有关保护生态环境的论述,更为深入,具体到一年四季的安排。仲春,“无竭川泽,无漉陂池,无焚山林”。夏季,“树木方盛,乃命虞人入山行木,无或斩伐。”秋季,“草木黄落,乃伐薪为炭”。《周礼·地官·司徒》中,除了规定,伐木材“以时入之”,还规定盗伐树木要受到严厉惩处。
我国古代为了保证保护生态环境的方针政策的实现,还立法设官,监督管理,即使国君违反,也会遭到抵制。虞衡掌管山林、川泽、渔猎诸事,国君打猎要派人拿皮冠通知虞衡。《孟子》中记载:有一次,齐景公打猎,派人拿旌去通知虞衡,虞衡认为这一次齐景公打猎违反有关规定的,便以自己不通告敢奉召为理由,加以抵制。
我国先秦时期的保护生态环境的思想,是我国古代光辉灿烂的文化的一页。新中国建立后,环境保护已成为经济建设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政府已经颁布了一系列的有关法令,设置了多层次的有关机构,建立了许多自然保护区。我们继承和发扬我国古代光辉的环境保护思想,齐心协力,共同把我国建设成为经济发展、生态优良、人民生活康乐的乐园
关于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我国古代劳动人民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就已逐渐地建立起明确的认识来了,比西方为早。我国古代对保护生态环境重要性的认识,是自对人在大自然中所处的地位的认识开始的,这是正确处理天、地、生相互关系的总的前提。西周时代(公元前1060—771年)产生的《易经》中以八卦的乾卦为天、为阳、为男;坤卦为地、为阴、为女。这是把自然界分为天、地两大系统,人则从属于天、地系统,这是朴素的天——地系统观。天、地是根本,其余六卦中的雷、风、水、火等四卦为天象;山、泽等二卦为地文,天、地系统是一个复合的物质系统。战国(公元403—221年)后成书的《易经》中进一步建立天——地——人(生)系统观,摆好了人在天、地系统中的位置,即“三才说”。还提出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变化、发展是各有规律的。“有天道焉,有地道焉,有人道焉。”(《系辞下》),“道”就是客观规律,“天道”、“地道”是自然规律,“人道”是社会规律。在天、地、人相互关系的认识上,先秦时期的思想领域,有“天命论”(孔子),也有“制天命而用之”(荀子)的思想,有“天人合一观”(墨子),也有“天人之分说”(荀子),有“地理环境决定论”(《周礼·地官·司徒》),也有朴素的“人地关系协调论”(《国语·鲁语》)思想的萌芽。
先秦时期成书的《五藏山经》,可以说是我国最早的一本含有论述生态环境系统内容的古文献。
我国位于亚洲大陆的东部、太平洋西岸。全境多山,地势西高东低,主要山脉自西向东延伸,影响水系、气候、土壤、生物等的分布及人类活动。《五藏山经》即以山为纲,分全国为南、西、北、东、中五大区,亦即五大生态环境系统。各生态环境结构包括自然环境方面的山岳、河川,自然资源方面的动物、植物、矿藏及社会情况方面的民族、文化等。在描述这五大生态环境时,由于当时科学知识水平的局限,不可避免地附会想象。
继天——地——人(生)系统的建立和对生态环境结构的认识,保护和发展优良的生态环境的思想产生了。
春秋战国时期(公元前772—221年),各诸侯国竞相争霸称雄,讲求耕战之策。在接受了“烧山林,破泽薮”受到大自然无情惩罚教训之后,变得聪明些了,保护生态环境的主张和做法被“诸子百家”提出来了。概括起来,有下述两个主要方面。
(一)合理利用自然条件、自然资源思想
1.调查研究,因地制宜的思想。自然条件、自然资源和社会情况所构成的生态环境,是多元、多层次的,各地区互有差异的。要做到合理开发利用,以保护和发展生态环境,就必须对生态环境进行调查研究。早在西周初年,西周公刘率领周人由邰(今陕西武功境)北迁到泾水上游的豳(今陕西旬邑境)定居和生产,就已先作实地调查:“陟则在山献,复降在原”,“观其流泉,度其隰原”(《诗经·大雅·生民》)。根据地形、水源等具体条件,规划耕地、沟渠和居住区域。《吕氏春秋·纪·孟春纪》中提到“善相丘陵、阪险、原隰,土地所宜,五谷所殖”,就是要根据不同地形,进行农业布局。利用自然条件,发展生产,要因地制宜。改造不利的自然条件,也要因地制宜。例如,改良不同地区的土壤,要根据土壤的质地、结构、水分、肥、地势等条件,采取不同的措施。《吕氏春秋·任地》中写道:“力者欲柔,柔者欲力;息者欲劳,劳者欲息;棘者欲肥,肥者欲棘;急者欲缓,缓者欲急;湿者欲躁,躁者欲湿。”
2.建立法度、设官等管理思想。例如《周礼·地官》中提到:大司徒“掌建邦之土地之图与其人民之数”,草人“掌土化之法以物地,相其宜而为之种”。稻人“掌稼下地以潴畜水,以防止水”。山虞“掌山林之政令”。河川、牧地、矿藏等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也莫不立法设官。“犯禁者,执而诛伐之。”(《冢宰》)《吕氏春秋·季春纪》中还提到:每年派官员(“司空”)“循行国邑,周视原野,修利堤防,导达沟渎”。
(二)维护和发展优良的生态环境思想
《国语·鲁语(上)》记载:鲁宣公(公元前608—690年)不以其时在泗水上张网捕鱼,里革走上去把渔网割断,扔到水里,对鲁宣公说,春夏季节,动植物生长繁衍,不宜捕伐。《逸周书·大聚解》中也说:“禹之禁,春三月,山林不登斧斤。” 《吕氏春秋·十二纪》中的有关保护生态环境的论述,更为深入,具体到一年四季的安排。仲春,“无竭川泽,无漉陂池,无焚山林”。夏季,“树木方盛,乃命虞人入山行木,无或斩伐。”秋季,“草木黄落,乃伐薪为炭”。《周礼·地官·司徒》中,除了规定,伐木材“以时入之”,还规定盗伐树木要受到严厉惩处。
我国古代为了保证保护生态环境的方针政策的实现,还立法设官,监督管理,即使国君违反,也会遭到抵制。虞衡掌管山林、川泽、渔猎诸事,国君打猎要派人拿皮冠通知虞衡。《孟子》中记载:有一次,齐景公打猎,派人拿旌去通知虞衡,虞衡认为这一次齐景公打猎违反有关规定的,便以自己不通告敢奉召为理由,加以抵制。
我国先秦时期的保护生态环境的思想,是我国古代光辉灿烂的文化的一页。新中国建立后,环境保护已成为经济建设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政府已经颁布了一系列的有关法令,设置了多层次的有关机构,建立了许多自然保护区。我们继承和发扬我国古代光辉的环境保护思想,齐心协力,共同把我国建设成为经济发展、生态优良、人民生活康乐的乐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