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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真实"概念的提出,打破了"客观真实"作为三大诉讼中惟一证明标准的不合理状态.但"法律真实"能否取代"客观真实"作为一般的证明标准,尚有存疑. "客观真实"并非指"自在之物"即案件当时情况的本体性重现,而是司法人员对已经发生的案件实际情况的正确认识.坚持"客观真实"的证明标准是以事实为根据的司法原则的必然要求.作为诉讼中的证明标准原则上应是客观标准.在证明标准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