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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户籍在中国存在已有3000多年历史,在西周的礼制中已有端倪,在西汉已有编户齐民,这本来是一种管理手段,用以进行人口统计、税务征收、诸役服从等等。从一开始就没有人的“身份”的证明之作用,没有高贱贵贱这荣誉表征功能。可是,曾几何时,户籍制在我国却悄然具备了上述功能,人们为了吃上“商品粮”、实现“农转非”、拥有一张城市户籍而想尽了一切办法。可是,吃上商品粮的人忽然发现,当年的荣誉,倾刻逆转。笔者通过一起真实的案例之剖析,审视我国户籍制度的得与失。
关键词:户籍制度;利益翻转;荣誉;屈辱
地处西部的本市行政中心,高大雄伟,富丽堂皇,广场平阔,气势雄浑,白天人流如织;晚上火树银花。可谓“城市中心”,也是寸土寸金的“黄金地段”。可是,在2000年,这里还是郊区,即地地道道的种菜郊区。为了市政府的“菜篮子工程”而刨町畦,建大棚。可是,2000年,省人民政府批准宝鸡城市建设规划,将代家湾确定为将要新建的行政中心并开始征地。哗,一石激起千层浪,祖祖辈辈的农民,几十年的菜农摇身一变,成为新市民。土地被征,人口被安置。按照等面积补偿之规定,有人在拆前不久才加盖的虚虚幌幌的三层楼,竟也获得了等面积的高层住宅,水电气暖,样样俱全。最多的家庭得5套房,最少的也获得了3套房。在这个一平米高达4000元的地方,有人为国家工作一生也赚不到一套150平米的房啊,更何况农民呢,过去做梦也做不到这个份上。
最重要的还不是分了多少房子,重要的是坐地分钱。地卖光了,钱进账了,本金存在哪儿,年终以息按人分红。人均少则2-3万,多则4-5万,一个家庭年终进账10多万是不成问题的。一家人住一套房,城里无房人求租不断,多余的房子出租,一套年获2-3万元,几套房子年收入10多万。门口就是市场,家有万贯,不如开个小店,门口人流如水。日子过得美滋滋的。昔日的乡下人,被人看不起的农村人,农业户口摇身一变成了城市市民羡慕的阶层群体。为什么惊天逆转?根本就是中国现行的户籍制度。
户口其实在《周礼》中就有,要不,他如何实施“井田制”?“井田制”就是一根萝卜一个坑,一块土地一个人的“人地同一”制度,这样,便于丈量土地,统计人口,征收贡赋。“溥天之下,莫匪王土,率土之滨,莫匪王臣。”但王的土不会走动,王的臣,你也不能走。“王土”和“王臣”的一对一之统一,就是当时的户口制度,这显然是当时的一种人口管理办法。
后来实行的“废井田,开阡陌”和“初税亩”制度,以土地多寡而征税,但征税是拥有土地的“人”征,而不是向土地、不是向“田”征,所以,隐藏其背后是当时实行比井田制更先进的户口制度,从“伍”“会”“里”“邑”都有具体的人口规定中,可以看出,当时的统治者对其所辖居民是“心中有数”的,但也只是个“数”,便宜于征税。秦代实行“连坐法”,没有户口凭什么“连坐”呢?兵徭役征青壮年男子,没有户口又怎么去征呢?
到汉代实行“编户齐民”,是政府文件中首次实行精确的户口造册制度,登记在籍,虽然在魏晋由于土族崛起而受挑战,但从根本上并没大的改变,人在,有籍;人走,登记;人死,消户。很严格,清楚。这一直实行王安石变法,没有受到挑战。只是唐代为避李世民之讳,把“民口”改为“户口”而已。因为宋代商品经济发达,弃地经商人口多,流动人口增加,普遍是实行“度碟制”,这在《水浒传》也有所反映。纵然你是和尚,也要拿出证书,证明你是和尚,这与后世的身份证制度十分接近。
元代实行人口等级制度。户籍管理也很严格。因为不同等级的人,承担不同的履行不同的权利。户籍制度在元代有身份的表征作用。
明朝实行严格的重农抑商政策,“鱼鳞册”是井田制的翻版。所以人与地再次统一。户籍管理制度更加严格,主要是为了防止“流民”产生,诱惑发社会动荡。由于大地主、各地王府屯田,使土地集中,失地农民增多,流民自然产生,于是,地多的人就以养家奴的方式把这些登记。“你是我的人,你种我的地。”许多农民为了免债免税,主动让出土地给别人,卖身为奴。人地事实上分离了。迟到张居正“一条鞭法”的实行,主人与奴隶的控制才放松了,但国家对人口的户籍管理没有放松。“一条鞭”是对所有人“一条鞭”,对人口心中有数,逐个核产,然后征收一次性税收,不管是农民还是商人,是定居还是流民。从张居正之后,一直到中华民国初,中国的第一次人口统计,人口数字比以精确多了。这是户籍制度的一大进步。但也只是“技术”进一步,为的是进一步控制人口,增加税收,而且“一条鞭法”客观上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效果。
清代从康熙五十年实行“摊丁入亩”政策,直到清末不曾改变。“摊丁”就是数人头,户口制度是很明确的。今天我们仍然可以看到清代大量的户籍登记原件,在诉讼文书上也要求写明自己的户籍。后业,由于“滋生人口,永不加税。”事实上取消了人头税,造成人口激增,到乾隆时超过两亿,朝廷看见巨大的人口就头疼,有了“控制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念头。洪亮吉甚至提出了明确的人口政策设计方案,这都源于“户部”对人口的精准掌握。清末历次农民大起义,清朝统治者从来没乱方寸,没惊慌失措,原因很明了:“有多少人从贼,朝廷心中有数”。所以,可以从容调度军队去应对。户籍管理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清人的户籍制度,对旗人、汉人、南方土司、蒙藏之人还是有等级区分的,譬如满蒙一家,可世袭王侯,有“铁杆子庄稼”、有“免死制”等,又实行“削籍为奴,世代不能返籍”的户籍歧视,吕留良后袋代惨遭此辱。
中华民国,既是民国,公平正义是题中之意。所以由黄一欧先生于民国初年主持人口逐个登记的普查,为的实行人口“数字化管理”,后来确实也实行了。实行“良民证”(身份证)制度。完全把户籍当作人口统计与管理手段,没有防止人口流动,从而限制人口,更进一步给人身份标签的意蕴,这应该是一次巨大的历史进步。
解放后我国于1953年进行第一次人口大普查,到50年代未明确提出农业粮和商品(非农业粮即城市户口),其目的是为了阻止人口流向城市,产生食之者众,生之者寡的局面,减少寄生人口,充实生产第一线的劳动力量。这种出发点并无多大不妥。可是,问题随之出现,这完全出乎这一制度的设计者之初衷:非农户口生活有保障,由国家庭财政供养,农业户口则是自给自足,自生自灭。“交给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这是在八十年代的喊出的六十年代的话。其结果是没有多少能给自己,所以,不饿肚子的是有商品粮品户口的人;饿肚子的是持农业粮户口的。单干之后农民才有了剩余地粮食留给自己。这种二元结构的户口制,是城市人有户口本。这两个本本是身份高低贵贱的证明啊。一次车祸,商品粮身份的人命价是农业粮人命价的三倍。因为这是以各人生前的身份的10个月收入作为基数计算的,不是人命贵与贱,可是,事实上却是人命的贵与贱。城里人平均收入是乡里人的三倍嘛。在上个技校上,城里娃凭户口本去上,农村娃没有报名资格;城里的父母退休,哪怕儿女是农村户口也能顶替,农村娃却只有在农村和城市娃都参加的情况下才艰通过考试而胜出入城,吃上商品粮。 于是,户口有了身份的象征。享受什么权利,履行什么义务,先看你是什么户口,以验明身份。于是国家出台了使农业粮人吃上商品粮变成城市人的明确政策:大专以上文化;省级以上劳模;国家发明奖获得者;有突出贡献者谋个等级的军功获得者;某个级别的伤残者;受到毛主席接见者;获得什么级别奖,…。根据这么多规定,在行政中心所在的代家湾村子在30年间有40多人(户)因为优秀而跳出了代家湾,他们再也不是农民了,是城里人了。代家湾在宝鸡市东门口,进城只15分钟,可是,他们变成城里人,却要经几年、十几年、几十年的奋斗,成为出类拔萃者才能达成,他们达成了,他们确实出类拔萃啊。他们中早的人是抗美援朝战斗英雄,成为城里人40年了,他们的后代是“城二代”,最晚的是1999年才完成 “农转非”的,是“城一代”才十几年。现在这些人,比起上述坐拥几套房,坐领分红款的昔日乡亲,真是不可同日而语。要自己刨食吃:退休工资低、孩子没工作,家里没宽展住房,当年跟着丈夫农转非的妇女,要啥没啥。……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事事不如人,处处不如人。特别不如老家代家湾的父老乡亲。不转户口最好,可是,转户口是对自己优秀的肯定,我为什么不转呢?可转了后,现在时时比起那些比自己的差的人来,差一大截。
他们要回来,可是原籍不要。触动利益就是触动灵魂。谁愿意自己盛到碗里的饭匀出一些给别人。村民自治法给了村民拒绝的充分理由。这些人村门敲不开,就上访。市政府不就在老家门口么?于是蹲访,缠纺,闹访。要访,就要写申诉材料,材料就出乎笔者之手。30年河东,30年河西,山不转,人算不如天算。你们当年优秀,现在继续优秀吧。怎么优秀:服从法律,遵守法律。不要说村民以法拒绝你们回来,就是法拒绝你们回来,只有通过司法程序才纠正。不要为难市政府,市政府无权干涉村委会的决定。
笔者有缘了解了这个事情的全过程,十分同情这些优秀的人们,即使上访,也保持克制。根文明,很有秩序,他们是要拿道理“说明”政府,使他们回归故乡。可是,依笔者之见,回归乡之路对他们来说,也许成了至死难圆的美梦,问题出在当年的二元制户籍制度上。
户籍制应该是中性的,数字性的,工具化的,不应该带有身份的象征、地位的表征,一个人不应该一出生就因为户口高贵而比别人享有特权。在户籍制度改革中务必去掉“工具性”以外的附加值,附加值使户籍制变味,将会酿造难以下咽的苦酒。笔者希望在设计新户籍制度时能汲取当年的教训。(作者单位:宝鸡教育学院科研处)
关键词:户籍制度;利益翻转;荣誉;屈辱
地处西部的本市行政中心,高大雄伟,富丽堂皇,广场平阔,气势雄浑,白天人流如织;晚上火树银花。可谓“城市中心”,也是寸土寸金的“黄金地段”。可是,在2000年,这里还是郊区,即地地道道的种菜郊区。为了市政府的“菜篮子工程”而刨町畦,建大棚。可是,2000年,省人民政府批准宝鸡城市建设规划,将代家湾确定为将要新建的行政中心并开始征地。哗,一石激起千层浪,祖祖辈辈的农民,几十年的菜农摇身一变,成为新市民。土地被征,人口被安置。按照等面积补偿之规定,有人在拆前不久才加盖的虚虚幌幌的三层楼,竟也获得了等面积的高层住宅,水电气暖,样样俱全。最多的家庭得5套房,最少的也获得了3套房。在这个一平米高达4000元的地方,有人为国家工作一生也赚不到一套150平米的房啊,更何况农民呢,过去做梦也做不到这个份上。
最重要的还不是分了多少房子,重要的是坐地分钱。地卖光了,钱进账了,本金存在哪儿,年终以息按人分红。人均少则2-3万,多则4-5万,一个家庭年终进账10多万是不成问题的。一家人住一套房,城里无房人求租不断,多余的房子出租,一套年获2-3万元,几套房子年收入10多万。门口就是市场,家有万贯,不如开个小店,门口人流如水。日子过得美滋滋的。昔日的乡下人,被人看不起的农村人,农业户口摇身一变成了城市市民羡慕的阶层群体。为什么惊天逆转?根本就是中国现行的户籍制度。
户口其实在《周礼》中就有,要不,他如何实施“井田制”?“井田制”就是一根萝卜一个坑,一块土地一个人的“人地同一”制度,这样,便于丈量土地,统计人口,征收贡赋。“溥天之下,莫匪王土,率土之滨,莫匪王臣。”但王的土不会走动,王的臣,你也不能走。“王土”和“王臣”的一对一之统一,就是当时的户口制度,这显然是当时的一种人口管理办法。
后来实行的“废井田,开阡陌”和“初税亩”制度,以土地多寡而征税,但征税是拥有土地的“人”征,而不是向土地、不是向“田”征,所以,隐藏其背后是当时实行比井田制更先进的户口制度,从“伍”“会”“里”“邑”都有具体的人口规定中,可以看出,当时的统治者对其所辖居民是“心中有数”的,但也只是个“数”,便宜于征税。秦代实行“连坐法”,没有户口凭什么“连坐”呢?兵徭役征青壮年男子,没有户口又怎么去征呢?
到汉代实行“编户齐民”,是政府文件中首次实行精确的户口造册制度,登记在籍,虽然在魏晋由于土族崛起而受挑战,但从根本上并没大的改变,人在,有籍;人走,登记;人死,消户。很严格,清楚。这一直实行王安石变法,没有受到挑战。只是唐代为避李世民之讳,把“民口”改为“户口”而已。因为宋代商品经济发达,弃地经商人口多,流动人口增加,普遍是实行“度碟制”,这在《水浒传》也有所反映。纵然你是和尚,也要拿出证书,证明你是和尚,这与后世的身份证制度十分接近。
元代实行人口等级制度。户籍管理也很严格。因为不同等级的人,承担不同的履行不同的权利。户籍制度在元代有身份的表征作用。
明朝实行严格的重农抑商政策,“鱼鳞册”是井田制的翻版。所以人与地再次统一。户籍管理制度更加严格,主要是为了防止“流民”产生,诱惑发社会动荡。由于大地主、各地王府屯田,使土地集中,失地农民增多,流民自然产生,于是,地多的人就以养家奴的方式把这些登记。“你是我的人,你种我的地。”许多农民为了免债免税,主动让出土地给别人,卖身为奴。人地事实上分离了。迟到张居正“一条鞭法”的实行,主人与奴隶的控制才放松了,但国家对人口的户籍管理没有放松。“一条鞭”是对所有人“一条鞭”,对人口心中有数,逐个核产,然后征收一次性税收,不管是农民还是商人,是定居还是流民。从张居正之后,一直到中华民国初,中国的第一次人口统计,人口数字比以精确多了。这是户籍制度的一大进步。但也只是“技术”进一步,为的是进一步控制人口,增加税收,而且“一条鞭法”客观上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效果。
清代从康熙五十年实行“摊丁入亩”政策,直到清末不曾改变。“摊丁”就是数人头,户口制度是很明确的。今天我们仍然可以看到清代大量的户籍登记原件,在诉讼文书上也要求写明自己的户籍。后业,由于“滋生人口,永不加税。”事实上取消了人头税,造成人口激增,到乾隆时超过两亿,朝廷看见巨大的人口就头疼,有了“控制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念头。洪亮吉甚至提出了明确的人口政策设计方案,这都源于“户部”对人口的精准掌握。清末历次农民大起义,清朝统治者从来没乱方寸,没惊慌失措,原因很明了:“有多少人从贼,朝廷心中有数”。所以,可以从容调度军队去应对。户籍管理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清人的户籍制度,对旗人、汉人、南方土司、蒙藏之人还是有等级区分的,譬如满蒙一家,可世袭王侯,有“铁杆子庄稼”、有“免死制”等,又实行“削籍为奴,世代不能返籍”的户籍歧视,吕留良后袋代惨遭此辱。
中华民国,既是民国,公平正义是题中之意。所以由黄一欧先生于民国初年主持人口逐个登记的普查,为的实行人口“数字化管理”,后来确实也实行了。实行“良民证”(身份证)制度。完全把户籍当作人口统计与管理手段,没有防止人口流动,从而限制人口,更进一步给人身份标签的意蕴,这应该是一次巨大的历史进步。
解放后我国于1953年进行第一次人口大普查,到50年代未明确提出农业粮和商品(非农业粮即城市户口),其目的是为了阻止人口流向城市,产生食之者众,生之者寡的局面,减少寄生人口,充实生产第一线的劳动力量。这种出发点并无多大不妥。可是,问题随之出现,这完全出乎这一制度的设计者之初衷:非农户口生活有保障,由国家庭财政供养,农业户口则是自给自足,自生自灭。“交给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这是在八十年代的喊出的六十年代的话。其结果是没有多少能给自己,所以,不饿肚子的是有商品粮品户口的人;饿肚子的是持农业粮户口的。单干之后农民才有了剩余地粮食留给自己。这种二元结构的户口制,是城市人有户口本。这两个本本是身份高低贵贱的证明啊。一次车祸,商品粮身份的人命价是农业粮人命价的三倍。因为这是以各人生前的身份的10个月收入作为基数计算的,不是人命贵与贱,可是,事实上却是人命的贵与贱。城里人平均收入是乡里人的三倍嘛。在上个技校上,城里娃凭户口本去上,农村娃没有报名资格;城里的父母退休,哪怕儿女是农村户口也能顶替,农村娃却只有在农村和城市娃都参加的情况下才艰通过考试而胜出入城,吃上商品粮。 于是,户口有了身份的象征。享受什么权利,履行什么义务,先看你是什么户口,以验明身份。于是国家出台了使农业粮人吃上商品粮变成城市人的明确政策:大专以上文化;省级以上劳模;国家发明奖获得者;有突出贡献者谋个等级的军功获得者;某个级别的伤残者;受到毛主席接见者;获得什么级别奖,…。根据这么多规定,在行政中心所在的代家湾村子在30年间有40多人(户)因为优秀而跳出了代家湾,他们再也不是农民了,是城里人了。代家湾在宝鸡市东门口,进城只15分钟,可是,他们变成城里人,却要经几年、十几年、几十年的奋斗,成为出类拔萃者才能达成,他们达成了,他们确实出类拔萃啊。他们中早的人是抗美援朝战斗英雄,成为城里人40年了,他们的后代是“城二代”,最晚的是1999年才完成 “农转非”的,是“城一代”才十几年。现在这些人,比起上述坐拥几套房,坐领分红款的昔日乡亲,真是不可同日而语。要自己刨食吃:退休工资低、孩子没工作,家里没宽展住房,当年跟着丈夫农转非的妇女,要啥没啥。……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事事不如人,处处不如人。特别不如老家代家湾的父老乡亲。不转户口最好,可是,转户口是对自己优秀的肯定,我为什么不转呢?可转了后,现在时时比起那些比自己的差的人来,差一大截。
他们要回来,可是原籍不要。触动利益就是触动灵魂。谁愿意自己盛到碗里的饭匀出一些给别人。村民自治法给了村民拒绝的充分理由。这些人村门敲不开,就上访。市政府不就在老家门口么?于是蹲访,缠纺,闹访。要访,就要写申诉材料,材料就出乎笔者之手。30年河东,30年河西,山不转,人算不如天算。你们当年优秀,现在继续优秀吧。怎么优秀:服从法律,遵守法律。不要说村民以法拒绝你们回来,就是法拒绝你们回来,只有通过司法程序才纠正。不要为难市政府,市政府无权干涉村委会的决定。
笔者有缘了解了这个事情的全过程,十分同情这些优秀的人们,即使上访,也保持克制。根文明,很有秩序,他们是要拿道理“说明”政府,使他们回归故乡。可是,依笔者之见,回归乡之路对他们来说,也许成了至死难圆的美梦,问题出在当年的二元制户籍制度上。
户籍制应该是中性的,数字性的,工具化的,不应该带有身份的象征、地位的表征,一个人不应该一出生就因为户口高贵而比别人享有特权。在户籍制度改革中务必去掉“工具性”以外的附加值,附加值使户籍制变味,将会酿造难以下咽的苦酒。笔者希望在设计新户籍制度时能汲取当年的教训。(作者单位:宝鸡教育学院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