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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施工过程中,非施工企业原因发生的合同以外的一些费用,有可能会在批复清理总概算中得到解决。但是,批复的清理总概算只代表建设项目的最终投资已经确定,并不代表施工企业与业主之间的竣工结算金额也已经确定。因此,施工企业还要依据历次整理并经相关各方签认的基础资料,结合施工图投资检算及清理概算的批复情况,全方位、多渠道與建设单位进行沟通与协商,在与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结算过程中,相关费用的计取要有证据、签证齐全,避免通不过政府审计而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一、施工企业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容易存在的问题,而这些也正是政府审计对施工企业所关注的问题
1、造价和计量方面。包括投标存在暗箱操作,多个单位串通虚增造价,虚计工程量,计量资料上报有误,专项费用存在虚报多计价现象,变更索赔手续不完整、资料不齐全、依据不充分,所签合同或协议与招标文件相关承诺不一致,建设单位超前高额计量,内部验工计价资料不完整。
2、分包管理方面。包括转包和违法分包,分包队伍选择不规范,分包单价存在疑问,分包结算不规范,拖欠劳务分包款等。
3、合同管理方面。包括劳务分包合同乙方盖章与合同主体名称不符;劳务分包合同文本不规范;劳务分包合同条款不规范;施工单位内部劳务分包合同、协议不健全,有关联方交易之嫌;材料采购合同存在因材料款拖欠,单价有争议引发诉讼;主要经济业务未签订合同,有的以经济合同掩盖虚假交易等。
4、物资管理方面。包括物资采购不规范;采购使用了与设计型号不同的材料,政府审计时将之定性为“不符合安全质量标准、以次充好”; 物资试验批次不合规;主要材料实际消耗量与设计用量相比差额过大;物资采购账实不符;废旧物资处置不规范等。
5、工程成本、费用方面。包括预提成本、虚列费用、效益的真实性受到质疑;工程成本费用核算不合规;用大额现金购置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礼品等直接列支,无数量清单,无验收和发放手续;发票不合规,账面直接显示建设单位、设计、监理人员的借支,以及上述人员接受施工单位的报酬和礼金等情况;账面显示存在伤亡事故支出,但在施工日志和监理日志上均无记录,没有安全生产事故报告,暴露了故意隐瞒事故行为;税金计提及缴纳等。
6、建设资金方面。包括普遍存在大额现金支付情况,月末、季末库存现金余额过大;挪用征地拆迁资金,拆迁不按国家规定标准补偿;挤占建设资金;个人借支备用金金额过大,挂账时间长,核销不规范;账户管理不规范等。
7、私设小金库。包括通过虚假分包业务、机械租赁业务、物资采购业务、维修业务及虚计分包工作量和提高分包单价等方式套取现金,以零星收入、合同外收入、回扣、工期安全质量奖励等不入账的形式私设小金库;在小金库里面大量列支对外开发费用、项目人员支出;有的项目将小金库的账存放在保险柜里,小金库支出情况被审计人员查处等。
二、针对上述风险,施工企业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防范,降低政府审计风险
(一)政府审计人员实施审计程序是为了尽量降低审计风险,而审计风险=重大错报风险×检查风险,检查风险是指政府审计人员因检查程序的局限性而存在的风险,所以跟施工单位有关的就是重大错报风险的控制。合同内项目由于经过层层审查,重大错报风险较低,而合同外项目重大错报风险明显高于合同内项目,这就使政府审计人员将审计的重点放在合同外项目。所以施工企业如果能做到合同内项目全面而且充足,就能减少政府审计时审减价的风险。比如施工企业提前介入施工图设计,配合设计单位开展优化设计。这种作法对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都有益处,设计单位也是愿意合作的。
1、对于设计单位来说,施工企业有丰富的现场经验,施工企业配合设计单位按照批复的初步设计及意见进行优化设计,能使设计方案更为合理、投资更为经济,将一些化解风险的措施纳入施工图设计,能让设计单位降低投资概算,同时也能避免设计反复修改的过程,节省设计时间。
2、对于施工企业来说,施工企业配合设计单位进行优化设计的益处,一是方便施工、节约成本;二是控制施工图总量,尽量减少由风险包干费支付的施工图量差;三是在设计优化主体工程的基础上,尽量完善关系到安全、环保的措施项目;四是在满足总体要求的前提下尽量将亏损子项目优化为盈利子项目。
(二)施工企业在施工阶段,要完善计价、变更资料,做到资料完整、计算正确、签字齐全、逻辑合理、前后印证建立验工计价、变更设计及工程量差错漏台账,从总体上把握量的准确性。工程量必须是施工图上的量,并要附相应计算过程。变更设计要有业主、设计、监理、施工等四方的签认记录,并收集好现场的第一手资料(包括第三方鉴证资料、影像资料等),做到依据充分,合情合理。新增工程要与建设方签订补充合同,明确工程量、单价等主要内容。验工计价要与相应的财务报表、进料发票、合格证等相符,主要材料的消耗记录要与设计的量对应,与财务账记录的材料消耗一致。验工项目及指标、单价要与合同报价或概算相符。最后,要做好合同、签认、会议纪要、文件等资料的保管和归类。
(三)规范劳务分包、材料采购、机械租赁合同。一是对外所签合同应一律采用书面合同形式,有合同示范文本的尽量采用示范文本。合同对方的主体资格必须是一个合格的供货方,比如劳务分包合同,承包方就必须是能独立承担责任的,故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发的企业《营业执照》、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签发的《税务登记证》,建设主管部门签发的劳务企业《资质证书》。另外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承包方的印章一定要与合同主体的名称一致。二是主体工程的劳务分包合同标的应指向工程劳务,劳务分包只能针对工程用工,合同任务应具有劳务属性。劳务分包合同应以包工包辅材的形式分包,主材由我方提供,计量方式按劳务作业量来计量,且合同中明确约定发包方组织实施各项管理工作,对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进行监控、检查和验收等合同义务。临建工程或辅助工程可以以包工包料的形式分包。给劳务队伍办理结算时,严格按合同规定的计量规则及单价执行。三是注意合同其他条款的合法性及实用性。比如劳务分包合同要合理确定合同发包方、承包方权利义务,决不能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由发包方负责的技术责任、质量责任、安全责任全部推给劳务分包方,否则这样的合同条款将是无效条款。另一方面,要关注内容条款的实用性。针对劳务分包市场的现状,有针对性地约定合同中的责任归属、违约等条款,以提高合同实用性。 (四)按设计要求,按质按量使用材料。施工单位要做好材料的采购合同、入库验收、消耗领用等环节的工作。特别是材料的消耗必须以消耗表的形式列支成本,领用单只是一个附件,材料的消耗记录要与施工日志一致,避免因月底一次开具消耗单而使审计人员产生误解。材料的质量检验、认证资料要齐备。物资的验收、保管、使用、核销均要合规、有效。
(五)对外支付业务,必须取得合法的发票。物资采购、机械租赁、劳务分包等业务,都应取得合法真实的发票。切不可为节省成本,而不索取发票,最后得不偿失。施工企业要特别注意甄别发票的合法与真实。对物资采购招标要严格把关,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查验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照的真实性。相关的业务人员(包括财务人员、采购人员)应学习、了解相应的发票知识,掌握辨别发票真假的基本方法。财务人员要对发票严格审核,采取网上查询、电话查询等手段,核实发票的真实性,必要时可到税务机关寻求帮助。
(六)建立健全资金的内部控制制度,保障资金的安全性、完整性、合法性。做好各种资金运用台账,确保资金安全完整、正常周转和合理使用。要经常进行货币资金的盘点,执行实物分离、岗位分离控制,保证资金的安全。要采取发票及收据控制、银行对账单控制、业务量控制、往来账核对控制等控制手段,保证资金的完整性。
资金的收支要建立严格的授权审批、支付制度,合理合法地办理各项业务,重点控制大额资金的支付。所有的收入要全部进账入户,不得体外循环。严格按规定的现金支付范围支出现金,杜绝大额现金支出。严禁单位和个人挤占、挪用、转移资金,要特别注意资金收支的合法性。
(七)完善用工合同,及时足额支付民工工资,依法征地拆迁。将劳务公司(含劳务派遣)或合法分包方完善其劳务用工合同作为一项准入制度,并在劳务用工合同中明确民工工资的支付必须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及结算,并保证不得拖欠民工工资。施工方应制订措施,确保民工能亲自足额按时领到工资。施工方应在拨款的第一时间,监督民工工资的发放,可采用发放现金或通过银行直接转入民工银行账户,并完善工资结算、领款签认等手续,必要时还可以留下影像资料。在征地拆迁中,要依法办事,保证拆迁面积、补偿标准、金额和协议、付款签认等原始资料的完整、真实,并及时支付补偿款。对出现的矛盾,及时联系当地的拆迁办妥善处理,把矛盾和纠纷化解在日常工作中。
(八)加强企业内部审计队伍建设,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素质。要建立一个业务精湛、道德高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有奉献精神的高素质内部审计队伍。在政府审计前先行进行内部审计,发挥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作用。通过内部审计,先行发现施工中存在问题,提前进行改进。企业内部审计人员要经常到施工现场进行突击检查,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质按量进行施工,材料购进是否符合合同要求,监理和甲方代表的签证是否属实,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有關领导,并及时进行纠正。特别是隐蔽工程,相关资料是否齐全,各资料之间是否符合逻辑关系,是否有相应的资金流与之相匹配。
加强企业内部审计队伍建设的同时,在开展工程项目内部审计时也可引入外部专家参加,比如施工预算、施工技术方面的专家,这方面专家更能较深的发现变更索赔方面的漏洞,发现技术资料之间的缺失及错误。
(九)组建政府审计跟踪团队,加强沟通,缩短审计周期,确保经营成果。工程竣工后,要及时向建设方上报工程决算资料,组建审计跟踪团队,专人专职跟踪政府审计,加强沟通,多部门配合协调,缩短政府审计周期,确保工程价款结算收入。
在做好上述工作的同时,施工方还应做好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作,做好设备进场验证工作等,不要因一点的疏忽,引发更多更大的审计风险。
一、施工企业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容易存在的问题,而这些也正是政府审计对施工企业所关注的问题
1、造价和计量方面。包括投标存在暗箱操作,多个单位串通虚增造价,虚计工程量,计量资料上报有误,专项费用存在虚报多计价现象,变更索赔手续不完整、资料不齐全、依据不充分,所签合同或协议与招标文件相关承诺不一致,建设单位超前高额计量,内部验工计价资料不完整。
2、分包管理方面。包括转包和违法分包,分包队伍选择不规范,分包单价存在疑问,分包结算不规范,拖欠劳务分包款等。
3、合同管理方面。包括劳务分包合同乙方盖章与合同主体名称不符;劳务分包合同文本不规范;劳务分包合同条款不规范;施工单位内部劳务分包合同、协议不健全,有关联方交易之嫌;材料采购合同存在因材料款拖欠,单价有争议引发诉讼;主要经济业务未签订合同,有的以经济合同掩盖虚假交易等。
4、物资管理方面。包括物资采购不规范;采购使用了与设计型号不同的材料,政府审计时将之定性为“不符合安全质量标准、以次充好”; 物资试验批次不合规;主要材料实际消耗量与设计用量相比差额过大;物资采购账实不符;废旧物资处置不规范等。
5、工程成本、费用方面。包括预提成本、虚列费用、效益的真实性受到质疑;工程成本费用核算不合规;用大额现金购置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礼品等直接列支,无数量清单,无验收和发放手续;发票不合规,账面直接显示建设单位、设计、监理人员的借支,以及上述人员接受施工单位的报酬和礼金等情况;账面显示存在伤亡事故支出,但在施工日志和监理日志上均无记录,没有安全生产事故报告,暴露了故意隐瞒事故行为;税金计提及缴纳等。
6、建设资金方面。包括普遍存在大额现金支付情况,月末、季末库存现金余额过大;挪用征地拆迁资金,拆迁不按国家规定标准补偿;挤占建设资金;个人借支备用金金额过大,挂账时间长,核销不规范;账户管理不规范等。
7、私设小金库。包括通过虚假分包业务、机械租赁业务、物资采购业务、维修业务及虚计分包工作量和提高分包单价等方式套取现金,以零星收入、合同外收入、回扣、工期安全质量奖励等不入账的形式私设小金库;在小金库里面大量列支对外开发费用、项目人员支出;有的项目将小金库的账存放在保险柜里,小金库支出情况被审计人员查处等。
二、针对上述风险,施工企业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防范,降低政府审计风险
(一)政府审计人员实施审计程序是为了尽量降低审计风险,而审计风险=重大错报风险×检查风险,检查风险是指政府审计人员因检查程序的局限性而存在的风险,所以跟施工单位有关的就是重大错报风险的控制。合同内项目由于经过层层审查,重大错报风险较低,而合同外项目重大错报风险明显高于合同内项目,这就使政府审计人员将审计的重点放在合同外项目。所以施工企业如果能做到合同内项目全面而且充足,就能减少政府审计时审减价的风险。比如施工企业提前介入施工图设计,配合设计单位开展优化设计。这种作法对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都有益处,设计单位也是愿意合作的。
1、对于设计单位来说,施工企业有丰富的现场经验,施工企业配合设计单位按照批复的初步设计及意见进行优化设计,能使设计方案更为合理、投资更为经济,将一些化解风险的措施纳入施工图设计,能让设计单位降低投资概算,同时也能避免设计反复修改的过程,节省设计时间。
2、对于施工企业来说,施工企业配合设计单位进行优化设计的益处,一是方便施工、节约成本;二是控制施工图总量,尽量减少由风险包干费支付的施工图量差;三是在设计优化主体工程的基础上,尽量完善关系到安全、环保的措施项目;四是在满足总体要求的前提下尽量将亏损子项目优化为盈利子项目。
(二)施工企业在施工阶段,要完善计价、变更资料,做到资料完整、计算正确、签字齐全、逻辑合理、前后印证建立验工计价、变更设计及工程量差错漏台账,从总体上把握量的准确性。工程量必须是施工图上的量,并要附相应计算过程。变更设计要有业主、设计、监理、施工等四方的签认记录,并收集好现场的第一手资料(包括第三方鉴证资料、影像资料等),做到依据充分,合情合理。新增工程要与建设方签订补充合同,明确工程量、单价等主要内容。验工计价要与相应的财务报表、进料发票、合格证等相符,主要材料的消耗记录要与设计的量对应,与财务账记录的材料消耗一致。验工项目及指标、单价要与合同报价或概算相符。最后,要做好合同、签认、会议纪要、文件等资料的保管和归类。
(三)规范劳务分包、材料采购、机械租赁合同。一是对外所签合同应一律采用书面合同形式,有合同示范文本的尽量采用示范文本。合同对方的主体资格必须是一个合格的供货方,比如劳务分包合同,承包方就必须是能独立承担责任的,故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发的企业《营业执照》、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签发的《税务登记证》,建设主管部门签发的劳务企业《资质证书》。另外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承包方的印章一定要与合同主体的名称一致。二是主体工程的劳务分包合同标的应指向工程劳务,劳务分包只能针对工程用工,合同任务应具有劳务属性。劳务分包合同应以包工包辅材的形式分包,主材由我方提供,计量方式按劳务作业量来计量,且合同中明确约定发包方组织实施各项管理工作,对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进行监控、检查和验收等合同义务。临建工程或辅助工程可以以包工包料的形式分包。给劳务队伍办理结算时,严格按合同规定的计量规则及单价执行。三是注意合同其他条款的合法性及实用性。比如劳务分包合同要合理确定合同发包方、承包方权利义务,决不能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由发包方负责的技术责任、质量责任、安全责任全部推给劳务分包方,否则这样的合同条款将是无效条款。另一方面,要关注内容条款的实用性。针对劳务分包市场的现状,有针对性地约定合同中的责任归属、违约等条款,以提高合同实用性。 (四)按设计要求,按质按量使用材料。施工单位要做好材料的采购合同、入库验收、消耗领用等环节的工作。特别是材料的消耗必须以消耗表的形式列支成本,领用单只是一个附件,材料的消耗记录要与施工日志一致,避免因月底一次开具消耗单而使审计人员产生误解。材料的质量检验、认证资料要齐备。物资的验收、保管、使用、核销均要合规、有效。
(五)对外支付业务,必须取得合法的发票。物资采购、机械租赁、劳务分包等业务,都应取得合法真实的发票。切不可为节省成本,而不索取发票,最后得不偿失。施工企业要特别注意甄别发票的合法与真实。对物资采购招标要严格把关,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查验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照的真实性。相关的业务人员(包括财务人员、采购人员)应学习、了解相应的发票知识,掌握辨别发票真假的基本方法。财务人员要对发票严格审核,采取网上查询、电话查询等手段,核实发票的真实性,必要时可到税务机关寻求帮助。
(六)建立健全资金的内部控制制度,保障资金的安全性、完整性、合法性。做好各种资金运用台账,确保资金安全完整、正常周转和合理使用。要经常进行货币资金的盘点,执行实物分离、岗位分离控制,保证资金的安全。要采取发票及收据控制、银行对账单控制、业务量控制、往来账核对控制等控制手段,保证资金的完整性。
资金的收支要建立严格的授权审批、支付制度,合理合法地办理各项业务,重点控制大额资金的支付。所有的收入要全部进账入户,不得体外循环。严格按规定的现金支付范围支出现金,杜绝大额现金支出。严禁单位和个人挤占、挪用、转移资金,要特别注意资金收支的合法性。
(七)完善用工合同,及时足额支付民工工资,依法征地拆迁。将劳务公司(含劳务派遣)或合法分包方完善其劳务用工合同作为一项准入制度,并在劳务用工合同中明确民工工资的支付必须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及结算,并保证不得拖欠民工工资。施工方应制订措施,确保民工能亲自足额按时领到工资。施工方应在拨款的第一时间,监督民工工资的发放,可采用发放现金或通过银行直接转入民工银行账户,并完善工资结算、领款签认等手续,必要时还可以留下影像资料。在征地拆迁中,要依法办事,保证拆迁面积、补偿标准、金额和协议、付款签认等原始资料的完整、真实,并及时支付补偿款。对出现的矛盾,及时联系当地的拆迁办妥善处理,把矛盾和纠纷化解在日常工作中。
(八)加强企业内部审计队伍建设,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素质。要建立一个业务精湛、道德高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有奉献精神的高素质内部审计队伍。在政府审计前先行进行内部审计,发挥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作用。通过内部审计,先行发现施工中存在问题,提前进行改进。企业内部审计人员要经常到施工现场进行突击检查,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质按量进行施工,材料购进是否符合合同要求,监理和甲方代表的签证是否属实,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有關领导,并及时进行纠正。特别是隐蔽工程,相关资料是否齐全,各资料之间是否符合逻辑关系,是否有相应的资金流与之相匹配。
加强企业内部审计队伍建设的同时,在开展工程项目内部审计时也可引入外部专家参加,比如施工预算、施工技术方面的专家,这方面专家更能较深的发现变更索赔方面的漏洞,发现技术资料之间的缺失及错误。
(九)组建政府审计跟踪团队,加强沟通,缩短审计周期,确保经营成果。工程竣工后,要及时向建设方上报工程决算资料,组建审计跟踪团队,专人专职跟踪政府审计,加强沟通,多部门配合协调,缩短政府审计周期,确保工程价款结算收入。
在做好上述工作的同时,施工方还应做好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作,做好设备进场验证工作等,不要因一点的疏忽,引发更多更大的审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