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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其根本指导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的成果。从矛盾的视角观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立论依据,坚持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思想和唯物史观,坚持并在实践中灵活运用社会基本矛盾理论和两类社会矛盾学说,在不断化解矛盾的持续实践过程中构建和谐社会。其意义在于辨明大是大非,坚持马克思主义一元指导地位,坚持在实践中发展马克思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