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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德,说的是军人从武、用武、尚武之德性。通俗地讲,就是军人从事军事活动的职业道德。它是一个观念体系和行为品质的统一体,包括政治观念、道德观念、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品质、人格等要素。它是军队战斗力生成的内在依据和文化基因,构成一个民族、一支军队“精气神”的魂魄,因而被克劳塞维茨誉为“战争中最重要的精神力量之一”,“一旦武德的幼芽长成粗壮的大树,就可以抵御不幸和失败的大风暴,甚至可以抵御和平时期的松懈。”
“武德”,历来是军队“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传统武德,既是我军软实力建设的重要思想文化资源,又是提升我军软实力建设效益的突破口和生长点。
中华传统武德,其概念早在上古炎黄氏族融合时代就产生了。据《史记·五帝本纪》上说:“轩辕乃修德振兵,治五气,艺五种,抚万民,度四方,教熊罴貔貅貙虎”。黄帝不仅重视“武”,而且重视“德”,并把二者结合起来,尽管这里所言的“德”并非完全是武德,但能将此作为养兵作战的基本道德要求,也是难能可贵的。对修德振兵思想阐述较为全面的是兵书《吴子》,其《图国》列举了历史上承桑氏和有扈氏之君因“修德废武”、“恃众好勇”而导致国家灭亡的正反两方面例子,说明在战火纷起、干戈扰攘的时候,只有“内修文德,外治武备”,才是强国辟土的正确之策。即一方面要修“文德”以利“人和”,具体是以“道、义、礼、仁”之“四德”去引导、治理和安抚民众;另一方面要治“武备”以强兵,具体是组建和训练一支强大的常备军,并以此为基础“聚卒练锐”,精选出能攻善守的突击部队。先秦以来,“武德”一词开始作为军旅德性的专用术语出现在文献典籍之中。最有代表性的是《左传·宣公十二年》记载的楚庄王的“武有七德”说,即“夫武,禁暴、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众、丰财者也”。“武”与“德”二字联用,始见于《国语》:“有孝德以出在公族,有恭德以升在位,有武德以羞为正卿,有温德以成其名誉。”这里的“武德”就是特指军人从武、用武、尚武所表现出来的德性。后来随着武德文化的发展,其内涵也不断丰富和深化。
武德是与战争相伴而生的。中华武德源于中华民族崛起的氏族兼并、融合的原始战争,其由战争所决定且为战争服务。《孙膑兵法》中就将武德的作用概括为:巩固内部团结统一的“粘合剂”,即“德行者,兵之厚积也”;克敌制胜的强大手段,是谓“德者,兵之手也。”
中华传统武德是以德治伦理为本、以“仁”为核心的文化体系,其旨在强调以道德手段来处理军事实践活动中的各种伦理关系。关于武德之“仁”的基本内涵和功能,集中表现在对外关系和对内关系的处理上。处理外部关系(即主要是与敌军、与敌国、与邻国的关系)所遵循的是“义战”原则,也就是运用武力手段解决问题。“义战”原则主要是指爱国爱族、诛暴伐乱、杀人安人、以战去战、上兵伐谋、善俘安降、兵不血刃、先德后武、和睦邻邦,等等。处理内部关系(即主要是军民关系、官兵关系、上下左右关系等)所遵循的是“人和”原则,主要是运用道德的手段来维系。“人和”原则主要包括和军爱卒、爱民保民、恤民安民、上下诚信、爱兵如子、赏信罚必、赏罚严明、师出以律、令行禁止、任贤使能、正心宽度、尚谦明恩、同甘共苦,等等。从总体上说,外以“义为上”,内以“和为贵”。武德本义上的“义”与“和”,都是“仁”的原则在军事领域的投射和体现。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一部中国武德史,都是围绕着武德之“仁”这一核心和“义战”、“人和”互为补充、相辅相成的两大方面发生、发展和发挥作用的。
中华传统武德所蕴含的“辞不忘国,先国后己”的爱国主义情操,“图国忘死,贞之大”的民族气节,“位卑未敢忘忧国”的强烈忧患意识,“临军约束,则忘其亲”的大局意识和牺牲精神,哺育了历代忠贞为国的铮铮将士和民族英雄,成为中国军队、特别是人民解放军所向披靡的力量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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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术的。起源和发展
武术在我国有悠久的历史,它的产生,缘起于我国远古祖先的生产劳动。人们在狩猎的生产活动中,逐渐积累了劈、砍、刺的技能。这些原始形态的攻防技能是低级的,还没有脱离生产技能的范畴,却是武术技术形成的基础。到了氏族公社时代,经常发生部落战争,因此在战场上搏斗的经验也不断得到总结,比较成功的一击、一刺、一拳、一腿,被模仿、传授、习练着,武术逐渐形成。
武术作为独立的社会文化现象,是同中华民族文明的产生同步的。商周时期,出现了“武舞”,用来训练士兵,鼓舞士气,周代设“庠序”(泛指学校),“庠序”中也把射卸、习舞列为教育内容之一。进入春秋战国以后,诸侯争霸,都很重视技术在战场中的运用。齐桓公举行春秋两季的“角试”来选拔天下英雄。秦汉以来,盛行角力、击剑。随着“宴乐兴舞”的习俗,手持器械的舞练时常在乐饮酒酣时出现,如《史记·项羽事纪》记载的“鸿门宴”中“项庄舞剑,意在沛公”,便是这一形式的反映。
唐朝以来开始实行武举制,对武术的发展起了促进作用,如对有一技之长的士兵授予荣誉称号。裴民剑术、李白诗歌、张旭草书并称唐代三绝的美誉,可见武术作为一种文代形式已相当具有影响。宋元时期,以民间结社的武艺组织为主体的民间练武活动蓬勃兴起,有习枪弄棒的“英略社”,习射练习的“弓箭社”等。由于商业经济活跃,出现了浪迹江湖、习武买艺为生的“路歧人”。明清时期是武术大发展时期,流派林立,拳种纷显。拳术有长拳、猴拳、少林拳、内家拳等几十家之多,同时形成了太极拳、形意拳、八卦拳等主要的拳种体系。
到了近代,武术适应时代的变化,逐步成为中国近代体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民国时期,民间出现了许多拳社、武士会等武术组织。1928年,在南京成立了中央国术馆。1936年中国武术队赴柏林奥运会参加表演。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武术得到了蓬勃发展。1958年中国武术协会建立,此后形成了空前广泛的群众性武术活动网,为武术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道路。
“武德”,历来是军队“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传统武德,既是我军软实力建设的重要思想文化资源,又是提升我军软实力建设效益的突破口和生长点。
中华传统武德,其概念早在上古炎黄氏族融合时代就产生了。据《史记·五帝本纪》上说:“轩辕乃修德振兵,治五气,艺五种,抚万民,度四方,教熊罴貔貅貙虎”。黄帝不仅重视“武”,而且重视“德”,并把二者结合起来,尽管这里所言的“德”并非完全是武德,但能将此作为养兵作战的基本道德要求,也是难能可贵的。对修德振兵思想阐述较为全面的是兵书《吴子》,其《图国》列举了历史上承桑氏和有扈氏之君因“修德废武”、“恃众好勇”而导致国家灭亡的正反两方面例子,说明在战火纷起、干戈扰攘的时候,只有“内修文德,外治武备”,才是强国辟土的正确之策。即一方面要修“文德”以利“人和”,具体是以“道、义、礼、仁”之“四德”去引导、治理和安抚民众;另一方面要治“武备”以强兵,具体是组建和训练一支强大的常备军,并以此为基础“聚卒练锐”,精选出能攻善守的突击部队。先秦以来,“武德”一词开始作为军旅德性的专用术语出现在文献典籍之中。最有代表性的是《左传·宣公十二年》记载的楚庄王的“武有七德”说,即“夫武,禁暴、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众、丰财者也”。“武”与“德”二字联用,始见于《国语》:“有孝德以出在公族,有恭德以升在位,有武德以羞为正卿,有温德以成其名誉。”这里的“武德”就是特指军人从武、用武、尚武所表现出来的德性。后来随着武德文化的发展,其内涵也不断丰富和深化。
武德是与战争相伴而生的。中华武德源于中华民族崛起的氏族兼并、融合的原始战争,其由战争所决定且为战争服务。《孙膑兵法》中就将武德的作用概括为:巩固内部团结统一的“粘合剂”,即“德行者,兵之厚积也”;克敌制胜的强大手段,是谓“德者,兵之手也。”
中华传统武德是以德治伦理为本、以“仁”为核心的文化体系,其旨在强调以道德手段来处理军事实践活动中的各种伦理关系。关于武德之“仁”的基本内涵和功能,集中表现在对外关系和对内关系的处理上。处理外部关系(即主要是与敌军、与敌国、与邻国的关系)所遵循的是“义战”原则,也就是运用武力手段解决问题。“义战”原则主要是指爱国爱族、诛暴伐乱、杀人安人、以战去战、上兵伐谋、善俘安降、兵不血刃、先德后武、和睦邻邦,等等。处理内部关系(即主要是军民关系、官兵关系、上下左右关系等)所遵循的是“人和”原则,主要是运用道德的手段来维系。“人和”原则主要包括和军爱卒、爱民保民、恤民安民、上下诚信、爱兵如子、赏信罚必、赏罚严明、师出以律、令行禁止、任贤使能、正心宽度、尚谦明恩、同甘共苦,等等。从总体上说,外以“义为上”,内以“和为贵”。武德本义上的“义”与“和”,都是“仁”的原则在军事领域的投射和体现。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一部中国武德史,都是围绕着武德之“仁”这一核心和“义战”、“人和”互为补充、相辅相成的两大方面发生、发展和发挥作用的。
中华传统武德所蕴含的“辞不忘国,先国后己”的爱国主义情操,“图国忘死,贞之大”的民族气节,“位卑未敢忘忧国”的强烈忧患意识,“临军约束,则忘其亲”的大局意识和牺牲精神,哺育了历代忠贞为国的铮铮将士和民族英雄,成为中国军队、特别是人民解放军所向披靡的力量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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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术的。起源和发展
武术在我国有悠久的历史,它的产生,缘起于我国远古祖先的生产劳动。人们在狩猎的生产活动中,逐渐积累了劈、砍、刺的技能。这些原始形态的攻防技能是低级的,还没有脱离生产技能的范畴,却是武术技术形成的基础。到了氏族公社时代,经常发生部落战争,因此在战场上搏斗的经验也不断得到总结,比较成功的一击、一刺、一拳、一腿,被模仿、传授、习练着,武术逐渐形成。
武术作为独立的社会文化现象,是同中华民族文明的产生同步的。商周时期,出现了“武舞”,用来训练士兵,鼓舞士气,周代设“庠序”(泛指学校),“庠序”中也把射卸、习舞列为教育内容之一。进入春秋战国以后,诸侯争霸,都很重视技术在战场中的运用。齐桓公举行春秋两季的“角试”来选拔天下英雄。秦汉以来,盛行角力、击剑。随着“宴乐兴舞”的习俗,手持器械的舞练时常在乐饮酒酣时出现,如《史记·项羽事纪》记载的“鸿门宴”中“项庄舞剑,意在沛公”,便是这一形式的反映。
唐朝以来开始实行武举制,对武术的发展起了促进作用,如对有一技之长的士兵授予荣誉称号。裴民剑术、李白诗歌、张旭草书并称唐代三绝的美誉,可见武术作为一种文代形式已相当具有影响。宋元时期,以民间结社的武艺组织为主体的民间练武活动蓬勃兴起,有习枪弄棒的“英略社”,习射练习的“弓箭社”等。由于商业经济活跃,出现了浪迹江湖、习武买艺为生的“路歧人”。明清时期是武术大发展时期,流派林立,拳种纷显。拳术有长拳、猴拳、少林拳、内家拳等几十家之多,同时形成了太极拳、形意拳、八卦拳等主要的拳种体系。
到了近代,武术适应时代的变化,逐步成为中国近代体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民国时期,民间出现了许多拳社、武士会等武术组织。1928年,在南京成立了中央国术馆。1936年中国武术队赴柏林奥运会参加表演。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武术得到了蓬勃发展。1958年中国武术协会建立,此后形成了空前广泛的群众性武术活动网,为武术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