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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公布《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明确国有资本划转社会保障基金,同时规定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负责投资运营社保基金,并可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比例在境内外市场投资运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3月28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首次以国务院条例级别明确社保基金运作规范。该《条例》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计五章三十条,涉及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方方面面,从管理运营、监督、法律责任,逐一进行了详细的规范。《条例》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人、托管人设定了明确的禁区。一旦触及红线,国务院强调,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社保基金运营与监管
据了解,《条例》出台的目的,在于规范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运营,加强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督,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保值增值。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中央财政预算拨款、国有资本划转、基金投资收益和以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构成。属于国家社会保障储备基金,用于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支出的补充、调剂。
《条例》规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负责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运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投资运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应当坚持安全性、收益性和长期性原则,在国务院批准的固定收益类、股票类和未上市股权类等资产种类及其比例幅度内合理配置资产。
值得一提的是,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运营是此次《条例》的重要部分,共涉及12条规定。其中,《条例》的第七条明确规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制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资产配置计划、确定重大投资项目,应当进行风险评估,并集体讨论决定。
具体来讲就是,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制定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办法,在管理运营的各个环节对风险进行识别、衡量、评估、监测和应对,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办法应当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备案。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应当依法制定会计核算办法,并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此外,《条例》配有一整套的社保基金的监管制度。具体内容为:国家建立健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监督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或者违规投资运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实施监督;发现存在问题的,应当依法处理;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依法移送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有关部门处理。
此外,《条例》对全国社保基金境外投资管理人、托管人进行监督;审计署每年对全国社保基金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向社会公布;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通过公开招标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进行审计,并通过其官方网站、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每年向社会公布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据国务院法制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2015年12月底全国社保基金规模已达15085.92亿元。目前,我国已处于人口老龄化阶段,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剧,基金规模不断扩大,保障基金安全的任务越来越重,迫切需要强化对基金投资运营的管理和监督。
为养老金入市探路?
相较于资金规模不足2万亿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资金规模更大、累计结余达到3.4万亿元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更令社会关注。此次条例出台,是否在为养老金入市探路?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诸福灵认为,二者有一定的联系,但不是必然联系。在未来基本养老金投资管理之中,当前主导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也会发挥一定的作用。他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作为独立的储备基金,其规模越来越大,运行了十多年,但具体的规范尚不完善,尤其是在基金的投资运营方面亟须出台明确的规范条例。
《条例》规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财产应当独立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投资管理人、托管人的固有财产,独立于投资管理人投资和托管人保管的其他财产。同时,《条例》对参与投资运营的相关责任方划定了明确的红线。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人、托管人不得有下列行为: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财产混同于其他财产投资、保管;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未公开的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此外,《条例》明确提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或者违规投资运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一旦违反上述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0万元的,并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暂停或者撤销有关从业资格,并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6月,人社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那么,此次公布社会保障基金条例,是否也是在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的出台做准备呢?
前海开源基金此前表示,引导外部资金入市,是证监会主席刘士余上台之后最先的一个表态,推动养老金等长期资金入市、培育壮大机构投资者已成为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一项重点任务。
前海开源基金认为,随着社保基金和养老基金入市步伐的加快,在给股市带来流动性的同时,也将进一步提升机构投资者的整体占比,从而增强机构投资者对股票市场的整体影响力,利于将价值投资的理念注入市场之中,使得整个市场投资逐步趋于理性。
3月28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首次以国务院条例级别明确社保基金运作规范。该《条例》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计五章三十条,涉及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方方面面,从管理运营、监督、法律责任,逐一进行了详细的规范。《条例》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人、托管人设定了明确的禁区。一旦触及红线,国务院强调,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社保基金运营与监管
据了解,《条例》出台的目的,在于规范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运营,加强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督,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保值增值。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中央财政预算拨款、国有资本划转、基金投资收益和以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构成。属于国家社会保障储备基金,用于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支出的补充、调剂。
《条例》规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负责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运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投资运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应当坚持安全性、收益性和长期性原则,在国务院批准的固定收益类、股票类和未上市股权类等资产种类及其比例幅度内合理配置资产。
值得一提的是,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运营是此次《条例》的重要部分,共涉及12条规定。其中,《条例》的第七条明确规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制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资产配置计划、确定重大投资项目,应当进行风险评估,并集体讨论决定。
具体来讲就是,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制定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办法,在管理运营的各个环节对风险进行识别、衡量、评估、监测和应对,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办法应当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备案。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应当依法制定会计核算办法,并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此外,《条例》配有一整套的社保基金的监管制度。具体内容为:国家建立健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监督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或者违规投资运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实施监督;发现存在问题的,应当依法处理;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依法移送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有关部门处理。
此外,《条例》对全国社保基金境外投资管理人、托管人进行监督;审计署每年对全国社保基金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向社会公布;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通过公开招标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进行审计,并通过其官方网站、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每年向社会公布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据国务院法制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2015年12月底全国社保基金规模已达15085.92亿元。目前,我国已处于人口老龄化阶段,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剧,基金规模不断扩大,保障基金安全的任务越来越重,迫切需要强化对基金投资运营的管理和监督。
为养老金入市探路?
相较于资金规模不足2万亿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资金规模更大、累计结余达到3.4万亿元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更令社会关注。此次条例出台,是否在为养老金入市探路?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诸福灵认为,二者有一定的联系,但不是必然联系。在未来基本养老金投资管理之中,当前主导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也会发挥一定的作用。他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作为独立的储备基金,其规模越来越大,运行了十多年,但具体的规范尚不完善,尤其是在基金的投资运营方面亟须出台明确的规范条例。
《条例》规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财产应当独立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投资管理人、托管人的固有财产,独立于投资管理人投资和托管人保管的其他财产。同时,《条例》对参与投资运营的相关责任方划定了明确的红线。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人、托管人不得有下列行为: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财产混同于其他财产投资、保管;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未公开的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此外,《条例》明确提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或者违规投资运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一旦违反上述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0万元的,并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暂停或者撤销有关从业资格,并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6月,人社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那么,此次公布社会保障基金条例,是否也是在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的出台做准备呢?
前海开源基金此前表示,引导外部资金入市,是证监会主席刘士余上台之后最先的一个表态,推动养老金等长期资金入市、培育壮大机构投资者已成为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一项重点任务。
前海开源基金认为,随着社保基金和养老基金入市步伐的加快,在给股市带来流动性的同时,也将进一步提升机构投资者的整体占比,从而增强机构投资者对股票市场的整体影响力,利于将价值投资的理念注入市场之中,使得整个市场投资逐步趋于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