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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觉地看,生态伦理学的基本原则应该是,我们的行为应该有利于或无害于生态系统。然而,这个原则却在认识论和价值论上都存在着困难,首先,我们无法在原则上知道我们的行为是否有利或无害于生态系统,其次,我们不能保证我们的生态学知识可以充分地推出这个积极的原则。因此,“自然剃刀”的消极原则是:如无必要,不应该增加对生态系统的人为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