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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我国兴起的新型产业组织形式,近年来由于政府的大力支持得到了快速的发展,新疆作为全国的农业大省之一,农业的发展是带动整个地区发展的重要前提。本论文主要通过分析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业发展中的地位以及当前面临的问题,结合本土情况提出相关的发展建议及措施。
关键词: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思考及措施
一、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意义
随着国家的大力倡导和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全国各个省市不断兴起壮大。由于地理位置偏远,人才输送缺乏和市场体系的不完善等诸多原因导致新疆地区当前的农业发展远落后于内地其他各省市。其次,南疆地区作为新疆农业生产的重要地区,由于地区发展不协调形成北疆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社员的数量远远高于南疆地区,从而影响了南疆地区农业发展。因而,加大对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研究有助于加快新疆农业经营规模化,产业化,进一步提升农业的发展,从而带动地区发展。
二、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困境
(一)南北疆地区发展极不平衡
南北疆发展不平衡,一是从数量和社员占比来看,同其他地区相比,新疆的城镇化比率相对较低,2015年,新疆城镇化率为51.7%,受自然条件和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影响,南疆五地州(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克苏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除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的城镇化比率高于平均水平外,其他四地州农业人口所占比率均超过了70%。截至2014年底,北疆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为10878个,占新疆总数的65.20%,社员数量达到397410人,占新疆社员总数的70.1%。南疆农业人口比例明显高于北疆,但农民专业合作社却远远少于北疆地区。从人口结构来看,截至2013年,新疆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61.00%,37.34%的少数民族居住在南疆地区,受教育程度(初中文化水平占60%以上)和语言沟通的限制,少数民族在种植技术和销售上面临着许多问题,放缓了新疆地区农业的发展。
(二)创办目的不明确,缺乏规范化管理
尽管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数量上大幅度上升,但在创办质量上还有待提高。据2014年刘平方等人的问卷调查显示80%以上的农户成员是为增加收入而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但许多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创办初期只是为了完成上级的要求,或谋求国家政策的支持带来的便利,在创办目的上未能同社员相契合,这严重降低了农民入社的积极性。二是缺乏规范管理,合作社作为一种企业形式,应当具有“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相互之间明确的职责划分和相互制衡的经营管理机制,但由于缺乏有专业知识的管理人才,经营决策权掌握在少数核心成员的手中,使得大多数合作社在实际运行管理过程中社内人员机制形同虚设,营收入仍按社员投资比例进行分配,造成一股独大的局面。
(三)行业分布广泛,缺乏专业性、规模化
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涉及到种植、畜牧、林渔业、销售、金融服务等各个行业,但多数集中在种植业和畜牧业,2014年,种植业和畜牧业领域的专业合作社分别为4623个和7688个,合计占总数的近74%,相比之下,其他类型的专业合作社则发展较为缓慢。按服务内容来看,2014年新疆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中,产加销一体化服务的合作社最多,占总数的41.1%,其次是生产服务类占25.3%,购买服务类占9.8%,加工和运销服务类均约占3.2%。尽管产加销一体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对占比最高,但同发达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相比,专业化程度仍处于较低水平。同时,深加工是农产品增值的主要环节,但加工类农民专业合作社仅占3.2%。按社员数量来看,2007-2014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平均人数从142人降至36人,这意味着农民专业合作社正朝着精细化方向发展的同时规模也在萎缩,数量增加的同时质量却提升不快。
(四)资金和自我发展能力不足
合作社成立的目的就是农户通过自愿联合来提高自身的议价地位,然而资金一直是阻碍其发展壮大的关键难题。尽管国家拨付了巨额资金用以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但扶持对象也是针对具有一定规模和能力的合作社,大多数的合作社只能依靠内部集资,无法满足规模扩张。其次,由于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扶持,使得专业合作社对政府产生过度的依赖,而自身并不进行发展和管理创新,导致许多农民专业合作社一旦脱离政府的扶持就很快走向衰退甚至倒闭状态。
三、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对策
(一)大力培养合作社管理人才
人才是企业发展的血液,国外的合作社在人才上投入了很大的资金和培养时间,所以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想赢得发展,也必须建立健全人才选拔和培养机制。第一,拓宽人才招聘选拔渠道,鼓励大学生返乡创业,扶持当地农业经济发展,以此来形成人才的合理竞争,而不是由原有的少数投资大但不具有专业管理知识的人来主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第二,加强合作型人才的培养,从不同角度、社员层级培养人才,组织各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相互学习和交流,增强个社合作水平,使合作社通过人才作用的发挥带来经营活动的创新,提升合作社的竞争力。第三,多方面激励员工,把员工的利益和合作社的利益紧密结合,促进员工和合作社的共同发展。
(二)明确创办目的,创新管理体制
我国合作社性质同日韩一样,带有很大程度的政府色彩,因而村干部和领导人员一定在农户加入专业合作社时就要向他们明确表明,创社目的是为把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连接起来,解决农业产销不对接问题,提高农民销售收入和生活水平。其次是在管理机制上应该具有一套属于企业的管理机制,完整的企业管理机制包括内部和外部管理机制,在内部管理机制上要健全人才构造机制和资金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外部机制主要是建立新的产权管理机制,使得社员具有主人翁地位,把个人利益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益主动的紧密联系在一起,增强企业发展。
(三)加强农产品深加工,形成规模优势
农产品深加工是农产品增值的重要环节,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农产品深加工服务企业发展水平较低,仅占3.2%,各地区应加强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均衡发展,提高整体发展水平。第二,缺乏深加工技术,目前只有少部分合作社同高校或其他科研机构合作研发新技术,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认识到技术的重要性,主动的寻求技术的更新,同高校、科研机构积极合作,通过提高加工技术,提升农产品的质量和加工水平,以增加农产品销售收入。第三,加强合作意识,通过联合兼并来实现专业化,形成规模优势。
四、提升自我发展能力
合作社作为新时代的企业,应具有一定的经营意识和发展能力,抛开国有思想,通过自身不断发展来稳固地位。一是要把自己放在同行相互竞争的地位,在农产品的产供销环节加强技术研发能力,实现农产品增值,搞活企业资金链流动,增加全社收入,提高合作社的生存竞争能力。二是依靠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走上自我发展的道路。(作者单位:新疆大学新疆创新管理研究中心)
参考文献:
[1]杨秀玉,刘平方.新疆少数民族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状况调查与分析[J].新疆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技术信息研究所,2015(10).
[2]张洪菠.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思考[J].农机合作组织,2016(02).
[3]刘平方,岳丕昌,杨秀玉.农户成员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观认识与评价[J].山西农业科学,2016,43(11):1536-1541.
关键词: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思考及措施
一、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意义
随着国家的大力倡导和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全国各个省市不断兴起壮大。由于地理位置偏远,人才输送缺乏和市场体系的不完善等诸多原因导致新疆地区当前的农业发展远落后于内地其他各省市。其次,南疆地区作为新疆农业生产的重要地区,由于地区发展不协调形成北疆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社员的数量远远高于南疆地区,从而影响了南疆地区农业发展。因而,加大对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研究有助于加快新疆农业经营规模化,产业化,进一步提升农业的发展,从而带动地区发展。
二、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困境
(一)南北疆地区发展极不平衡
南北疆发展不平衡,一是从数量和社员占比来看,同其他地区相比,新疆的城镇化比率相对较低,2015年,新疆城镇化率为51.7%,受自然条件和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影响,南疆五地州(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克苏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除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的城镇化比率高于平均水平外,其他四地州农业人口所占比率均超过了70%。截至2014年底,北疆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为10878个,占新疆总数的65.20%,社员数量达到397410人,占新疆社员总数的70.1%。南疆农业人口比例明显高于北疆,但农民专业合作社却远远少于北疆地区。从人口结构来看,截至2013年,新疆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61.00%,37.34%的少数民族居住在南疆地区,受教育程度(初中文化水平占60%以上)和语言沟通的限制,少数民族在种植技术和销售上面临着许多问题,放缓了新疆地区农业的发展。
(二)创办目的不明确,缺乏规范化管理
尽管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数量上大幅度上升,但在创办质量上还有待提高。据2014年刘平方等人的问卷调查显示80%以上的农户成员是为增加收入而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但许多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创办初期只是为了完成上级的要求,或谋求国家政策的支持带来的便利,在创办目的上未能同社员相契合,这严重降低了农民入社的积极性。二是缺乏规范管理,合作社作为一种企业形式,应当具有“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相互之间明确的职责划分和相互制衡的经营管理机制,但由于缺乏有专业知识的管理人才,经营决策权掌握在少数核心成员的手中,使得大多数合作社在实际运行管理过程中社内人员机制形同虚设,营收入仍按社员投资比例进行分配,造成一股独大的局面。
(三)行业分布广泛,缺乏专业性、规模化
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涉及到种植、畜牧、林渔业、销售、金融服务等各个行业,但多数集中在种植业和畜牧业,2014年,种植业和畜牧业领域的专业合作社分别为4623个和7688个,合计占总数的近74%,相比之下,其他类型的专业合作社则发展较为缓慢。按服务内容来看,2014年新疆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中,产加销一体化服务的合作社最多,占总数的41.1%,其次是生产服务类占25.3%,购买服务类占9.8%,加工和运销服务类均约占3.2%。尽管产加销一体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对占比最高,但同发达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相比,专业化程度仍处于较低水平。同时,深加工是农产品增值的主要环节,但加工类农民专业合作社仅占3.2%。按社员数量来看,2007-2014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平均人数从142人降至36人,这意味着农民专业合作社正朝着精细化方向发展的同时规模也在萎缩,数量增加的同时质量却提升不快。
(四)资金和自我发展能力不足
合作社成立的目的就是农户通过自愿联合来提高自身的议价地位,然而资金一直是阻碍其发展壮大的关键难题。尽管国家拨付了巨额资金用以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但扶持对象也是针对具有一定规模和能力的合作社,大多数的合作社只能依靠内部集资,无法满足规模扩张。其次,由于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扶持,使得专业合作社对政府产生过度的依赖,而自身并不进行发展和管理创新,导致许多农民专业合作社一旦脱离政府的扶持就很快走向衰退甚至倒闭状态。
三、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对策
(一)大力培养合作社管理人才
人才是企业发展的血液,国外的合作社在人才上投入了很大的资金和培养时间,所以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想赢得发展,也必须建立健全人才选拔和培养机制。第一,拓宽人才招聘选拔渠道,鼓励大学生返乡创业,扶持当地农业经济发展,以此来形成人才的合理竞争,而不是由原有的少数投资大但不具有专业管理知识的人来主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第二,加强合作型人才的培养,从不同角度、社员层级培养人才,组织各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相互学习和交流,增强个社合作水平,使合作社通过人才作用的发挥带来经营活动的创新,提升合作社的竞争力。第三,多方面激励员工,把员工的利益和合作社的利益紧密结合,促进员工和合作社的共同发展。
(二)明确创办目的,创新管理体制
我国合作社性质同日韩一样,带有很大程度的政府色彩,因而村干部和领导人员一定在农户加入专业合作社时就要向他们明确表明,创社目的是为把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连接起来,解决农业产销不对接问题,提高农民销售收入和生活水平。其次是在管理机制上应该具有一套属于企业的管理机制,完整的企业管理机制包括内部和外部管理机制,在内部管理机制上要健全人才构造机制和资金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外部机制主要是建立新的产权管理机制,使得社员具有主人翁地位,把个人利益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益主动的紧密联系在一起,增强企业发展。
(三)加强农产品深加工,形成规模优势
农产品深加工是农产品增值的重要环节,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农产品深加工服务企业发展水平较低,仅占3.2%,各地区应加强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均衡发展,提高整体发展水平。第二,缺乏深加工技术,目前只有少部分合作社同高校或其他科研机构合作研发新技术,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认识到技术的重要性,主动的寻求技术的更新,同高校、科研机构积极合作,通过提高加工技术,提升农产品的质量和加工水平,以增加农产品销售收入。第三,加强合作意识,通过联合兼并来实现专业化,形成规模优势。
四、提升自我发展能力
合作社作为新时代的企业,应具有一定的经营意识和发展能力,抛开国有思想,通过自身不断发展来稳固地位。一是要把自己放在同行相互竞争的地位,在农产品的产供销环节加强技术研发能力,实现农产品增值,搞活企业资金链流动,增加全社收入,提高合作社的生存竞争能力。二是依靠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走上自我发展的道路。(作者单位:新疆大学新疆创新管理研究中心)
参考文献:
[1]杨秀玉,刘平方.新疆少数民族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状况调查与分析[J].新疆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技术信息研究所,2015(10).
[2]张洪菠.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思考[J].农机合作组织,2016(02).
[3]刘平方,岳丕昌,杨秀玉.农户成员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观认识与评价[J].山西农业科学,2016,43(11):1536-1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