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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针对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工作存在的问题的分析,探索有效应对的措施,确保农村公路建养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
关键词:农村公路;养护问题;管理措施
农村公路是直接服务于广大群众日常生产和生活的“运输线”和“致富线”,是直接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工程,是沟通人流、物流、信息流的重要载体和通道。近年来,随着我省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和村道公路)的大规模建设以及路面改造工程的实施,农村公路的数量和质量都有较大幅度地提高,农村运输条件和投资环境大为改善,有效地推动了农村城镇化进程,有力地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本文针对我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工作存在的问题的分析,探索有效应对的措施,确保农村公路建养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
1农村公路养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农村公路路况总体水平较低,区域间差异较大
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地域差异较大,加之长期养护管理“缺位”,致使农村公路基础薄弱,路况总体较差,公路等级普遍较低,绝大部分为准四级或等外公路。且绝大部分乡村道路的桥梁又是由民间桥梁改造利用,病危桥梁较多,道路安全设施、标志标线也不够齐全。
1.2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主体不明确,责任不落实
《公路法》对县道、乡道公路的养护管理主体作了规定,但对村道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没有明确规定。由于村道公路至今未有明确定义、管理主体不明确,养护管理严重“缺位”。虽然县道和部分乡道养护由县交通局或所属的公路管理机构负责,乡道养护责任归属乡镇,村道养护责任名义上也落实到乡镇,但因经费无着落,乡镇基本上不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缺位”现象仍普遍存在。在地方政府方面,由于乡村道公路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不明确,部分乡镇认为乡、村道路建好以后,养管工作就是交通部门的事,没有把乡村公路的管养工作纳入正常的政府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范畴,个别地方还出现损坏或破坏乡、村道路的现象。而且,地方政府重建轻养现象也较为突出。
1.3 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养护资金缺少来源,资金筹措缺乏相应的保障机制,正常养护无法维持。
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后,县道和乡道养护经费主要由汽车养护费切块补助和地方手拖费、摩托车费补助解决。但由于长期以来政府及有关部门重视公路建设的投入,忽视养护管理的投入,使得县乡道公路养护经费不能足额到位,县乡道公路养护管理不能到位。村道公路由于一直未纳入交通公路部门的管养范围,没有正常固定的养护经费来源,而多数村在修建村道公路时已负债累累,根本无法筹出资金来养护,导致村道失养情况普遍严重。加之农村费税改革后,财政支付转移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的资金太少,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得不到有效保障。
1.4 养护管理机制不健全,养护质量难以保证,缺乏农村公路养管长效机制。
由于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不明确,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机制无法建立,特别是县、乡、村三级养管体系未真正建立,缺乏农村公路养管长效机制。绝大多数乡镇没有固定的管养机构和专业的养护人员,无论是技术还是设备都无法承担农村公路管养任务,养护质量难以保证。
2 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措施
2.1要组建农村公路专业养护队伍
农村公路养护是一项长期性、连续性的工作,要对农村公路实行长期有效的管理,必须建立一支强有力的农民养护工队伍,落实日常养护人员,明确责任,确保有路必养。农村公路又具有点多、面广、线长、管理难的特点,在养护作业上又是“单兵作战”,因此,在选择养护队伍时要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能独挡一面的养护能手。为了提高养护工的养护作业操作技能,提高养护质量,公路管理部门应对养护农民工进行技术培训,使他们掌握处理公路各类病害的技术技能,通过日常的全面养护,来逐步提高农村公路的抗灾能力。
农民是农村公路的直接受益者,将农民放到农村公路建、养、管的主体地位,县级公路管理部门应做好交通协管员、养护管理人员的业务技术指导培训及协调管理工作,实行民路民建、民养、民管、民享,有助于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也有益于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2.2明确责任主体,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
明确管养主体。依据《公路法》规定,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责任主体在地方人民政府,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主体是统一的。乡村公路应属乡(镇)政府统一管理,县交通局设立县乡公路管理站,负责农村公路养护生产计划、生产技术、检查验收、保护路产。乡镇设立专职的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乡村公路的养护工作。乡级人民政府和村级组织,应当切实认真履行上级政府制定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保护以及养护资金筹措等方面的具体职责,明确相应的职能部门或专职机构,并落实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生产专职人员。切实履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监督、指导、管理职责。
2.3 拓宽渠道筹集资金
要对农村公路实行长期有效的管理,养护资金保障是关键。从目前情况来看,农村公路建成通车后的养护资金是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由固定的、充足的资金投入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显然是不现实的,虽然上级公路主管部门正在研究对策,目前每公里500元也仅是补助经费,不能满足日常支出。因此,要解决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问题,必须拓宽筹资渠道,扩大融资方式。如可采用县级财政安排一点、社会各界捐一点、联村单位筹一点、各类企业帮一点、沿线群众挤一点的灵活多样的方式筹措资金在乡镇建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做到专人管理、专款专用,然后根据各线的养护质量考核成绩按期计量支付。
2.4 实行管养分离,合理配置公路养护资源,逐步建立科学、高效的公路养护运行机制。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可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养护”的管养运行机制,逐步形成“政府监督、行业管理、主体负责、承包人实干”的四级农村公路管养保证体系。推行招标养护、委托养护、合同养护、承包养护等模式,建立健全养护县场。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有资质的养护施工单位;日常小修保养由行政村落实农民养护工具体负责养护。养护形式可多样化:平原地区乡镇可在养护里程较多的区域成立农村公路养护站,集中负责该片区的农村公路养护;山区养护里程短的或路线比较偏的农村公路养护,可承包给个人或家庭养护,根据农业生产特点,实行弹性养护制,忙时干农活,闲时养村道,不拘形式养好路。农民养护工按照养路的好坏或达标率,从村委员会或乡镇政府领取劳动报酬。公路部门负责做好监管和技术指导,并负责培训农民养护工,真正做到:责任在乡镇,实施在村组,受益在群众。
2.5 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管理长效机制。
建立和完善县、乡(镇)、村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机制。省里应抓紧出台农村公路养护标准和管理办法,为养护工作监督考核提供依据。县级政府要将农村公路养护纳入对乡镇考核的内容,乡镇政府要明确一名副职领导专职负责此项工作。乡(镇)政府要建立对村的养护管理考核机制。建立养护经费拨付激励机制,将拨付的资金与农村公路养护路况直接挂钩,行业部门与乡镇签订合同,实行定期目标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公示,根據考核结果拨付养护资金和奖励经费,确保农村公路的养护质量。金华县浦江县就是通过考核激励机制,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3 结束语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赋予了农村公路建设新的历史使命。对农村公路实行长期有效管理,是我们当前面临的新问题,要解决好这个问题还需大家的共同努力,笔者认为只要县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充分引起重视,同心协力,切实履行职责,落实好有关措施,做到建养并重、有路必养,就一定能更好地巩固农村公路的建设成果,推动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工作走上良好的轨道,促进农村公路可持续发展,发挥农村公路应有的作用。交通部门要适应新变化,继续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切实做到从本县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落实新要求,完成新任务,开创新阶段,丰富新内涵,使广大农民切身感受到农村公路建设带来的实惠,切实感受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带来的新变化。
关键词:农村公路;养护问题;管理措施
农村公路是直接服务于广大群众日常生产和生活的“运输线”和“致富线”,是直接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工程,是沟通人流、物流、信息流的重要载体和通道。近年来,随着我省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和村道公路)的大规模建设以及路面改造工程的实施,农村公路的数量和质量都有较大幅度地提高,农村运输条件和投资环境大为改善,有效地推动了农村城镇化进程,有力地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本文针对我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工作存在的问题的分析,探索有效应对的措施,确保农村公路建养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
1农村公路养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农村公路路况总体水平较低,区域间差异较大
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地域差异较大,加之长期养护管理“缺位”,致使农村公路基础薄弱,路况总体较差,公路等级普遍较低,绝大部分为准四级或等外公路。且绝大部分乡村道路的桥梁又是由民间桥梁改造利用,病危桥梁较多,道路安全设施、标志标线也不够齐全。
1.2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主体不明确,责任不落实
《公路法》对县道、乡道公路的养护管理主体作了规定,但对村道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没有明确规定。由于村道公路至今未有明确定义、管理主体不明确,养护管理严重“缺位”。虽然县道和部分乡道养护由县交通局或所属的公路管理机构负责,乡道养护责任归属乡镇,村道养护责任名义上也落实到乡镇,但因经费无着落,乡镇基本上不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缺位”现象仍普遍存在。在地方政府方面,由于乡村道公路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不明确,部分乡镇认为乡、村道路建好以后,养管工作就是交通部门的事,没有把乡村公路的管养工作纳入正常的政府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范畴,个别地方还出现损坏或破坏乡、村道路的现象。而且,地方政府重建轻养现象也较为突出。
1.3 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养护资金缺少来源,资金筹措缺乏相应的保障机制,正常养护无法维持。
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后,县道和乡道养护经费主要由汽车养护费切块补助和地方手拖费、摩托车费补助解决。但由于长期以来政府及有关部门重视公路建设的投入,忽视养护管理的投入,使得县乡道公路养护经费不能足额到位,县乡道公路养护管理不能到位。村道公路由于一直未纳入交通公路部门的管养范围,没有正常固定的养护经费来源,而多数村在修建村道公路时已负债累累,根本无法筹出资金来养护,导致村道失养情况普遍严重。加之农村费税改革后,财政支付转移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的资金太少,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得不到有效保障。
1.4 养护管理机制不健全,养护质量难以保证,缺乏农村公路养管长效机制。
由于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不明确,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机制无法建立,特别是县、乡、村三级养管体系未真正建立,缺乏农村公路养管长效机制。绝大多数乡镇没有固定的管养机构和专业的养护人员,无论是技术还是设备都无法承担农村公路管养任务,养护质量难以保证。
2 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措施
2.1要组建农村公路专业养护队伍
农村公路养护是一项长期性、连续性的工作,要对农村公路实行长期有效的管理,必须建立一支强有力的农民养护工队伍,落实日常养护人员,明确责任,确保有路必养。农村公路又具有点多、面广、线长、管理难的特点,在养护作业上又是“单兵作战”,因此,在选择养护队伍时要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能独挡一面的养护能手。为了提高养护工的养护作业操作技能,提高养护质量,公路管理部门应对养护农民工进行技术培训,使他们掌握处理公路各类病害的技术技能,通过日常的全面养护,来逐步提高农村公路的抗灾能力。
农民是农村公路的直接受益者,将农民放到农村公路建、养、管的主体地位,县级公路管理部门应做好交通协管员、养护管理人员的业务技术指导培训及协调管理工作,实行民路民建、民养、民管、民享,有助于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也有益于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2.2明确责任主体,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
明确管养主体。依据《公路法》规定,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责任主体在地方人民政府,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主体是统一的。乡村公路应属乡(镇)政府统一管理,县交通局设立县乡公路管理站,负责农村公路养护生产计划、生产技术、检查验收、保护路产。乡镇设立专职的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乡村公路的养护工作。乡级人民政府和村级组织,应当切实认真履行上级政府制定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保护以及养护资金筹措等方面的具体职责,明确相应的职能部门或专职机构,并落实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生产专职人员。切实履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监督、指导、管理职责。
2.3 拓宽渠道筹集资金
要对农村公路实行长期有效的管理,养护资金保障是关键。从目前情况来看,农村公路建成通车后的养护资金是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由固定的、充足的资金投入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显然是不现实的,虽然上级公路主管部门正在研究对策,目前每公里500元也仅是补助经费,不能满足日常支出。因此,要解决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问题,必须拓宽筹资渠道,扩大融资方式。如可采用县级财政安排一点、社会各界捐一点、联村单位筹一点、各类企业帮一点、沿线群众挤一点的灵活多样的方式筹措资金在乡镇建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做到专人管理、专款专用,然后根据各线的养护质量考核成绩按期计量支付。
2.4 实行管养分离,合理配置公路养护资源,逐步建立科学、高效的公路养护运行机制。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可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养护”的管养运行机制,逐步形成“政府监督、行业管理、主体负责、承包人实干”的四级农村公路管养保证体系。推行招标养护、委托养护、合同养护、承包养护等模式,建立健全养护县场。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有资质的养护施工单位;日常小修保养由行政村落实农民养护工具体负责养护。养护形式可多样化:平原地区乡镇可在养护里程较多的区域成立农村公路养护站,集中负责该片区的农村公路养护;山区养护里程短的或路线比较偏的农村公路养护,可承包给个人或家庭养护,根据农业生产特点,实行弹性养护制,忙时干农活,闲时养村道,不拘形式养好路。农民养护工按照养路的好坏或达标率,从村委员会或乡镇政府领取劳动报酬。公路部门负责做好监管和技术指导,并负责培训农民养护工,真正做到:责任在乡镇,实施在村组,受益在群众。
2.5 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管理长效机制。
建立和完善县、乡(镇)、村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机制。省里应抓紧出台农村公路养护标准和管理办法,为养护工作监督考核提供依据。县级政府要将农村公路养护纳入对乡镇考核的内容,乡镇政府要明确一名副职领导专职负责此项工作。乡(镇)政府要建立对村的养护管理考核机制。建立养护经费拨付激励机制,将拨付的资金与农村公路养护路况直接挂钩,行业部门与乡镇签订合同,实行定期目标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公示,根據考核结果拨付养护资金和奖励经费,确保农村公路的养护质量。金华县浦江县就是通过考核激励机制,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3 结束语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赋予了农村公路建设新的历史使命。对农村公路实行长期有效管理,是我们当前面临的新问题,要解决好这个问题还需大家的共同努力,笔者认为只要县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充分引起重视,同心协力,切实履行职责,落实好有关措施,做到建养并重、有路必养,就一定能更好地巩固农村公路的建设成果,推动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工作走上良好的轨道,促进农村公路可持续发展,发挥农村公路应有的作用。交通部门要适应新变化,继续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切实做到从本县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落实新要求,完成新任务,开创新阶段,丰富新内涵,使广大农民切身感受到农村公路建设带来的实惠,切实感受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带来的新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