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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朋友从东莞来,说起东莞一夜之间声名鹊起的事很淡定。话题涉及接待,这位事业有成、身价相当的仁兄算了笔账,大意是说如果把政府的行动成果保持下去,他一年可以减少相关接待费用在50万元以上。
是啊,有传东莞以前涉黄“产业”每年多少多少亿GDP看来不虚!但是这种灯红酒绿的繁荣对东莞、对广东、对中国真的重要吗?我们为之奋斗几十年、在夺取政权后第一个对全世界宣称被彻底铲除的社会毒瘤如今又那样常见、那样茂盛地生长难道不是一种病态吗?而且,为什么这么些年下来,熟视无睹有之、听之任之有之,甚至有意无意培育者有之?更有甚者,据传每年两会之际,还有代表委员提案要让涉黄产业合法化,怎么想的?
毫无疑问,黄赌毒属于社会丑恶现象,是社会畸形发展的产物和标志,它与腐败如一对孪生兄弟一样吞噬着社会的健康细胞、抵销着国家发展的正能量。想到某些网络大V和“意见领袖”对政府举措居然冷嘲热讽,忽悠网民极尽顶挺之能事,真有“商周正复、南唐又临”的担忧和义愤!
我们不妨设想几个情景并提出问题请教一下这些“意见领袖”,看他们如何应对。
情景之一:某地黄风劲吹,有闲之士趋之若鹜,其所在门庭若市,提供服务者多为受过教育的“高端”青年,恰有大V之姐妹或儿女等嫡亲在其中,该大V作何处置?
情景之二:某大V之兄弟为某地新任执政官员,其能力品行有口皆碑,唯对黄赌毒奈何不得,正传上级要对此地查处并追究其责任,大V恰好得此消息,他该如何对其兄弟言说?
情景之三:某地设高端顾问机构,并就包括黄赌毒在内的社会管理问题问计于“意见领袖”,某大V恰在受邀之列,众目睽睽之下,该大V作何表态?
情景之四:法律明示,嫖娼为违法行为,某大V偶涉其中渐乐此不疲,恰遇执法被抓现行,该大V如何表白?
以上情景并非完全虚构,有大V已作榜样,其言其行经媒体披露获一片嗤笑。原来“站着说话不腰疼”的经典注解在此,原来“有得说、没得做”的楷模如是!
本文并非拿大V和“意见领袖”们说事儿,但在新传媒环境下,舆论之重要绝对不能小视,尤其是“非主流”传媒更值得倍加重视。我们相信其中的绝大多数属于边打酱油边看热闹的,也相信“意见领袖”中的一部分对社会问题不乏真知灼见。然而一事当前,先替国家民族考虑,从历史角度和言论责任出发发表意见并提出解决方案才是正义之道、“领袖”之为!主观片面的指责、井底之蛙的见识、信口雌黄的散布以及泄私愤式的谩骂和嘲讽不但于事无补,而且会污染舆论生态,干扰执政理念,混淆公众视听。总之,面对包括黄赌毒在内的社会之病,傲慢与偏见可以休矣!
医治社会之病的药既然不在大V的口中,那么到底在哪儿呢?
首先在民众觉悟。要还民众以生存发展的空间和有尊严的生活,要给民众以判断是非曲直的尺度。纵观我们国家在历史转折的重要关头,无不是从人民群众起事进而扭转乾坤,陈胜吴广如此、闯王李自成如此、小岗村改革也如此。眼前的黄赌毒,如果有受益者要么为贪官污吏要么是“有钱人”,而受害者则多为普通老百姓及其家庭。民众由不耻而至愤而铲除一靠时机二靠积而爆发,只要因势利导,一定可以得到拥护,从而再还社会空气之清明。
其次在执法坚决。黄赌毒在我国死灰复燃三十多年,其过程如环境污染逐渐恶化一样,先点后面、先城镇后乡村,虽然法有禁止明文,然而地方官员或出于“发展需要”的所谓理由,或这方面工作不是政绩考核的参数指标,从而有意无意予以放任。即使当前,如何评估黄赌毒的社会危害性仍有争议。但是在打击问题上应该不存在很大问题。一旦中央形成统一意志,由于有如前所说的群众基础,加上黄赌毒终不是可以见阳光的东西,只要执法坚决、长期保持,形成声势和气候,就一定可以有效遏制直至彻底根除。
三在社会氛围。黄赌毒的存在不是孤立的社会现象,因此其解决也不应本着“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办法。常有人说社会风气好坏,决定人的生存质量,其实风气好坏与丑恶现象存在互为因果的关系。人为划分社会等级、政策法律的设计为某些人群开绿灯都是导致社会丑恶现象产生和泛滥的诱因;阶段性工作重点的制度安排、运动式的治理和打击是丑恶现象长期存在的根本缘由。因此,我们的执政理念应当有变革,执政方法应当要创新,尤其重要的是两个保障:一是政绩考核机制的变革,二是赋予人民实实在在的监督权利。
是啊,有传东莞以前涉黄“产业”每年多少多少亿GDP看来不虚!但是这种灯红酒绿的繁荣对东莞、对广东、对中国真的重要吗?我们为之奋斗几十年、在夺取政权后第一个对全世界宣称被彻底铲除的社会毒瘤如今又那样常见、那样茂盛地生长难道不是一种病态吗?而且,为什么这么些年下来,熟视无睹有之、听之任之有之,甚至有意无意培育者有之?更有甚者,据传每年两会之际,还有代表委员提案要让涉黄产业合法化,怎么想的?
毫无疑问,黄赌毒属于社会丑恶现象,是社会畸形发展的产物和标志,它与腐败如一对孪生兄弟一样吞噬着社会的健康细胞、抵销着国家发展的正能量。想到某些网络大V和“意见领袖”对政府举措居然冷嘲热讽,忽悠网民极尽顶挺之能事,真有“商周正复、南唐又临”的担忧和义愤!
我们不妨设想几个情景并提出问题请教一下这些“意见领袖”,看他们如何应对。
情景之一:某地黄风劲吹,有闲之士趋之若鹜,其所在门庭若市,提供服务者多为受过教育的“高端”青年,恰有大V之姐妹或儿女等嫡亲在其中,该大V作何处置?
情景之二:某大V之兄弟为某地新任执政官员,其能力品行有口皆碑,唯对黄赌毒奈何不得,正传上级要对此地查处并追究其责任,大V恰好得此消息,他该如何对其兄弟言说?
情景之三:某地设高端顾问机构,并就包括黄赌毒在内的社会管理问题问计于“意见领袖”,某大V恰在受邀之列,众目睽睽之下,该大V作何表态?
情景之四:法律明示,嫖娼为违法行为,某大V偶涉其中渐乐此不疲,恰遇执法被抓现行,该大V如何表白?
以上情景并非完全虚构,有大V已作榜样,其言其行经媒体披露获一片嗤笑。原来“站着说话不腰疼”的经典注解在此,原来“有得说、没得做”的楷模如是!
本文并非拿大V和“意见领袖”们说事儿,但在新传媒环境下,舆论之重要绝对不能小视,尤其是“非主流”传媒更值得倍加重视。我们相信其中的绝大多数属于边打酱油边看热闹的,也相信“意见领袖”中的一部分对社会问题不乏真知灼见。然而一事当前,先替国家民族考虑,从历史角度和言论责任出发发表意见并提出解决方案才是正义之道、“领袖”之为!主观片面的指责、井底之蛙的见识、信口雌黄的散布以及泄私愤式的谩骂和嘲讽不但于事无补,而且会污染舆论生态,干扰执政理念,混淆公众视听。总之,面对包括黄赌毒在内的社会之病,傲慢与偏见可以休矣!
医治社会之病的药既然不在大V的口中,那么到底在哪儿呢?
首先在民众觉悟。要还民众以生存发展的空间和有尊严的生活,要给民众以判断是非曲直的尺度。纵观我们国家在历史转折的重要关头,无不是从人民群众起事进而扭转乾坤,陈胜吴广如此、闯王李自成如此、小岗村改革也如此。眼前的黄赌毒,如果有受益者要么为贪官污吏要么是“有钱人”,而受害者则多为普通老百姓及其家庭。民众由不耻而至愤而铲除一靠时机二靠积而爆发,只要因势利导,一定可以得到拥护,从而再还社会空气之清明。
其次在执法坚决。黄赌毒在我国死灰复燃三十多年,其过程如环境污染逐渐恶化一样,先点后面、先城镇后乡村,虽然法有禁止明文,然而地方官员或出于“发展需要”的所谓理由,或这方面工作不是政绩考核的参数指标,从而有意无意予以放任。即使当前,如何评估黄赌毒的社会危害性仍有争议。但是在打击问题上应该不存在很大问题。一旦中央形成统一意志,由于有如前所说的群众基础,加上黄赌毒终不是可以见阳光的东西,只要执法坚决、长期保持,形成声势和气候,就一定可以有效遏制直至彻底根除。
三在社会氛围。黄赌毒的存在不是孤立的社会现象,因此其解决也不应本着“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办法。常有人说社会风气好坏,决定人的生存质量,其实风气好坏与丑恶现象存在互为因果的关系。人为划分社会等级、政策法律的设计为某些人群开绿灯都是导致社会丑恶现象产生和泛滥的诱因;阶段性工作重点的制度安排、运动式的治理和打击是丑恶现象长期存在的根本缘由。因此,我们的执政理念应当有变革,执政方法应当要创新,尤其重要的是两个保障:一是政绩考核机制的变革,二是赋予人民实实在在的监督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