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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许多西方国家开展了凭单制、公私合作、合同出租、非国有化等一系列的公共服务市场化实践,实现了公共职能与市场机制有机结合,促进了政府职能的转变与机构精简,提高了工作效率。但也存在着对市场潜在风险估计不足、监督机制缺乏科学设计和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鉴于此,我国走公共服务市场化道路,应立足国情,引入竞争机制,拓展公共服务提供者的范围;创造符合公共服务市场化规律的法律制度环境;以绩效评价为标准,提升服务的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