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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乡村文化建设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也是乡村振兴的精神保障,而移风易俗作为文化建设的主题和难题,其工作成效关乎乡村社会治理的成败。目前农村普遍存在的婚丧陋习无疑是移风易俗的重点对象,需要对其进行拆解剖析并探明造成的危害。典型引路是乡村建设工作的重要方法,选取2019年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推进移风易俗作为对象,吸收在规范红白喜事,破除婚丧陋习中优秀的实践经验,进而分析农村基层移风易俗工作难以推行背后两个主体存在的困境:政府主导地位引发的矛盾、村民观念以及自治意识有待觉醒,为进一步推动移风易俗、乡村文化建设提供思路。
关键词:乡村文化建设;移风易俗;乡村治理;典型案例
一、问题的提出
在中國千百年的历史上,小农经济曾一度居于主体地位,农村亦是多数人赖以生存的环境。近代以来中国经历沧桑巨变,农村与城市逐渐被割裂,在城市化与现代化进程中,农村的脚步愈发沉重。中国城乡二元结构的长期存在成为了社会的突出矛盾,农业、农村与农民的问题即“三农”问题成为了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息息相关的根本问题之一。随着脱贫攻坚工作一步步走向胜利,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与贯彻落实,新时代的乡村治理不能仅仅停留在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经济状况等方面,农村的文化建设与社会秩序重建等工作也亟需进行系统规划与开展。
“风俗”包括“风”与“俗”两重含义,前者强调的是自然地理环境对人的影响,而后者则指集体的传统生活以及行为方式,因此风俗可以解释为“中国传统社会大众生活文化特性的词语概括”,[1]与乡村的传统文化存在着表里依存的关系。民风民俗是乡村文化的载体,而文化是风俗的内核。风俗在人类社会无处不在,且大多世代相传,如果从非正式制度视角看待风俗,其相对稳固性以及变更的渐进性就不难理解了,移风易俗中的“移”与“易”二字也可以体现出这是一个持续性的过程。移风易俗的手段主要有两种,既包括传统社会常用的文化教化手段,也包括规约治理手段,在乡村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政府、市场等主体对农村社会风俗移易的作用也愈发显现。[2]
移风易俗是乡村文化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乡村振兴战略、乡风文明建设等方针政策中都有提及,但必须指出的是,农村的传统婚嫁、丧葬等习俗有着顽强的生命力,经过反复多次的治理仍然难以根除,对政府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提出了挑战。
二、乡村传统婚丧习俗及其危害
(一)乡村传统婚丧习俗
婚丧嫁娶是人一生中的大事,也是家庭乃至家族中的重要事项,因此婚礼以及丧仪自古有之,且习俗十分丰富。近代以来,针对一系列末俗流弊的变革与改易声势浩大,如梁漱溟与晏阳初等人发起的乡村建设运动、共产党人在探索与革命时期对迷信以及婚丧陋俗的破除等,而建国之后的社会主义改造更是大力提倡农村的红白喜事、人情应酬等一切从简,改变旧有的不合理的风俗。[3]改革开放以来,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国家同样注重精神文明建设,农村的许多陈规陋习都得以消除,移风易俗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
然而,随着农村人民经济水平的提高,以婚丧为首的部分习俗对村民产生了很大的困扰。第一,天价彩礼使得很多农户不堪重负。彩礼不仅在城市流行,在农村社会中亦是必不可少,彩礼的金额在不同地区有所不同,但通常都达到数万甚至更高,然而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仅有8069元(2020年),且农村家庭一般都有多个子女,家庭经济负担更重。第二,铺张浪费的仪式操办。酒席质量的高低、宴席规模的大小成为了面子以及攀比的标准。而丧事的开支同样不容小觑,不仅出殡队伍庞大,通常还有复杂的仪式,人们在为高昂的仪式以及酒席花费烦心的同时,又不得不出钱出力地操办。第三,人情比附的份子钱。办事的人摆酒,赴宴者也需要“随份子”,加之铺张、讲排场,通常全村乃至同乡的人都会邀请,一场场酒席加起来形成了一笔较大的支出。
(二)婚丧陋习导致的危害
传统的农村是熟人社会,农村居民织就了稠密的社会网络,形成了差序格局,在相对稳定的社会中,婚丧嫁娶既需要大家的帮忙,也是往来的好时机,因此习俗被赋予了共济和人情往来的功能,通过一系列仪式增加了村庄的社会资本,增强了村民的认同感以及凝聚力。[4]但是时至今日,这些风俗对乡村居民、农村社会乃至国家治理都产生了一些危害。
1.造成沉重经济负担以及资源浪费
如上所述,由于追求面子与声誉,村庄中相对富裕的人在操办婚丧仪式以及酒席时通常追求品质与规模,带起了村民之间的盲目攀比,进而造成了恶性循环,长此以往乡村的婚丧风俗产生了异化。过于铺张的礼俗为很多的家庭带来了沉重的家庭负担,繁琐的礼节和程序、大规模的酒席造成了人力、物力资源的大量浪费。
2.助长不良风气,破坏社会秩序
在社会快速发展、人口流动规模巨大的情况下,乡村的结构性力量弱化,伦理与礼治联结而成的乡村社会共同体逐渐瓦解,婚丧习俗的共济与关怀功能被人情攀比取代,淳朴互助的乡风开始消失,继而兴起的是消费主义,利用人情敛财的现象屡见不鲜。富裕的家庭大操大办,其他的农户一部分只能跟风效仿,一部分选择退出人情圈,熟人社会“礼崩乐坏”,农民的精神家园失去了原有的活力,不仅影响了日常生活,也使得农村文化发展失魂,社会秩序被破坏。[5]
3.不利于乡村文化建设与社会发展
风俗作为非正式制度具有典型的滞后性,乡村婚丧习俗的铺张浪费、人情攀比与国家与社会所提倡的厉行勤俭节约、培育正确价值观念背道而驰,阻碍了乡风文明建设的步伐。乡村文化建设,乡村文明方针的落实,关乎于农村社会健康、稳定发展,亦是乡村振兴战略得以实施的保障力量。因此乡村要振兴,文化必振兴,各级政府以及其他治理主体围绕着移风易俗开展了大量乡村文化建设工作,而成效却不尽相同,这无疑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不利因素。
三、多元共治:典型案例的实践机制 2019 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通过典型引路方法指导与引领乡村治理工作,征集并甄选了20个乡村治理典型案例,其中邯郸市肥乡区规范红白喜事,破除婚丧陋的多种措施取得了较大成效,因此以下针对两个案例进行具体探讨,将优秀实践方法分门别类,吸取有效治理的相关经验。[6]
肥乡区属于河北省邯郸市,内辖五个镇四个乡,总面积503平方千米,共有行政村256个,常住人口37万人(截至2020年)。为响应并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提升乡风文明,肥乡区将移风易俗——婚丧大操大办、天价彩礼等困扰人民生活的陋习作为主要治理对象,探索了一条多主体共同参与的文化治理路径。
(一)党和政府:领导、管理齐头进
党建引领与政府的管理与控制是肥乡区移风易俗工作的着力点,也是文化治理综合施策、协同推进的重要抓手。2017年来,区党委高度重视乡风文明工作,将转变党风民风、培育并弘扬优秀精神作为重要任务,在结构设置上成立区、乡、村三级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各书记担任小组组长,亲自领导并参与,层层制定计划,责任压实到人。肥乡区各级领导班子、党员干部在探访社情民意、根据不同情况精准施策的同时,将干部个人婚丧仪式操办与相关廉洁档案挂钩,带头宣誓并签订“移风易俗、抵制彩礼”承诺书,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在强有力的引领与带动下,农户签订与移风易俗相关的承诺书14余万份,基本实现了全覆盖。
引领方向有了、承诺书签订了,如何让村民意识到移风易俗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增强村民抵制陈规陋习的决心与信心,又成为了肥乡区移风易俗领导小组的重点关注的问题。综合来看,肥乡区为了确保移风易俗工作长期、有效实施,“软硬兼施”、“双管齐下”,协同采取了村民教化与管理约束手段。在宣传教化方面,各村除了“大喇叭”、告示栏、挨家挨户宣传等常规宣传途径之外,利用网络信息技术联通各个农户,形成微信矩阵群,以村为单位将各行政村与各相关单位织入一张以区党委为中心的网络当中,自中心向各村宣传正确婚恋观、丧葬观,营造“零彩礼为荣”的社会氛围,在层层传递正确精神观念的同时重构乡村关系网络,紧密村民关系。
有效的管理与约束是保障宣传教化工作顺利推进的基本手段,肥乡区移风易俗的“硬措施”主要包括政策配套以及检查监督等。区政府出台了优惠政策与制约措施,优惠政策涵盖了医疗、产育、子女教务、政务办理等方方面面,能够让响应政府号召、从自身做起坚持移风易俗的家庭享受到切实的嘉奖与便利;而限制措施则主要是对大操大办红白喜事、索要天价彩礼等违法违规行为作出惩戒,对于很多尚存有侥幸心理的村民起到了震慑作用。而政策最终能否落实,还要看执行情况,肥乡区建立常态巡查制度,由巡查组前往各村进行按时巡查与随机抽查,一旦发现立刻处置,绝不姑息。
(二)村民自治:村规民约有妙用
村规民约作为村民在党的方针政策与国家法律法规引导下,根据各村情况制定的约束并规范村民行为的规章制度,是基层民主政治的宝贵成果;将国家以及地方法律法规与乡村的风俗习惯相融合,既是在国家与社会之间追求平衡的结果,亦是一条由管理走向治理的道路。[7]
以《移风易俗节俭操办红白喜事参照标准》为标准,肥乡区256个行政村纷纷根据本村实际,通过民主程序制定村规民约,规定了婚丧仪式操办的具体标准。村规民约虽然由民来定,但是具体定什么、如何定等问题之中蕴含着大学问、大智慧,肥乡区政府为了村规民约能够规范修订并顺利施行而设定了严密的流程:从探访与征集民意、初步拟定草案、依法审核与审议、到最终公布并施行都有据可依、有迹可循,在保证秩序的情况下增加民主,使得基层社会充满活力。
肥乡区各村不仅通过村规民约对于红白事的各方面做了明文规定,其治理能力还体现在对于诸多规定的落实。每个村都成立村民事务理事会,由村书记担任理事长,每件红白事都有村干部、村能人协助操办,婚礼一天办清,丧事不超过三日。原来很多家庭为了开支数万的婚礼、高额的彩礼甚至需要举债,现在村名慢慢放弃了铺张攀比,钱省下了,祝福与关怀却没有少,淳朴的乡风借助村规民约在村庄中传递开来。
(三)社会力量:公益服务助移风
公益组织作为重要的社会力量,在乡村治理尤其是文化治理中的作用当受到重视,肥乡区将公益服务引入到移风易俗工作中来,取得了良好效果。在线上搭建免费婚介平台,线下组织并培训妇女做志愿者从事婚介以及联谊活动;定期举行集体婚礼,倡导“零彩礼、无酒宴、无红包”,并开展“最美新娘”、“最美红娘”等评选。通过公益组织开展公益服务,在推动乡风文明建设的同时致力于解决村民的人生大事,真正做到了以人民为中心进行治理。
在鄉村治理的其他典型案例中,山东省沂水县在殡葬改革中引入了市场力量,通过政府出资购买并无偿提供的方式建设公益性公墓,解决百姓“死不起”的问题,为改革奠定了基础。总结而言,肥乡区在移风易俗实践中的多元参与机制可以总结为下图。
四、见贤思齐:移风工作困难的原因
肥乡区移风易俗的典型案例为乡村文化建设提供了丰富的经验,根据上述案例分析中的具体做法,审视目前多地乡村在文化建设中“吃力不讨好”甚至引发了与群众的冲突,提出以下两点主要原因。
(一)政府主导与群众主体的矛盾
在目前的乡村文化建设中,绝大多数地区的移风易俗实践都是在政府主导下进行的,这本身是正确的,因为风俗的滞后性与相对稳定性,需要政府强有力地推动来保障人力、物力等社会资源的供给,确保移风易俗顺利进行。推动移风易俗,落实规章政策的中坚力量是人民群众,村民在乡村文化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应该受到重视与巩固。很多地方政府为展示移风易俗工作取得显著效果,制定了一系列流程与方案。实际上却是生硬式执行或者仅为了应付检查;而对于社情民意的探访与吸收也只停留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后续的执行、评估中完全与群众脱节,政府与群众的不平衡关系大大削弱了村民参与文化治理的积极性,使得民众成为了被动接受者甚至配合出演者。[8] 回顾肥乡区的成功案例,不难发现每一项政策、每一个问题都有落实与回应。在党员干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时,将党员干部报备的操办婚丧事项列入干部廉洁档案,对多名违反规定的多名村干部进行了问责与曝光;而巡查小组则将监督检查落到实处,发现违规操办红白事的情况后责任落实到人,至2019年已责令3名乡镇党委书记、17名村支书等人做出检讨并公开曝光。而针对农村适龄青年婚恋中的难题,为了消解消费主义、攀比主义等,政府借助公益力量提供婚介服务、并对村民进行多方面的宣传教育,做足、做好了群众工作,在移风易俗时自然少了很多阻力。肥乡区件件有反馈、事事有落实的工作态度与方法正化解了政府主导与群众主体之间的矛盾冲突,使村民理解政府、支持政府进而作为治理主体参与到移风易俗中来。
(二)村民文化观念与自治意识有待唤醒
乡风文明建设、乡村文化治理在于提升村民的思想道德修养与素质水平,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乡村由内而外展现出文明、和谐的风采。然而理想与现实之间毕竟存在着差距,家庭经济问题导致索要大额彩礼、人情往来需要使得大操大办酒席,这些横亘在乡村文化建设中间的现实问题必须予以解决,否则农民很难真正把乡风文明摆在首位,文化治理必然难以开展。经济困难、教育匮乏等问题乡村振兴整体战略都有关系,所谓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因此想要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就决不能将文化建设与社会其他方面的发展割裂开来。而针对铺张浪费、人情比附等不正之风,关键则在于激发村民的自我意识,唤醒他们对于婚丧陋习的文化自省,进而形成移风易俗的文化自觉。[9]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阶段,其中一个重要主题就是由管理走向治理,其中蕴含着从思想观念、管理方法到组织结构、制度机制等各个方面的深刻变革。传统社会的乡村自治很大程度上依靠的是宗族以及乡绅的力量,然而近代以来宗族、乡绅阶级的瓦解,新的自治机制一直未能建立,加之改革开放以来乡村结构的激烈变化,都让村民的自治意识日渐淡薄。很多地区在移风易俗工作中尝试订立村规民约,然而村规民约并非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乡村社会结构、村民的自治意识、政府与自治留出的空间都会对村规民约的施行结果产生影响。[10] 正如贺雪峰所说,农民群体才是陈规陋习、人情比附的受害者,只有当国家资源投入与农民参与结合起来,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才会得以改善。[11]
五、结论与讨论
“风俗之治”历来是国家重要的治理任务,而当代中国农村移风易俗又是一项杂而细的工程,对于乡风文明、治理有效乃至乡村全面振兴都有重大意义。本文将移风易俗作为乡村文化建设的抓手,又选取了乡村陈规陋习中较为普遍和突出的婚丧习俗之弊,结合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移风易俗的典型案例,分析了该区基层政府与基层自治组织如何多措并举,在保证规范性与主动性的同时赋予乡村以活动,引导村民以及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从典例与后续针对移风易俗工作问题的原因分析不难得出促进乡村文化建设的几条普适性进路,包括(1)重视组织引领与政府负责,政策全面落实、问题件件解决;(2)构建多元协同治理新格局,推动村民自治;(3)从经济、教育等多方面入手唤醒与提升村民文化自觉,变被动为主动,巩固村民治理主体地位。
乡风文明建设是乡村振兴的组成部分,必须充分认识到乡村文化建设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将文化之治放在乡村治理的优先位置,并与产业振兴、人才引入、组织建设等协同發展。但需要指出的是,文化、乡风更多涉及到人们的思想与认识层面,而且不仅与农村居民有关,更需要整个社会的思维转变。也就是说,文化建设有治标与治本两策,治本不仅需要唤醒人民对山、水、乡愁的向往,更需要更高的物质条件作为保障,因此目前文化建设的重心在于治标,即缓解乡村文化异化与破坏带来的弊病,慢慢向治本的要求靠近,农村文化以及各方面生活都将逐渐有更高的品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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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勃.风俗与善治: 中国古代的移风易俗思想.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5(5):98-107
[3]杨旭东.新时期农村移风易俗的历史观照与现实思考[J].中州学刊,2019(11):78-84.
[4]李永萍.村庄公共性再造:乡村文化治理的实践逻辑——基于福建省晋江市S村移风易俗的实证分析[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38(03):72-82.
[5]韩广富,刘欢.新时代农村基层党组织推进乡风文明建设的逻辑理路[J].理论探讨,2020(02):137-143.
[6]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局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推介首批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的通知[EB/OL].2019-06-04.
[7]陈寒非.风俗与法律:村规民约促进移风易俗的方式与逻辑[J].学术交流,2017(05):108-117.
[8]杨旭东.新时期农村移风易俗的历史观照与现实思考[J].中州学刊,2019(11):78-84.
[9]唐钱华.乡村文化振兴中的移风易俗主题与政府角色转换[J].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9,36(06):14-22.
[10]陈寒非,高其才.乡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实证研究[J].清华法学,2018,12(01):62-88.
[11]贺雪峰.乡村建设的重点是文化建设[J].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39(04):87-95.
作者简介:魏澜(2000.10—),女,满族,山东省青岛人,南京市玄武区南京农业大学 行政管理专业 在读本科生, 主要研究政府治理与改革方向。
关键词:乡村文化建设;移风易俗;乡村治理;典型案例
一、问题的提出
在中國千百年的历史上,小农经济曾一度居于主体地位,农村亦是多数人赖以生存的环境。近代以来中国经历沧桑巨变,农村与城市逐渐被割裂,在城市化与现代化进程中,农村的脚步愈发沉重。中国城乡二元结构的长期存在成为了社会的突出矛盾,农业、农村与农民的问题即“三农”问题成为了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息息相关的根本问题之一。随着脱贫攻坚工作一步步走向胜利,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与贯彻落实,新时代的乡村治理不能仅仅停留在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经济状况等方面,农村的文化建设与社会秩序重建等工作也亟需进行系统规划与开展。
“风俗”包括“风”与“俗”两重含义,前者强调的是自然地理环境对人的影响,而后者则指集体的传统生活以及行为方式,因此风俗可以解释为“中国传统社会大众生活文化特性的词语概括”,[1]与乡村的传统文化存在着表里依存的关系。民风民俗是乡村文化的载体,而文化是风俗的内核。风俗在人类社会无处不在,且大多世代相传,如果从非正式制度视角看待风俗,其相对稳固性以及变更的渐进性就不难理解了,移风易俗中的“移”与“易”二字也可以体现出这是一个持续性的过程。移风易俗的手段主要有两种,既包括传统社会常用的文化教化手段,也包括规约治理手段,在乡村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政府、市场等主体对农村社会风俗移易的作用也愈发显现。[2]
移风易俗是乡村文化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乡村振兴战略、乡风文明建设等方针政策中都有提及,但必须指出的是,农村的传统婚嫁、丧葬等习俗有着顽强的生命力,经过反复多次的治理仍然难以根除,对政府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提出了挑战。
二、乡村传统婚丧习俗及其危害
(一)乡村传统婚丧习俗
婚丧嫁娶是人一生中的大事,也是家庭乃至家族中的重要事项,因此婚礼以及丧仪自古有之,且习俗十分丰富。近代以来,针对一系列末俗流弊的变革与改易声势浩大,如梁漱溟与晏阳初等人发起的乡村建设运动、共产党人在探索与革命时期对迷信以及婚丧陋俗的破除等,而建国之后的社会主义改造更是大力提倡农村的红白喜事、人情应酬等一切从简,改变旧有的不合理的风俗。[3]改革开放以来,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国家同样注重精神文明建设,农村的许多陈规陋习都得以消除,移风易俗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
然而,随着农村人民经济水平的提高,以婚丧为首的部分习俗对村民产生了很大的困扰。第一,天价彩礼使得很多农户不堪重负。彩礼不仅在城市流行,在农村社会中亦是必不可少,彩礼的金额在不同地区有所不同,但通常都达到数万甚至更高,然而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仅有8069元(2020年),且农村家庭一般都有多个子女,家庭经济负担更重。第二,铺张浪费的仪式操办。酒席质量的高低、宴席规模的大小成为了面子以及攀比的标准。而丧事的开支同样不容小觑,不仅出殡队伍庞大,通常还有复杂的仪式,人们在为高昂的仪式以及酒席花费烦心的同时,又不得不出钱出力地操办。第三,人情比附的份子钱。办事的人摆酒,赴宴者也需要“随份子”,加之铺张、讲排场,通常全村乃至同乡的人都会邀请,一场场酒席加起来形成了一笔较大的支出。
(二)婚丧陋习导致的危害
传统的农村是熟人社会,农村居民织就了稠密的社会网络,形成了差序格局,在相对稳定的社会中,婚丧嫁娶既需要大家的帮忙,也是往来的好时机,因此习俗被赋予了共济和人情往来的功能,通过一系列仪式增加了村庄的社会资本,增强了村民的认同感以及凝聚力。[4]但是时至今日,这些风俗对乡村居民、农村社会乃至国家治理都产生了一些危害。
1.造成沉重经济负担以及资源浪费
如上所述,由于追求面子与声誉,村庄中相对富裕的人在操办婚丧仪式以及酒席时通常追求品质与规模,带起了村民之间的盲目攀比,进而造成了恶性循环,长此以往乡村的婚丧风俗产生了异化。过于铺张的礼俗为很多的家庭带来了沉重的家庭负担,繁琐的礼节和程序、大规模的酒席造成了人力、物力资源的大量浪费。
2.助长不良风气,破坏社会秩序
在社会快速发展、人口流动规模巨大的情况下,乡村的结构性力量弱化,伦理与礼治联结而成的乡村社会共同体逐渐瓦解,婚丧习俗的共济与关怀功能被人情攀比取代,淳朴互助的乡风开始消失,继而兴起的是消费主义,利用人情敛财的现象屡见不鲜。富裕的家庭大操大办,其他的农户一部分只能跟风效仿,一部分选择退出人情圈,熟人社会“礼崩乐坏”,农民的精神家园失去了原有的活力,不仅影响了日常生活,也使得农村文化发展失魂,社会秩序被破坏。[5]
3.不利于乡村文化建设与社会发展
风俗作为非正式制度具有典型的滞后性,乡村婚丧习俗的铺张浪费、人情攀比与国家与社会所提倡的厉行勤俭节约、培育正确价值观念背道而驰,阻碍了乡风文明建设的步伐。乡村文化建设,乡村文明方针的落实,关乎于农村社会健康、稳定发展,亦是乡村振兴战略得以实施的保障力量。因此乡村要振兴,文化必振兴,各级政府以及其他治理主体围绕着移风易俗开展了大量乡村文化建设工作,而成效却不尽相同,这无疑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不利因素。
三、多元共治:典型案例的实践机制 2019 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通过典型引路方法指导与引领乡村治理工作,征集并甄选了20个乡村治理典型案例,其中邯郸市肥乡区规范红白喜事,破除婚丧陋的多种措施取得了较大成效,因此以下针对两个案例进行具体探讨,将优秀实践方法分门别类,吸取有效治理的相关经验。[6]
肥乡区属于河北省邯郸市,内辖五个镇四个乡,总面积503平方千米,共有行政村256个,常住人口37万人(截至2020年)。为响应并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提升乡风文明,肥乡区将移风易俗——婚丧大操大办、天价彩礼等困扰人民生活的陋习作为主要治理对象,探索了一条多主体共同参与的文化治理路径。
(一)党和政府:领导、管理齐头进
党建引领与政府的管理与控制是肥乡区移风易俗工作的着力点,也是文化治理综合施策、协同推进的重要抓手。2017年来,区党委高度重视乡风文明工作,将转变党风民风、培育并弘扬优秀精神作为重要任务,在结构设置上成立区、乡、村三级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各书记担任小组组长,亲自领导并参与,层层制定计划,责任压实到人。肥乡区各级领导班子、党员干部在探访社情民意、根据不同情况精准施策的同时,将干部个人婚丧仪式操办与相关廉洁档案挂钩,带头宣誓并签订“移风易俗、抵制彩礼”承诺书,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在强有力的引领与带动下,农户签订与移风易俗相关的承诺书14余万份,基本实现了全覆盖。
引领方向有了、承诺书签订了,如何让村民意识到移风易俗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增强村民抵制陈规陋习的决心与信心,又成为了肥乡区移风易俗领导小组的重点关注的问题。综合来看,肥乡区为了确保移风易俗工作长期、有效实施,“软硬兼施”、“双管齐下”,协同采取了村民教化与管理约束手段。在宣传教化方面,各村除了“大喇叭”、告示栏、挨家挨户宣传等常规宣传途径之外,利用网络信息技术联通各个农户,形成微信矩阵群,以村为单位将各行政村与各相关单位织入一张以区党委为中心的网络当中,自中心向各村宣传正确婚恋观、丧葬观,营造“零彩礼为荣”的社会氛围,在层层传递正确精神观念的同时重构乡村关系网络,紧密村民关系。
有效的管理与约束是保障宣传教化工作顺利推进的基本手段,肥乡区移风易俗的“硬措施”主要包括政策配套以及检查监督等。区政府出台了优惠政策与制约措施,优惠政策涵盖了医疗、产育、子女教务、政务办理等方方面面,能够让响应政府号召、从自身做起坚持移风易俗的家庭享受到切实的嘉奖与便利;而限制措施则主要是对大操大办红白喜事、索要天价彩礼等违法违规行为作出惩戒,对于很多尚存有侥幸心理的村民起到了震慑作用。而政策最终能否落实,还要看执行情况,肥乡区建立常态巡查制度,由巡查组前往各村进行按时巡查与随机抽查,一旦发现立刻处置,绝不姑息。
(二)村民自治:村规民约有妙用
村规民约作为村民在党的方针政策与国家法律法规引导下,根据各村情况制定的约束并规范村民行为的规章制度,是基层民主政治的宝贵成果;将国家以及地方法律法规与乡村的风俗习惯相融合,既是在国家与社会之间追求平衡的结果,亦是一条由管理走向治理的道路。[7]
以《移风易俗节俭操办红白喜事参照标准》为标准,肥乡区256个行政村纷纷根据本村实际,通过民主程序制定村规民约,规定了婚丧仪式操办的具体标准。村规民约虽然由民来定,但是具体定什么、如何定等问题之中蕴含着大学问、大智慧,肥乡区政府为了村规民约能够规范修订并顺利施行而设定了严密的流程:从探访与征集民意、初步拟定草案、依法审核与审议、到最终公布并施行都有据可依、有迹可循,在保证秩序的情况下增加民主,使得基层社会充满活力。
肥乡区各村不仅通过村规民约对于红白事的各方面做了明文规定,其治理能力还体现在对于诸多规定的落实。每个村都成立村民事务理事会,由村书记担任理事长,每件红白事都有村干部、村能人协助操办,婚礼一天办清,丧事不超过三日。原来很多家庭为了开支数万的婚礼、高额的彩礼甚至需要举债,现在村名慢慢放弃了铺张攀比,钱省下了,祝福与关怀却没有少,淳朴的乡风借助村规民约在村庄中传递开来。
(三)社会力量:公益服务助移风
公益组织作为重要的社会力量,在乡村治理尤其是文化治理中的作用当受到重视,肥乡区将公益服务引入到移风易俗工作中来,取得了良好效果。在线上搭建免费婚介平台,线下组织并培训妇女做志愿者从事婚介以及联谊活动;定期举行集体婚礼,倡导“零彩礼、无酒宴、无红包”,并开展“最美新娘”、“最美红娘”等评选。通过公益组织开展公益服务,在推动乡风文明建设的同时致力于解决村民的人生大事,真正做到了以人民为中心进行治理。
在鄉村治理的其他典型案例中,山东省沂水县在殡葬改革中引入了市场力量,通过政府出资购买并无偿提供的方式建设公益性公墓,解决百姓“死不起”的问题,为改革奠定了基础。总结而言,肥乡区在移风易俗实践中的多元参与机制可以总结为下图。
四、见贤思齐:移风工作困难的原因
肥乡区移风易俗的典型案例为乡村文化建设提供了丰富的经验,根据上述案例分析中的具体做法,审视目前多地乡村在文化建设中“吃力不讨好”甚至引发了与群众的冲突,提出以下两点主要原因。
(一)政府主导与群众主体的矛盾
在目前的乡村文化建设中,绝大多数地区的移风易俗实践都是在政府主导下进行的,这本身是正确的,因为风俗的滞后性与相对稳定性,需要政府强有力地推动来保障人力、物力等社会资源的供给,确保移风易俗顺利进行。推动移风易俗,落实规章政策的中坚力量是人民群众,村民在乡村文化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应该受到重视与巩固。很多地方政府为展示移风易俗工作取得显著效果,制定了一系列流程与方案。实际上却是生硬式执行或者仅为了应付检查;而对于社情民意的探访与吸收也只停留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后续的执行、评估中完全与群众脱节,政府与群众的不平衡关系大大削弱了村民参与文化治理的积极性,使得民众成为了被动接受者甚至配合出演者。[8] 回顾肥乡区的成功案例,不难发现每一项政策、每一个问题都有落实与回应。在党员干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时,将党员干部报备的操办婚丧事项列入干部廉洁档案,对多名违反规定的多名村干部进行了问责与曝光;而巡查小组则将监督检查落到实处,发现违规操办红白事的情况后责任落实到人,至2019年已责令3名乡镇党委书记、17名村支书等人做出检讨并公开曝光。而针对农村适龄青年婚恋中的难题,为了消解消费主义、攀比主义等,政府借助公益力量提供婚介服务、并对村民进行多方面的宣传教育,做足、做好了群众工作,在移风易俗时自然少了很多阻力。肥乡区件件有反馈、事事有落实的工作态度与方法正化解了政府主导与群众主体之间的矛盾冲突,使村民理解政府、支持政府进而作为治理主体参与到移风易俗中来。
(二)村民文化观念与自治意识有待唤醒
乡风文明建设、乡村文化治理在于提升村民的思想道德修养与素质水平,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乡村由内而外展现出文明、和谐的风采。然而理想与现实之间毕竟存在着差距,家庭经济问题导致索要大额彩礼、人情往来需要使得大操大办酒席,这些横亘在乡村文化建设中间的现实问题必须予以解决,否则农民很难真正把乡风文明摆在首位,文化治理必然难以开展。经济困难、教育匮乏等问题乡村振兴整体战略都有关系,所谓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因此想要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就决不能将文化建设与社会其他方面的发展割裂开来。而针对铺张浪费、人情比附等不正之风,关键则在于激发村民的自我意识,唤醒他们对于婚丧陋习的文化自省,进而形成移风易俗的文化自觉。[9]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阶段,其中一个重要主题就是由管理走向治理,其中蕴含着从思想观念、管理方法到组织结构、制度机制等各个方面的深刻变革。传统社会的乡村自治很大程度上依靠的是宗族以及乡绅的力量,然而近代以来宗族、乡绅阶级的瓦解,新的自治机制一直未能建立,加之改革开放以来乡村结构的激烈变化,都让村民的自治意识日渐淡薄。很多地区在移风易俗工作中尝试订立村规民约,然而村规民约并非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乡村社会结构、村民的自治意识、政府与自治留出的空间都会对村规民约的施行结果产生影响。[10] 正如贺雪峰所说,农民群体才是陈规陋习、人情比附的受害者,只有当国家资源投入与农民参与结合起来,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才会得以改善。[11]
五、结论与讨论
“风俗之治”历来是国家重要的治理任务,而当代中国农村移风易俗又是一项杂而细的工程,对于乡风文明、治理有效乃至乡村全面振兴都有重大意义。本文将移风易俗作为乡村文化建设的抓手,又选取了乡村陈规陋习中较为普遍和突出的婚丧习俗之弊,结合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移风易俗的典型案例,分析了该区基层政府与基层自治组织如何多措并举,在保证规范性与主动性的同时赋予乡村以活动,引导村民以及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从典例与后续针对移风易俗工作问题的原因分析不难得出促进乡村文化建设的几条普适性进路,包括(1)重视组织引领与政府负责,政策全面落实、问题件件解决;(2)构建多元协同治理新格局,推动村民自治;(3)从经济、教育等多方面入手唤醒与提升村民文化自觉,变被动为主动,巩固村民治理主体地位。
乡风文明建设是乡村振兴的组成部分,必须充分认识到乡村文化建设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将文化之治放在乡村治理的优先位置,并与产业振兴、人才引入、组织建设等协同發展。但需要指出的是,文化、乡风更多涉及到人们的思想与认识层面,而且不仅与农村居民有关,更需要整个社会的思维转变。也就是说,文化建设有治标与治本两策,治本不仅需要唤醒人民对山、水、乡愁的向往,更需要更高的物质条件作为保障,因此目前文化建设的重心在于治标,即缓解乡村文化异化与破坏带来的弊病,慢慢向治本的要求靠近,农村文化以及各方面生活都将逐渐有更高的品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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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魏澜(2000.10—),女,满族,山东省青岛人,南京市玄武区南京农业大学 行政管理专业 在读本科生, 主要研究政府治理与改革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