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不问前程(外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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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一年,正是春花烂漫的时节,遇上了他。她是个自由撰稿人,天性随意,不喜欢朝九晚五的工作,所以辞职写字为生。他在一家内刊做编辑,她并不是他的作者,但是因为她的名字频繁地在这个城市的报纸上出现,所以他就留了心。
  很多时候,感情是会受一些外在的东西影响的,比如音乐,比如文字。他喜欢上她的文字,然后也喜欢上了她。他很用心地搜集她的资料,知道了她的住址电话,知道她26岁,还没有结婚,甚至知道她失恋一年,刚刚过了感情的波动期。
  当时他的杂志正由他策划组织一次征文活动,她的文风其实和刊物的风格并不相合,但是因为想认识她,他主动打电话邀请了她参加。一听到电话那端她甜润温柔的声音,他的心便止不住地狂跳。她尊他为“老师”,说很早以前就读过他的文章,言辞之中,仰慕有加。
  那时候她写稿还只是个新手,像一个正扒着门槛往里张望的小女孩儿。他长她7岁,在她面前,他像是兄长,又像是老师。他喜欢她的新鲜和单纯,她也喜欢他的幽默风趣。
  于是便相爱了。
  她的家人原是反对的,他的工作不固定,随时都可能被辞退,三十多岁的人了,身无长物,居无定所。父亲问她:“你愿意结婚后跟着他四处奔波?你愿意在生活的底层挣扎一辈子?”她几乎不假思索就答了:“我愿意!”声音很轻,却无比坚定。她是那种可以为爱痴狂的女孩儿,她相信只要两个人彼此相爱,即使是一碗水,也能喝出蜜的味道。何况他们都不是贪图享乐的人,日子总会越过越好的。
  像所有的爱情一样,开始的时候总是很甜蜜。他们在一起读书写字,他教她报纸和杂志的版面设计,逼着她尝试写不同的题材。累了他就下厨做饭给她吃,他是南方人,有一手好厨艺,一样平平常常的菜,经了他的手,便是难得的美味。她倚在厨房门口,看着他手脚利索地煎炒烹炸,心里温暖而幸福。
  产生分歧是因为写作:他对她抱了过高的期望,或者说他是把自己身上不能实现的梦想放在了她的身上——希望她能成名成家。可是她生性淡泊不重名利,只是想要一份爱情,想要一份真实的体贴与关爱。
  她一直以为他和自己一样,是个肯为爱痴狂的人,后来才发现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儿。是他先提出的分手,他说有些爱情必须终止于爱情,这个社会里物质还是很重要的。
  分手后她整个人都瘦了一圈,而后她开始发狠写稿子。不过两年的时间,她的名字开始出现全国各地的报纸和杂志上,出了书,不久又被省作协吸收为会员,真的有了一个作家的头衔。
  有一天晚上,她正赶稿子,电话忽然响了。她接起来,对方沉默了好久才说:“是我!”是他的声音。他说:“有件事一直想向你解释:当初我提出分手,是想刺激一下你——你太痴情太依恋我,我怕爱情会毁了你的前程……其实这两年我心里一直放不下你,我想去看你……”她怔了怔,只冷冷地说:“对不起,我已经有男朋友了。”便果断地挂了电话。
  不是她不懂风情,而是她明白:真正的爱,与前程名利无关,与考验磨练无关。她最终选择的那个男人,不是因为他有多出色,而是因为他说了一句话:“你写多少文章与我无关,我只要你爱我!”
  爱,从来都是这样简单的事情。
  
  芦荟之爱
  
  他们相识那年,他只是个小小的公司职员,薪水不高,却忙得团团转,每天都有大堆的材料要写,很少能有自己的时间。但这并不妨碍他们相爱,他们的单位一南一北,在城市的两端。每天下班,他要骑40分钟的自行车赶到她的单位去接她,然后她坐在他的单车后面,他在前面飞快地蹬着,她在后面轻轻地晃着修长的双腿,一起大声唱着歌,在这个城市里穿梭。就像《甜蜜蜜》里的黎明和张曼玉,他们拥有着贫穷而快乐的时光。
  他们计划着要结婚了,可是还没有自己的房子。为了能让她早日有一个属于自己温暖的家,他瞒着她利用晚上的时间在外面兼职做酒吧的服务员。自然很辛苦,但是因为有她,他觉得自己怎样辛苦都有价值。
  那一年的情人节,他们终于付了房子的首期。他兴高采烈地踩着单车带她去看房子,她在后面把一串钥匙弄得“叮当”作响,清脆的金属撞击的声音,像一串悦耳的风铃,跳动一路欢快的音符。路过花店,娇艳欲滴的玫瑰燃烧着节日的热情,女孩子手捧玫瑰的娇羞和男孩子明亮喜悦的眼睛感染了他们。她忍不住叫他停车,跑进店里一朵朵赏玩。他明白她的心意,挑出一束鲜红的玫瑰。她却急急地拦住,拉他到旁边的角落里:“不如买盆芦荟放在咱们的新房子里,还能养颜美容呢。”
  情人节的玫瑰是天价,而一盆芦荟,不过两块钱。她抱着那盆绿莹莹的芦荟,心满意足地坐在他的单车后面。他在前面“嘿哟嘿哟”地蹬着,她在后面“嗤嗤”地笑,银铃一样。他们的心,都被对方柔柔地牵动了。
  结婚后,他依然宝贝一样宠着她。每天晚上临睡的时候,他会到阳台上掰下一小截芦荟,洗净后撕掉表皮,把里面透明清凉的汁水均匀地涂到她的脸上。手指触摸之处,丝丝顺滑,她闭着眼睛,仔细感受那份清凉和惬意。
  婚后,他在她的鼓动下辞了工作,跟着姐夫学着做生意。他先是跟着姐夫熟悉商业运作的规则,后来开了自己小小的公司,生意不是很好做,但是比起上班总是强很多,他们的日子也渐渐殷实起来。
  有了钱,他却学会了赌博,常常夜不归宿,当然不会再给她涂芦荟汁了。她半夜出去找他,一个晚上总要辗转好多地方才能找到他,回来自然是大吵一架。这样不断地争吵、和好、再争吵,非常伤感情。
  终于有了最伤心的一次:那天下雨,她因为加班,说好了让他去接孩子。结果他在牌桌上输红了眼,早就忘了时间。她赶回家时,孩子浑身湿淋淋的,额头发烫。当天晚上,孩子高烧不退,她心急如焚,打他的手机,关机。最后,她流着泪打了娘家小弟的电话,一起送孩子去了医院。
  从医院回来,她带着孩子直接回了娘家。他来接她,她不见;亲戚朋友轮番来劝说她回去,她只给他们一个决绝的背影——她是真的伤了心。
  因为习惯了用芦荟擦脸,她又去花店买了一盆回来。她抱着那盆芦荟,独自在喧闹的街头走着,忽然想起那年的情人节她和他买芦荟时的情景:她抱着那盆朴素的芦荟,坐在他的自行车后面,悠悠地翘着长腿,那种踏实而温暖的感觉,让此刻的她禁不住热泪长流。
  走到小区门口,她猛然看见他正站在她家楼下,他的怀里也抱着一盆绿莹莹的芦荟。她站住,他却迎了上来,红着脸讷讷地说:“还是用家里的芦荟吧,养的时间长,叶子肥,汁水也多……”
  温热的泪,顺着她的脸颊落了下来,芦荟养了多年,已长得丰盈肥硕,它的每一片叶子里都记载着他们的贫穷而温暖的爱情。可他们却在琐碎的生活里学会了彼此伤害,忘记了最初的包容和爱。
  他爱怜地擦去她脸上泪水,拥住她歉疚地说:“以后还是让我给你涂芦荟吧!”
  他接她回家时,仍然骑着那辆旧自行车,她坐在后面,怀里仍然抱着那盆芦荟,悠悠地荡起双腿。不同的是,车的前梁上,多了他们的宝贝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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