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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农村社会 出现了一个新的群体—留守儿童。留守儿童是中国长期的城乡二元体系松动的一群“制度性孤儿”,一方面:他们的父母到城里打工拼命挣钱,争取或获得了另一种生存方式;另一方面,他们又因为在城市里,或自身难保,或无立锥之地,无法将他们的子女带进城里,留在自己的身边。同时为了生活或生存,他们不能够轻易的离开自己的工作,不能轻易的离开城市,就是在这种带不出与回不去的双重矛盾中,留守儿童虽然有父母,但是他们却不得不接受“骨肉分离”的现实。
农村留守儿童出现的问题,不仅会危及这些孩子的健康成长,而且会给农村的教育以及社会发展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能否解决好这一问题意义重大。这个问题的解决将有助于农村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的真正落实和质量的提高。而这个问题的解决有赖于家庭、学校、社会、政府多方面的共同努力和合作。
一、从家庭教育角度讲
首先,父母在委托监护人之前,应该慎重考虑被委托人是否具备监护能力,如身体、经济、思想品德状况。如果被委托者年龄很大,身体欠佳,本身的行为能力有限,那么这种委托不但没有意义,甚至有害。其次,父母应该利用多种方式和途径对留在老家的孩子的学习、生活各个方面加以关心、教育和指导,例如多打电话给孩子及委托人、老师等,并向其询问孩子的基本情况。第三,如果条件允许,尽可能的将孩子带到自己务工的地方上学,让孩子在自己的身边成长。现在国家对于外出的农民工子女上学问题也一直在采取办法加以解决。第四,父母应善于将自己在外打工的经历以适当的方式对孩子进行教育。目前,大家关注较多的是给留守儿童造成的困难。但实际上留守背后蕴藏着一笔巨大的教育财富。外出打工的父母若能将自己背井离乡的生活的痛苦与磨难,各种吃苦耐劳、拼搏向上的先进事迹来教育自己的孩子,从这个角度讲,父母与子女间的联系不是减弱而是加强了。因此,以父母外出打工的种种正面经历为教育媒介,加强留守儿童与父母的沟通与交流,应该成为留守儿童教育的主要措施。 最后,提高父母对孩子教育问题的认识。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长对于孩子的影响是最大的。若要培养孩子健全的人格、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品德和优秀的才干,父母是要有奉献精神的。因此,父母在这方面應有开阔的眼界和长远的打算,在物质条件基本满足的情况下,应该多为下一代考虑,多关心他们的成长与发展。笔者认为,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孩子至少应有一位家长留守,这对于孩子的人格的培养和学业成绩都是有益的。
二、从学校教育的角度讲
学校教育应该成为影响留守儿童成长的主渠道。努力使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家庭教育形成合力。这就要求学校教育不仅要完成校内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同时应该有意识地向留守儿童的校外生活延伸,以弥补他们在校外的生活真空,促进他们的健康发展。对此,学校应充分发挥教育优势,特别注意与家长的联系沟通,提高他们对教育的认识。对于父母常年外出打工学生,老师要加大家访力度,或通过电话、信件等形式,向家长汇报孩子的学习、生活和思想情况,有的放矢地进行教育疏导。针对留守儿童的品德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问题,定期开展心理咨询、心理矫正工作。同时,学校可以开展围绕反映留守儿童家庭的班会,引导学生形成关于父母外出打工现象的正确认识;也可以邀请有外出打工经历的父母参与班会,通过他们打工经历的讲述,和打工者与学生间的直接交流,使留守儿童理解父母,尊重父母,形成正确的生活观。
三、从社会的角度看
留守儿童较之普通儿童只是由于生活环境中约束因素、沟通与指导因素的缺失,而具有一种被周围不良环境影响的更高的可能性。为此,应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为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尽管学校生活是留守儿童最主要的生活方式之一,但是整个社会生活中的任何一类因素都会或主或次、或隐或显、或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留守儿童的成长与发展。所以要加强农村乡镇文化建设,大力整治校园周边环境:打击违法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室等,根治各种精神污染对孩子的毒化,让农村中小学生在良好的环境中接受教育和熏陶。
四、从政府的角度看
彻底解决留守儿童的问题,需要各个部门和各级政府的协作才能完成。从横向看,各部委应协调以尽本部门应尽的责任,如政府的公安、新闻等职能部门,应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能,与学校共同承担起留守儿童的教育和保护责任。从纵向来看,中央、省市和地方政府,应协调政策和统整资源来有效解决这个问题,例如,政府有关部门应该对进城务工的农村家长进行引导和教育,强化农民工家长的家庭教育观念,让农民工家长学会与孩子交流沟通及教育孩子的正确方式,发挥家长对孩子独特的教育功能。政府应该主动承担相应的责任,提前做好准备。有条件的农村,地方政府可为开办寄宿制学校创造条件,尽量为留守儿童提供住宿方便的同时,让他们在老师、同学等群体中得到温暖。
总之,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不仅对家庭、学校而且对我们整个社会教育体系都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在目前各项教育远未善学校教育还没有条件深入到留守儿童学校生活之外的情况下,留守儿童的教育任重而道远。 由于“留守儿童”这个特殊的群体正处于义务教育阶段年龄,他们的数量、他们的生活和教育状况以及由此带来的对社会的影响,我们理应给予积极地关注。
农村留守儿童出现的问题,不仅会危及这些孩子的健康成长,而且会给农村的教育以及社会发展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能否解决好这一问题意义重大。这个问题的解决将有助于农村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的真正落实和质量的提高。而这个问题的解决有赖于家庭、学校、社会、政府多方面的共同努力和合作。
一、从家庭教育角度讲
首先,父母在委托监护人之前,应该慎重考虑被委托人是否具备监护能力,如身体、经济、思想品德状况。如果被委托者年龄很大,身体欠佳,本身的行为能力有限,那么这种委托不但没有意义,甚至有害。其次,父母应该利用多种方式和途径对留在老家的孩子的学习、生活各个方面加以关心、教育和指导,例如多打电话给孩子及委托人、老师等,并向其询问孩子的基本情况。第三,如果条件允许,尽可能的将孩子带到自己务工的地方上学,让孩子在自己的身边成长。现在国家对于外出的农民工子女上学问题也一直在采取办法加以解决。第四,父母应善于将自己在外打工的经历以适当的方式对孩子进行教育。目前,大家关注较多的是给留守儿童造成的困难。但实际上留守背后蕴藏着一笔巨大的教育财富。外出打工的父母若能将自己背井离乡的生活的痛苦与磨难,各种吃苦耐劳、拼搏向上的先进事迹来教育自己的孩子,从这个角度讲,父母与子女间的联系不是减弱而是加强了。因此,以父母外出打工的种种正面经历为教育媒介,加强留守儿童与父母的沟通与交流,应该成为留守儿童教育的主要措施。 最后,提高父母对孩子教育问题的认识。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长对于孩子的影响是最大的。若要培养孩子健全的人格、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品德和优秀的才干,父母是要有奉献精神的。因此,父母在这方面應有开阔的眼界和长远的打算,在物质条件基本满足的情况下,应该多为下一代考虑,多关心他们的成长与发展。笔者认为,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孩子至少应有一位家长留守,这对于孩子的人格的培养和学业成绩都是有益的。
二、从学校教育的角度讲
学校教育应该成为影响留守儿童成长的主渠道。努力使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家庭教育形成合力。这就要求学校教育不仅要完成校内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同时应该有意识地向留守儿童的校外生活延伸,以弥补他们在校外的生活真空,促进他们的健康发展。对此,学校应充分发挥教育优势,特别注意与家长的联系沟通,提高他们对教育的认识。对于父母常年外出打工学生,老师要加大家访力度,或通过电话、信件等形式,向家长汇报孩子的学习、生活和思想情况,有的放矢地进行教育疏导。针对留守儿童的品德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问题,定期开展心理咨询、心理矫正工作。同时,学校可以开展围绕反映留守儿童家庭的班会,引导学生形成关于父母外出打工现象的正确认识;也可以邀请有外出打工经历的父母参与班会,通过他们打工经历的讲述,和打工者与学生间的直接交流,使留守儿童理解父母,尊重父母,形成正确的生活观。
三、从社会的角度看
留守儿童较之普通儿童只是由于生活环境中约束因素、沟通与指导因素的缺失,而具有一种被周围不良环境影响的更高的可能性。为此,应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为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尽管学校生活是留守儿童最主要的生活方式之一,但是整个社会生活中的任何一类因素都会或主或次、或隐或显、或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留守儿童的成长与发展。所以要加强农村乡镇文化建设,大力整治校园周边环境:打击违法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室等,根治各种精神污染对孩子的毒化,让农村中小学生在良好的环境中接受教育和熏陶。
四、从政府的角度看
彻底解决留守儿童的问题,需要各个部门和各级政府的协作才能完成。从横向看,各部委应协调以尽本部门应尽的责任,如政府的公安、新闻等职能部门,应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能,与学校共同承担起留守儿童的教育和保护责任。从纵向来看,中央、省市和地方政府,应协调政策和统整资源来有效解决这个问题,例如,政府有关部门应该对进城务工的农村家长进行引导和教育,强化农民工家长的家庭教育观念,让农民工家长学会与孩子交流沟通及教育孩子的正确方式,发挥家长对孩子独特的教育功能。政府应该主动承担相应的责任,提前做好准备。有条件的农村,地方政府可为开办寄宿制学校创造条件,尽量为留守儿童提供住宿方便的同时,让他们在老师、同学等群体中得到温暖。
总之,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不仅对家庭、学校而且对我们整个社会教育体系都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在目前各项教育远未善学校教育还没有条件深入到留守儿童学校生活之外的情况下,留守儿童的教育任重而道远。 由于“留守儿童”这个特殊的群体正处于义务教育阶段年龄,他们的数量、他们的生活和教育状况以及由此带来的对社会的影响,我们理应给予积极地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