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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农业的发展一直是政府关注的问题,而政府的有些人员把农业的波动性都依赖到农业保险发展的不完善。殊不知农业保险只是农业发展的锦上添花,而不是农业发展过程中的雪中送炭。本文通过对农业发展的描述和农业保险发展状况的描述揭示单独依靠农业保险无法解决实际的农民民生那个问题。最后提出了作者的一些观点,希望能够给农业发展带来启示。
关键词:农业保险;农业;商业保险;政府;小额信贷
从一个新的角度看,农业问题更多侧重于经济问题,而农民和农村问题则更多偏向于政治和社会问题。解决中国三农中的农业问题,也就是让中国农业从传统农业走上现代化、产业化之路,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一环。
本文着重分析我国农业的现状,并且绝大部分的学者把解决农业问题放在农业保险上,农业保险正如绝大部分人知道的一样存在着很多难以解决的问题,并且大多数人在自己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解决措施。但是令人尴尬的是他们只提出了措施,并没有看到事实的效果,这些措施并没有在促进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上有显著的成效。我们应该认识到的是,农业保险虽然是一个很好的措施,但是它并不是解决农民问题的关键。本文的一个创新就是叙述了农民收入的增加和农业保险的发展之间的关系,但它仅仅是一个看法,并没有针对这种想法的非常现实的例子出现。
一、我国农业保险现状
农业保险是指农业生产的灾害损失保险,包括种植保险盒养殖保险等。我国农业保险在1949年建国后曾进行过大规模的实验,到1958年因故停止,直到1982年才恢复。但由于种种原因,90年代以来,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缓慢,逐渐萎缩。
农业生产是自然再生产与经济再生产相交织的独特生产过程。由于地质灾害、气象灾害、生物灾害等共同构成了农业生产过程的自然风险;同时,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农业生产方式逐步向产业化经营转变,这又增加了由制度风险、市场风险、技术风险、投资风险等混合组成的经济风险与自然风险共振的概率。自然风险和经济风险的共同存在与频繁混合发生,不仅影响着农业生产过程本身的持续经营,还影响着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和农业发展,影响着与农业紧密相连的其他产业的发展。大力发展农业保险事业,是我国拥有8亿农民的基本国情决定的,是坚持科学发展观,实现国民经济快速、健康、持续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措施。
二、农业保险对农民和国家的影响
农业保险有很强大的作用:农业保险的宏观作用就是有利于减轻农业风险对农业的威胁,提高农业经济的稳定性。农业保险本身并不能消除农业灾害,但可以对农业实施合理有效的保护,减轻农业灾害对农业生产的不良影响。农业保险作为一种高度市场化的风险转移和应对机制,可以及时、有效的补偿农业灾害损失,迅速恢复农业生产,保证农业生产不至于萎缩和中断,进而保证农业生产资料的稳定供给,保证农业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农业保险的微观作用是有利于减少农业灾害损失,降低农业风险。农业保险贯彻“防赔结合”的风险管理原则,通过一系列的风险管理措施来减少灾害的发生或降低灾害发生的损失。农业保险有利于保障农业投资的安全,改善农民的信贷地位和经济地位。有农业保险作为风险保障,农民可放心大胆的增加农业投入、扩大农业再生产,从而有助于提高农民的经济地位。
但是农业保险作为一个农民需要的一种保证收入的措施,但是实施的进程却不尽如人意。保险是以大数定律为基础的,这意味着投保越多则保费越低,保障越充足。然而对于大多数的农业保险,例如旱涝保险,通常是灾害频繁的地区想投保,而旱涝保收的地区不想参加保险,这时的大数定律就难以正常的运用。
三、怎样定位农业保险
怎样定位农业保险,这是一个非常困难的问题。我们不能说农业保险完全无用,又不能说农业保险是农业稳定发展的救世主。这样,农业保险就处在一个尴尬的境地,政府人员极力鼓吹农业保险的重要性,而农民却对农业保险的实际发展情况存在着很多的质疑和顾虑。怎样发展农业保险,怎样定位农业保险这是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农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区别
所谓商业保险是指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运营,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由专门的保险企业经营: 商业保险关系是由当事人自愿缔结的合同关系,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而
农业保险是政策性的保险,农业保险为什么要体现“政策性”为主的原则?这是由于虽然我国近些年来农业生产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还相对较弱。另外,农业保险由最初的几大粮油品种逐步拓展到种养业几乎所有的主要品种,再由农业生产领域逐步拓展到农民生活领域,也就是事实上的“三农”保险,应该是政策性农业保险外延上的一个发展方向。
这种大农险格局的建成之日,应该是农民基本保障逐步完善之时,这应该是农业保险以“政策性”为主的第二层面的涵义。
(二)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
我国政府特别关注农业的发展,于是在农业保险方面所下的力度比较大,但是成效却很小。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首先,我国的农业保险供给不足。其中的主要原因是我国农业保险的赔付率低,大约占不到整个保险行业的0.15%。与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的作用相比,农业保险的供给规模在整个保险行业中还是微乎其微的。
其次,农村保险的品种单一。无论是从农业保险公司数量还是从农业保险的品种上来说,目前的农业保险都不能满足农村发展的需要。与城镇居民不同,通常农民将财产保险放在第一位,对于不确定农业的风险又由于保费太高,品种太少农民无法购买。这就要求政府的鼓励与大力的支持。
最后,农业损失率高与农民收入低的矛盾无法有效解决。人定胜天是人类试图征服大自然的豪迈气概,但是人类不得不承认人类还不能完全主宰世界,农业生产受大自然的影响近期还不能得到根本改变。因此,农业保险的发展不仅仅是政府的责任,农民和农村企业更要挑起重担来创新来发展自己的保险。
总的来说农业保险就像是梯子上的横木,如果没有政府支持和农民的自我创新的意识这两根长木,那么再多的横木也是无济于事。
四、有效解决民生的农业保险发展策略
(一)立法经营,强制投保
为了使我国农业保险走上正规化、法制化的道路,总结我们国内农业保险发展的经验教训,借鉴外国的经验,可将农业保险通过立法的形式强制保险,从而使我国农业保险、农民防灾救灾走上一条法制化、商业化的道路,开创我国农业防灾的新局面。
(二)确立政府的核心地位,加大政府对农业保险的干预
农业保险作为准公共物品,完全依靠市场化操作注定失败。政府这只“看的见得手”应该挺身而出,积极干预农业保险,充分发挥政府的积极作用,鼓励农民农村投保。
(三)增加农业保险的信息透明
农业保险的信息不透明也是由中国的国情决定的。如果信息要求一下子透明的话,肯定很过农业保险公司不适应,国家政府也肯定不适应。这是因为我国的农业发展程度很让人尴尬。
(四)增强基层农业保险的动力
农业保险是否能快速繁荣发展最终的决定权还是在农民身上。农民的观念要放开,但是农业保险的硬件设施也要随之提升。所以政府应恰如其分的引导和鼓励,让农民认识到某些规章制度的好处,从而提升自己的思想。
最后,我们应明确的是单独依靠农业保险的发展根本决绝不了农村经济发展的这个目标。农业保险只是三农问题的次要矛盾,主要矛盾是政府、国家能否使农村产业、农业技术的发展跟上国际发展的步伐。我们应该清醒的认识到农业保险只是树叶,而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才是根基。只有根基牢固才会有枝繁叶茂的可能。
农业发展和农业保险的发展有着相互促进的关系,只有农业发展了才能使农业保险到达一个高度。如果只在乎农业发展缓慢的表象——农业保险发展不健全,那么国家要实现的目标则永远不会达到。
参考文献
[1] 李殿君,保险业九大课题[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134-137
[2] 蒲成毅,中国保险业重大现实问题[M].机械工业出版社.2006.325-328
[3] 贾金荣.浅议农业保险的福利效应[J].商场现代化(Market modernization).2009(566).
[4] 贾金荣,发展农业保险增强现代农业的抗风险能力[J].生态经济.2009(12)
[5] 魏爱苗,德国农业保险成熟品种多服务好[J].农业财政与财务.2009(1)
[6] 冯利君,浅谈我国的农业保险问题[J].中共太原市委党校学报》.2009(6)
关键词:农业保险;农业;商业保险;政府;小额信贷
从一个新的角度看,农业问题更多侧重于经济问题,而农民和农村问题则更多偏向于政治和社会问题。解决中国三农中的农业问题,也就是让中国农业从传统农业走上现代化、产业化之路,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一环。
本文着重分析我国农业的现状,并且绝大部分的学者把解决农业问题放在农业保险上,农业保险正如绝大部分人知道的一样存在着很多难以解决的问题,并且大多数人在自己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解决措施。但是令人尴尬的是他们只提出了措施,并没有看到事实的效果,这些措施并没有在促进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上有显著的成效。我们应该认识到的是,农业保险虽然是一个很好的措施,但是它并不是解决农民问题的关键。本文的一个创新就是叙述了农民收入的增加和农业保险的发展之间的关系,但它仅仅是一个看法,并没有针对这种想法的非常现实的例子出现。
一、我国农业保险现状
农业保险是指农业生产的灾害损失保险,包括种植保险盒养殖保险等。我国农业保险在1949年建国后曾进行过大规模的实验,到1958年因故停止,直到1982年才恢复。但由于种种原因,90年代以来,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缓慢,逐渐萎缩。
农业生产是自然再生产与经济再生产相交织的独特生产过程。由于地质灾害、气象灾害、生物灾害等共同构成了农业生产过程的自然风险;同时,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农业生产方式逐步向产业化经营转变,这又增加了由制度风险、市场风险、技术风险、投资风险等混合组成的经济风险与自然风险共振的概率。自然风险和经济风险的共同存在与频繁混合发生,不仅影响着农业生产过程本身的持续经营,还影响着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和农业发展,影响着与农业紧密相连的其他产业的发展。大力发展农业保险事业,是我国拥有8亿农民的基本国情决定的,是坚持科学发展观,实现国民经济快速、健康、持续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措施。
二、农业保险对农民和国家的影响
农业保险有很强大的作用:农业保险的宏观作用就是有利于减轻农业风险对农业的威胁,提高农业经济的稳定性。农业保险本身并不能消除农业灾害,但可以对农业实施合理有效的保护,减轻农业灾害对农业生产的不良影响。农业保险作为一种高度市场化的风险转移和应对机制,可以及时、有效的补偿农业灾害损失,迅速恢复农业生产,保证农业生产不至于萎缩和中断,进而保证农业生产资料的稳定供给,保证农业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农业保险的微观作用是有利于减少农业灾害损失,降低农业风险。农业保险贯彻“防赔结合”的风险管理原则,通过一系列的风险管理措施来减少灾害的发生或降低灾害发生的损失。农业保险有利于保障农业投资的安全,改善农民的信贷地位和经济地位。有农业保险作为风险保障,农民可放心大胆的增加农业投入、扩大农业再生产,从而有助于提高农民的经济地位。
但是农业保险作为一个农民需要的一种保证收入的措施,但是实施的进程却不尽如人意。保险是以大数定律为基础的,这意味着投保越多则保费越低,保障越充足。然而对于大多数的农业保险,例如旱涝保险,通常是灾害频繁的地区想投保,而旱涝保收的地区不想参加保险,这时的大数定律就难以正常的运用。
三、怎样定位农业保险
怎样定位农业保险,这是一个非常困难的问题。我们不能说农业保险完全无用,又不能说农业保险是农业稳定发展的救世主。这样,农业保险就处在一个尴尬的境地,政府人员极力鼓吹农业保险的重要性,而农民却对农业保险的实际发展情况存在着很多的质疑和顾虑。怎样发展农业保险,怎样定位农业保险这是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农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区别
所谓商业保险是指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运营,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由专门的保险企业经营: 商业保险关系是由当事人自愿缔结的合同关系,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而
农业保险是政策性的保险,农业保险为什么要体现“政策性”为主的原则?这是由于虽然我国近些年来农业生产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还相对较弱。另外,农业保险由最初的几大粮油品种逐步拓展到种养业几乎所有的主要品种,再由农业生产领域逐步拓展到农民生活领域,也就是事实上的“三农”保险,应该是政策性农业保险外延上的一个发展方向。
这种大农险格局的建成之日,应该是农民基本保障逐步完善之时,这应该是农业保险以“政策性”为主的第二层面的涵义。
(二)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
我国政府特别关注农业的发展,于是在农业保险方面所下的力度比较大,但是成效却很小。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首先,我国的农业保险供给不足。其中的主要原因是我国农业保险的赔付率低,大约占不到整个保险行业的0.15%。与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的作用相比,农业保险的供给规模在整个保险行业中还是微乎其微的。
其次,农村保险的品种单一。无论是从农业保险公司数量还是从农业保险的品种上来说,目前的农业保险都不能满足农村发展的需要。与城镇居民不同,通常农民将财产保险放在第一位,对于不确定农业的风险又由于保费太高,品种太少农民无法购买。这就要求政府的鼓励与大力的支持。
最后,农业损失率高与农民收入低的矛盾无法有效解决。人定胜天是人类试图征服大自然的豪迈气概,但是人类不得不承认人类还不能完全主宰世界,农业生产受大自然的影响近期还不能得到根本改变。因此,农业保险的发展不仅仅是政府的责任,农民和农村企业更要挑起重担来创新来发展自己的保险。
总的来说农业保险就像是梯子上的横木,如果没有政府支持和农民的自我创新的意识这两根长木,那么再多的横木也是无济于事。
四、有效解决民生的农业保险发展策略
(一)立法经营,强制投保
为了使我国农业保险走上正规化、法制化的道路,总结我们国内农业保险发展的经验教训,借鉴外国的经验,可将农业保险通过立法的形式强制保险,从而使我国农业保险、农民防灾救灾走上一条法制化、商业化的道路,开创我国农业防灾的新局面。
(二)确立政府的核心地位,加大政府对农业保险的干预
农业保险作为准公共物品,完全依靠市场化操作注定失败。政府这只“看的见得手”应该挺身而出,积极干预农业保险,充分发挥政府的积极作用,鼓励农民农村投保。
(三)增加农业保险的信息透明
农业保险的信息不透明也是由中国的国情决定的。如果信息要求一下子透明的话,肯定很过农业保险公司不适应,国家政府也肯定不适应。这是因为我国的农业发展程度很让人尴尬。
(四)增强基层农业保险的动力
农业保险是否能快速繁荣发展最终的决定权还是在农民身上。农民的观念要放开,但是农业保险的硬件设施也要随之提升。所以政府应恰如其分的引导和鼓励,让农民认识到某些规章制度的好处,从而提升自己的思想。
最后,我们应明确的是单独依靠农业保险的发展根本决绝不了农村经济发展的这个目标。农业保险只是三农问题的次要矛盾,主要矛盾是政府、国家能否使农村产业、农业技术的发展跟上国际发展的步伐。我们应该清醒的认识到农业保险只是树叶,而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才是根基。只有根基牢固才会有枝繁叶茂的可能。
农业发展和农业保险的发展有着相互促进的关系,只有农业发展了才能使农业保险到达一个高度。如果只在乎农业发展缓慢的表象——农业保险发展不健全,那么国家要实现的目标则永远不会达到。
参考文献
[1] 李殿君,保险业九大课题[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134-137
[2] 蒲成毅,中国保险业重大现实问题[M].机械工业出版社.2006.325-328
[3] 贾金荣.浅议农业保险的福利效应[J].商场现代化(Market modernization).2009(566).
[4] 贾金荣,发展农业保险增强现代农业的抗风险能力[J].生态经济.2009(12)
[5] 魏爱苗,德国农业保险成熟品种多服务好[J].农业财政与财务.2009(1)
[6] 冯利君,浅谈我国的农业保险问题[J].中共太原市委党校学报》.20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