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就在各家企業絞盡腦汁,試圖穿越政策的籬笆縫隙時,稅務單位也在不停的封堵徵收漏洞,紮牢籬笆。漏的越凶,堵得越嚴。
山雨欲來,國家稅務總局再次紮緊了稅收籬笆——近日發出《關於切實加強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徵管的通知》(國稅發[2011]50號),進一步明確了高收入者個稅徵管重點—— 財產轉讓等非勞動所得、高收入行業企業中高層管理人員的獎金、補貼和股權激勵所得、高收入外籍個人所得等。
同時還強調,大力加強對生產經營所得的徵管。對規模較大的個人獨資、合夥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要加強查賬徵收管理。對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從事股權(票)、期貨、基金、債券、外匯、貴重金屬、資源開採權及其他投資品交易取得的所得,全部納入生產經營所得,依法徵收個人所得稅。
嚴了!非境內註冊居民企業以人民幣計稅
為了協調大陸與國際上相互間的稅收分配關係和解決重復徵稅問題,以及防止利用非居民企業形式來進行不合理的稅收籌劃,從而逃避在大陸應履行的納稅義務。大陸國家稅務總局先後發佈了《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境外註冊中資控股企業依據實際管理機構標準認定為居民企業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9]82號)和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45號《境外註冊中資控股居民企業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
根據45號公告規定,非境內註冊居民企業和居民企業一樣,應當按照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和相關管理規定的要求,履行居民企業所得稅納稅義務,並在向非居民企業支付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款項時,依法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第三款及實施條例規定,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繫的,應當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此處所稱所得,包括銷售貨物所得、提供勞務所得、轉讓財產所得、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接受捐贈所得和其他所得。
因此,非境內註冊居民企業和境內居民企業一樣,除了根據日常經營所得分季預繳、年度匯算清繳方法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外,在向非居民企業支付股息、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轉讓財產收入及其他收入時,應依法履行扣繳所得稅義務。同時由於該交易發生在境外,如以非人民幣形式交易,必須將上述交易金額根據交易當日的匯率折算成人民幣履行納稅義務。
由於居民企業之間的投資收益是免稅的,因此非境內註冊居民企業同樣和居民企業一樣,向境內控股公司支付股息時享受免稅待遇。但如果非境內註冊居民企業頻繁轉換企業身份,又無正當理由的,主管稅務機關應報國稅總局核准後追回其已按居民企業享受的股息免稅待遇。
抓了!發票違法犯罪將嚴打
在稅務徵收「堵與漏」的較量中,發票也成為雙方暗戰的工具。一些企業為了達到偷稅漏稅的目的,往往鋌而走險,利用虛假發票偷、逃稅。習慣于守法經營的台商,常常無意中成為受害者。
「太可怕了,在台灣從未聽說過發票有假,大陸假發票滿天飛,我們不得不安排專人篩查,連一張幾塊錢的發票也不敢馬虎。」不久前,一位知名台資餐飲企業的老總感歎,這家企業就是因為無意中收進了供應商開具的假發票,在審計中被發現,從而在經濟糾紛中被判了數十萬的罰款。
「當前,房地產、建築安裝企業利用虛假發票偷、逃稅案件比較嚴重,造成國家稅收大量損失。部分行政、事業單位在基建施工、招標採購或勞務諮詢會議等活動中,利用虛假發票進行報銷變現、濫發獎金甚至貪污、挪用公款等違法犯罪行為時有發生。」日前,全國打擊發票違法犯罪活動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國家稅務總局稽查局局長馬毅民說,受虛假發票「賣方市場」巨額利益的驅動和「買方市場」的巨大需求,許多不法分子大肆偽造發票和非法出售、虛開發票,整治工作形勢仍然相當嚴峻。前幾年,較大的假發票製造窩點主要集中在河南周口、安徽阜陽、浙江溫州、廣東潮汕等重點地區,現已形成蔓延之勢,大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均已發現大型制假窩點。發票犯罪高危人群的流出地也日益集中,大部分來自浙江台州、河南周口、湖南婁底、廣東饒平等重點地區。
針對目前發票違法犯罪日益嚴重的狀況,全國打擊發票違法犯罪活動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將出台針對性措施,如,進一步加大對納稅單位和個人發票使用情況的檢查,嚴厲查處使用非法發票行為;推廣並規範銀行支付手段在大額交易方面的應用,將銀行支付憑證作為大額發票抵扣稅款和報銷入賬的必要條件;加大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力度等。
新修改的國務院令第587號《發票管理辦法》規定,私自印製、偽造、變造發票,非法製造發票防偽專用品,偽造發票監製章的,由稅務機關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銷毀作案工具和非法物品,並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印製發票的企業,可以並處吊銷發票准印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對「買方市場」的企事業單位,國稅發[2008]80號規定:在日常檢查中發現納稅人使用不符合規定發票,特別是沒有填開付款方全稱的發票,不得允許納稅人用於稅前扣除、抵扣稅款、出口退稅和財務報銷。
相關鏈接
◆ 個體工商戶業主等個稅費用扣除標準明確
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日前聯合下發通知,對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自然人投資者的生產經營所得依法計徵個人所得稅時,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自然人投資者本人的費用扣除標準,統一確定為42000元人民幣/年(3500元/月)。
個體戶向其從業人員實際支付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允許在稅前據實扣除。投資者的費用扣除標準修改為42000元人民幣/年(3500元/月),投資者的工資不得在稅前扣除。通知自2011年9月1日起執行。
◆ 何謂「居民企業」與「非居民企業」
居民企業是指依照一國法律、法規在該國境內成立,或者實際管理機構、總機構在該國境內的企業。《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所稱的居民企業是指依照中國法律、法規在中國境內成立、或者實際管理機構在中國境內的企業。居民企業應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外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非居民企業是指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法規成立且實際管理機構不在中國境內,但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但有來源於中國境內所得的企業。例如,在中國設立的代表處及其他分支機搆等外國企業。
山雨欲來,國家稅務總局再次紮緊了稅收籬笆——近日發出《關於切實加強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徵管的通知》(國稅發[2011]50號),進一步明確了高收入者個稅徵管重點—— 財產轉讓等非勞動所得、高收入行業企業中高層管理人員的獎金、補貼和股權激勵所得、高收入外籍個人所得等。
同時還強調,大力加強對生產經營所得的徵管。對規模較大的個人獨資、合夥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要加強查賬徵收管理。對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從事股權(票)、期貨、基金、債券、外匯、貴重金屬、資源開採權及其他投資品交易取得的所得,全部納入生產經營所得,依法徵收個人所得稅。
嚴了!非境內註冊居民企業以人民幣計稅
為了協調大陸與國際上相互間的稅收分配關係和解決重復徵稅問題,以及防止利用非居民企業形式來進行不合理的稅收籌劃,從而逃避在大陸應履行的納稅義務。大陸國家稅務總局先後發佈了《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境外註冊中資控股企業依據實際管理機構標準認定為居民企業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9]82號)和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45號《境外註冊中資控股居民企業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
根據45號公告規定,非境內註冊居民企業和居民企業一樣,應當按照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和相關管理規定的要求,履行居民企業所得稅納稅義務,並在向非居民企業支付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款項時,依法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第三款及實施條例規定,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繫的,應當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此處所稱所得,包括銷售貨物所得、提供勞務所得、轉讓財產所得、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接受捐贈所得和其他所得。
因此,非境內註冊居民企業和境內居民企業一樣,除了根據日常經營所得分季預繳、年度匯算清繳方法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外,在向非居民企業支付股息、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轉讓財產收入及其他收入時,應依法履行扣繳所得稅義務。同時由於該交易發生在境外,如以非人民幣形式交易,必須將上述交易金額根據交易當日的匯率折算成人民幣履行納稅義務。
由於居民企業之間的投資收益是免稅的,因此非境內註冊居民企業同樣和居民企業一樣,向境內控股公司支付股息時享受免稅待遇。但如果非境內註冊居民企業頻繁轉換企業身份,又無正當理由的,主管稅務機關應報國稅總局核准後追回其已按居民企業享受的股息免稅待遇。
抓了!發票違法犯罪將嚴打
在稅務徵收「堵與漏」的較量中,發票也成為雙方暗戰的工具。一些企業為了達到偷稅漏稅的目的,往往鋌而走險,利用虛假發票偷、逃稅。習慣于守法經營的台商,常常無意中成為受害者。
「太可怕了,在台灣從未聽說過發票有假,大陸假發票滿天飛,我們不得不安排專人篩查,連一張幾塊錢的發票也不敢馬虎。」不久前,一位知名台資餐飲企業的老總感歎,這家企業就是因為無意中收進了供應商開具的假發票,在審計中被發現,從而在經濟糾紛中被判了數十萬的罰款。
「當前,房地產、建築安裝企業利用虛假發票偷、逃稅案件比較嚴重,造成國家稅收大量損失。部分行政、事業單位在基建施工、招標採購或勞務諮詢會議等活動中,利用虛假發票進行報銷變現、濫發獎金甚至貪污、挪用公款等違法犯罪行為時有發生。」日前,全國打擊發票違法犯罪活動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國家稅務總局稽查局局長馬毅民說,受虛假發票「賣方市場」巨額利益的驅動和「買方市場」的巨大需求,許多不法分子大肆偽造發票和非法出售、虛開發票,整治工作形勢仍然相當嚴峻。前幾年,較大的假發票製造窩點主要集中在河南周口、安徽阜陽、浙江溫州、廣東潮汕等重點地區,現已形成蔓延之勢,大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均已發現大型制假窩點。發票犯罪高危人群的流出地也日益集中,大部分來自浙江台州、河南周口、湖南婁底、廣東饒平等重點地區。
針對目前發票違法犯罪日益嚴重的狀況,全國打擊發票違法犯罪活動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將出台針對性措施,如,進一步加大對納稅單位和個人發票使用情況的檢查,嚴厲查處使用非法發票行為;推廣並規範銀行支付手段在大額交易方面的應用,將銀行支付憑證作為大額發票抵扣稅款和報銷入賬的必要條件;加大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力度等。
新修改的國務院令第587號《發票管理辦法》規定,私自印製、偽造、變造發票,非法製造發票防偽專用品,偽造發票監製章的,由稅務機關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銷毀作案工具和非法物品,並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印製發票的企業,可以並處吊銷發票准印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對「買方市場」的企事業單位,國稅發[2008]80號規定:在日常檢查中發現納稅人使用不符合規定發票,特別是沒有填開付款方全稱的發票,不得允許納稅人用於稅前扣除、抵扣稅款、出口退稅和財務報銷。
相關鏈接
◆ 個體工商戶業主等個稅費用扣除標準明確
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日前聯合下發通知,對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自然人投資者的生產經營所得依法計徵個人所得稅時,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自然人投資者本人的費用扣除標準,統一確定為42000元人民幣/年(3500元/月)。
個體戶向其從業人員實際支付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允許在稅前據實扣除。投資者的費用扣除標準修改為42000元人民幣/年(3500元/月),投資者的工資不得在稅前扣除。通知自2011年9月1日起執行。
◆ 何謂「居民企業」與「非居民企業」
居民企業是指依照一國法律、法規在該國境內成立,或者實際管理機構、總機構在該國境內的企業。《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所稱的居民企業是指依照中國法律、法規在中國境內成立、或者實際管理機構在中國境內的企業。居民企業應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外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非居民企業是指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法規成立且實際管理機構不在中國境內,但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但有來源於中國境內所得的企業。例如,在中國設立的代表處及其他分支機搆等外國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