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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需要温度,这并不是对恶人行径的恣意纵容,而是对善人善举的崇高礼敬。 ——题记
众所周知,七月初上映了一部口碑很好的电影——《我不是药神》,影片一经上映就火遍了大江南北。这次徐峥展现给观众的不再是《泰囧》这种让人一笑而过的喜剧,而是真正拍了一部有深度的,发人深思的优质电影。这部电影直戳大众笑点与时代痛点,将“就医难,用药贵”这个社会问题刻画得入木三分。影片語言简单,人物设定诙谐幽默,可其背后所反映出的问题却是如此沉重与深刻。
影片主角程勇原本靠卖印度神油堪堪度日,因机缘巧合结识了白血病患者吕受益,拉起一个五人小队,走上了倒卖印度格列宁的发家致富之路。时过境迁,他为了规避风险不再走私格列宁,抽身开了个纺织公司,当初的伙伴走的走,散的散,老友吕受益的去世给程勇带来了巨大的打击,他为了帮助慢粒性白血病患者,不惜倒贴钱为他们买药,既是一种出于对友人的愧疚,也是一种自我的救赎。
可是这条路真的行得通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没有进口许可,没有药监局备案,这在公安局的办案桌上只有一个名字——假药,纵使这药真的能救病友的性命,也无法阻碍民警对于程勇等人的打击,于是展开了一场关于人情与法律的较量。
其实这起事件中并无所谓谁对谁错。虽说程勇贩卖无证非法药物,但并不是营利性质的,他是真心实意的想给那些吃不起四万块一瓶天价进口药的病友们一点帮助,这并没有错;而影片中的警官曹斌也没有错,作为一名尽职尽责的人民警察,他理应站在任何违法行为的对立面,打击违禁药品是他的工作。说到底,这就是法律与真善美道德价值观之间的关系问题。而影片中程勇和曹斌两人都应得到足够的尊敬,因为一个金钱至上的商人成全了善意,而一位兢兢业业的警察选择了良知。
法律不是冷冰冰的一纸条文,需要温度,更需要人性。影片中一位患病老奶奶对着警官无力地哭诉:“我吃不起四万块一瓶的天价进口药,就只能吃两千一瓶的便宜药,现在你们连便宜药都打了,那我们就只能等死了啊。”没有花言巧语,没有华丽的辞藻,有的只是一个普通病人心中最真的情感,和最深的绝望。虽说法律是维护国家稳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的强有力武器,也是捍卫人民群众权利和利益的工具,但法律颁布的意义不也是为人民服务吗?法律施行的最终目的不也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人身权利吗?程勇明明是在尽自己全力去救人,去和“就医难,用药贵”问题做无声的抗争,可最后却站在了法律的对立面。如果只是一味追求依照法律,墨守成规,而背离了法律为人民服务的初衷,那这种所谓的“依法”意义又何在呢?
道德是人心中的一把尺,法律是外界对人的一把尺,两者相辅相成。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曾说过的那样:“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记得当年沅江市检察院检察长在对程勇原型陆勇的决定不起诉释法说理书中说到:“如果认定陆某某的行为构成犯罪,将背离刑事司法应有的价值观。”我认为,这是对于此案及这部电影,最圆满的答案。
众所周知,七月初上映了一部口碑很好的电影——《我不是药神》,影片一经上映就火遍了大江南北。这次徐峥展现给观众的不再是《泰囧》这种让人一笑而过的喜剧,而是真正拍了一部有深度的,发人深思的优质电影。这部电影直戳大众笑点与时代痛点,将“就医难,用药贵”这个社会问题刻画得入木三分。影片語言简单,人物设定诙谐幽默,可其背后所反映出的问题却是如此沉重与深刻。
影片主角程勇原本靠卖印度神油堪堪度日,因机缘巧合结识了白血病患者吕受益,拉起一个五人小队,走上了倒卖印度格列宁的发家致富之路。时过境迁,他为了规避风险不再走私格列宁,抽身开了个纺织公司,当初的伙伴走的走,散的散,老友吕受益的去世给程勇带来了巨大的打击,他为了帮助慢粒性白血病患者,不惜倒贴钱为他们买药,既是一种出于对友人的愧疚,也是一种自我的救赎。
可是这条路真的行得通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没有进口许可,没有药监局备案,这在公安局的办案桌上只有一个名字——假药,纵使这药真的能救病友的性命,也无法阻碍民警对于程勇等人的打击,于是展开了一场关于人情与法律的较量。
其实这起事件中并无所谓谁对谁错。虽说程勇贩卖无证非法药物,但并不是营利性质的,他是真心实意的想给那些吃不起四万块一瓶天价进口药的病友们一点帮助,这并没有错;而影片中的警官曹斌也没有错,作为一名尽职尽责的人民警察,他理应站在任何违法行为的对立面,打击违禁药品是他的工作。说到底,这就是法律与真善美道德价值观之间的关系问题。而影片中程勇和曹斌两人都应得到足够的尊敬,因为一个金钱至上的商人成全了善意,而一位兢兢业业的警察选择了良知。
法律不是冷冰冰的一纸条文,需要温度,更需要人性。影片中一位患病老奶奶对着警官无力地哭诉:“我吃不起四万块一瓶的天价进口药,就只能吃两千一瓶的便宜药,现在你们连便宜药都打了,那我们就只能等死了啊。”没有花言巧语,没有华丽的辞藻,有的只是一个普通病人心中最真的情感,和最深的绝望。虽说法律是维护国家稳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的强有力武器,也是捍卫人民群众权利和利益的工具,但法律颁布的意义不也是为人民服务吗?法律施行的最终目的不也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人身权利吗?程勇明明是在尽自己全力去救人,去和“就医难,用药贵”问题做无声的抗争,可最后却站在了法律的对立面。如果只是一味追求依照法律,墨守成规,而背离了法律为人民服务的初衷,那这种所谓的“依法”意义又何在呢?
道德是人心中的一把尺,法律是外界对人的一把尺,两者相辅相成。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曾说过的那样:“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记得当年沅江市检察院检察长在对程勇原型陆勇的决定不起诉释法说理书中说到:“如果认定陆某某的行为构成犯罪,将背离刑事司法应有的价值观。”我认为,这是对于此案及这部电影,最圆满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