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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识教育,强调发掘孩子身上的优点,并对其进行肯定和赞扬,让孩子获得愉悦的感受,从而提高他们的学习兴趣,让其在良好的状态下进行学习。同时,对行为结果的赏识,能够加深学生对此行为的印象,提高学生养成良好行为的几率。可见,所谓赏识教育,并不是指简单地表扬学生,让其收获愉悦的心情,而更重要的是赞赏后对学生良好行为的强化。在现阶段的教育教学中,教师只有善用赏识和惩罚,才能让赏识和惩罚成为工作中的助力。
一、赏识应目标明确
近些年来,“你真棒!”“你真聪明!”这样表扬的话语常常出现在老师和家长的口中。的确,这样的鼓励能给孩子信心,但不经意间,我们对学生的赏识便流于形式,因为我们在通过这种方式赞赏学生的时候,往往忘了告诉孩子为什么他会获得赞赏。久而久之,孩子的注意力变会从关注被表扬的行为本身,转移到了获得的奖励上,一旦教师或家长给予的奖励不能够满足他们,他们便不再会按照要求去做,甚至会出现逆反心理,适得其反。
所谓赏识教育,并不是单纯地表扬学生,它最重要的目的不是为了让学生获得信心或愉悦感,而是强化学生的良好行为。在学生实施良好行为的过程中赏识他,能够激发他的兴趣和行为动机,促使学生更好地完成这一行为。而如果对学生的行为结果进行赏识,则是一种强化,在行为主义心理学上称为“正强化”。所以,我们在赞赏学生的时候,与其丢给孩子一句“你真棒”“你真好”,不如说“你的书写很认真”“你的声音很洪亮”“你的坚持不懈让老师喜欢你”,让孩子“知其所以然”,清楚地明白是什么让他获得了赞赏,这样才能达到强化行为的最终目标。
二、正强化与负强化并用
如今,我们教育学生的方式在发生着根本的变化。彼时私塾先生对于调皮不听话、不完成功课的学生,有戒尺以示警告。而今日,似乎身边的每一个人都在强调赏识教育的重要性。但是,学生是发展中的人,在他们成长过程中必然有缺点和不足。《诗经·卫风》有云:“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学生就如同一块块有瑕疵的璞玉,只有经过切磋琢磨,才能成长为君子。而教师,就是一位位雕刻师。所以说,在教育的道路上,惩罚必不可少。
提到惩罚学生,很多人会联想到那些老师殴打、拉扯、辱骂学生的新闻。但是这些行为并不是惩罚,而是体罚。作为一名合格的教师,绝对不应出现体罚学生的行为,但惩罚却是教育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根据斯金纳的强化理论,惩罚就是一种负强化。惩罚的目的,并不是让学生感到害怕或难过,而是通过不利的影响,减弱其不好的行为。教师常用的批评,就是一种惩罚;家长没收孩子的玩具,取消孩子玩耍或看电视的时间,这都能给孩子带来不利的感受,都能算作是惩罚。只有当正强化与负强化交替作用于一个孩子的行为时,才能使孩子的行为得到改善。所以说,适当的惩罚必不可少,但矫枉过正,过分强调赏识,也是不可取的。
三、赏识与惩罚相结合
赏识与惩罚、正强化与负强化,都能够对人的行为产生影响。而对教师而言,这就像是两把工具,更重要的是如何使用,才能将璞石雕刻成美玉。
(一)因材施教,因人施教
孔子倡导因材施教,在对学生的奖惩上,也同样应该如此。对于常常受到表扬的“优等生”,老师的表扬对于他们来说早已习以为常,表扬的强化作用并不明显。但如果是一个平日里总被批评的孩子,偶尔受到一次表扬,他便能深深地记住自己被称赞的原因,并且强化自己的良好行为。同样,一个总被表扬的孩子,在犯了错误之后,一次偶尔的严厉批评,可能比谈话更有效果。
(二)制定规范的惩罚制度
世界上没有绝对的自由,学校里孩子的自由是建立在学校严格的规定之下的,在规定以内,给予相应的自由,而违反了规定,也一定会受到惩罚。
美国的教育惩戒形式主要有 9 种,分别是:训示、剥夺权利、留校、学业制裁、短期停学、长期停学、惩戒性转学、在家教育、体罚。对比看来,我国的教育惩戒形式还停滞在第一点上,少了手中的一把“戒尺”,训示也就成了空话。对一些常常犯错的学生,教师也会让学生留校进行批评教育,但往往“吃力不讨好”,会招致家长的投诉。我们所缺少的,是惩罚的规范性,因此建立健全的惩戒体制,才能帮助教师确定学生的行为是否该罚,该如何惩罚;才既能帮助教师有效管理学生,也能够规范教师行为,减少教师有违师德的行为。这既是对学生的保护,也是对教师的保护。
总而言之,赏识与惩罚都是教师进行教育教学管理的手段之一,賞识与惩罚要达到的效果,可借用英国前首相撒切尔夫人评价20世纪80年代西方福利国家制度的一个比喻来总结:教育有一个梯子和一张网,赏识就是梯子,它用来帮助学生向上爬;惩罚就是一张网,用来防止学生跌入深渊。
一、赏识应目标明确
近些年来,“你真棒!”“你真聪明!”这样表扬的话语常常出现在老师和家长的口中。的确,这样的鼓励能给孩子信心,但不经意间,我们对学生的赏识便流于形式,因为我们在通过这种方式赞赏学生的时候,往往忘了告诉孩子为什么他会获得赞赏。久而久之,孩子的注意力变会从关注被表扬的行为本身,转移到了获得的奖励上,一旦教师或家长给予的奖励不能够满足他们,他们便不再会按照要求去做,甚至会出现逆反心理,适得其反。
所谓赏识教育,并不是单纯地表扬学生,它最重要的目的不是为了让学生获得信心或愉悦感,而是强化学生的良好行为。在学生实施良好行为的过程中赏识他,能够激发他的兴趣和行为动机,促使学生更好地完成这一行为。而如果对学生的行为结果进行赏识,则是一种强化,在行为主义心理学上称为“正强化”。所以,我们在赞赏学生的时候,与其丢给孩子一句“你真棒”“你真好”,不如说“你的书写很认真”“你的声音很洪亮”“你的坚持不懈让老师喜欢你”,让孩子“知其所以然”,清楚地明白是什么让他获得了赞赏,这样才能达到强化行为的最终目标。
二、正强化与负强化并用
如今,我们教育学生的方式在发生着根本的变化。彼时私塾先生对于调皮不听话、不完成功课的学生,有戒尺以示警告。而今日,似乎身边的每一个人都在强调赏识教育的重要性。但是,学生是发展中的人,在他们成长过程中必然有缺点和不足。《诗经·卫风》有云:“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学生就如同一块块有瑕疵的璞玉,只有经过切磋琢磨,才能成长为君子。而教师,就是一位位雕刻师。所以说,在教育的道路上,惩罚必不可少。
提到惩罚学生,很多人会联想到那些老师殴打、拉扯、辱骂学生的新闻。但是这些行为并不是惩罚,而是体罚。作为一名合格的教师,绝对不应出现体罚学生的行为,但惩罚却是教育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根据斯金纳的强化理论,惩罚就是一种负强化。惩罚的目的,并不是让学生感到害怕或难过,而是通过不利的影响,减弱其不好的行为。教师常用的批评,就是一种惩罚;家长没收孩子的玩具,取消孩子玩耍或看电视的时间,这都能给孩子带来不利的感受,都能算作是惩罚。只有当正强化与负强化交替作用于一个孩子的行为时,才能使孩子的行为得到改善。所以说,适当的惩罚必不可少,但矫枉过正,过分强调赏识,也是不可取的。
三、赏识与惩罚相结合
赏识与惩罚、正强化与负强化,都能够对人的行为产生影响。而对教师而言,这就像是两把工具,更重要的是如何使用,才能将璞石雕刻成美玉。
(一)因材施教,因人施教
孔子倡导因材施教,在对学生的奖惩上,也同样应该如此。对于常常受到表扬的“优等生”,老师的表扬对于他们来说早已习以为常,表扬的强化作用并不明显。但如果是一个平日里总被批评的孩子,偶尔受到一次表扬,他便能深深地记住自己被称赞的原因,并且强化自己的良好行为。同样,一个总被表扬的孩子,在犯了错误之后,一次偶尔的严厉批评,可能比谈话更有效果。
(二)制定规范的惩罚制度
世界上没有绝对的自由,学校里孩子的自由是建立在学校严格的规定之下的,在规定以内,给予相应的自由,而违反了规定,也一定会受到惩罚。
美国的教育惩戒形式主要有 9 种,分别是:训示、剥夺权利、留校、学业制裁、短期停学、长期停学、惩戒性转学、在家教育、体罚。对比看来,我国的教育惩戒形式还停滞在第一点上,少了手中的一把“戒尺”,训示也就成了空话。对一些常常犯错的学生,教师也会让学生留校进行批评教育,但往往“吃力不讨好”,会招致家长的投诉。我们所缺少的,是惩罚的规范性,因此建立健全的惩戒体制,才能帮助教师确定学生的行为是否该罚,该如何惩罚;才既能帮助教师有效管理学生,也能够规范教师行为,减少教师有违师德的行为。这既是对学生的保护,也是对教师的保护。
总而言之,赏识与惩罚都是教师进行教育教学管理的手段之一,賞识与惩罚要达到的效果,可借用英国前首相撒切尔夫人评价20世纪80年代西方福利国家制度的一个比喻来总结:教育有一个梯子和一张网,赏识就是梯子,它用来帮助学生向上爬;惩罚就是一张网,用来防止学生跌入深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