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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为强化船舶吨位丈量政府主体职能,规范中国籍船舶吨位丈量发证行为,巩固“大船小证”综合治理活动成果,建立健全船舶吨位丈量工作长效管理机制,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水上安全监管源头预控能力,促进航运业和造船业健康发展,本文对船舶吨位丈量管理系统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 船舶;吨位丈量;管理系统
一、船舶吨位丈量的意义
船舶法定检验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约,由船检机构对船舶实施的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强制要求的检验活动。船舶吨位证书是法定检验的重要证书之一。船舶建造时间、船舶吨位、航区等是确定船舶设备要求以及技术管理标准的一些基本依据。
船舶吨位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直接影响到船舶所有人和船舶经营人的经济利益,而现行的地方船检“收费养人”体制,客观上加剧了“大船小证”现象(即船舶证书上所记载的吨位数小于实船吨位)。“大船小证”现象难以从根本上消除,究其原因,是因为原有的船舶吨位丈量管理体制过分依赖船检人员的自觉性。作为主管机关的海事局对船检人员的吨位丈量工作缺乏有效的监管,导致个别船检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若要从根本上杜绝“大船小证”现象,仅仅依靠不定期的专项治理活动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建立船舶吨位丈量的长效管理机制。
二、系统介绍
船舶吨位丈量管理系统能够通过海事内网或互联网实现船舶吨位丈量分布式受理申请、船检机构报送数据、船舶安全技术分中心复核、部局集中发证和船舶吨位计算等功能,能够集中管理全国船舶吨位丈量数据。
1、系统总体架构
1)全国船舶吨位丈量数据库。集中管理全国船舶吨位丈量数据,包括:全国现有船舶的吨位证书数据和每年新建造船舶的吨位证书数据,且保证与全国船检数据库数据一一对应。
2)船舶吨位丈量管理模块。按照工作流程建立船舶吨位丈量管理系统,实现船舶吨位丈量分布式受理申请、船检机构报送数据、船舶安全技术分中心复核、部局集中发证。船舶吨位丈量计算集成到船舶吨位丈量管理模块中,用户通过管理模块进行吨位计算、复核发证。
3)船舶吨位丈量业务处理及服务接口。为全国约700个单位的船舶吨位丈量管理模块提供业务处理服务,为船舶检验发证管理系统和其他业务系统提供船舶吨位丈量检验数据,包括检验数据、证书数据等。
2、船舶吨位丈量管理模块
1)吨位丈量。主要处理船舶的吨位丈量业务。主要业务流程有新建船、现有船的吨位丈量,非水网地区、国内入级船舶的吨位丈量,现有船初次检验吨位丈量,特殊情况吨位丈量和证书重签换发补发等。
2)检验管理。检验管理是用来检查吨位复核工作质量的一系列操作的平台,在这里可对本单位的吨位丈量工作进行流程控制、重新指派等,可查看吨位丈量工作已完成的步骤情况,也可根据船检登记号从全国船检库中查询船舶情况。
3)数据处理。数据处理是对数据库中数据一系列操作的集合,它包括发放登记册、内容字典维护两个部分。
4)系统管理。系统管理是对系统各项基本信息的管理,主要包括用户权限的管理、流程管理、数据字典以及系统服务等九个功能。
5)档案管理。主要用于船检档案资料的分类、编目、登记、打印和检索。
6)证书纸管理。对证书纸的入库,发放,使用情况进行管理。证书纸管理主要分为:证书纸入库登记、证书纸领用、证书纸使用情况。
7)吨位计算。可对国内航行船舶进行吨位计算并打印吨位计算书。
8)我的消息。能够在使用该系统的用户间发送、接收消息。
9)公告管理。能够发布最新公告、加载文件,供系统用户下载。
3、注意事项
1)在使用本软件前,系统管理员应增加用户并合理分配权限,同时在“系统管理-发证信息”中录入系统需默认提取的发证单位名称、发证地点和授权官员。
2)提请人根据船舶建造进度将确定的船舶完工前实船复核时间,在申请完工前复核步骤填写入系统后,需同时进行吨位计算才可进行下一步。若船检机构不是通过本软件的吨位计算功能计算吨位,则需在“申请完工前复核步骤-吨位计算-吨位计算书-录入吨位丈量信息”中录入船舶V1、V2、GT、NT等吨位数据信息。
3)由于船检机构对部分船舶未采用本系统计算吨位,吨位复核人员在完工前实船复核步骤对船舶进行吨位计算复核时,除需通过本系统进行计算外,还应检查船舶吨位计算复核记录表中的数据是否齐全、正确。
4)由于船舶吨位复核工作是船检机构、分中心和中心共同完成,船舶数据前后关联,为保证吨位证书能顺利通过本系统核发,各机构在工作过程中应将本步骤的数据填写正确、完整,如船检机构在申请复核步骤一定要检查是否录入了船舶吨位计算数据、分中心在实船复核步骤要检查现场复核记录表I、II和计算复核记录表数据是否完整。
三、系统特点
1、基于海事信息化框架构建,采用数据集中管理模式。
船舶噸位丈量管理系统采用的数据库是全国集中数据库,客户端数据的任意修改即可及时在数据库中变更,保证了数据库中数据的即时性、有效性。
2、采用电子印章技术,实现远程打印证书。
船舶吨位丈量管理系统采用了电子印章技术,是海事部门第一个使用该技术的系统。电子印章由专门的系统用户进行管理,该用户使用U盾进行身份认证,通过U盾加盖电子印章和签名,生成证书的PDF文件。电子印章技术的使用,实现了船舶吨位证书的远程打印,使船东能在申请船舶检验的机构领取吨位证书,保障了证书的及时发放。
3、采用J2EE三层结构,便于系统集成。
船舶吨位丈量管理系统采用数据库、业务逻辑处理、用户交互三层结构,其中数据库和业务逻辑处理层是系统核心,业务逻辑处理层符合J2EE标准,采用SOA架构和JavaWebServices技术,可由多种编程语言的客户端调用,并且可灵活组装和扩展,便于系统集成。客户端负责用户界面的交互,为了适应全国船检信息化情况,用户客户端采用PB开发,可集成到各VIMS5系统。 4、统一的用户认证中心。
实现船舶检验监督管理系统、船舶吨位丈量管理模块、船舶检验发证管理系统(VIMS5.0)集成版用户的统一身份认证,实现用户所需应用的按需定制,促进业务协同和综合服务,符合部局顶层架构设计思想。
5、全国范围内各相关单位协同工作,移动式办公。
船舶吨位丈量工作由船检机构和船舶安全技术分中心、中心协同完成。业务处理服务、吨位计算服务和数据交换服务部署在海事内网和外网,采用全国数据集中管理,支持分布式和移动式办公。
四、船舶吨位丈量对于船舶检验管理的启示
通过船舶吨位丈量管理模式的转变,海事局将监管关口前移,其履职能力明显增强,同时也彰显了其作为主管机关的权威。船舶吨位丈量对于船舶检验管理有一定的启示作用:
1、及时出台相关管理规定,加强立法。深入调研船舶检验现状,针对船舶检验中易发生违规行为的重点领域和社会反应比较强烈的问题,及时出台相关管理规定和细则,加强立法。
2、整合现有资源,实现低成本高效监管。随着海事队伍的不断发展壮大,其技术力量也在不断增强,一些原来监管有技术困难的领域现在也有了有效监管的可能。对于船舶检验管理某一特定方面的重点监管,可以集合海事局有关技术力量,设立与相关部门、科室合署办公的船舶检验质量审核机构,形成长效监管机制。这样可以充分整合现有行政资源,有效降低海事监管成本,高效完成海事监管。
3、强化基层海事执法人员最新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海事执法是一项技术性要求比较高的工作,每年更新的国际公约及国内法律法规非常多。一方面,海事执法人员应该及时学习新出台的规定和文件,并在海事执法工作中加以运用,确保船舶检验管理的每一项规定都能落地;另一方面,海事局船舶检验管理部门也应为基层海事执法人员及时提供相关培训。船舶检验的有效监管,需要高素质基层海事执法力量的融入。
4、充分利用基层海事执法力量,将船舶检验管理关口前移。监督船舶检验机构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是海事机构履行国家监察职责的一项重要内容。目前,海事机构对于船舶检验的管理往往较为滞后,应充分利用基层海事执法力量,将管理关口前移,采取现场监督船舶检验过程、加强验船师资质管理等措施,强化对船厂中在建船舶及驻厂验船师的监管。
五、结束语
船舶吨位是国家征收规费的计费标准,也是船舶安全設备和人员定额的配备依据。实施吨位丈量统一管理,建立健全船舶吨位丈量工作长效管理机制,有利于体现社会公平公正,构建和谐安全的水上交通环境,促进船舶工业、航运业健康发展,各位验船师和吨位复核人员应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尽可能精确丈量,正确计算,确保船舶吨位与证书一致。
参考文献:
[1]船舶吨位丈量统一管理实施方案(海船检〔2011〕267号)
[2]船舶吨位丈量统一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海船检〔2011〕490号)
【关键词】 船舶;吨位丈量;管理系统
一、船舶吨位丈量的意义
船舶法定检验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约,由船检机构对船舶实施的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强制要求的检验活动。船舶吨位证书是法定检验的重要证书之一。船舶建造时间、船舶吨位、航区等是确定船舶设备要求以及技术管理标准的一些基本依据。
船舶吨位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直接影响到船舶所有人和船舶经营人的经济利益,而现行的地方船检“收费养人”体制,客观上加剧了“大船小证”现象(即船舶证书上所记载的吨位数小于实船吨位)。“大船小证”现象难以从根本上消除,究其原因,是因为原有的船舶吨位丈量管理体制过分依赖船检人员的自觉性。作为主管机关的海事局对船检人员的吨位丈量工作缺乏有效的监管,导致个别船检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若要从根本上杜绝“大船小证”现象,仅仅依靠不定期的专项治理活动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建立船舶吨位丈量的长效管理机制。
二、系统介绍
船舶吨位丈量管理系统能够通过海事内网或互联网实现船舶吨位丈量分布式受理申请、船检机构报送数据、船舶安全技术分中心复核、部局集中发证和船舶吨位计算等功能,能够集中管理全国船舶吨位丈量数据。
1、系统总体架构
1)全国船舶吨位丈量数据库。集中管理全国船舶吨位丈量数据,包括:全国现有船舶的吨位证书数据和每年新建造船舶的吨位证书数据,且保证与全国船检数据库数据一一对应。
2)船舶吨位丈量管理模块。按照工作流程建立船舶吨位丈量管理系统,实现船舶吨位丈量分布式受理申请、船检机构报送数据、船舶安全技术分中心复核、部局集中发证。船舶吨位丈量计算集成到船舶吨位丈量管理模块中,用户通过管理模块进行吨位计算、复核发证。
3)船舶吨位丈量业务处理及服务接口。为全国约700个单位的船舶吨位丈量管理模块提供业务处理服务,为船舶检验发证管理系统和其他业务系统提供船舶吨位丈量检验数据,包括检验数据、证书数据等。
2、船舶吨位丈量管理模块
1)吨位丈量。主要处理船舶的吨位丈量业务。主要业务流程有新建船、现有船的吨位丈量,非水网地区、国内入级船舶的吨位丈量,现有船初次检验吨位丈量,特殊情况吨位丈量和证书重签换发补发等。
2)检验管理。检验管理是用来检查吨位复核工作质量的一系列操作的平台,在这里可对本单位的吨位丈量工作进行流程控制、重新指派等,可查看吨位丈量工作已完成的步骤情况,也可根据船检登记号从全国船检库中查询船舶情况。
3)数据处理。数据处理是对数据库中数据一系列操作的集合,它包括发放登记册、内容字典维护两个部分。
4)系统管理。系统管理是对系统各项基本信息的管理,主要包括用户权限的管理、流程管理、数据字典以及系统服务等九个功能。
5)档案管理。主要用于船检档案资料的分类、编目、登记、打印和检索。
6)证书纸管理。对证书纸的入库,发放,使用情况进行管理。证书纸管理主要分为:证书纸入库登记、证书纸领用、证书纸使用情况。
7)吨位计算。可对国内航行船舶进行吨位计算并打印吨位计算书。
8)我的消息。能够在使用该系统的用户间发送、接收消息。
9)公告管理。能够发布最新公告、加载文件,供系统用户下载。
3、注意事项
1)在使用本软件前,系统管理员应增加用户并合理分配权限,同时在“系统管理-发证信息”中录入系统需默认提取的发证单位名称、发证地点和授权官员。
2)提请人根据船舶建造进度将确定的船舶完工前实船复核时间,在申请完工前复核步骤填写入系统后,需同时进行吨位计算才可进行下一步。若船检机构不是通过本软件的吨位计算功能计算吨位,则需在“申请完工前复核步骤-吨位计算-吨位计算书-录入吨位丈量信息”中录入船舶V1、V2、GT、NT等吨位数据信息。
3)由于船检机构对部分船舶未采用本系统计算吨位,吨位复核人员在完工前实船复核步骤对船舶进行吨位计算复核时,除需通过本系统进行计算外,还应检查船舶吨位计算复核记录表中的数据是否齐全、正确。
4)由于船舶吨位复核工作是船检机构、分中心和中心共同完成,船舶数据前后关联,为保证吨位证书能顺利通过本系统核发,各机构在工作过程中应将本步骤的数据填写正确、完整,如船检机构在申请复核步骤一定要检查是否录入了船舶吨位计算数据、分中心在实船复核步骤要检查现场复核记录表I、II和计算复核记录表数据是否完整。
三、系统特点
1、基于海事信息化框架构建,采用数据集中管理模式。
船舶噸位丈量管理系统采用的数据库是全国集中数据库,客户端数据的任意修改即可及时在数据库中变更,保证了数据库中数据的即时性、有效性。
2、采用电子印章技术,实现远程打印证书。
船舶吨位丈量管理系统采用了电子印章技术,是海事部门第一个使用该技术的系统。电子印章由专门的系统用户进行管理,该用户使用U盾进行身份认证,通过U盾加盖电子印章和签名,生成证书的PDF文件。电子印章技术的使用,实现了船舶吨位证书的远程打印,使船东能在申请船舶检验的机构领取吨位证书,保障了证书的及时发放。
3、采用J2EE三层结构,便于系统集成。
船舶吨位丈量管理系统采用数据库、业务逻辑处理、用户交互三层结构,其中数据库和业务逻辑处理层是系统核心,业务逻辑处理层符合J2EE标准,采用SOA架构和JavaWebServices技术,可由多种编程语言的客户端调用,并且可灵活组装和扩展,便于系统集成。客户端负责用户界面的交互,为了适应全国船检信息化情况,用户客户端采用PB开发,可集成到各VIMS5系统。 4、统一的用户认证中心。
实现船舶检验监督管理系统、船舶吨位丈量管理模块、船舶检验发证管理系统(VIMS5.0)集成版用户的统一身份认证,实现用户所需应用的按需定制,促进业务协同和综合服务,符合部局顶层架构设计思想。
5、全国范围内各相关单位协同工作,移动式办公。
船舶吨位丈量工作由船检机构和船舶安全技术分中心、中心协同完成。业务处理服务、吨位计算服务和数据交换服务部署在海事内网和外网,采用全国数据集中管理,支持分布式和移动式办公。
四、船舶吨位丈量对于船舶检验管理的启示
通过船舶吨位丈量管理模式的转变,海事局将监管关口前移,其履职能力明显增强,同时也彰显了其作为主管机关的权威。船舶吨位丈量对于船舶检验管理有一定的启示作用:
1、及时出台相关管理规定,加强立法。深入调研船舶检验现状,针对船舶检验中易发生违规行为的重点领域和社会反应比较强烈的问题,及时出台相关管理规定和细则,加强立法。
2、整合现有资源,实现低成本高效监管。随着海事队伍的不断发展壮大,其技术力量也在不断增强,一些原来监管有技术困难的领域现在也有了有效监管的可能。对于船舶检验管理某一特定方面的重点监管,可以集合海事局有关技术力量,设立与相关部门、科室合署办公的船舶检验质量审核机构,形成长效监管机制。这样可以充分整合现有行政资源,有效降低海事监管成本,高效完成海事监管。
3、强化基层海事执法人员最新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海事执法是一项技术性要求比较高的工作,每年更新的国际公约及国内法律法规非常多。一方面,海事执法人员应该及时学习新出台的规定和文件,并在海事执法工作中加以运用,确保船舶检验管理的每一项规定都能落地;另一方面,海事局船舶检验管理部门也应为基层海事执法人员及时提供相关培训。船舶检验的有效监管,需要高素质基层海事执法力量的融入。
4、充分利用基层海事执法力量,将船舶检验管理关口前移。监督船舶检验机构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是海事机构履行国家监察职责的一项重要内容。目前,海事机构对于船舶检验的管理往往较为滞后,应充分利用基层海事执法力量,将管理关口前移,采取现场监督船舶检验过程、加强验船师资质管理等措施,强化对船厂中在建船舶及驻厂验船师的监管。
五、结束语
船舶吨位是国家征收规费的计费标准,也是船舶安全設备和人员定额的配备依据。实施吨位丈量统一管理,建立健全船舶吨位丈量工作长效管理机制,有利于体现社会公平公正,构建和谐安全的水上交通环境,促进船舶工业、航运业健康发展,各位验船师和吨位复核人员应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尽可能精确丈量,正确计算,确保船舶吨位与证书一致。
参考文献:
[1]船舶吨位丈量统一管理实施方案(海船检〔2011〕267号)
[2]船舶吨位丈量统一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海船检〔2011〕4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