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系统职务犯罪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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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医疗系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频发,不仅造成了国家财产的流失,而且损害了医生在人们心中的美好形象,同时也暴露出当前医疗系统在管理及制度上存在的一些问题。通过我县检察机关反贪部门查办案件的梳理,在实证分析的基础上对该领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现象进行深入研究,探求发案原因、总结犯罪特点。
  一、检察机关查办案件情况及当前犯罪特点
  2013年,我县检察机关共查办医疗系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涉案人数众多。这些案件存在以下显著特点:
  (一)涉案主体文化层次较高,多为关键部门负责人。涉案主体多为领导或关键岗位负责人,文化层次较高,这些人中,许多都曾是各医疗单位的业务骨干,文化程度比较高,工作时间也比较长,当他们经过多年的努力终于走上领导岗位时,却因为没有抵住金钱的诱惑而走上犯罪的道路。如原金湖县某医院内科科主任招某,不仅具有本科文化水平,而且是科室负责人,在学术领域还有着很高的医学造诣,但他却采取虚假记录病例的手段,套取昂贵医疗器械,最后被检察机关以涉嫌受贿罪移送起诉。
  (二)犯罪群体化现象突出。医药卫生领域业务广,涉及部门多,很可能在一个案件中,涉案人员就涵盖了医院的各个层面和多个科室,因此往往是查处一个、挖出一串、端出一窝。如原医院麻醉科主任毛某,自2003年至2007年5月间,利用负责麻醉科全面工作的便利。伙同下属李某、王某、郑某,采取收费不入帐的手段,作案百次,侵吞医药回扣费共计10万余元。
  (三)作案时间长、次数多、涉案金额大。在查办的案件中,有的涉案人员作案时间长达数年,如金湖县某医院内科科主任招某,在长达四年的时间里,利用其主管采购药品的职务之便,多次收受药品配送商好处费10万元。
  (四)涉案罪名集中。从查办的案件可以发现,医疗系统领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在业务活动的很多环节都有发生,罪名也相对集中。主要涉及贪污、受贿。
  (五)犯罪手段多样。在贪污案件中,常见的有收入不记帐、收回款项不上交、虚报药费单据、虚列支出、虚假退费、直接侵吞、利用职务便利盗取等手段;在贿赂案件中,常见的有在采购药品和医疗器械过程中收受或索取药商回扣、在后勤基建工程项目中收受或索取好处费、为他人办理虚假病例或病退鉴定收取好处费;在挪用公款案件中,常见的有在采购资金、工程预付款等公用款项闲置期间,私自挪用于投资理财或商业运营活动。
  二、当前医疗系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常发环节
  (一)药品、医疗器械采购环节。由于当前我国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供大于求,市场竞争激烈,作为特殊商品的药品、医疗器械销售又存在着高利润和高收益,不少药商会采取高额好处费的形式拉拢医疗系统工作人员。因此,从院长、副院长等领导干部,到药房、药剂科、药库负责人,再到普通的临床医生和统方人员,都可能成为行贿的对象。
  (二)财务管理环节。医院的资金流动性比较大,如果监管不及时、不到位,极易给贪污挪用行为留下犯罪空间。
  (三)基建工程环节。当前,一些医疗单位的后勤基建工程在发包、承包、分包等竞争环节缺乏透明度,加上工程建设领域僧多粥少,工程费用开支大,行业利润优厚,工程承包人为了取得项目,便不惜斥资向医疗单位主管负责人或直接经办人员行贿,而受贿者则在工程的发包、招投标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与承建商串通投标,或者通过直接指定承建商或者将工程分解,逃避招标,承建商谋取利益。
  三、医疗系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原因分析
  (一)价值观蜕变,心理失衡。通过在办案中与当事人的接触,我们发现,许多人之所以走上犯罪的道路,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思想上出现了变化。有些人在生活中盲目攀比导致心态失衡;有些人持利益均沾的从众心理;有些人持自以为有功的补偿心理;还有些人则心存自作聪明的侥幸心理。正是这些思想上的蜕变,使得药品器械采购人员认为拿医药公司的回扣是正常的,管理基建工程建设的人认为收取建设单位好处费是正常的,医生护士认为拿患者红包是正常的,财务管理人员认为私吞一些公家财产是正常的,这些不正常的心态驱使他们以权谋私,最终成了金钱的奴隶。
  (二)规章制度执行不力。应该说,各级医疗单位都有一套比较完善的工作制度,关键是在落实环节上下的功夫还不够,没有取到预期效果。在办案中我们发现,一些医疗单位的规章制度很健全,如重大事项决策、财务管理,药品器械采购、药品用量监控、处方点评公示、日常收入管理及内部审计监督等制度一应俱全,但由于许多制度仅仅停留在文字层面,执行工作流于形式,没有直到制度本身应有的作用。
  (三)缺乏有效监督。医疗系统个别单位一味追求经济效益,只注重内部业务建设,忽略了对内外监督的健全和完善,特别是忽略了对领导干部和关键部门或岗位人员的监督与管理。
  四、医疗系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惩防体系构建
  (一)完善制度体系,制约犯罪。针对案件多发环节,加强制度落实。在单位日常管理中,必须落实集体领导制度,杜绝“一言堂”现象;在药械采购、基建建设等重点工作中,要完善招标采购制度,构建公开经营、平等竞争、择优录选的购销环境;在药品管理制度上,要落实规范药品使用,价格管理的制度,严禁收受药商回扣或好处费;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增加财务收支账目透明度,防止暗箱操作和违规操作;严格落实医保工作规章制度,防止冒名就医、虚假申报、以药串药、药账不符等违规行为,保障基金安全。
  (二)强化内外监督,防范犯罪。医疗系统要针对发案特点,不断完善内外监督机制。一是加强内部监督,建立和完善医疗机构内部纪检监察机构,加强医药采购、工程建设、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部门和环节的监督制约力量,增加人财物管理、药品器械采购、工程招投标决策等工作的透明度。二是加强外部监督,上级主管机关和相关监管主体要加强对医疗单位重点科室和重点岗位人员在重点工程建设、大型设备和大宗药品采购、大项经费开支等活动的监督,特别是要加强财务检查与审计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医疗腐败。   (三)加大刑罚力度,打击犯罪。刑事处罚是实现惩罚犯罪、改造罪犯的直接手段,也是控制职务犯罪的最后利器。但当前职务犯罪“轻刑化”甚至“无刑化”的趋势,不仅大大减小了打击职务犯罪的力度,同时降低了法律的震慑力,从长远来看不利于职务犯罪的惩防工作。为了实现刑罚目的,有效打击犯罪,司法机关要对职务犯罪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势,对犯罪分子不管犯罪数额大小一律“有罪必究”,加大违法犯罪成本,对其他人员起到一定的预防和警示作用。同时,司法机关要进一步明确职务犯罪适应缓刑及免予刑事处罚的适用条件和范围,坚持刑法的立法宗旨,真正贯彻落实“贯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使查处职务犯罪案件达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加强教育培训,筑牢思想防线。医疗单位要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开展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活动,用身边的典型案例开展现实教育,形成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提高医疗卫生部门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增强对自身职业的认同感。通过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明确法律的存在,明确医疗工作职业道德的底线;明确哪些行为违法,哪些行为属于正当,从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职业观,在内心构筑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
  (五)加强医检合作,形成长效机制。医疗系统要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对新形势下本系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特点和规律进行分析研究,剖析案件的发案原因和过程,不断健全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同时,检察机关也会积极主动地与医疗系统开展合作,坚持预防与办案并行、惩治与保护并重、打击和防治并举的工作思路,推动医疗系统领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惩防体系建设,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作者通讯地址:金湖县人民检察院,江苏 淮安 211600)(上接第82页)
  能够起到一个抛砖引玉的作用,促进减刑、假释、及保外就医程序的更进一步完善。
  注释:
  [1]健力宝张海外逃背后的权力寻租 http://www.infzm.com/content/97733
  [2]张海违法减刑系列案共立案24人 http://www.gd.jcy.gov.cn/dyagz/201402/t20140225_1330889.html
  [3]陈其斌,曹东辉:《保外就医—犯罪分子逃避刑罚的保护伞》,载《发展》,1998年第8期,第44页
  [4]陈建佑,陈勋:《当前保外就医病残鉴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载《中国司法鉴定》, 2008年第1期,第81-82页
  [5]健力宝张海外逃背后的权力寻租 http://www.infzm.com/content/97733
  [6]刘颖.减刑制度研究[D].安徽大学,2013
  [7]刘颖.减刑制度研究[D].安徽大学,2013
  [8]乐东监狱原监区长张同泽以"减刑"为饵 疯狂索贿http://www.hinews.cn/news/system/2005/07/05/000053396.shtml
  [9]吴涛.假释与社区矫正—关于我国假释社区矫正的问题与对策[D]河北师范大学,2011 年
  [10]伟临:《报应·矫正与假释权利》,载《现代法学》,1995年,第6期
  [11]于天一.保外就医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D].东北师范大学,2013
  [12]黄春红:《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程序设计初探》,载《法制与经济》,2013年12月,第72页
  [13][意]贝卡里亚:《论犯罪与刑罚》,中国大百科全书1993年版,第47页。
  (作者通讯地址: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福建 厦门 36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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