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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章程与股东意思自治的关系
公司章程素来有公司宪法的美誉,公司章程不仅是公司与相关人员之间的合同,而且是法定主义下的公司按自己自由意志管理事务的法律规范文本。
股东意思自治是指股东在法律规范下自由地管理和治理公司,从公司获得利润并履行义务的表意。
对于公司章程和股东意思自治之间的关系,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
(一)公司章程是股东意思自治的保障。股东通过制定公司章程,指导公司活动对内治理对外交往,从而达到治理公司和获取利润的目的。
(二)公司章程是股东意思自治的手段。股东在全体一致同意的情况下制定公司章程,从而使之成为股东间的契约性文件,平衡股东利益。公司根据章程确定其职权,制定议事规则并成为公司运营治理的准则。
二、公司章程在实现股东意思自治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股东的章程意识淡漠
在公司章程的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以下问题:1、公司章程成为公司当事人创立公司的工具,为了通过管理部门的程序审核,通过设立后即将其束之高阁,仅仅成为一种程序必备的文件,没能从根本上将其运用到实际的公司治理中;2、对于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全力义务的规范认识不足,对公司的自治范围了解不够清晰,从而对公司治理发展产生了很大不利影响;3、为根据公司特点和需求制定公司章程,只是互联网或其他途径进行简单复制,在许多重大问题和细节上缺少细致规定,导致不同企业间的公司章程仅仅是修改了公司名称和地址,其他内容如出一辙。
(二)公司股东对章程的滥用
1、大股东滥用“资本多数决”,损害小股东利益。“资本多数决”标准是民主表决权体制在公司领域的应用,它以“一股一权”为基本,能体现股东形式上的平等,该标准同样存在弊端。这类标准促使具备决策权的大股东在股东会中处在操纵地位,造成少数意志上升为公司意志 ,进而使公司意志和小股东利益受到影响,不能实现股东本质上的公平,导致股东民主化的缺失。
2、小股东滥用“否决权”,损害大股东和公司利益。虽然小股东滥用“否决权”的情况较第一种情况存在的数量和比例小,但同样应引起足够的重视。有限公司重大事项“一票否决权”是指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重大事项须经全体股东通过,当有限公司股东会对公司某一重要的事项作出决定时,无论股东持多少股权,只要该股东不同意,则股东会决议便无法生效。实际操作中,“一票否决权”容易造成一定的风险,所以有限公司的股东、投资人对待“一票否决权”应谨慎。
三、公司章程在实现股东意思自治方面需完善之处
(一)塑造股东的章程意识
章程意识的薄弱归根到底是私法意识的薄弱,对于私法意识的塑造并非一蹴而就,我们需要从社会的各方面去弘扬这种意识。首先,应该发扬经济民主,充分激发投资者在公司治理中的参与和表达诉求,催生股东在实践股东自治的积极性,强化股东意思自治意识。其次,进一步完善自由平等竞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激发市场的活力,促进公司企业的契约观念、自由自治、公平平等等观念的孕育和催生。最后,公司章程在股东理性行为机制下根据实践情况作出符合本公司的公司架构和人员配置。
(二)提升章程与公司治理的有机结合
股东在章程的制定过程中,应该充分考虑公司以后的发展,在章程制定过程充分考虑公司治理的相关问题。原始股东在公司发展的初期应该考虑在资本引入之后,将来的经营权等问题,董事会职权和经理职权的自治规定如何适应公司的发展需要。
提升章程与公司治理的有机结合,通过公司章程中防御条款的设计有利于防止公司在日后出现控制权的旁落。在企业经营权与资本分离的今天,有些成功企业的创始人的股权虽然占有很少,但是企业的经营权却牢牢掌握在创始核心团队手中,公司章程达到了与公司治理的有机结合,这也给很多创业者良好的启示。在公司章程制定中约定特殊条款,使公司治理更有保障,促进公司发展。
(三)公司章程内容的灵活性
公司的自治规则对于公司成员利益的影响具有先天的作用。公司成为股东追求财富的制度安排。法律通过公司制度的立法,为股东创立了联合的制度框架,明确当事人法律地位。在法律规定下使股东自决条款更加适用公司发展结合本公司特色制定相应条款。公司根据自己的实际特殊情况在公司章程中对投资者的特别利益和公司的创立等事项作出特别规定,以保证公司个性化设计,但是不可以違反公司法的禁止条款。
(四)强化公司章程的执行力
在公司章程制定过程中,引入违反那章程的制裁办法,公司股权争议的解决办法,对增强公司章程具有重要意义。公司法引入的“但书”条款,依公司章程自治规定处理相关问题,这样大大增加了章程的作用。公司在设立变更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备案,也将成为法院审理案件依据,在法律上提升了章程的作用。同时,还应强化公司章程的恰当使用,在公司治理发展的过程中,也应该强化公司章程的执行力,积极发挥章程的指导作用,加大对违反公司章程的处理,强化执行。
公司的最终利益就是股东的利益,公司的目的是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股东意思自治就成为公司自治的根本。股东通过订立公司章程,在意思自治下自主自由地管理和经营公司,同时,股东通过对章程的制定和变更,对公司的治理产生影响。
公司章程素来有公司宪法的美誉,公司章程不仅是公司与相关人员之间的合同,而且是法定主义下的公司按自己自由意志管理事务的法律规范文本。
股东意思自治是指股东在法律规范下自由地管理和治理公司,从公司获得利润并履行义务的表意。
对于公司章程和股东意思自治之间的关系,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
(一)公司章程是股东意思自治的保障。股东通过制定公司章程,指导公司活动对内治理对外交往,从而达到治理公司和获取利润的目的。
(二)公司章程是股东意思自治的手段。股东在全体一致同意的情况下制定公司章程,从而使之成为股东间的契约性文件,平衡股东利益。公司根据章程确定其职权,制定议事规则并成为公司运营治理的准则。
二、公司章程在实现股东意思自治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股东的章程意识淡漠
在公司章程的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以下问题:1、公司章程成为公司当事人创立公司的工具,为了通过管理部门的程序审核,通过设立后即将其束之高阁,仅仅成为一种程序必备的文件,没能从根本上将其运用到实际的公司治理中;2、对于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全力义务的规范认识不足,对公司的自治范围了解不够清晰,从而对公司治理发展产生了很大不利影响;3、为根据公司特点和需求制定公司章程,只是互联网或其他途径进行简单复制,在许多重大问题和细节上缺少细致规定,导致不同企业间的公司章程仅仅是修改了公司名称和地址,其他内容如出一辙。
(二)公司股东对章程的滥用
1、大股东滥用“资本多数决”,损害小股东利益。“资本多数决”标准是民主表决权体制在公司领域的应用,它以“一股一权”为基本,能体现股东形式上的平等,该标准同样存在弊端。这类标准促使具备决策权的大股东在股东会中处在操纵地位,造成少数意志上升为公司意志 ,进而使公司意志和小股东利益受到影响,不能实现股东本质上的公平,导致股东民主化的缺失。
2、小股东滥用“否决权”,损害大股东和公司利益。虽然小股东滥用“否决权”的情况较第一种情况存在的数量和比例小,但同样应引起足够的重视。有限公司重大事项“一票否决权”是指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重大事项须经全体股东通过,当有限公司股东会对公司某一重要的事项作出决定时,无论股东持多少股权,只要该股东不同意,则股东会决议便无法生效。实际操作中,“一票否决权”容易造成一定的风险,所以有限公司的股东、投资人对待“一票否决权”应谨慎。
三、公司章程在实现股东意思自治方面需完善之处
(一)塑造股东的章程意识
章程意识的薄弱归根到底是私法意识的薄弱,对于私法意识的塑造并非一蹴而就,我们需要从社会的各方面去弘扬这种意识。首先,应该发扬经济民主,充分激发投资者在公司治理中的参与和表达诉求,催生股东在实践股东自治的积极性,强化股东意思自治意识。其次,进一步完善自由平等竞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激发市场的活力,促进公司企业的契约观念、自由自治、公平平等等观念的孕育和催生。最后,公司章程在股东理性行为机制下根据实践情况作出符合本公司的公司架构和人员配置。
(二)提升章程与公司治理的有机结合
股东在章程的制定过程中,应该充分考虑公司以后的发展,在章程制定过程充分考虑公司治理的相关问题。原始股东在公司发展的初期应该考虑在资本引入之后,将来的经营权等问题,董事会职权和经理职权的自治规定如何适应公司的发展需要。
提升章程与公司治理的有机结合,通过公司章程中防御条款的设计有利于防止公司在日后出现控制权的旁落。在企业经营权与资本分离的今天,有些成功企业的创始人的股权虽然占有很少,但是企业的经营权却牢牢掌握在创始核心团队手中,公司章程达到了与公司治理的有机结合,这也给很多创业者良好的启示。在公司章程制定中约定特殊条款,使公司治理更有保障,促进公司发展。
(三)公司章程内容的灵活性
公司的自治规则对于公司成员利益的影响具有先天的作用。公司成为股东追求财富的制度安排。法律通过公司制度的立法,为股东创立了联合的制度框架,明确当事人法律地位。在法律规定下使股东自决条款更加适用公司发展结合本公司特色制定相应条款。公司根据自己的实际特殊情况在公司章程中对投资者的特别利益和公司的创立等事项作出特别规定,以保证公司个性化设计,但是不可以違反公司法的禁止条款。
(四)强化公司章程的执行力
在公司章程制定过程中,引入违反那章程的制裁办法,公司股权争议的解决办法,对增强公司章程具有重要意义。公司法引入的“但书”条款,依公司章程自治规定处理相关问题,这样大大增加了章程的作用。公司在设立变更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备案,也将成为法院审理案件依据,在法律上提升了章程的作用。同时,还应强化公司章程的恰当使用,在公司治理发展的过程中,也应该强化公司章程的执行力,积极发挥章程的指导作用,加大对违反公司章程的处理,强化执行。
公司的最终利益就是股东的利益,公司的目的是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股东意思自治就成为公司自治的根本。股东通过订立公司章程,在意思自治下自主自由地管理和经营公司,同时,股东通过对章程的制定和变更,对公司的治理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