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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和谐社会离不开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人类遵循人、自然、社会和谐发展这一客观规律的生态文明理念无疑已成为人类社会和谐的文化伦理形态。因而从生态文明理念的角度分析人类社会的和谐问题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生态文明;和谐社会;思考
中图分类号:X2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2)09-0234-02
一、生态文明和谐社会人的自然依归
和谐社会是指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从中可以看出生态文明中的人与自然和谐是整体社会和谐的基础,人虽然具有为我自主性,且成为认识、利用和改造自然的主体,但却永远不能脱离自然界而独立存在。“人可以把人以外的自然物作為认识、利用和改造的对象。但是,这种自主不是完全独立的自主。人类的存在和发展离不开自然。”“即那既是人之来处也是人之真正归处的——宇宙自然。吾辈确有关于人之为人的背景:只有宇宙自然,才是人的家园;人之根,在大地。”在和谐社会的问题上,人与自然的关系是生态文明理念思考和谐社会的一个不自觉的理论前提。“大自然本是人类永远不能失去的伊甸园,它对于满足人类精神心灵寻求归依的特殊意义,使得我们对人与大自然关系的理解,不能仅仅从衣食之源的角度来看待,还必须更多地从哲学、文化、情感和心灵的角度来理解。”
人与自然最首要的关系是人对自然的依赖和人对自然的改造。人类社会是不同于自然界的其他动物的,人类社会的生存行为是一种创造性过程,人类不同于动物的地方是人在生存的基础上过和谐的社会生活,这显然跟动物纯粹的生存行为是有所不同的,其不同之处就在于动物一代代不断地复制自己,而人是创造自己。“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在于动物的生命活动只是以本能的方式适应环境的‘生存活动’,而人类的生命活动则是以实践的方式改变世界的‘生活活动’。动物在它的生存活动中,形成它的无意义的‘生存的世界’,人类在自己的生活活动中,则构成自己的有意义的‘生活的世界’。”显而易见,这种“生活的世界”是一种创造性的过程,而这种创造活动永远是以自然为前提的。由此看来,生态文明理念和谐社会理论思考上的不自觉的理论前提的自然归依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就是显而易见的了。因此,在今天高水平的物质生活条件下,要论及生态文明视域中的社会和谐问题,无疑地人与自然的关系将是思考社会和谐问题的理论思考的逻辑出发点。也就是生态文明理念和谐社会问题理论思考上的自然依归。
二、生态文明和谐社会中人与自然的关系
人对自然的改造是人类社会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由此生发出来的逻辑结论便是以人改造自然的实际能力即生产力为中心。这种唯生产力或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理论会导致一些社会问题使社会表现得不和谐。事实上,由于过度地强调发展生产力,“人类自身、人与自然的关系正在日益恶化,人类的伦理价值观、宗教信仰以及政治文化观念正在受到严重挑战。”因为人与自然的关系主要是人改造自然以满足人自身需要的过程,当这种功利目的为了眼前利益而导致生态平衡破坏时。这就不仅是人与自然关系的不和谐了,结果还会造成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紧张和对立,因为不同的人改造自然的能力是不一样的,这种不一样的结果会导致人与人之间在社会地位、社会作用等方面的不同。显而易见这种结果的不同将会导致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不和谐。
生态文明理念要求人类社会的发展在能够更好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时,不能单纯地以生产力为中心而忽视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生态文明突出生态的重要,强调尊重和保护环境,强调人类在改造自然的同时必须尊重和爱护自然,而不能随心所欲,盲目蛮干,为所欲为。这是当今生态文明理念应有的题中之义。不仅如此,生产力中心论所导致的结局还不仅仅是人与自然关系的不和谐,同时还伴随着其他原因引起的社会不和谐。由此看来,在生态文明视域中社会和谐问题还要从另外的角度去思考。我们知道在人改造自然形成生产力的过程中,还蕴含着另外一层关系,即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其实说到底,社会和谐与不和谐主要是通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表现出来的,而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是要以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为基础的。这就不得不涉及到生态文明理念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时如何来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三、生态文明和谐社会中人与人的关系
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并不是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社会和谐与否主要通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表现出来。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达至和谐状态,是生态文明理念中社会重新构建,个人重新塑造,个人与社会关系重新调整的过程。这种关系由于受到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影响和决定,所以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达至和谐状态,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从事实上恐怕都要归结到人与自然的关系上来。“人类以及主客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必将导致人类在认识和改造自然时造成人与自然关系的外在对立性,必然通过各种方式引导人们去达到对客体(包括自然与人)的控制和征服,从而造成了环境的破坏。而环境的破坏又必然导致对人的压迫,阻碍人类社会的发展,造成主体性的异化。主体自身的异化是在主客体关系中发生的,是主体的主体性的丧失,是主客体地位的倒置。在这里,出现了客体反主体化的现象。为此,需要反思人类的主体性,走出主体性的误区,以利于环境保护。”
社会生活中由于利益上的排他性,导致人与人的关系经常处于矛盾冲突中。所以人类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应当既使自然满足了人们各自的需要,同时又能够彼此结合起来,处理好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生态文明强调人的自觉与自律,强调人与自然环境的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处共融,既追求人与生态的和谐,也追求人与人的和谐,而且人与人的和谐是人与自然和谐的前提。因此处理好这两种关系是生态文明理念达至人类社会和谐的唯一途径。因为,“从本质上说,人与自然建立怎样的关系,最终取决于人的心灵境界是否真正获得了自由,取决于人对于人生意义的思考与选择标准,取决于人的心胸与情感。”
四、生态文明和谐社会中人与社会的关系
人与社会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生态文明中的和谐应是人与社会的和谐,不论是人的物质需要还是精神需要,都离不开社会,随着人类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类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物质生活的提高不能忽视精神生活。生态文明和谐社会中的和谐意味着个人自由和谐的发展和精神上的愉悦。“真正有意义的世界就在人的内心,人生的最大幸福来自于内心精神世界的完善,来自我们心灵世界对于人生幸福的正确理解。真正的幸福与快乐,并非来自于对外部物质世界和金钱权力的无限征服和占有,而是来自于人的内心世界的快乐与宁静,来自于人的精神世界的自由与和谐。”能够认识到这一点有助于理解生态文明人与社会的和谐问题。人是社会的主体,人与社会的和谐问题离不开生态文明对以往人类文明的反思。“只有在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我的和谐中,才能真正体验到和谐之美。……人与自然的和谐,不仅会体验到自我之美,而且会体验到自我之美、人的世界之美。反之,在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我的‘疏离’或‘异化’中,则会失去美的发现和美的体验。现代人寻求‘家园’,渴望重新寻求‘自然’、‘社会’和‘自我’的‘家园’。这意味着,和谐的‘家园’之感,是最重要的美的体验。
生态文明是人类社会和谐的文化伦理形态,它以尊重和维护自然为前提,以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共生为宗旨。人类必须从追求物质财富的单一性中解脱出来,追求精神生活的丰富愉悦,才能实现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全面的发展。只有这样才能使人类社会的文明形态发生根本性转变。才能实现生态文明之终极关怀,即实现人与人、人与自然和人与社会的和谐共处,这是生态文明人类和谐的最终归宿。
参考文献:
[1]刘大春.自然辩证法概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1):142,147.
[2]顺真.经验与超验[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2003,9(1):6.
[3]刘鸿武.故乡回归之路[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1):181,183-184.
[4]孙正聿.哲学通论[M].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98,9,(1):201,277.
[5]许为勤.《布伦塔诺价值哲学》导言[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04,10(1):1.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18.
关键词:生态文明;和谐社会;思考
中图分类号:X2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2)09-0234-02
一、生态文明和谐社会人的自然依归
和谐社会是指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从中可以看出生态文明中的人与自然和谐是整体社会和谐的基础,人虽然具有为我自主性,且成为认识、利用和改造自然的主体,但却永远不能脱离自然界而独立存在。“人可以把人以外的自然物作為认识、利用和改造的对象。但是,这种自主不是完全独立的自主。人类的存在和发展离不开自然。”“即那既是人之来处也是人之真正归处的——宇宙自然。吾辈确有关于人之为人的背景:只有宇宙自然,才是人的家园;人之根,在大地。”在和谐社会的问题上,人与自然的关系是生态文明理念思考和谐社会的一个不自觉的理论前提。“大自然本是人类永远不能失去的伊甸园,它对于满足人类精神心灵寻求归依的特殊意义,使得我们对人与大自然关系的理解,不能仅仅从衣食之源的角度来看待,还必须更多地从哲学、文化、情感和心灵的角度来理解。”
人与自然最首要的关系是人对自然的依赖和人对自然的改造。人类社会是不同于自然界的其他动物的,人类社会的生存行为是一种创造性过程,人类不同于动物的地方是人在生存的基础上过和谐的社会生活,这显然跟动物纯粹的生存行为是有所不同的,其不同之处就在于动物一代代不断地复制自己,而人是创造自己。“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在于动物的生命活动只是以本能的方式适应环境的‘生存活动’,而人类的生命活动则是以实践的方式改变世界的‘生活活动’。动物在它的生存活动中,形成它的无意义的‘生存的世界’,人类在自己的生活活动中,则构成自己的有意义的‘生活的世界’。”显而易见,这种“生活的世界”是一种创造性的过程,而这种创造活动永远是以自然为前提的。由此看来,生态文明理念和谐社会理论思考上的不自觉的理论前提的自然归依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就是显而易见的了。因此,在今天高水平的物质生活条件下,要论及生态文明视域中的社会和谐问题,无疑地人与自然的关系将是思考社会和谐问题的理论思考的逻辑出发点。也就是生态文明理念和谐社会问题理论思考上的自然依归。
二、生态文明和谐社会中人与自然的关系
人对自然的改造是人类社会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由此生发出来的逻辑结论便是以人改造自然的实际能力即生产力为中心。这种唯生产力或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理论会导致一些社会问题使社会表现得不和谐。事实上,由于过度地强调发展生产力,“人类自身、人与自然的关系正在日益恶化,人类的伦理价值观、宗教信仰以及政治文化观念正在受到严重挑战。”因为人与自然的关系主要是人改造自然以满足人自身需要的过程,当这种功利目的为了眼前利益而导致生态平衡破坏时。这就不仅是人与自然关系的不和谐了,结果还会造成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紧张和对立,因为不同的人改造自然的能力是不一样的,这种不一样的结果会导致人与人之间在社会地位、社会作用等方面的不同。显而易见这种结果的不同将会导致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不和谐。
生态文明理念要求人类社会的发展在能够更好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时,不能单纯地以生产力为中心而忽视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生态文明突出生态的重要,强调尊重和保护环境,强调人类在改造自然的同时必须尊重和爱护自然,而不能随心所欲,盲目蛮干,为所欲为。这是当今生态文明理念应有的题中之义。不仅如此,生产力中心论所导致的结局还不仅仅是人与自然关系的不和谐,同时还伴随着其他原因引起的社会不和谐。由此看来,在生态文明视域中社会和谐问题还要从另外的角度去思考。我们知道在人改造自然形成生产力的过程中,还蕴含着另外一层关系,即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其实说到底,社会和谐与不和谐主要是通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表现出来的,而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是要以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为基础的。这就不得不涉及到生态文明理念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时如何来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三、生态文明和谐社会中人与人的关系
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并不是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社会和谐与否主要通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表现出来。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达至和谐状态,是生态文明理念中社会重新构建,个人重新塑造,个人与社会关系重新调整的过程。这种关系由于受到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影响和决定,所以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达至和谐状态,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从事实上恐怕都要归结到人与自然的关系上来。“人类以及主客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必将导致人类在认识和改造自然时造成人与自然关系的外在对立性,必然通过各种方式引导人们去达到对客体(包括自然与人)的控制和征服,从而造成了环境的破坏。而环境的破坏又必然导致对人的压迫,阻碍人类社会的发展,造成主体性的异化。主体自身的异化是在主客体关系中发生的,是主体的主体性的丧失,是主客体地位的倒置。在这里,出现了客体反主体化的现象。为此,需要反思人类的主体性,走出主体性的误区,以利于环境保护。”
社会生活中由于利益上的排他性,导致人与人的关系经常处于矛盾冲突中。所以人类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应当既使自然满足了人们各自的需要,同时又能够彼此结合起来,处理好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生态文明强调人的自觉与自律,强调人与自然环境的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处共融,既追求人与生态的和谐,也追求人与人的和谐,而且人与人的和谐是人与自然和谐的前提。因此处理好这两种关系是生态文明理念达至人类社会和谐的唯一途径。因为,“从本质上说,人与自然建立怎样的关系,最终取决于人的心灵境界是否真正获得了自由,取决于人对于人生意义的思考与选择标准,取决于人的心胸与情感。”
四、生态文明和谐社会中人与社会的关系
人与社会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生态文明中的和谐应是人与社会的和谐,不论是人的物质需要还是精神需要,都离不开社会,随着人类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类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物质生活的提高不能忽视精神生活。生态文明和谐社会中的和谐意味着个人自由和谐的发展和精神上的愉悦。“真正有意义的世界就在人的内心,人生的最大幸福来自于内心精神世界的完善,来自我们心灵世界对于人生幸福的正确理解。真正的幸福与快乐,并非来自于对外部物质世界和金钱权力的无限征服和占有,而是来自于人的内心世界的快乐与宁静,来自于人的精神世界的自由与和谐。”能够认识到这一点有助于理解生态文明人与社会的和谐问题。人是社会的主体,人与社会的和谐问题离不开生态文明对以往人类文明的反思。“只有在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我的和谐中,才能真正体验到和谐之美。……人与自然的和谐,不仅会体验到自我之美,而且会体验到自我之美、人的世界之美。反之,在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我的‘疏离’或‘异化’中,则会失去美的发现和美的体验。现代人寻求‘家园’,渴望重新寻求‘自然’、‘社会’和‘自我’的‘家园’。这意味着,和谐的‘家园’之感,是最重要的美的体验。
生态文明是人类社会和谐的文化伦理形态,它以尊重和维护自然为前提,以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共生为宗旨。人类必须从追求物质财富的单一性中解脱出来,追求精神生活的丰富愉悦,才能实现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全面的发展。只有这样才能使人类社会的文明形态发生根本性转变。才能实现生态文明之终极关怀,即实现人与人、人与自然和人与社会的和谐共处,这是生态文明人类和谐的最终归宿。
参考文献:
[1]刘大春.自然辩证法概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1):142,147.
[2]顺真.经验与超验[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2003,9(1):6.
[3]刘鸿武.故乡回归之路[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1):181,183-184.
[4]孙正聿.哲学通论[M].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98,9,(1):201,277.
[5]许为勤.《布伦塔诺价值哲学》导言[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04,10(1):1.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