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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纠风办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对教辅材料使用的指导,组织成立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对进入本省中小学校的教辅材料进行评议,择优选出若干套进行公告。各地市教材选用委员会根据当地教育实际和教科书使用情况,按照教科书选用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