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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铜仁市印江县川岩村原党支部书记张曙光20年如一日爱民为民,在帮助精准扶贫对象户田儒芬实施危房改造时不幸脑部受伤抢救无效离世,留下了因车祸至今不能自理的妻子和并不富裕的家庭。铜仁市万山区下溪乡官田村第一书记张程骑摩托车替姚建英老人送低保救助申请书时,因下雨路滑不慎摔伤,导致右胫骨骨折、右腓骨下端粉碎性骨折。手术后,还没有痊愈的张程,一瘸一拐又奔赴脱贫攻坚一线,但自己还要承担数千元的医疗费。
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巩固脱贫攻坚基层队伍和基层基础工作,不让脱贫攻坚一线干部流血流汗又流泪,激励广大干部在脱贫攻坚一线安心安身安业。
为此,2017年贵州省铜仁市委市政府率先在全省出台了《关于做好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关怀激励工作的意见》,对奋战在脱贫攻坚一线基层干部,从培养使用、表彰奖励、待遇保障、人文关怀、抚恤救助、能力提升、创新创业、容错纠错八个方面强化正向激励,引导他们在脱贫攻坚的前沿阵地安身立业、干事创业、勇于担当、攻坚克难。
2017年,在干部关怀机制的帮助下,张曙光的家属获得了市里奖励的廉租房一套,同时获得的还有关怀救助基金5万元。
优先培养使用。铜仁市坚持把脱贫攻坚一线作为培养锻炼优秀干部的主渠道,对符合条件的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将及时提拔使用或交流重用,并鼓励其继续在脱贫攻坚战线岗位工作。
强化表彰奖励。对在脱贫攻坚一线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个人和集体予以奖励,树立先进获激励、优秀得表扬的鲜明导向。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可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明确的条件、权限和程序给予相应奖励。
提高待遇保障。对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的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年终绩效考核奖金在所在单位考核等次上浮10%;对“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由派出单位落实其学习培训、食宿补助、交通费用、人身体检、不低于50万元保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1万元的驻村工作经费保障;对村干部实行“基本报酬 绩效报酬”制度,绩效报酬与工作实绩挂钩。同时,建立健全风险保障机制,为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建立人身意外伤害和特殊疾病医疗风险保障基金,对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伤害和特殊疾病的脱贫攻坚一线干部给予一次性补助。
注重人文关怀。铜仁市严格落实《贵州省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结合实际有计划地安排脱贫攻坚一线干部休假,确因工作需要未能休年休假且次年无法安排补休的将按规定足额发放未休假补助。铜仁市还按照属地原则和干部管理权限分级建立干部健康档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脱贫攻坚战线干部健康体检。对一线干部,建立健全定期走访慰问制度,分层分级开展“四个必谈必访”,即:思想异常必谈、岗位变动必谈、遭遇挫折必谈、违章违纪必谈,突出贡献必访、生病住院必访、婚丧嫁娶必访、困难家庭必访。同时,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转变工作作风,做好督导评比工作顶层设计,精简文稿、表册,消除检查评比过多过滥的源头,给脱贫攻坚一线干部争取更多为民办事和休息的时间,为其身心健康和家庭和谐提供保障。
铜仁市委书记陈昌旭看望慰问因公殉职的扶贫好干部张曙光的家属。
落实抚恤救助。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工作期间因公牺牲或病故的,铜仁市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为其家属发放一次性抚恤金,符合《烈士褒扬条例》规定条件的按程序评定为烈士;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条件认定为工伤的,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特别是对在脱贫攻坚一线因公牺牲的村干部,参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抚恤办法及标准,按上一年度全省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上本人生前40个月的基本报酬给予一次性补助;因脱贫攻坚积劳成疾或病情加重导致病故的村干部,按上一年度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上本人40个月的基本报酬给予一次性补助。对因公牺牲、负伤的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其父母、配偶、子女在医疗和就业方面应予以优先照顾,对其子女上学、参军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提升工作能力。结合《全省脱贫攻坚专题培训工作实施方案》,铜仁市进一步提高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工作能力,补齐短板,扎实开展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全员培训工程,采取市级示范、县级轮训方式,在理论学习与业务实践水平等方面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多种形式的培训教育,帮助脱贫攻坚一线干部提高综合工作能力,增强为基层服务的本领。
鼓励创新创业。按照人社部《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铜仁市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贫困乡镇、贫困村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或集体经济组织等经营主体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以及参与经营管理、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和离岗创新创业。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设置创新型岗位,激发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科技创新活力和干事创业热情,促进人才在事业单位和企业间合理流動,营造有利于在脱贫攻坚一线创新创业的政策和制度环境。
倡导容错纠错。铜仁市出台了《铜仁市干事创业容错纠错暂行办法》,坚持从严管理与宽容保护相统一,旗帜鲜明地支持和鼓励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勇于担当、敢于突破、积极有为、依法作为,客观看待和正确处理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在推动发展、改革创新过程中尽职担当,非因主观故意出现的失误偏差、损失和负面影响,对符合《办法》列明的容错条件和情形的,依法依规从轻减轻处理或免除相关责任,督促其纠错改正,让勇于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干部打消顾虑,甩掉“包袱”,吃下“定心丸”,最大限度地调动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巩固脱贫攻坚基层队伍和基层基础工作,不让脱贫攻坚一线干部流血流汗又流泪,激励广大干部在脱贫攻坚一线安心安身安业。
为此,2017年贵州省铜仁市委市政府率先在全省出台了《关于做好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关怀激励工作的意见》,对奋战在脱贫攻坚一线基层干部,从培养使用、表彰奖励、待遇保障、人文关怀、抚恤救助、能力提升、创新创业、容错纠错八个方面强化正向激励,引导他们在脱贫攻坚的前沿阵地安身立业、干事创业、勇于担当、攻坚克难。
2017年,在干部关怀机制的帮助下,张曙光的家属获得了市里奖励的廉租房一套,同时获得的还有关怀救助基金5万元。
激励机制
优先培养使用。铜仁市坚持把脱贫攻坚一线作为培养锻炼优秀干部的主渠道,对符合条件的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将及时提拔使用或交流重用,并鼓励其继续在脱贫攻坚战线岗位工作。
强化表彰奖励。对在脱贫攻坚一线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个人和集体予以奖励,树立先进获激励、优秀得表扬的鲜明导向。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可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明确的条件、权限和程序给予相应奖励。
提高待遇保障。对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的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年终绩效考核奖金在所在单位考核等次上浮10%;对“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由派出单位落实其学习培训、食宿补助、交通费用、人身体检、不低于50万元保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1万元的驻村工作经费保障;对村干部实行“基本报酬 绩效报酬”制度,绩效报酬与工作实绩挂钩。同时,建立健全风险保障机制,为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建立人身意外伤害和特殊疾病医疗风险保障基金,对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伤害和特殊疾病的脱贫攻坚一线干部给予一次性补助。
充足保障
注重人文关怀。铜仁市严格落实《贵州省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结合实际有计划地安排脱贫攻坚一线干部休假,确因工作需要未能休年休假且次年无法安排补休的将按规定足额发放未休假补助。铜仁市还按照属地原则和干部管理权限分级建立干部健康档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脱贫攻坚战线干部健康体检。对一线干部,建立健全定期走访慰问制度,分层分级开展“四个必谈必访”,即:思想异常必谈、岗位变动必谈、遭遇挫折必谈、违章违纪必谈,突出贡献必访、生病住院必访、婚丧嫁娶必访、困难家庭必访。同时,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转变工作作风,做好督导评比工作顶层设计,精简文稿、表册,消除检查评比过多过滥的源头,给脱贫攻坚一线干部争取更多为民办事和休息的时间,为其身心健康和家庭和谐提供保障。
铜仁市委书记陈昌旭看望慰问因公殉职的扶贫好干部张曙光的家属。
落实抚恤救助。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工作期间因公牺牲或病故的,铜仁市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为其家属发放一次性抚恤金,符合《烈士褒扬条例》规定条件的按程序评定为烈士;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条件认定为工伤的,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特别是对在脱贫攻坚一线因公牺牲的村干部,参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抚恤办法及标准,按上一年度全省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上本人生前40个月的基本报酬给予一次性补助;因脱贫攻坚积劳成疾或病情加重导致病故的村干部,按上一年度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上本人40个月的基本报酬给予一次性补助。对因公牺牲、负伤的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其父母、配偶、子女在医疗和就业方面应予以优先照顾,对其子女上学、参军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解后顾之忧
提升工作能力。结合《全省脱贫攻坚专题培训工作实施方案》,铜仁市进一步提高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工作能力,补齐短板,扎实开展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全员培训工程,采取市级示范、县级轮训方式,在理论学习与业务实践水平等方面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多种形式的培训教育,帮助脱贫攻坚一线干部提高综合工作能力,增强为基层服务的本领。
鼓励创新创业。按照人社部《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铜仁市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贫困乡镇、贫困村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或集体经济组织等经营主体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以及参与经营管理、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和离岗创新创业。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设置创新型岗位,激发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科技创新活力和干事创业热情,促进人才在事业单位和企业间合理流動,营造有利于在脱贫攻坚一线创新创业的政策和制度环境。
倡导容错纠错。铜仁市出台了《铜仁市干事创业容错纠错暂行办法》,坚持从严管理与宽容保护相统一,旗帜鲜明地支持和鼓励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勇于担当、敢于突破、积极有为、依法作为,客观看待和正确处理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在推动发展、改革创新过程中尽职担当,非因主观故意出现的失误偏差、损失和负面影响,对符合《办法》列明的容错条件和情形的,依法依规从轻减轻处理或免除相关责任,督促其纠错改正,让勇于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干部打消顾虑,甩掉“包袱”,吃下“定心丸”,最大限度地调动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