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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老鼠仓”就不得不想到《硕鼠》, 《硕鼠》是魏国的民歌,据《毛诗序》说:“硕鼠,刺重敛也。国人刺其君重敛,蚕食于民。不修其政,贪而畏人,若大鼠也。”朱熹《诗集传》:“民困于贪残之政,故托言大鼠害己而去之也。” “硕”是大、肥的意思,直呼剥削阶级为贪婪可憎的肥老鼠,不但形象地刻划了剥削者的面目,而且让人联想到“老鼠”之所以“硕”大的原因,正是贪婪、剥削而激起对剥削者的憎恨。从“无食我麦”到“我苗”,反映了奴隶们捍卫劳动成果的正义要求。在现代,也有老鼠过街人人喊打之说,可见老鼠是人类所厌恶的。
所谓“老鼠仓”是指机构在用公有资金拉升股价之前,先用自己或亲属、关系户、利益分享者的资金在低位基金建仓前买入,再用募集资金拉升股价到高位后,个人仓位率先于基金卖出获取暴利。“老鼠仓”盈利之巨的核心是无论怎样洗盘,不翻数倍不到基金卖出目标位而坚决持股不动,绝不在中途买出。“老鼠仓”无风险的损公肥私属于利用内幕信息以及运作资金的优势炒作股票,涉嫌利益剥夺和内幕交易。
长久以来,在巨大的利益驱动下“老鼠仓”在基金界是公开的秘密,尽管监管部门也出台了一些措施,防范这种“假公济私”的手法,但由于采用的是要求基金经理上报本人及直系亲属的账户资料的方式,这一制度性的缺陷,使得对基金经理的监管形同虚设。在现实中,基金经理的“老鼠仓”不仅不会使用上报的账户,甚至连亲属账户也很少使用。有的甚至是用死人资料开户,使你查无可据。
“老鼠仓”究竟藏有多深,这里有个关于林先生暴富的故事可见一斑:林先生最近搬进了上海近郊的一栋价值近300万的花园洋房,让他以前的邻居刮目相看。林先生却称是炒股赚的钱,邻居谙知老林入股海8年,一直表现平平,亏多赚少,直到去年才有了翻天覆地的巨变,投进股市的60多万,已增值到1000多万。贩冰毒也没有如此利润,且贩毒是要掉脑袋的。
原来,林先生是一位“老鼠仓”受益者。知情人士透露,他的干儿子2005年底从美国留学回来后,在一家大型基金管理公司做基金经理,而这位基金经理留学的费用都是林先生资助的,关系情同父子,岂有不报孝之理。在基金业,一些基金经理让其亲友或其他关联人建“老鼠仓”不正当获利已经是业界的潜规则。
从“老鼠仓”第一案——上投摩根基金经理唐建的老鼠仓行为被中国证监会查实来看,唐建并不是被监会部门直接查到的,而是因个人生活问题引发家庭纠纷,最终身边人“大义灭亲”向相关部门举报的。尽管唐建被上投摩根基金除名,并被公安部门限制出国,但只是仓中一栗,不知还有多少硕鼠藏在仓内。5月30日提高印花税出台前,市场就流传着“老鼠仓”已接到重大利空将出台,提前空仓的信息,正是由于那个经典的避谣才让许多投资者没能成功逃顶,损失巨大。公募基金、私募基金、证券公司的自营盘“老鼠仓”的情况时有耳闻,日益严重的“老鼠仓”问题正在成为证券市场的一颗毒瘤,对整个行业带来的扩散是非常不健康的。
“老鼠仓”如果不根治,不仅暴露了监管的薄弱,更是体现了基金业内“信托责任”理念的缺失。因为基金经理十分清楚,他操作的平台是无数“基民”搭建的,他们不仅要对基民诚信,而且要对整个资本市场三公原则负责。在美国等国外基金行业中,为解决基金经理的利益问题,基金经理可以买卖股票,但是交易信息不仅要定期向监管部门申报,而且要遵循一种“交易优先次序”原则,具体而言,就是基金经理要将客户利益置于自身利益之上,在为自身利益采取建仓之前,必须先让客户首先建仓,卖出时也是客户优先。一旦违反这些原则,将受到吊销执业资格的处罚和承担刑事责任。这种“交易优先次序”我们难道不应该效仿吗?
所谓“老鼠仓”是指机构在用公有资金拉升股价之前,先用自己或亲属、关系户、利益分享者的资金在低位基金建仓前买入,再用募集资金拉升股价到高位后,个人仓位率先于基金卖出获取暴利。“老鼠仓”盈利之巨的核心是无论怎样洗盘,不翻数倍不到基金卖出目标位而坚决持股不动,绝不在中途买出。“老鼠仓”无风险的损公肥私属于利用内幕信息以及运作资金的优势炒作股票,涉嫌利益剥夺和内幕交易。
长久以来,在巨大的利益驱动下“老鼠仓”在基金界是公开的秘密,尽管监管部门也出台了一些措施,防范这种“假公济私”的手法,但由于采用的是要求基金经理上报本人及直系亲属的账户资料的方式,这一制度性的缺陷,使得对基金经理的监管形同虚设。在现实中,基金经理的“老鼠仓”不仅不会使用上报的账户,甚至连亲属账户也很少使用。有的甚至是用死人资料开户,使你查无可据。
“老鼠仓”究竟藏有多深,这里有个关于林先生暴富的故事可见一斑:林先生最近搬进了上海近郊的一栋价值近300万的花园洋房,让他以前的邻居刮目相看。林先生却称是炒股赚的钱,邻居谙知老林入股海8年,一直表现平平,亏多赚少,直到去年才有了翻天覆地的巨变,投进股市的60多万,已增值到1000多万。贩冰毒也没有如此利润,且贩毒是要掉脑袋的。
原来,林先生是一位“老鼠仓”受益者。知情人士透露,他的干儿子2005年底从美国留学回来后,在一家大型基金管理公司做基金经理,而这位基金经理留学的费用都是林先生资助的,关系情同父子,岂有不报孝之理。在基金业,一些基金经理让其亲友或其他关联人建“老鼠仓”不正当获利已经是业界的潜规则。
从“老鼠仓”第一案——上投摩根基金经理唐建的老鼠仓行为被中国证监会查实来看,唐建并不是被监会部门直接查到的,而是因个人生活问题引发家庭纠纷,最终身边人“大义灭亲”向相关部门举报的。尽管唐建被上投摩根基金除名,并被公安部门限制出国,但只是仓中一栗,不知还有多少硕鼠藏在仓内。5月30日提高印花税出台前,市场就流传着“老鼠仓”已接到重大利空将出台,提前空仓的信息,正是由于那个经典的避谣才让许多投资者没能成功逃顶,损失巨大。公募基金、私募基金、证券公司的自营盘“老鼠仓”的情况时有耳闻,日益严重的“老鼠仓”问题正在成为证券市场的一颗毒瘤,对整个行业带来的扩散是非常不健康的。
“老鼠仓”如果不根治,不仅暴露了监管的薄弱,更是体现了基金业内“信托责任”理念的缺失。因为基金经理十分清楚,他操作的平台是无数“基民”搭建的,他们不仅要对基民诚信,而且要对整个资本市场三公原则负责。在美国等国外基金行业中,为解决基金经理的利益问题,基金经理可以买卖股票,但是交易信息不仅要定期向监管部门申报,而且要遵循一种“交易优先次序”原则,具体而言,就是基金经理要将客户利益置于自身利益之上,在为自身利益采取建仓之前,必须先让客户首先建仓,卖出时也是客户优先。一旦违反这些原则,将受到吊销执业资格的处罚和承担刑事责任。这种“交易优先次序”我们难道不应该效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