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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随着“大资管”这个名词频繁出现在各类媒体的镁光灯下,人们对于“大资管”的了解也越来越深刻。
所谓的“大资管”,是指随着监管的不断放开,原有资管业务不断扩展,参与主体不断增加,业务开展模式也日趋多样化。如今,随着券商、基金、保险、期货等机构相继获得了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资质,我国的资产管理市场一改之前银行、信托专享的局面,真正进入了“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大资管时代”。
事实上,当我们回顾国内资产管理行业的发展历程时,2012年无疑将会被认为是“大资管时代”的元年。证监会、保监会等行业主管机构纷纷出台政策,鼓励券商、基金、保险、期货涉足资产管理,再加上原先已经形成较大规模的银行和信托,共同组成了我国“大资管时代”的主力军。
券商:等到了股权相关的债权投资
2012年10月18日,证监会发布了修订后的《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集合细则》”)及《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定向细则》”),合称为《证券公司资管业务办法》,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证券公司资管业务办法》在行政审批、投资范围、业务限制等方面进行了放松,促进了证券公司进一步开展资产管理业务。
2012年11月2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在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监管的通知》的授权下发布了《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规范》,对证券公司的直投业务进行自律管理。
这两部法规为券商直投业务提供了更为明确的监管,其中包括增加直投业务范围,即首次明确了直投子公司和直投基金可以参与股权相关的债权投资,为直投子公司和直投基金以可转债或过桥贷款等债权方式向被投资企业进行投资提供了可能性。
基金:成为全能选手
2012年11月1日,修订后的《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正式试行。
根据此法规,基金管理公司可以设立专门的子公司,通过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开展专项资产管理业务。在资产管理的投资范围上,基金管理公司可以投资于“现金、银行存款、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央行票据、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商品期货及其他金融衍生品;未通过证券交易所转让的股权、债权及其他财产权利”等标准化或非标准化的产品,几乎涵盖了所有的资产管理范围。
保险:多面开花
2012年7月16日,保监会发布了《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同意符合一定资质的保险公司将保险资金委托给符合条件的投资管理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证券资产管理公司、证投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定向资产管理、专项资产管理或者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等投资业务。
2012年10月12日,保监会进一步发布了《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有关金融产品的通知》,明确符合一定要求的保险公司和/或保险资金可以投资境内依法发行的、符合一定要求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基础设施投资计划、不动产投资计划和项目资产支持计划等金融产品。
2012年10月22日,保监会还发布了《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1)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除受托管理保险资金外,还可受托管理养老金、企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机构的资金和能够识别并承担相应风险的合格投资者的资金;(2)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可以接受客户委托,以委托人名义,开展资产管理业务,也可以设立资产管理产品,为受益人利益或者特定目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3)符合有关规定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可以向有关金融监管部门申请,依法开展公募性质的资产管理业务;(4)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设立子公司,从事专项资产管理业务。
上述一系列规定大大扩展了保险资产管理的业务范围,也为保险资金与其他非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的合作提供了依据。
期货:新鲜血液
2012年5月22日,证监会颁布《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并已于2012年9月1日起施行。该法规允许国内期货公司以专户理财的方式从事资产管理业务,期货公司除了能够投资于商品期货、金融期货等金融衍生品外,还可以投资股票、债券、基金、票据等金融资产,改变了期货公司原先单一的盈利模式,同时也为我国的资产管理业增加了新鲜血液。
另外,2013年6月1日正式施行的《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对于我国资产管理市场的扩大具有重要的作用。根据此法规,符合条件的私募基金、保险资管公司、券商都可开展公募业务,扩大了公募队伍,并且能够为更多的投资者提供参与资产管理市场的机会。
随着“大资管时代”的来临,“大资管”除了参与机构数量增加外,还将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
互联网金融是近年来新进崛起的一种金融创新模式,伴随着移动互联网以及智能终端的普及,通过互联网来进行投资、理财、交易等金融活动已经融入了人们的日常生活中。
面临已经到来的“大资管时代”,嗅觉灵敏的互联网金融企业也瞄准了这块蛋糕,凭借互联网快速、便捷的先天优势,在产品销售、理财咨询等方面为投资者提供了周到的理财服务,在“大资管时代”找到了自身的价值。未来随着行业的进一步发展,互联网金融将有可能进一步深入到金融产品设计等领域。
另外,“大资管时代”的到来创造了大量的金融产品,这也为各地的金融资产交易所提供了丰富的产品来源,这就意味着各地的交易所将迎来快速发展的新时期。
对于大量出现的标准化或者非标的金融产品来说,流动性将决定其在资产管理行业的竞争力,除了传统渠道外,各地的金融资产交易所也将成为重要的交易、流通场所。目前,各地金融资产交易所已经开始发力,力图在这个即将迎来爆发式增长的“大资管时代”中占据一席之地。
“大资管时代”的到来,也预示着金融机构的牌照优势将逐渐削弱,混业经营的大门正在打开,资产管理行业进入了全面竞争的“泛资产管理”时代。百舸争流,千帆竞发,谁将成为“大资管时代”中脱颖而出,让我们拭目以待!
所谓的“大资管”,是指随着监管的不断放开,原有资管业务不断扩展,参与主体不断增加,业务开展模式也日趋多样化。如今,随着券商、基金、保险、期货等机构相继获得了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资质,我国的资产管理市场一改之前银行、信托专享的局面,真正进入了“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大资管时代”。
事实上,当我们回顾国内资产管理行业的发展历程时,2012年无疑将会被认为是“大资管时代”的元年。证监会、保监会等行业主管机构纷纷出台政策,鼓励券商、基金、保险、期货涉足资产管理,再加上原先已经形成较大规模的银行和信托,共同组成了我国“大资管时代”的主力军。
券商:等到了股权相关的债权投资
2012年10月18日,证监会发布了修订后的《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集合细则》”)及《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定向细则》”),合称为《证券公司资管业务办法》,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证券公司资管业务办法》在行政审批、投资范围、业务限制等方面进行了放松,促进了证券公司进一步开展资产管理业务。
2012年11月2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在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监管的通知》的授权下发布了《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规范》,对证券公司的直投业务进行自律管理。
这两部法规为券商直投业务提供了更为明确的监管,其中包括增加直投业务范围,即首次明确了直投子公司和直投基金可以参与股权相关的债权投资,为直投子公司和直投基金以可转债或过桥贷款等债权方式向被投资企业进行投资提供了可能性。
基金:成为全能选手
2012年11月1日,修订后的《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正式试行。
根据此法规,基金管理公司可以设立专门的子公司,通过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开展专项资产管理业务。在资产管理的投资范围上,基金管理公司可以投资于“现金、银行存款、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央行票据、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商品期货及其他金融衍生品;未通过证券交易所转让的股权、债权及其他财产权利”等标准化或非标准化的产品,几乎涵盖了所有的资产管理范围。
保险:多面开花
2012年7月16日,保监会发布了《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同意符合一定资质的保险公司将保险资金委托给符合条件的投资管理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证券资产管理公司、证投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定向资产管理、专项资产管理或者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等投资业务。
2012年10月12日,保监会进一步发布了《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有关金融产品的通知》,明确符合一定要求的保险公司和/或保险资金可以投资境内依法发行的、符合一定要求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基础设施投资计划、不动产投资计划和项目资产支持计划等金融产品。
2012年10月22日,保监会还发布了《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1)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除受托管理保险资金外,还可受托管理养老金、企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机构的资金和能够识别并承担相应风险的合格投资者的资金;(2)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可以接受客户委托,以委托人名义,开展资产管理业务,也可以设立资产管理产品,为受益人利益或者特定目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3)符合有关规定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可以向有关金融监管部门申请,依法开展公募性质的资产管理业务;(4)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设立子公司,从事专项资产管理业务。
上述一系列规定大大扩展了保险资产管理的业务范围,也为保险资金与其他非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的合作提供了依据。
期货:新鲜血液
2012年5月22日,证监会颁布《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并已于2012年9月1日起施行。该法规允许国内期货公司以专户理财的方式从事资产管理业务,期货公司除了能够投资于商品期货、金融期货等金融衍生品外,还可以投资股票、债券、基金、票据等金融资产,改变了期货公司原先单一的盈利模式,同时也为我国的资产管理业增加了新鲜血液。
另外,2013年6月1日正式施行的《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对于我国资产管理市场的扩大具有重要的作用。根据此法规,符合条件的私募基金、保险资管公司、券商都可开展公募业务,扩大了公募队伍,并且能够为更多的投资者提供参与资产管理市场的机会。
随着“大资管时代”的来临,“大资管”除了参与机构数量增加外,还将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
互联网金融是近年来新进崛起的一种金融创新模式,伴随着移动互联网以及智能终端的普及,通过互联网来进行投资、理财、交易等金融活动已经融入了人们的日常生活中。
面临已经到来的“大资管时代”,嗅觉灵敏的互联网金融企业也瞄准了这块蛋糕,凭借互联网快速、便捷的先天优势,在产品销售、理财咨询等方面为投资者提供了周到的理财服务,在“大资管时代”找到了自身的价值。未来随着行业的进一步发展,互联网金融将有可能进一步深入到金融产品设计等领域。
另外,“大资管时代”的到来创造了大量的金融产品,这也为各地的金融资产交易所提供了丰富的产品来源,这就意味着各地的交易所将迎来快速发展的新时期。
对于大量出现的标准化或者非标的金融产品来说,流动性将决定其在资产管理行业的竞争力,除了传统渠道外,各地的金融资产交易所也将成为重要的交易、流通场所。目前,各地金融资产交易所已经开始发力,力图在这个即将迎来爆发式增长的“大资管时代”中占据一席之地。
“大资管时代”的到来,也预示着金融机构的牌照优势将逐渐削弱,混业经营的大门正在打开,资产管理行业进入了全面竞争的“泛资产管理”时代。百舸争流,千帆竞发,谁将成为“大资管时代”中脱颖而出,让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