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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鱼的标识争议,再次引发了关于转基因的大讨论。
9月初的一天,云南昆明的律师许思龙以转基因食用油普遍存在标识不清的问题,在网络上发起维权行动,随后有80多名律师和公民响应。
这一维权行动引起了全国媒体和公众的关注。目前,昆明已有5件案件立案,全国共立案11件,涉及金龙鱼、福临门、香满园和金菜花等多个知名品牌的食用油和多家大型超市。
许思龙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我们不针对哪一家企业和哪个品牌,只是针对社会普遍存在的问题。”他表示,之所以起诉金龙鱼,是因其在超市中买的是金龙鱼食用油,正好发现了市场上的转基因食用油普遍存在标识不清的问题。
据悉,许思龙最重要的诉讼请求是要求法院确认金龙鱼为缺陷、不合格产品,涉案产品应更换醒目的转基因标识后方可销售,确认五名被告分别是昆明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益海嘉里食品营销有限公司、嘉里粮油防城港有限公司以及品牌代言人林丹和谢杏芳。
“我们是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 金龙鱼所属的益海嘉里集团品管部公共质量经理王格平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目前还没有收到法院的起诉通知,还不知道有几个诉讼案件。益海嘉里的标识是完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公司相信,一旦进入诉讼,司法机关会依据事实及法律作出公正判决。
聚焦标识
争论核心议题在于标识。起诉方认为,商家的转基因食用油不符合国务院《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关于转基因食品应在产品标签上进行明显、醒目的标识。
对此,益海嘉里方面发声明回应说,他们是按照有关法规的要求进行标注,不存在标识不清的问题。但许思龙表示,益海嘉里明知上述法规对转基因食品标识应明显、醒目的要求,为使其生产的金龙鱼牌转基因食用油的销量不受影响,故意以极小的字体(小6号左右)在产品包装的边角上进行标注,刻意隐瞒产品原料为转基因大豆、菜籽的事实真相。这样的行为导致了消费者难以进行识别和正确选择,导致原告无奈选择了本不想选择购买的转基因食品。其标识既不明显,也不醒目,与法规的要求相距甚远。
陕西立刚律师事务所律师常玮平认为,应该让公众知道,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他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不管转基因好还是不好,但是公众至少要有选择的权利。许律师呼吁以后,我就参与到这个行动中了。”
9月18日,《财经国家周刊》记者拿到的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的案件受理通知书显示,常玮平起诉华润万家、益海嘉里纠纷一案的起诉材料已于9月1日被该法院立案。
事实上,福临门、九三、金鼎、金龙鱼、鲁花等品牌均有转基因产品,转基因原料多用于大豆油、调和油、菜籽油。有关转基因成分的标识,均是在瓶标上注明“加工原料为转基因大豆”或“加工原料为转基因菜籽油”等字样,字体的大小、字体粗细、颜色和标签上配料表、产地、保质期等信息的标识一致。
对于为何金龙鱼会成为舆论的关注焦点,在业内看来,这主要是源于金龙鱼的名气,在国内食用油领域,金龙鱼属于领头羊级别,而且转基因的产品所占比重很大,关于转基因的风波几乎每年都会发生。
在调查中,一位消费者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自己购买食用油时,一般不会仔细看标识,以前也没有怎么关注转基因食用油的问题,超市里关于非转基因的字体很大,价格很高,而关于转基因食用油的宣传,不仔细看,基本不会注意到。许思龙认为,标识应以普通人的生理标准和购物习惯作为标准。例如,在选购时,是否能一眼看到食品包装上的标识?那些虽然有标识,但却需要凑上去看才能看到,那就是不明确、不醒目。
事态正在进一步发酵。对于诉讼的结果,许思龙认为并不很重要,重要是全国消费者对转基因食用油的持续关注。
打擦边球
此前的2010年,因撰写《金龙鱼,一条祸国殃民的鱼!》并公开在网络发表,声称揭露金龙鱼转基因大豆危害,作者郭成林因涉损害商品声誉罪被判刑一年。
2011年底至2012年初,又有舆论认为,作为几乎垄断中国食品市场食用油的金龙鱼,其原料转基因大豆没有遵照法规经过卫生部门的受理审理,农业部审批没有完整的手续和安全证明,如此上市,涉嫌非法上市和非法销售。
对于此次转基因标识的问题,中国食品商务研究院研究员朱丹蓬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说:“我们查了一些资料,其实标识不存在是真正掩盖什么东西,就是转基因淡化到了最低的辨识。因为国家的规定是1.8毫米高度,所以我们也不能说金龙鱼等食用油企业存在欺诈,只能说是在打擦边球。”
事实上,金龙油这次的转基因标识问题之所以引发外界的普遍关注,是消费者对于转基因的产品依然心存恐惧。目前,力倡转基因应用的一方,大都是农业领域或生物技术科研方面的专家或机构,而反对方的身份颇杂,既有包括环保领域在内的民间组织,也有一些行业的意见领袖。
“转基因安全性一直没有定论,它到底有无副作用的问题目前也没有科学判定。另外,人们对于未知的东西一直抱着恐惧和抵触情绪,这个往往被一些利益团体利用。”品牌专家杨龙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
在中投顾问食品行业研究员向健军看来,消费者会基于自身考虑对转基因食品进行选择。目前,国家相关部门会根据国内的需求、转基因食品安全性检测选择可以进口和使用的转基因作物品种。2013年,大量含有MIR162转基因成分的美国黄玉米被退,就表明国内相关部门对转基因食品的谨慎和执法严格。
“只要是政府批准的转基因产品,我们认为都是安全的。美国欧盟也都有一套关于转基因产品的审批流程,只要通过这些审批也是安全的。”王格平说,益海嘉里生产转基因食用油是通过农业部批准的,如果不符合有关规定,产品早就被取缔了。现在从中央到县级政府,对于非法的转基因产品都有执法权。标识的问题也是如此。
据王格平介绍,美国对于转基因标识是没有要求的,日本则是转基因占据5%含量以上的才让标识。食用油里面其实并不含转基因成分。益海嘉里标识的是原料中含有转基因xx,美国94%以上的大豆都是转基因的。其中,一半左右用于出口,剩下的一半国内消费。食用油里面主要是脂肪,转基因大豆榨油之后,油里面就不含转基因了,转基因都转移到了豆粕中。
在农业部的“转基因权威关注”宣传页上,有美国农业部(USDA)2013年6月30日发布的数据:按种植面积计算,美国种植的90%的玉米和棉花、93%的大豆、99%的甜菜,都是转基因品种;欧洲也是转基因产品进口和食用较多的地区,每年进口玉米400万吨、大豆3300万吨左右,进口产品中大多含有转基因成分。
目前,经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评审,已先后批准了转基因棉花、转基因大豆、转基因玉米、转基因油菜4种作物的进口安全证书。除批准了转基因棉花的种植外,进口的转基因大豆、转基因玉米、转基因油菜用途仅限于加工原料。
对于这次风波,农业部并没有表态,而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则发声明指出,经查益海嘉里等食用油生产企业,其相关产品标签的转基因标识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按国家规定要求做到了:紧邻配料标识转基因相关内容,颜色与配料内容相同,并且以“大豆油加工原料为转基因大豆”等方式标示了转基因原料。
尽管如此,向健军依然认为:“这个事件折射出国内部分标准模糊不清,以及标准间交叉、不一致,未来国家就标准问题应该作出更多努力。”力挺许思龙的常玮平说:“现在,有很多消费者反映之前都不知道食用油在包装上的问题,我们提出了之后才发现,而且觉得标识确实不清楚,这就说明我们的起诉行动起到了效果。我认为如果法院是公平公正的,那么他一定会作出正确的公平的裁决。”
9月初的一天,云南昆明的律师许思龙以转基因食用油普遍存在标识不清的问题,在网络上发起维权行动,随后有80多名律师和公民响应。
这一维权行动引起了全国媒体和公众的关注。目前,昆明已有5件案件立案,全国共立案11件,涉及金龙鱼、福临门、香满园和金菜花等多个知名品牌的食用油和多家大型超市。
许思龙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我们不针对哪一家企业和哪个品牌,只是针对社会普遍存在的问题。”他表示,之所以起诉金龙鱼,是因其在超市中买的是金龙鱼食用油,正好发现了市场上的转基因食用油普遍存在标识不清的问题。
据悉,许思龙最重要的诉讼请求是要求法院确认金龙鱼为缺陷、不合格产品,涉案产品应更换醒目的转基因标识后方可销售,确认五名被告分别是昆明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益海嘉里食品营销有限公司、嘉里粮油防城港有限公司以及品牌代言人林丹和谢杏芳。
“我们是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 金龙鱼所属的益海嘉里集团品管部公共质量经理王格平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目前还没有收到法院的起诉通知,还不知道有几个诉讼案件。益海嘉里的标识是完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公司相信,一旦进入诉讼,司法机关会依据事实及法律作出公正判决。
聚焦标识
争论核心议题在于标识。起诉方认为,商家的转基因食用油不符合国务院《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关于转基因食品应在产品标签上进行明显、醒目的标识。
对此,益海嘉里方面发声明回应说,他们是按照有关法规的要求进行标注,不存在标识不清的问题。但许思龙表示,益海嘉里明知上述法规对转基因食品标识应明显、醒目的要求,为使其生产的金龙鱼牌转基因食用油的销量不受影响,故意以极小的字体(小6号左右)在产品包装的边角上进行标注,刻意隐瞒产品原料为转基因大豆、菜籽的事实真相。这样的行为导致了消费者难以进行识别和正确选择,导致原告无奈选择了本不想选择购买的转基因食品。其标识既不明显,也不醒目,与法规的要求相距甚远。
陕西立刚律师事务所律师常玮平认为,应该让公众知道,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他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不管转基因好还是不好,但是公众至少要有选择的权利。许律师呼吁以后,我就参与到这个行动中了。”
9月18日,《财经国家周刊》记者拿到的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的案件受理通知书显示,常玮平起诉华润万家、益海嘉里纠纷一案的起诉材料已于9月1日被该法院立案。
事实上,福临门、九三、金鼎、金龙鱼、鲁花等品牌均有转基因产品,转基因原料多用于大豆油、调和油、菜籽油。有关转基因成分的标识,均是在瓶标上注明“加工原料为转基因大豆”或“加工原料为转基因菜籽油”等字样,字体的大小、字体粗细、颜色和标签上配料表、产地、保质期等信息的标识一致。
对于为何金龙鱼会成为舆论的关注焦点,在业内看来,这主要是源于金龙鱼的名气,在国内食用油领域,金龙鱼属于领头羊级别,而且转基因的产品所占比重很大,关于转基因的风波几乎每年都会发生。
在调查中,一位消费者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自己购买食用油时,一般不会仔细看标识,以前也没有怎么关注转基因食用油的问题,超市里关于非转基因的字体很大,价格很高,而关于转基因食用油的宣传,不仔细看,基本不会注意到。许思龙认为,标识应以普通人的生理标准和购物习惯作为标准。例如,在选购时,是否能一眼看到食品包装上的标识?那些虽然有标识,但却需要凑上去看才能看到,那就是不明确、不醒目。
事态正在进一步发酵。对于诉讼的结果,许思龙认为并不很重要,重要是全国消费者对转基因食用油的持续关注。
打擦边球
此前的2010年,因撰写《金龙鱼,一条祸国殃民的鱼!》并公开在网络发表,声称揭露金龙鱼转基因大豆危害,作者郭成林因涉损害商品声誉罪被判刑一年。
2011年底至2012年初,又有舆论认为,作为几乎垄断中国食品市场食用油的金龙鱼,其原料转基因大豆没有遵照法规经过卫生部门的受理审理,农业部审批没有完整的手续和安全证明,如此上市,涉嫌非法上市和非法销售。
对于此次转基因标识的问题,中国食品商务研究院研究员朱丹蓬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说:“我们查了一些资料,其实标识不存在是真正掩盖什么东西,就是转基因淡化到了最低的辨识。因为国家的规定是1.8毫米高度,所以我们也不能说金龙鱼等食用油企业存在欺诈,只能说是在打擦边球。”
事实上,金龙油这次的转基因标识问题之所以引发外界的普遍关注,是消费者对于转基因的产品依然心存恐惧。目前,力倡转基因应用的一方,大都是农业领域或生物技术科研方面的专家或机构,而反对方的身份颇杂,既有包括环保领域在内的民间组织,也有一些行业的意见领袖。
“转基因安全性一直没有定论,它到底有无副作用的问题目前也没有科学判定。另外,人们对于未知的东西一直抱着恐惧和抵触情绪,这个往往被一些利益团体利用。”品牌专家杨龙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
在中投顾问食品行业研究员向健军看来,消费者会基于自身考虑对转基因食品进行选择。目前,国家相关部门会根据国内的需求、转基因食品安全性检测选择可以进口和使用的转基因作物品种。2013年,大量含有MIR162转基因成分的美国黄玉米被退,就表明国内相关部门对转基因食品的谨慎和执法严格。
“只要是政府批准的转基因产品,我们认为都是安全的。美国欧盟也都有一套关于转基因产品的审批流程,只要通过这些审批也是安全的。”王格平说,益海嘉里生产转基因食用油是通过农业部批准的,如果不符合有关规定,产品早就被取缔了。现在从中央到县级政府,对于非法的转基因产品都有执法权。标识的问题也是如此。
据王格平介绍,美国对于转基因标识是没有要求的,日本则是转基因占据5%含量以上的才让标识。食用油里面其实并不含转基因成分。益海嘉里标识的是原料中含有转基因xx,美国94%以上的大豆都是转基因的。其中,一半左右用于出口,剩下的一半国内消费。食用油里面主要是脂肪,转基因大豆榨油之后,油里面就不含转基因了,转基因都转移到了豆粕中。
在农业部的“转基因权威关注”宣传页上,有美国农业部(USDA)2013年6月30日发布的数据:按种植面积计算,美国种植的90%的玉米和棉花、93%的大豆、99%的甜菜,都是转基因品种;欧洲也是转基因产品进口和食用较多的地区,每年进口玉米400万吨、大豆3300万吨左右,进口产品中大多含有转基因成分。
目前,经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评审,已先后批准了转基因棉花、转基因大豆、转基因玉米、转基因油菜4种作物的进口安全证书。除批准了转基因棉花的种植外,进口的转基因大豆、转基因玉米、转基因油菜用途仅限于加工原料。
对于这次风波,农业部并没有表态,而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则发声明指出,经查益海嘉里等食用油生产企业,其相关产品标签的转基因标识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按国家规定要求做到了:紧邻配料标识转基因相关内容,颜色与配料内容相同,并且以“大豆油加工原料为转基因大豆”等方式标示了转基因原料。
尽管如此,向健军依然认为:“这个事件折射出国内部分标准模糊不清,以及标准间交叉、不一致,未来国家就标准问题应该作出更多努力。”力挺许思龙的常玮平说:“现在,有很多消费者反映之前都不知道食用油在包装上的问题,我们提出了之后才发现,而且觉得标识确实不清楚,这就说明我们的起诉行动起到了效果。我认为如果法院是公平公正的,那么他一定会作出正确的公平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