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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的有效探索,预示着经适房准入和推出机制会更加完善,未来经适房将很难成为公权私器或牟利手段。
前不久北京公布的房产交易新计税方法掀起了一股“经转商”的热潮,而近日,北京市宣布将出台经适房封闭运行机制,使得经适房再次受到公众的关注。上述两种做法都给予了经适房乱象有力的一击。
作为最早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一种保障性住房,经适房从诞生开始就混入了权力与牟利的影子,频频爆出类似武汉“六连号”的经适房丑闻,而“宝马车主入住经适房”这样的案例早已不新鲜。
未来经适房何去何从?假如真如许多声音所呼吁的,经适房完全退出历史舞台,那么“十二五”期间计划的3600万套保障房中,数百万套的经济适用房建设计划就会因此生变。但从多方数据来看,可以肯定的是,经适房的占比在逐步缩小,开始进入了后经适房时代。
经适房将由政府回购
来自2011年12月23日召开的住房保障工作总结大会上的消息,北京市将出台新政,建立经适房封闭运行机制,新政发布后的经适房将不得上市交易,如果交易,只能由政府回购。但关于经适房封闭运行机制政策出台的具体时间表尚未正式出台,回购方式、回购价格也有待出台更明确的细则。
针对经适房再上市问题,这已是北京第二次出台相关强制性政策。按照现行政策,经适房满5年就可以上市交易,因此很多人将其看成是投资的生财之道。以北京著名的经适房小区天通苑为例,该小区不乏相关领导干部和高收入者,以当年每平方米2300多元的价格,到如今每平米接近2万元,期间升值数倍,牟利空间可想而知。
据悉,今后的经适房会按照“老房老办法、新房新办法”的原则来执行。由于2008年4月,北京市出台了《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已购经适房上市出售出台限制性规定,故而该政策以2008年4月8日为分水岭,采用不同的政策。
伟业我爱我家市场研究院分析表示,此后北京的经适房上市交易将分三种情况:2008年4月8日前签订购房合同的经济适用房,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5年后,可以按市场价出售所购住房,业主(实际是客户)需缴纳10%的综合地价款;2008年4月8日之后至新政执行之日签订购房合同的经适房,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5年后,可以按市场价出售所购住房,产权人应按原购房价格和出售价格价差的70%补缴土地收益等价款;从新政策执行之日起,签订购房合同的经适房如上市则将由政府回购,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将出台细则明确,不允许房主自己再上市销售。
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副总裁胡景晖分析表示,过去经适房和商品房双规转化,使得经济适用房成为了部分人的牟利手段。新政策明令经适房不得上市,消除了通过经济适用房非法牟利的空间,从而保证经济适用房回归保障房保障低收入人群的本质作用。
计税变化再掀“经转商”风潮
就在北京宣布经适房新政出台前不久,在2011年12月初朝阳、昌平等经济适用房集中的区域出现罕见的千人排队办理“经转商”情况。
这一轮“经转商”风潮,源于北京市财政局发布的《关于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从12月10日起,北京市的房地产交易将实施新的计税方法。据了解,该新政规避了以往二手房交易中常用的“阴阳合同”的避税手法。而随着新政正式实施日期的临近,很多经适房业主赶着将房子转为商品房,从而出现了一波过户高峰。
实际上,早在2010年4月26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必须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并取得完全产权。”此后,又明确了2008年4月11日之后签订购房合同的经适房,可以在补交土地收益款后,不变更房主姓名就转为商品房。而在此之前签约的经适房,仍然只能采用过户的方式“转商”。因此,2008年之前购买的且已经满5年够上市资格的老经适房业主更着急转为商品房。
“出现经转商的现象,就是因为可以通过阴阳合同操作牟利。”中原地产一名资深经纪人告诉记者,这一轮“经转商”比起2008年政策出台后的风潮有过之而无不及。相关数据显示,2011年12月6日和7日两天连续突破1000套大关。
据北京中原市场研究部调查显示,“经转商”主要的热点过户区县,集中在经济适用房项目较多的昌平,和交易量比较活跃的朝阳等地。就2011年12月1日——8日的北京市7235套的二手房成交为例,其中有20%
30%是“经转商”,而且部分是经适房业主家庭内部转让。
对此,北京中原分析认为对于部分赶上这轮“经转商”风潮,由内部亲属转变为商品房的经适房业主来说,选择再进入二手房市场销售就要交纳两次税费,而且在5年内再度销售还要交纳营业税,并不一定划算。
上述中原地产人士表示,在最低计税价格上调以后,基准二手房评估价差不多翻番,而“经转商”还要按照差价收益的70%上缴给政府,再上市的税费差价空间已被大大缩小。因此相对于其他二手房品种的税费变化,经适房受到的冲击最大。
经适房尚难言彻底淡出
无论是北京经适房禁止上市的新政,还是二手房计税标准的变化,都体现出地方政府在相关领域的有效探索,同时也给予了市场一个信号,经适房准入和推出机制将会更加完善,未来经适房将很难成为公权私器或牟利手段。
但尽管如此,这仅是北京市一个地区的做法。各地市场上经适房建设情况不一,关于经适房存废的争议一直很大,直到现在尚未能有定论。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易宪容此前就公开表示,经适房制度有悖于当初房改“货币化、社会化、市场化”的初衷,而解决的根本之道在于,进一步推动市场化改革,逐步取消这种非商品住宅。而在今年的北京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北京市政协委员委员、万科集团副总裁毛大庆就建议,保障房应以租为主,发达城市应暂停经适房建设。应该通过减少保障房中的潜在利益,促使不符合条件的对象主动放弃或退出。
实际上,近年来许多地区的经适房建设比例正在逐渐减少。近日江西省住建厅下发了《关于推进经适房、廉租房、公租房三房合一的指导意见》,今年起将这三类保障性住房统一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并停止新建经适房和限价商品房。
而在首都北京,保障房正在走向“以租为主”。据了解,“十二五”时期北京市还将通过新建、改建、收购及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公租房30万套,住房保障方式将全面实现“以租为主”。北京2011年入市30个两限房的项目,但经适房项目仅有3个。
按照如此趋势,经适房是否会彻底消失?从目前各地的数据来看,多地新建经适房比例在缩小,但从住建部的口径来说,尚未有明确让经适房消失的指令,事实上各地经适房比重仍然不小,也实在无法因此判断经适房将彻底消失。
中国房地产协会副会长朱中一认为,经济适用房具体到各地情况不一,正是基于此,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明确各地“因地制宜”,经适房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建,如长沙等地就采取了货币补贴的供应方式。
从国际经验来看,无论是新加坡还是香港,销售型保障房的作用都很突出。有业内人士指出,销售型的保障房是可以平抑房价的一种手段,大部分租赁型加上一部分销售型的模式,是比较合理的。在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看来,中国各地不同的收入人群不同,因此应建立多种形式的房屋保障制度,对中低收入群体可以采取经适房和廉租房并存的制度。
顾云昌认为,经适房不应取消,经适房领域出现一连串问题是发展中的问题,并非不可解决。目前经适房出现乱象主要是出在对购房者资格把关不严上,使得部分不具备购房资格的人购买了经适房。
多名专家均表示,尽快建立和完善公开透明的住房分配机制,同时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监管才是最重要之事。事实上,相关政策也确实朝着着一方向发展。早在2010年,住建部便下发《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规定,对违规出售、出租、闲置、出借经济适用住房,或者擅自改变住房用途且拒不整改的,将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收回,并取消其在5年内再次申请购。
据了解,2012年北京将注意逐步统一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公租房和限价房的申请受理,实现“四房”合并申请、审核、分配。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实现“四房”合并申请、审核、分配,实际上是进一步简化和规范保障房资格申请审核程序,及实现上述四类保障房审核分配的“一口进,多口出”。
各地探索建设新模式
胡景晖表示,北京第一代经适房主要以天通苑、回龙观区域为代表,当年的业主多数已进行转让交易或转赠亲属。而新政策执行之前的经适房也在经历一波“经转商”的风潮。
未来新经适房设置了封闭运行的退出机制,规定业主住满5年上市交易时,政府享有优先回购权;经适房产权人死亡后,其继承人如果不属于申请家庭成员,将不再享有经适房居住使用权。北京此举出台后,不少舆论建议,北京此项做法可以推广到各地。
而事实上,除了北京这项举措外,目前江苏、福建、湖南、河北、山东等多个省市都开始探索一种新型的保障房模式,即“共有产权”模式。所谓的“共有产权”,即在廉租房、经适房等保障房当中,申请人可以先购买保障房的部分产权,比如20%或者30%,政府持有剩下的70%~80%。达到一定年限后,保障对象可以将政府产权部分购买过来,最终将这套房屋变成自己的产权房屋。
相比此前因寻租、腐败而饱受诟病的旧式经适房,新经适房不能再被视为私产,随意转手或继承,套现牟利的政策空子被大大压缩。朱中一表示,共有产权作为一种先行阶段的探索是有益的,值得鼓励,但共有产权究竟是否适用现在还不宜下定论。因为毕竟从长期看,这种做法还是能把租赁性住房变为“经适房”,使得保障性住房无法“永续使用”。
在上述各地的探索中,又以上海最具代表性。在2011年中秋节前后,上海市2011年第一批经济适用房供应全面启动。浦东、闵行、青浦三区近4000套经适房的申请人资格被集中“晒”出,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近期,上海市政府新闻办官方微博“上海发布”称,共有产权保障房(经适房)将进一步放开门槛。继去年下半年执行人均月收入2900元以下、人均财产9万元以下准入标准,今年下半年执行人均月收入3300元以下、人均财产12万元以下标准,明年的准入门槛还会进一步放宽,月入4000多元有一定积蓄的白领也能入住共有产权保障房。
前不久北京公布的房产交易新计税方法掀起了一股“经转商”的热潮,而近日,北京市宣布将出台经适房封闭运行机制,使得经适房再次受到公众的关注。上述两种做法都给予了经适房乱象有力的一击。
作为最早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一种保障性住房,经适房从诞生开始就混入了权力与牟利的影子,频频爆出类似武汉“六连号”的经适房丑闻,而“宝马车主入住经适房”这样的案例早已不新鲜。
未来经适房何去何从?假如真如许多声音所呼吁的,经适房完全退出历史舞台,那么“十二五”期间计划的3600万套保障房中,数百万套的经济适用房建设计划就会因此生变。但从多方数据来看,可以肯定的是,经适房的占比在逐步缩小,开始进入了后经适房时代。
经适房将由政府回购
来自2011年12月23日召开的住房保障工作总结大会上的消息,北京市将出台新政,建立经适房封闭运行机制,新政发布后的经适房将不得上市交易,如果交易,只能由政府回购。但关于经适房封闭运行机制政策出台的具体时间表尚未正式出台,回购方式、回购价格也有待出台更明确的细则。
针对经适房再上市问题,这已是北京第二次出台相关强制性政策。按照现行政策,经适房满5年就可以上市交易,因此很多人将其看成是投资的生财之道。以北京著名的经适房小区天通苑为例,该小区不乏相关领导干部和高收入者,以当年每平方米2300多元的价格,到如今每平米接近2万元,期间升值数倍,牟利空间可想而知。
据悉,今后的经适房会按照“老房老办法、新房新办法”的原则来执行。由于2008年4月,北京市出台了《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已购经适房上市出售出台限制性规定,故而该政策以2008年4月8日为分水岭,采用不同的政策。
伟业我爱我家市场研究院分析表示,此后北京的经适房上市交易将分三种情况:2008年4月8日前签订购房合同的经济适用房,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5年后,可以按市场价出售所购住房,业主(实际是客户)需缴纳10%的综合地价款;2008年4月8日之后至新政执行之日签订购房合同的经适房,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5年后,可以按市场价出售所购住房,产权人应按原购房价格和出售价格价差的70%补缴土地收益等价款;从新政策执行之日起,签订购房合同的经适房如上市则将由政府回购,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将出台细则明确,不允许房主自己再上市销售。
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副总裁胡景晖分析表示,过去经适房和商品房双规转化,使得经济适用房成为了部分人的牟利手段。新政策明令经适房不得上市,消除了通过经济适用房非法牟利的空间,从而保证经济适用房回归保障房保障低收入人群的本质作用。
计税变化再掀“经转商”风潮
就在北京宣布经适房新政出台前不久,在2011年12月初朝阳、昌平等经济适用房集中的区域出现罕见的千人排队办理“经转商”情况。
这一轮“经转商”风潮,源于北京市财政局发布的《关于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从12月10日起,北京市的房地产交易将实施新的计税方法。据了解,该新政规避了以往二手房交易中常用的“阴阳合同”的避税手法。而随着新政正式实施日期的临近,很多经适房业主赶着将房子转为商品房,从而出现了一波过户高峰。
实际上,早在2010年4月26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必须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并取得完全产权。”此后,又明确了2008年4月11日之后签订购房合同的经适房,可以在补交土地收益款后,不变更房主姓名就转为商品房。而在此之前签约的经适房,仍然只能采用过户的方式“转商”。因此,2008年之前购买的且已经满5年够上市资格的老经适房业主更着急转为商品房。
“出现经转商的现象,就是因为可以通过阴阳合同操作牟利。”中原地产一名资深经纪人告诉记者,这一轮“经转商”比起2008年政策出台后的风潮有过之而无不及。相关数据显示,2011年12月6日和7日两天连续突破1000套大关。
据北京中原市场研究部调查显示,“经转商”主要的热点过户区县,集中在经济适用房项目较多的昌平,和交易量比较活跃的朝阳等地。就2011年12月1日——8日的北京市7235套的二手房成交为例,其中有20%
30%是“经转商”,而且部分是经适房业主家庭内部转让。
对此,北京中原分析认为对于部分赶上这轮“经转商”风潮,由内部亲属转变为商品房的经适房业主来说,选择再进入二手房市场销售就要交纳两次税费,而且在5年内再度销售还要交纳营业税,并不一定划算。
上述中原地产人士表示,在最低计税价格上调以后,基准二手房评估价差不多翻番,而“经转商”还要按照差价收益的70%上缴给政府,再上市的税费差价空间已被大大缩小。因此相对于其他二手房品种的税费变化,经适房受到的冲击最大。
经适房尚难言彻底淡出
无论是北京经适房禁止上市的新政,还是二手房计税标准的变化,都体现出地方政府在相关领域的有效探索,同时也给予了市场一个信号,经适房准入和推出机制将会更加完善,未来经适房将很难成为公权私器或牟利手段。
但尽管如此,这仅是北京市一个地区的做法。各地市场上经适房建设情况不一,关于经适房存废的争议一直很大,直到现在尚未能有定论。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易宪容此前就公开表示,经适房制度有悖于当初房改“货币化、社会化、市场化”的初衷,而解决的根本之道在于,进一步推动市场化改革,逐步取消这种非商品住宅。而在今年的北京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北京市政协委员委员、万科集团副总裁毛大庆就建议,保障房应以租为主,发达城市应暂停经适房建设。应该通过减少保障房中的潜在利益,促使不符合条件的对象主动放弃或退出。
实际上,近年来许多地区的经适房建设比例正在逐渐减少。近日江西省住建厅下发了《关于推进经适房、廉租房、公租房三房合一的指导意见》,今年起将这三类保障性住房统一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并停止新建经适房和限价商品房。
而在首都北京,保障房正在走向“以租为主”。据了解,“十二五”时期北京市还将通过新建、改建、收购及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公租房30万套,住房保障方式将全面实现“以租为主”。北京2011年入市30个两限房的项目,但经适房项目仅有3个。
按照如此趋势,经适房是否会彻底消失?从目前各地的数据来看,多地新建经适房比例在缩小,但从住建部的口径来说,尚未有明确让经适房消失的指令,事实上各地经适房比重仍然不小,也实在无法因此判断经适房将彻底消失。
中国房地产协会副会长朱中一认为,经济适用房具体到各地情况不一,正是基于此,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明确各地“因地制宜”,经适房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建,如长沙等地就采取了货币补贴的供应方式。
从国际经验来看,无论是新加坡还是香港,销售型保障房的作用都很突出。有业内人士指出,销售型的保障房是可以平抑房价的一种手段,大部分租赁型加上一部分销售型的模式,是比较合理的。在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看来,中国各地不同的收入人群不同,因此应建立多种形式的房屋保障制度,对中低收入群体可以采取经适房和廉租房并存的制度。
顾云昌认为,经适房不应取消,经适房领域出现一连串问题是发展中的问题,并非不可解决。目前经适房出现乱象主要是出在对购房者资格把关不严上,使得部分不具备购房资格的人购买了经适房。
多名专家均表示,尽快建立和完善公开透明的住房分配机制,同时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监管才是最重要之事。事实上,相关政策也确实朝着着一方向发展。早在2010年,住建部便下发《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规定,对违规出售、出租、闲置、出借经济适用住房,或者擅自改变住房用途且拒不整改的,将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收回,并取消其在5年内再次申请购。
据了解,2012年北京将注意逐步统一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公租房和限价房的申请受理,实现“四房”合并申请、审核、分配。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实现“四房”合并申请、审核、分配,实际上是进一步简化和规范保障房资格申请审核程序,及实现上述四类保障房审核分配的“一口进,多口出”。
各地探索建设新模式
胡景晖表示,北京第一代经适房主要以天通苑、回龙观区域为代表,当年的业主多数已进行转让交易或转赠亲属。而新政策执行之前的经适房也在经历一波“经转商”的风潮。
未来新经适房设置了封闭运行的退出机制,规定业主住满5年上市交易时,政府享有优先回购权;经适房产权人死亡后,其继承人如果不属于申请家庭成员,将不再享有经适房居住使用权。北京此举出台后,不少舆论建议,北京此项做法可以推广到各地。
而事实上,除了北京这项举措外,目前江苏、福建、湖南、河北、山东等多个省市都开始探索一种新型的保障房模式,即“共有产权”模式。所谓的“共有产权”,即在廉租房、经适房等保障房当中,申请人可以先购买保障房的部分产权,比如20%或者30%,政府持有剩下的70%~80%。达到一定年限后,保障对象可以将政府产权部分购买过来,最终将这套房屋变成自己的产权房屋。
相比此前因寻租、腐败而饱受诟病的旧式经适房,新经适房不能再被视为私产,随意转手或继承,套现牟利的政策空子被大大压缩。朱中一表示,共有产权作为一种先行阶段的探索是有益的,值得鼓励,但共有产权究竟是否适用现在还不宜下定论。因为毕竟从长期看,这种做法还是能把租赁性住房变为“经适房”,使得保障性住房无法“永续使用”。
在上述各地的探索中,又以上海最具代表性。在2011年中秋节前后,上海市2011年第一批经济适用房供应全面启动。浦东、闵行、青浦三区近4000套经适房的申请人资格被集中“晒”出,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近期,上海市政府新闻办官方微博“上海发布”称,共有产权保障房(经适房)将进一步放开门槛。继去年下半年执行人均月收入2900元以下、人均财产9万元以下准入标准,今年下半年执行人均月收入3300元以下、人均财产12万元以下标准,明年的准入门槛还会进一步放宽,月入4000多元有一定积蓄的白领也能入住共有产权保障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