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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儿子Tommy在美国上小学,一晃三年多了。上个月,他受到了入学以来的第一次正式惩罚,被罚一个星期不得参与课间休息活动。
美国的小学作息时间表里不安排午休。上午10点钟左右和午饭后,各有一次20分钟的休息时间,分别被称作recess和lunch recess。这里recess,也用于音乐会、舞台剧这类节目的半场休息,比简单的几分钟休息要更大和更正式一些。美国小学有不得参与课间休息活动这项惩罚,不过罚一个星期,还是挺严重的。Tommy到底犯了什么错呢?
儿子犯的错还真不小,第一次跟同学之间采用“力量”的手段解决问题。在一次课间休息时,几个同学在玩球,其中一个孩子老不守规矩,该他下场了还总是跑上来捣乱。其他孩子在无奈之余,言语中流露出希望Tommy把那个不守规矩的同学“扔”出去的意思。
为什么要找Tommy呢,就是因为他个子大。Tommy决定听从这些“建议”,动手把那个不守规矩的同学“扔”出去。他抓住了那个孩子的一只胳膊,甩着人家在球场上转圈。Tommy比那个孩子大约高一个头,重一倍,这一甩还得了,几圈下来,速度失控,那个孩子被摔出去了。虽说万幸没有伤着,但整个事件的性质非常恶劣,就是用力量欺负他人,所以Tommy要接受学校的纪律惩罚。
Tommy今年的老师,是一位第一次申请到公立学校职位的年轻教师,处理起这样比较大的事件来表现得很谨慎。她的决定,就是罚Tommy一个星期不得参与课间休息的活动,并责成Tommy完成一封道歉信,第二天当面交给那个孩子,同时还安排他去见学校的心理辅导员。老师写了一封正式的邮件通知我,同时说明她已经依程序上报校长和校长助理,如果学校行政方面认为还有进一步处理的需要,他们还会采取行动。
在教育Tommy的过程中,学校和我都面临着同样一个难题,就是他把责任往旁边那几个让他“出头”的孩子身上推。推卸责任本身是个问题,如果认为众人说可以做、而自己明明知道不对还去做,这就是在决策上出了偏差,是在成长中特别要学会避免发生的事情。儿子要学会的,是对自己做出的行为负责,这个责任是推不出去的。
正好学校这个月德育教育的主题是“显得重要很好,可是对人友善更重要”。结合这个主题,我们让他懂得,不能因为想在同伴面前显出自己的重要性,就去做错误的事情。
二
对于失去课间休息活动权利这项惩罚,本身是写在学校的学生手册里,我认为不是多严重的事情,只是嘱咐儿子多带上一本书,不能参加活动,就在一边安静地看书。第一天回来,他告诉我在课间休息时,老师还同意他去图书馆,他去借了本新书。第二天放学回来,他说的话才引起了我的注意。
Tommy告诉我,“在墙上时”(on the wall)不能看书,他想看书,结果被老师批评了。这个“on the wall”是个什么概念,我怎么都想象不出来,是不能看挂在墙上的书,还是不能爬上墙去看书?好不容易,我才从儿子那里弄明白,原来是把受罚不能参加课间活动称为“on the wall”,是指在学校的操场边上,靠墙站着或坐着。这可跟我理解的完全不一样,是让全年级的同学都看着自己受罚,这个惩罚可不轻呀,等于是在“示众”了。
学校规定的纪律惩罚,最常用的就是失去课间活动权利,一般是一天。另外一个惩罚方式就是失去当天上学的权利,学校会打电话通知家长把孩子接走。因为未成年的孩子不能一个人在家,这样爸爸妈妈不但要从工作单位请假去接他,而且还要面临留在家里带孩子、花钱请人带或是带着去上班这样几个选择。我看到学生手册上写的最严重的惩罚,是剥夺孩子一年一度的春游权利。不知道是否真的有孩子走到那一步,一年就那么一次,是所有孩子都盼望的大活动,真的不让去,也够严厉的了。当然,校规里还有暂停上学权利和开除这样更严厉的纪律处罚,不过儿子的校长跟我聊过,一般不会采用这两种惩罚方式。
都说美国的教育崇尚鼓励,非常宽松自由。美国学校的老师,体罚学生或是恶语相向、冷嘲热讽都是不被允许的。但是自由不等于无序,按照事先定下的法律和规章,惩罚学生是可以的。美国现在有19个州的法律规定学校可以打学生屁股,用的是一个类似船桨一样的工具,执行人一般是学校的助理校长。最严重的阿拉巴马州1995年通过法律,把这个打孩子的权力下放到班级老师手上,导致现在全州每年约有4万名学生受到打屁股的纪律惩罚。打孩子的法律争议很大,不过在局部地区,看来还是得到了多数人的投票支持。
不过,有一点是很明确的,就是在孩子教育这个问题上,有规矩才能成方圆。美国的教育的确非常尊重个性和创造力,但是,在纪律保证下的有序教育才是发挥个性的前提保证。
编辑 朱璐 zhulu8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