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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审查与表达自由之间具有一种天然的对抗性,一方面表达自由作为基本人权应受到宪法的保护;另一方面自由是相对的,政府试图通过电影审查等方式来对其进行限制。纵观我国电影审查制度的现状及特点,可以发现其与表达自由之间并不是一种平衡关系,而从宪法学角度看,要平衡好电影审查与表达自由二者的关系,关键是平衡好国家权力与公民个人权利二者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