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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土地是人类社会最重要的生产和生活资料。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集体建设用地能够同国有土地同地同权同价后,如何解决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后增值收益的分配,成为了关键问题。收益分配的过程,实质上是各个利益主体的博弈过程。通过对其博弈过程的分析,研究对其产生影响的因素,我们可以看到预见下一步农地改革的方向以及提出配套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集体建设用地;收益分配;博弈过程;地方政府
党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目前,我国土地要素市场体系已初步形成。我国正面临着收入差距不断拉大的问题,我国的基尼系数从2003~2013这十年都超过了0.4的国际警戒线。根据Khan和Riskin(2001)的研究,中国的基尼系数同时高于农村内部基尼系数和城镇内部基尼系数,这说明城乡的收入差距是中国收入差距过大的决定性原因。要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繁荣乡村经济,就要从集体建设用地市场打开缺口,进行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使农民获得更多的实惠。
一、文献回顾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问题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国外学者的研究中很少提及这样的词汇,原因在于中国实施的是城乡二元土地制度,城市土地国有,乡村土地集体所有;而国外实施的是土地私有制,其土地可以通过市场自由交易。首先,国外学者的研究重点从关注耕地粮食生产转向农用地的社会、经济生态等多方面的价值,如Robert J.Johnton和Stephen K.Swallow(2006),以及 Saturnino M.Borras,Critbóal Kay 和Edward Lahiff(2008)的研究成果。其次,研究农用地流转的决策模型,如Arrow 和Fisher(1974)及Vrank,L.和J.Swinnen(2006)的研究等。 在关于土地流转能否带来的收益方面,部分学者如ZhangW.F 和J.Makeham(1997)通过比较经济学的方法,认为流转能促进规模经营,节约农村剩余劳动力,具体政策建议要加强制度建设、提供信贷支持、完善流转中介等。在关于土地流转收益分配方面,国外的研究也不多。有些学者如Richard F. Dye 和 Daniel P.Mcmillen (2007)的研究从房屋拆迁补偿价格与土地价值的关系出发,认为土地增值应全部为土地使用者或是土地所有者所有但其研究的基础是国外的土地私有制度,对我国的土地制度仅有部分借鉴意义。
二、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收入分配的博弈过程
(一)各个利益方的目标与行为
一次完整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过程,参与对象为村集体、土地需求者和地方政府。流转的方式有两种:占补平衡流转和自由流转。其中,占补平衡流转的具体操作如下。首先,地方政府通过征地的方式,征收村集体的建设用地并将其复垦为耕地,改变所征地的用途。其次,地方政府将复垦的耕地面积上报,中央根据新增加的耕地面积按一定的比例审批给地方政府。再次,土地需求者在符合用途管制和地区规划的前提下,以招拍挂的形式竞争新增的建设用地。自由流转的操作模式为村集体向地方政府上报所需流转的集体建设用地,在审核合格后,土地需求者在符合用途管制和地区规划的前提下,直接参加由地方政府所组织的对集体建设用地竞拍。其中,竞拍所得收益由地方政府和村集体按协商的比例分配。
假设村集体需要流转的建设用地总面积为s,在一级土地市场中,土地出让的市场价格为p。金融市场的利率为r,项目周期为t,流转后对集体建设用地的管理维护费用为mf。根据山东省占补平衡的操作经验,启动项目资金的贷款利息约占项目所需资金的1/4。
(二)地方政府
若地方政府选择让面积为s的集体建设用地自由流转,那么在这一过程中,设得到的管理费用、税收等收益总和r3为土地增值收益的a倍,得到政府净收益为π31=aps-cm ,cm为地方政府对自由流转集体建设用地市场的管理维护成本。
若地方政府进行占补平衡流转,为了获得增减挂钩政策审批的面积为s的建设用地指标,政府将原来村集体分散的农村集体用地bs复垦为耕地。假设政府在项目前期需要进行土地融资,整个项目的融资利息成本为rt/4,给村集体的补偿为每单位土地c1p, 政府的管理成本为cm,政府的净收益为π32=ps-c1ps(1+rt/4)-c31-c32-mf。当地方政府所得收益份额a大于c1(1+rt/4)+(cm-c31-c32-mf)/ps时,地方政府才会愿意进行自由流转;否则,地方政府将进行占补平衡流转。
(三)土地需求者
若土地需求者选择从村集体获得土地,设土地需求者总收益为r,付出成本为:对村集体的补偿cps、进行谈判的成本c21,对建设用地的管理维护费用mf以及缴纳的各种与土地相关的税费T。、土地需求者在项目前期要在金融资本市场上融资,利息成本为rt/4,可以得到土地开发商的净收益为π21=r-cps(1+rt/4)-c21-mf-T 。若土地需求者选择从政府手中获得土地,那么它将要付出的成本包括以下部分:购买土地成本ps,与地方政府谈判的成本c23。可以得到此时开发商的净收益为π22=r-ps-c23 当村集体所得流转收益份额c小于1+(c23-c21-mf-t)/ps(1+rt/4)时,土地需求者将会选择从村集体购买集体建设用地。
(四)村集体
若村集体决定进行自由流转,则村集体可获得收益cps,付出的成本为同土地开发商进行谈判的成本c12,则村集体的净收益为π11=cps-c12。若村集体决定等待政府征收土地,则村集体所得为c1ps,付出的成本为同政府谈判的成本c13,则此时村集体的净收益为π12=c1ps-c13。因此,当村集体所得流转收益份额c大于c1+(c12-c13)/ps时,村集体愿意将集体建设用地自由流转。
三、该模型可能的均衡 要想使集体建设用地的改革顺利进行下去,最好的结果是改革后的各个利益方都是利益增进的。使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自由流转的各个利益方的利益都增加的条件c1+(c12-c13)/ps 1-c1-(c12-c13)/ps,村集体自由流转所得反而小于由地方政府征地补偿,村集体等待政府进行征地。而政府等待村集体自由流转,最终结果是集体建设用地没有实现流转,各个利益方的收益为零。
四、结论与政策建议
从增加农民的财产收入的角度来看,关键在于提高村集体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收益分配份额,主要途径有:一是提高土地市场的开放程度,加强村集体的自主谈判能力,减少村集体对地方政府的依赖程度;二是通过减少村集体同土地需求者之间的谈判成本c21,土地需求者能减少对集体建设用地的管理维护费用mf,地方政府降低土地需求者需缴纳的各种与土地相关的税费T等间接方式,影响村集体在集体建设用地增值收益中所占比例c的取值区间,最终能一定程度上促进村集体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收益分配份额的增加。
参考文献:
[1]Arrow KJFisher,AC.Environmental protection,uncertainty and ireversibility[J].Q J Econ,1974(88).
[2]Khan,Riskin.Inequality and poverty in China in the age of globalization[M].New York:Oxford Univaersity Press,2001.
[3]Richard F.Dye,Daniel P.Mcmillen.Teardowns and Land Values in the Chicago Metropolitan Area[J].Journal of Urban Economics,2007(61).
[4]Robert J.Johnston,Dana Marie Bauer,Stephen K.Swallow. The Influence Of Spatial Land Use Patterns On Rural Amenity Values And Willingness To Pay For Growth Management: Evidence From A Contingent Choice Survey [C]Annual meeting, American Agricultural Economics Association,2000.
[5]Saturnino M.Borras JR,Marc Edelman,Cristóbal Kay.Transnational Agrarian Movements:Origins and Politics, Campaigns and Impact[J].Journal of Agrarian Change,2008(08).
*本文系浙江财经大学校级课题——农地入市前后收入分配的变化分析(项目编号:2013YJS066)的成果。
(作者单位:浙江财经大学)
关键词:集体建设用地;收益分配;博弈过程;地方政府
党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目前,我国土地要素市场体系已初步形成。我国正面临着收入差距不断拉大的问题,我国的基尼系数从2003~2013这十年都超过了0.4的国际警戒线。根据Khan和Riskin(2001)的研究,中国的基尼系数同时高于农村内部基尼系数和城镇内部基尼系数,这说明城乡的收入差距是中国收入差距过大的决定性原因。要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繁荣乡村经济,就要从集体建设用地市场打开缺口,进行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使农民获得更多的实惠。
一、文献回顾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问题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国外学者的研究中很少提及这样的词汇,原因在于中国实施的是城乡二元土地制度,城市土地国有,乡村土地集体所有;而国外实施的是土地私有制,其土地可以通过市场自由交易。首先,国外学者的研究重点从关注耕地粮食生产转向农用地的社会、经济生态等多方面的价值,如Robert J.Johnton和Stephen K.Swallow(2006),以及 Saturnino M.Borras,Critbóal Kay 和Edward Lahiff(2008)的研究成果。其次,研究农用地流转的决策模型,如Arrow 和Fisher(1974)及Vrank,L.和J.Swinnen(2006)的研究等。 在关于土地流转能否带来的收益方面,部分学者如ZhangW.F 和J.Makeham(1997)通过比较经济学的方法,认为流转能促进规模经营,节约农村剩余劳动力,具体政策建议要加强制度建设、提供信贷支持、完善流转中介等。在关于土地流转收益分配方面,国外的研究也不多。有些学者如Richard F. Dye 和 Daniel P.Mcmillen (2007)的研究从房屋拆迁补偿价格与土地价值的关系出发,认为土地增值应全部为土地使用者或是土地所有者所有但其研究的基础是国外的土地私有制度,对我国的土地制度仅有部分借鉴意义。
二、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收入分配的博弈过程
(一)各个利益方的目标与行为
一次完整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过程,参与对象为村集体、土地需求者和地方政府。流转的方式有两种:占补平衡流转和自由流转。其中,占补平衡流转的具体操作如下。首先,地方政府通过征地的方式,征收村集体的建设用地并将其复垦为耕地,改变所征地的用途。其次,地方政府将复垦的耕地面积上报,中央根据新增加的耕地面积按一定的比例审批给地方政府。再次,土地需求者在符合用途管制和地区规划的前提下,以招拍挂的形式竞争新增的建设用地。自由流转的操作模式为村集体向地方政府上报所需流转的集体建设用地,在审核合格后,土地需求者在符合用途管制和地区规划的前提下,直接参加由地方政府所组织的对集体建设用地竞拍。其中,竞拍所得收益由地方政府和村集体按协商的比例分配。
假设村集体需要流转的建设用地总面积为s,在一级土地市场中,土地出让的市场价格为p。金融市场的利率为r,项目周期为t,流转后对集体建设用地的管理维护费用为mf。根据山东省占补平衡的操作经验,启动项目资金的贷款利息约占项目所需资金的1/4。
(二)地方政府
若地方政府选择让面积为s的集体建设用地自由流转,那么在这一过程中,设得到的管理费用、税收等收益总和r3为土地增值收益的a倍,得到政府净收益为π31=aps-cm ,cm为地方政府对自由流转集体建设用地市场的管理维护成本。
若地方政府进行占补平衡流转,为了获得增减挂钩政策审批的面积为s的建设用地指标,政府将原来村集体分散的农村集体用地bs复垦为耕地。假设政府在项目前期需要进行土地融资,整个项目的融资利息成本为rt/4,给村集体的补偿为每单位土地c1p, 政府的管理成本为cm,政府的净收益为π32=ps-c1ps(1+rt/4)-c31-c32-mf。当地方政府所得收益份额a大于c1(1+rt/4)+(cm-c31-c32-mf)/ps时,地方政府才会愿意进行自由流转;否则,地方政府将进行占补平衡流转。
(三)土地需求者
若土地需求者选择从村集体获得土地,设土地需求者总收益为r,付出成本为:对村集体的补偿cps、进行谈判的成本c21,对建设用地的管理维护费用mf以及缴纳的各种与土地相关的税费T。、土地需求者在项目前期要在金融资本市场上融资,利息成本为rt/4,可以得到土地开发商的净收益为π21=r-cps(1+rt/4)-c21-mf-T 。若土地需求者选择从政府手中获得土地,那么它将要付出的成本包括以下部分:购买土地成本ps,与地方政府谈判的成本c23。可以得到此时开发商的净收益为π22=r-ps-c23 当村集体所得流转收益份额c小于1+(c23-c21-mf-t)/ps(1+rt/4)时,土地需求者将会选择从村集体购买集体建设用地。
(四)村集体
若村集体决定进行自由流转,则村集体可获得收益cps,付出的成本为同土地开发商进行谈判的成本c12,则村集体的净收益为π11=cps-c12。若村集体决定等待政府征收土地,则村集体所得为c1ps,付出的成本为同政府谈判的成本c13,则此时村集体的净收益为π12=c1ps-c13。因此,当村集体所得流转收益份额c大于c1+(c12-c13)/ps时,村集体愿意将集体建设用地自由流转。
三、该模型可能的均衡 要想使集体建设用地的改革顺利进行下去,最好的结果是改革后的各个利益方都是利益增进的。使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自由流转的各个利益方的利益都增加的条件c1+(c12-c13)/ps
四、结论与政策建议
从增加农民的财产收入的角度来看,关键在于提高村集体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收益分配份额,主要途径有:一是提高土地市场的开放程度,加强村集体的自主谈判能力,减少村集体对地方政府的依赖程度;二是通过减少村集体同土地需求者之间的谈判成本c21,土地需求者能减少对集体建设用地的管理维护费用mf,地方政府降低土地需求者需缴纳的各种与土地相关的税费T等间接方式,影响村集体在集体建设用地增值收益中所占比例c的取值区间,最终能一定程度上促进村集体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收益分配份额的增加。
参考文献:
[1]Arrow KJFisher,AC.Environmental protection,uncertainty and ireversibility[J].Q J Econ,1974(88).
[2]Khan,Riskin.Inequality and poverty in China in the age of globalization[M].New York:Oxford Univaersity Press,2001.
[3]Richard F.Dye,Daniel P.Mcmillen.Teardowns and Land Values in the Chicago Metropolitan Area[J].Journal of Urban Economics,2007(61).
[4]Robert J.Johnston,Dana Marie Bauer,Stephen K.Swallow. The Influence Of Spatial Land Use Patterns On Rural Amenity Values And Willingness To Pay For Growth Management: Evidence From A Contingent Choice Survey [C]Annual meeting, American Agricultural Economics Association,2000.
[5]Saturnino M.Borras JR,Marc Edelman,Cristóbal Kay.Transnational Agrarian Movements:Origins and Politics, Campaigns and Impact[J].Journal of Agrarian Change,2008(08).
*本文系浙江财经大学校级课题——农地入市前后收入分配的变化分析(项目编号:2013YJS066)的成果。
(作者单位:浙江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