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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模式”指的是2019年3月,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牵头,主要短视频平台和直播平台试点上线的“青少年防沉迷系统”,该系统会在使用时段、时长、功能和浏览内容等方面对未成年人的上网行为进行规范。平台上线“青少年模式”是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和优先保护。但是,当前部分平台的“青少年模式”仍存在漏洞,这使得,“青少年模式”形同虚设。那么,网络平台设定青少年模式有多大作用呢?
网络时代,利用网络进行学习、娱乐和社交等对于青少年来说已经不可或缺。高频使用网络需要有相应的保护机制来对青少年进行网络保护。“青少年模式”在时间、内容等方面设限,可有效防止青少年受不良信息的危害,还可以助力青少年的发展。因此,我方认为网络平台设定“青少年模式”作用较大。
时间管理方面,在某些平台的“青少年模式”下,未成年人每次进入网络平台的时间不能超过40分钟,超过40分钟之后需要重新输入密码进入,部分网络游戏还设置有未成年使用的时间段,超过时间未成年人便无法登录上线。这些举措可有效控制青少年在网络平台上的时间点和使用时长,既有助于家长对孩子的管教,也有利于青少年自身养成好的网络使用习惯。
内容方面,在“青少年模式”下,网络平台会对内容进行把关,筛选出适合青少年的内容,一般是具有知识性、科普性的内容,这些内容或图文并茂,或音视频化,生动、形象,具有创新性,可以引起青少年的学习兴趣。
个人信息保护方面,“青少年模式”下的视频发布、私信沟通等功能被限制,可以有效预防未成年用户发布带有个人信息的视频,预防未成年人隐私信息泄露。此外,“青少年模式”通常还禁止使用平台的打赏、充值、提现等功能。之前,未成年人“一掷千金”打赏网络主播、购买游戏装备等新闻屡见不鲜,“青少年模式”普遍上线之后,相关新闻就比较少见了,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青少年模式”正在发挥积极作用。
作为网络“原住民”的青少年们逐渐成了网络视频平台等的主要用户,国家也越来越重视净化未成年人网络环境,各网络平台上线的“青少年模式”成为“标配”,其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确有作用,但是作用并不明显。由于技術漏洞等各方面的原因,现实中的“青少年模式”看似是一道防护墙,实则是一道虚掩着的门。我方认为,网络平台的“青少年模式”作用不大。
技术漏洞使得“青少年模式”的作用大打折扣。虽然某些平台的“青少年模式”,每日限制使用时间不超过40分钟,但是40分钟后,可通过卸载重新安装的方式绕过“青少年模式”。另外,在限制时间用完以后,未成年人可通过再次输入密码的方式,继续获得使用时长,而平台在密码设置上并没有严格要求,未成年人可多次输入密码直到被破解。各个网络平台之间在“青少年模式”上也没有共享设置,一个平台上的40分钟使用完,还有另一个平台,这就使这一模式的实际效果大打折扣。
商业利益驱使,把关不严。“青少年模式”注重的是社会效益,而各个网络平台在兼顾社会效益的同时,也要追求经济效益,部分网络平台迫于压力推出“青少年模式”,但是由于此举并不具有强制性,目前大部分网络平台的“青少年模式”更像是被迫之下的“交作业”。为了留住未成年人这些潜在用户,部分网络平台除了技术上存在漏洞以外,在内容把关上也不严格,涉黄以及诱惑性等不健康内容仍然存在,难以保证未成年人不受到网络不良信息的危害。
家长不够重视,“青少年模式”无法达到预期防护效果。“青少年模式”虽然已经在各网络平台普及,但有部分家长嫌麻烦,直接将账号和密码等告诉了孩子。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平台模式设定得很规范,“青少年模式”也无法发挥作用。
(本文正反方均系作者个人观点)
“青少年模式”的作用是无可非议的,但是存在的问题也亟待解决。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部分规定与网络平台运营方设置“青少年模式”的相关责任要求,也明确列举了家长及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应尽的监护职责。“青少年模式”能起到多大的作用,需依靠多方力量。它是一项囊括网络平台、家长、学校、青少年自身的系统工程,缺少哪一环其预期效果都不能达成。
(编辑 高秋菊)
正方观点 设定“青少年模式”作用较大
网络时代,利用网络进行学习、娱乐和社交等对于青少年来说已经不可或缺。高频使用网络需要有相应的保护机制来对青少年进行网络保护。“青少年模式”在时间、内容等方面设限,可有效防止青少年受不良信息的危害,还可以助力青少年的发展。因此,我方认为网络平台设定“青少年模式”作用较大。
时间管理方面,在某些平台的“青少年模式”下,未成年人每次进入网络平台的时间不能超过40分钟,超过40分钟之后需要重新输入密码进入,部分网络游戏还设置有未成年使用的时间段,超过时间未成年人便无法登录上线。这些举措可有效控制青少年在网络平台上的时间点和使用时长,既有助于家长对孩子的管教,也有利于青少年自身养成好的网络使用习惯。
内容方面,在“青少年模式”下,网络平台会对内容进行把关,筛选出适合青少年的内容,一般是具有知识性、科普性的内容,这些内容或图文并茂,或音视频化,生动、形象,具有创新性,可以引起青少年的学习兴趣。
个人信息保护方面,“青少年模式”下的视频发布、私信沟通等功能被限制,可以有效预防未成年用户发布带有个人信息的视频,预防未成年人隐私信息泄露。此外,“青少年模式”通常还禁止使用平台的打赏、充值、提现等功能。之前,未成年人“一掷千金”打赏网络主播、购买游戏装备等新闻屡见不鲜,“青少年模式”普遍上线之后,相关新闻就比较少见了,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青少年模式”正在发挥积极作用。
反方观点 设定“青少年模式”作用不大
作为网络“原住民”的青少年们逐渐成了网络视频平台等的主要用户,国家也越来越重视净化未成年人网络环境,各网络平台上线的“青少年模式”成为“标配”,其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确有作用,但是作用并不明显。由于技術漏洞等各方面的原因,现实中的“青少年模式”看似是一道防护墙,实则是一道虚掩着的门。我方认为,网络平台的“青少年模式”作用不大。
技术漏洞使得“青少年模式”的作用大打折扣。虽然某些平台的“青少年模式”,每日限制使用时间不超过40分钟,但是40分钟后,可通过卸载重新安装的方式绕过“青少年模式”。另外,在限制时间用完以后,未成年人可通过再次输入密码的方式,继续获得使用时长,而平台在密码设置上并没有严格要求,未成年人可多次输入密码直到被破解。各个网络平台之间在“青少年模式”上也没有共享设置,一个平台上的40分钟使用完,还有另一个平台,这就使这一模式的实际效果大打折扣。
商业利益驱使,把关不严。“青少年模式”注重的是社会效益,而各个网络平台在兼顾社会效益的同时,也要追求经济效益,部分网络平台迫于压力推出“青少年模式”,但是由于此举并不具有强制性,目前大部分网络平台的“青少年模式”更像是被迫之下的“交作业”。为了留住未成年人这些潜在用户,部分网络平台除了技术上存在漏洞以外,在内容把关上也不严格,涉黄以及诱惑性等不健康内容仍然存在,难以保证未成年人不受到网络不良信息的危害。
家长不够重视,“青少年模式”无法达到预期防护效果。“青少年模式”虽然已经在各网络平台普及,但有部分家长嫌麻烦,直接将账号和密码等告诉了孩子。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平台模式设定得很规范,“青少年模式”也无法发挥作用。
(本文正反方均系作者个人观点)
总结陈词
“青少年模式”的作用是无可非议的,但是存在的问题也亟待解决。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部分规定与网络平台运营方设置“青少年模式”的相关责任要求,也明确列举了家长及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应尽的监护职责。“青少年模式”能起到多大的作用,需依靠多方力量。它是一项囊括网络平台、家长、学校、青少年自身的系统工程,缺少哪一环其预期效果都不能达成。
(编辑 高秋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