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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对科研院所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和拓展信息服务工作的需要,2001年内蒙古科技信息研究所制定了本所管理体制改革和内设机构调整方案。特别是 2002年2月内蒙古科技厅党组批复《内蒙古科技信息研究所内设机构调整及管理体制深化改革方案》,把内蒙古科技信息网络工程中心归属权下放到内蒙古科技信息研究所后,内蒙古科技信息研究所加大内设机构调整力度,并从转换经营机制、分流人员和产权制度改革入手,在用人、分配制度等管理体制上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为科技信息服务向产业化、社会化方向发展奠定了基础。内蒙古科技信息研究所在改革中不断发展隆大。
一、加快推进内设机构调整和管理体制改革进程
1.以市场服务为导向进行内设机构的调整
根据2001年底公布的《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深化改革方案与实施办法》,厅机关和厅属二级单位的改革要统筹考虑,整体推进,配套进行。同时确定要把部分厅机关事务性工作职能下放到二级单位,并明确要求信息所要加强科技发展战略研究和科技宣传工作。按照科技厅深化改革方案的总体要求,内蒙古科技信息研究所在前两次机构调整的基础上,本着以信息资源建设为基础,以为领导决策和社会化信息服务为根本,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为目标,按照精干、实用、高效的原则,再次对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和充实,逐步调整为6个中心、2个部(室)、1个公司,使内设机构层次更加合理、职能更加明确、管理更加科学。
一是借着内蒙古科技信息网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整建制划转到内蒙古科技信息研究所的契机,将其作为独家控股的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进行改造。网络工程中心通过重新整合,将原来4个部门压缩为3个,围绕内蒙古科技信息网络信息资源开发、建设和信息化服务分工合作,面向市场提供各类信息和技术服务。
二是在影视制作中心的基础上组建了科技宣传中心,全面承担科技厅的对外宣传工作。宣传中心除继续承担内蒙古电视台驻科技厅记者站的科技新闻和科技专题片的制作任务外,还要及时为各类报刊、广播、科技信息网等新闻媒体提供新闻、专题报道、署名文章等文字稿件,同时面向市场提供媒体制作服务。
三是按照科技厅要加强科技发展战略研究的要求,新成立了科技促进发展研究中心,其主要业务职责是承接科技厅软科学研究课题,为自治区制定科技政策、法规、规划、管理办法等提供背景分析和决策参考;围绕自治区科技发展的重点领域、重大科研项目和关键技术进行动态跟踪和综合分析研究,为科技决策充当“耳目”和“参谋”;有重点、有目标地收集、加工和提炼专项信息,为各级领导和科技管理部门提供信息参考。
四是进一步充实科技咨询评估中心的力量,不断扩大业务范围,使其逐步发展成为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中心除承担科技厅委托的重大科技评估任务和重大科技项目招投标组织管理工作外,还面向社会承接有关管理部门、科研机构、厂矿企业委托的科技评估和技术咨询服务。
五是继续发展科技文献服务。通过扩大电子阅览室规模,充实科技查新检索服务力量,不断扩大科技文献服务的范围,利用现有条件开展信息查询、定题服务、计算机网络远程教育等业务。
六是加快发展科技人才继续教育工作。在原网络工程中心培训部的基础上,经自治区社团组织管理部门认定,成立了科技人才继续教育中心,面向社会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教育培训工作。
七是充分发挥所内科技期刊的科普宣传作用。《内蒙古科技与经济》(汉文版)和《内蒙古科技》 (蒙文版)积极配合自治区科技宣传工作,扩大版面,增设栏目,全方位宣传报道自治区重大科技活动和科普知识。
八是保留内蒙古科苑电脑公司,按照单位与领办人员合股、信息所控股的方式管理和运营。综合业务办公室作为全所惟一的职能科室,进一步压缩了编制,实行目标责任管理。
2.重点推进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
人事制度改革是分配制度改革的基础。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基础上,继续全面推行全员聘用制,实现了人员安排按需设岗,按岗聘任。首先,对所班子成员实行任期聘任制,任期5年。然后由所长牵头制定部门负责人岗位目标责任状,通过竞争在全所范围内公开选聘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根据本部门的任务目标,制定各岗位的责任目标,采取”双向选择”的办法,选聘工作人员。所长与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每位工作人员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做到了目标分解到人,责任明确到人。对落聘人员所里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尽可能组织其重新上岗或创造条件鼓励其创办经济实体。对不愿上岗人员允许离岗开发、辞职或自谋职业。创办或领办经济实体和离岗开发人员,所里继续保留其工资关系和人事关系,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评定职称和普调工资等方面,与所内上岗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分配制度改革遵循“效益优先、多劳多得、兼顾公平”的原则,通过核定工作量、效益提成等措施将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与工作任务和绩效直接挂钩。近两年内,全所除综合业务办公室外,所有业务部门和经营实体一律实行以成本核算为核心的企业化管理,人员工资和奖金自行通过市场服务创收解决,并针对不同情况分别确定一定数量的创收指标。所有员工一律取消档案工资,实行基本工资加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和效益工资的分配方式。岗位工资体现以岗定薪,上不封顶,下不保底。员工工资记入部门成本。为了保证企业化管理的顺利过渡,所里依据工作性质和基础设施条件的不同,分别确定各业务部门的事业经费补贴额度,主要用于人员培训、调研、设备折旧、房水电暖费、职工“三险”和住房公积金补贴单位承担部分等成本。这样,将事业经费由暗补变为明补,使每个业务部门和全体职工都了解事业经费使用范围和具体数量。此外,通过民主推荐,由所长、财务人员和能代表群众意见的职工组成监事会,对各部门÷各实体完成创收指标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审计监督,并在所办公会或职工大会上公布全所及各部门的财务收支情况,加强改革过程中的群众监督作用。
3.完善管理办法
一是全面实行所长任期目标责任制。所长向科技厅签定目标责任状,明确任期内精神文明建设、业务工作目标和年度创收指标,事业收入每年递增15%—20%,事业经费支出每年递减20%-30%,职工收入每年递增10%—15%。任期内,所长有权自主决定内设机构设置,任免中层干部,面向社会招聘人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解聘或辞退职工。
二是实行集中领导下的分类管理。网络工程中心和科苑电脑公司按股份制企业管理运营;科技宣传中心、科技咨询评估中心、科技文献服务中心、科技人才继续教育中心、科技促进发展研究中心、科技杂志社全部实行以成本核算为核心的企业化管理,科技宣传中心和科技咨询评估中心将分别向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过渡。各部门经费全部实施独立核算。
三是各部门和实体的财务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所有部门和实体的收支实行所财务总账下的分户管理,支出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由所长签批。所有业务部门和经营实体都实行成本核算。人员工资、奖金、办公用品,设备折旧、水电暖费及职工“三险”(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单位承担部分等都计入部门成本。
四是建章立制,严格规章制度管理。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职工守则》、《职工考核和奖励办法》、《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聘用及上岗考核办法》、《关于规范经济活动若干问题的实施细则》等近20项规章制度。各部门、务实体也根据各自的业务特点制定了内部管理办法及业务管理制度,初步形成上下衔接、完善配套的管理制度,为规范管理、有序开展业务活动奠定了基础。 五是实行新的用人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各部门可以通过招聘方式聘用部分急需人才。对聘用人员通过签定聘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并按照企业聘用标准为应聘人员交纳各类劳动保险。此外,经自治区编委重新核定的40个正式编制也暂不落实到具体人头,待条件成熟后,再按照本人所在岗位的性质和运行机制进行相应的转换。
二、改革促进了社会化科技信息服务工作的发展
近两年,全所各项业务收入每年近200万元,弥补了事业经费的不足,促进了科技信息事业的发展。
通过近几年的改革探索,内蒙古科技信息研究所不仅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员工的积极性,事业发展规模得到逐步扩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科技信息网建设和服务
按照自治区科技厅建设“数字内蒙古”的总体思路,以内蒙古科技信息网为平台,完成了“科技厅办公自动化系统”、“内蒙古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等关键任务,并在全区范围内投入使用,使科技厅电子政务成为全区启动最早、内容最为全面的厅局。
在网络信息资源建设方面,建成了“内蒙古科技成果数据库”、“内蒙古科技计划项目数据库”、“内蒙古专家数据库”、“内蒙古科技政策法规数据库”、“内蒙古企业产品数据库”等十余个具有自治区地方特色数据库,正在筹建的还有“内蒙古羊绒数据库”、”内蒙古奶业数据库”等。此外,还引进了万方数据、国家专利数据库、重庆维普中外文期刊全文数据库。目前,内蒙古科技信息网数据总量已达600G以上。
在面向市场服务方面,为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党委统战部、卫生厅、地矿厅、财政厅等20多个政府部门制作了网站;为内蒙古电视台、内蒙古商业学校、蒙牛集团、永业科技公司等100多家企事业单位制作了门户网站;完成了自治区人大、自治区卫生厅等5项网络建设工程;利用网络举办各类培训班 20多期,培训人数近3500人次。
内蒙古科技信息研究所还与内蒙古计算机应用研究院、内蒙古测绘局合作承担了“数字内蒙古科技”建设任务。科技信息网络工程中心负责该项目信息采集。目前,已收集的相关信息涵盖了以下范围:50多个自治区高新技术园区基地,233家高新技术企业,90个民营科技企业,30多个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31所高等院校,100多个高层次科技人才,1000余个享受政府特贴和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900余项自治区2001—2003年科技成果,自治区2004年科技计划申报项目600余条以及148所科研院所,200余个科技中介机构的简要信息。
利用网络中心现有资源,通过采用VPN技术,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了移动办公,同时也实现了各盟市科技局网络与科技厅办公自动化系统的虚拟互联,使全区14个盟市能够进入科技厅办公局域网收看科技厅文件、通知和文件汇编系统,实现了资源共享。
围绕国家和自治区科技、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和关键技术等,有重点、有针对性地从网上收集、加工和提炼专项信息,进行动态跟踪和综合分析,为政府制定政策、法规、规划、管理办法提供决策参考信息。建设完成了科技信息决策支持系统,目前已经发布近干条信息。
2.为高层次人才提供查询国外科技文献优惠服务
自2004年6月3日“全区海外归国人员国外科技文献查询优惠服务”启动仪式举行以来,按照与会领导的指示,于2004年6月下旬发出通知,将优惠服务的范围扩大到自治区海外归国人员、优秀学科带头人、32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的专家和虚拟研究院及重大专项的首席专家。截至2004年10月25日止,已经向自治区高层次人才提供此项服务50人次,受到用户的欢迎与好评。
科技文献服务除面向社会开展书、报、刊阅览和电子阅览服务外,主要是配合科研、开发项目的实施,利用国内外大型数据库资源,为科研立项、成果评审、成果奖励等环节提供查新检索服务。2003年,共接待各类读者和用户5000多人次,完成查新报告200余份,定题服务10项,流通报刊近2万册(份)。
3.科技发展战略研究
围绕自治区科技体制改革及自治区科技生产力布局136工程和科技计划5226体系的实施,积极开展软科学研究工作。完成了“牧草品种资源调研”、“中介机构建设研究”、“生态建设科技支撑研究”、“厅属科研院所改革发展研究”、“科技特派员制度研究”等研究课题,其中“科技特派员制度研究”项目在完成调研报告的基础上,分别向自治区政府和科技部上报了《关于在内蒙古自治区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实施方案》,科技部已于2003年 5月正式批准我区2个盟市、4个旗县列入试点。
4.科技咨询评估工作
科技咨询评估工作的重点是配合自治区部分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完成前期、中期及后期的管理服务工作。2003年,完成自治区申报国家重点新产品项目评估61项,对申报国家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组织了可行性论证,对申报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87项进行了评审、评估,对68家申报农业科技园区、农业特色产业化基地及79家申报自治区星火科技示范旗、农村牧区小城镇现代化建设科技示范镇、创新型星火龙头企业、星火外向型企业、星火密集区的申报材料组织了评审、评估。按照科技部的要求,对2001年度国家批准的31项农业科技成果资金项目进行了中期监理,对2002年度自治区农村与社会发展计划的19个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了中期检查评估。
5.科技信息传播及报道工作
内蒙古科技信息研究所除科技信息网络以外还通过科技期刊和科技声像两大媒体对各种大型科技活动进行系列报道。2003— 2004年,内蒙古科技信息研究所主办的《内蒙古科技与经济》(汉文版)和《内蒙古科技》(蒙文版)分别出刊24期和12期。2003年,科技声像宣传摄制并播出科技新闻100余条,拍摄外宣科技专题片3部、实用技术专题片5部,并为自治区水利厅、呼市国税局、京蒙高科孵化器等单位摄制电视专题片15部。
6.科技人才继续教育工作
科技人才继续教育中心成立后,承办了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自治区科技厅联合主办的首期全区旗县科技副职培训班,并建立了培训档案数据库。举办了3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和公务员知识更新培训,联合自治区统战部等单位举办了5期计算机业务培训。2004年上半年,共举办各种类型培训班8期,培训人数400多人次。
(作者单位:内蒙古科技信息研究所 内蒙古呼和浩特010010)
一、加快推进内设机构调整和管理体制改革进程
1.以市场服务为导向进行内设机构的调整
根据2001年底公布的《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深化改革方案与实施办法》,厅机关和厅属二级单位的改革要统筹考虑,整体推进,配套进行。同时确定要把部分厅机关事务性工作职能下放到二级单位,并明确要求信息所要加强科技发展战略研究和科技宣传工作。按照科技厅深化改革方案的总体要求,内蒙古科技信息研究所在前两次机构调整的基础上,本着以信息资源建设为基础,以为领导决策和社会化信息服务为根本,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为目标,按照精干、实用、高效的原则,再次对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和充实,逐步调整为6个中心、2个部(室)、1个公司,使内设机构层次更加合理、职能更加明确、管理更加科学。
一是借着内蒙古科技信息网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整建制划转到内蒙古科技信息研究所的契机,将其作为独家控股的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进行改造。网络工程中心通过重新整合,将原来4个部门压缩为3个,围绕内蒙古科技信息网络信息资源开发、建设和信息化服务分工合作,面向市场提供各类信息和技术服务。
二是在影视制作中心的基础上组建了科技宣传中心,全面承担科技厅的对外宣传工作。宣传中心除继续承担内蒙古电视台驻科技厅记者站的科技新闻和科技专题片的制作任务外,还要及时为各类报刊、广播、科技信息网等新闻媒体提供新闻、专题报道、署名文章等文字稿件,同时面向市场提供媒体制作服务。
三是按照科技厅要加强科技发展战略研究的要求,新成立了科技促进发展研究中心,其主要业务职责是承接科技厅软科学研究课题,为自治区制定科技政策、法规、规划、管理办法等提供背景分析和决策参考;围绕自治区科技发展的重点领域、重大科研项目和关键技术进行动态跟踪和综合分析研究,为科技决策充当“耳目”和“参谋”;有重点、有目标地收集、加工和提炼专项信息,为各级领导和科技管理部门提供信息参考。
四是进一步充实科技咨询评估中心的力量,不断扩大业务范围,使其逐步发展成为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中心除承担科技厅委托的重大科技评估任务和重大科技项目招投标组织管理工作外,还面向社会承接有关管理部门、科研机构、厂矿企业委托的科技评估和技术咨询服务。
五是继续发展科技文献服务。通过扩大电子阅览室规模,充实科技查新检索服务力量,不断扩大科技文献服务的范围,利用现有条件开展信息查询、定题服务、计算机网络远程教育等业务。
六是加快发展科技人才继续教育工作。在原网络工程中心培训部的基础上,经自治区社团组织管理部门认定,成立了科技人才继续教育中心,面向社会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教育培训工作。
七是充分发挥所内科技期刊的科普宣传作用。《内蒙古科技与经济》(汉文版)和《内蒙古科技》 (蒙文版)积极配合自治区科技宣传工作,扩大版面,增设栏目,全方位宣传报道自治区重大科技活动和科普知识。
八是保留内蒙古科苑电脑公司,按照单位与领办人员合股、信息所控股的方式管理和运营。综合业务办公室作为全所惟一的职能科室,进一步压缩了编制,实行目标责任管理。
2.重点推进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
人事制度改革是分配制度改革的基础。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基础上,继续全面推行全员聘用制,实现了人员安排按需设岗,按岗聘任。首先,对所班子成员实行任期聘任制,任期5年。然后由所长牵头制定部门负责人岗位目标责任状,通过竞争在全所范围内公开选聘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根据本部门的任务目标,制定各岗位的责任目标,采取”双向选择”的办法,选聘工作人员。所长与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每位工作人员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做到了目标分解到人,责任明确到人。对落聘人员所里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尽可能组织其重新上岗或创造条件鼓励其创办经济实体。对不愿上岗人员允许离岗开发、辞职或自谋职业。创办或领办经济实体和离岗开发人员,所里继续保留其工资关系和人事关系,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评定职称和普调工资等方面,与所内上岗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分配制度改革遵循“效益优先、多劳多得、兼顾公平”的原则,通过核定工作量、效益提成等措施将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与工作任务和绩效直接挂钩。近两年内,全所除综合业务办公室外,所有业务部门和经营实体一律实行以成本核算为核心的企业化管理,人员工资和奖金自行通过市场服务创收解决,并针对不同情况分别确定一定数量的创收指标。所有员工一律取消档案工资,实行基本工资加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和效益工资的分配方式。岗位工资体现以岗定薪,上不封顶,下不保底。员工工资记入部门成本。为了保证企业化管理的顺利过渡,所里依据工作性质和基础设施条件的不同,分别确定各业务部门的事业经费补贴额度,主要用于人员培训、调研、设备折旧、房水电暖费、职工“三险”和住房公积金补贴单位承担部分等成本。这样,将事业经费由暗补变为明补,使每个业务部门和全体职工都了解事业经费使用范围和具体数量。此外,通过民主推荐,由所长、财务人员和能代表群众意见的职工组成监事会,对各部门÷各实体完成创收指标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审计监督,并在所办公会或职工大会上公布全所及各部门的财务收支情况,加强改革过程中的群众监督作用。
3.完善管理办法
一是全面实行所长任期目标责任制。所长向科技厅签定目标责任状,明确任期内精神文明建设、业务工作目标和年度创收指标,事业收入每年递增15%—20%,事业经费支出每年递减20%-30%,职工收入每年递增10%—15%。任期内,所长有权自主决定内设机构设置,任免中层干部,面向社会招聘人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解聘或辞退职工。
二是实行集中领导下的分类管理。网络工程中心和科苑电脑公司按股份制企业管理运营;科技宣传中心、科技咨询评估中心、科技文献服务中心、科技人才继续教育中心、科技促进发展研究中心、科技杂志社全部实行以成本核算为核心的企业化管理,科技宣传中心和科技咨询评估中心将分别向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过渡。各部门经费全部实施独立核算。
三是各部门和实体的财务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所有部门和实体的收支实行所财务总账下的分户管理,支出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由所长签批。所有业务部门和经营实体都实行成本核算。人员工资、奖金、办公用品,设备折旧、水电暖费及职工“三险”(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单位承担部分等都计入部门成本。
四是建章立制,严格规章制度管理。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职工守则》、《职工考核和奖励办法》、《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聘用及上岗考核办法》、《关于规范经济活动若干问题的实施细则》等近20项规章制度。各部门、务实体也根据各自的业务特点制定了内部管理办法及业务管理制度,初步形成上下衔接、完善配套的管理制度,为规范管理、有序开展业务活动奠定了基础。 五是实行新的用人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各部门可以通过招聘方式聘用部分急需人才。对聘用人员通过签定聘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并按照企业聘用标准为应聘人员交纳各类劳动保险。此外,经自治区编委重新核定的40个正式编制也暂不落实到具体人头,待条件成熟后,再按照本人所在岗位的性质和运行机制进行相应的转换。
二、改革促进了社会化科技信息服务工作的发展
近两年,全所各项业务收入每年近200万元,弥补了事业经费的不足,促进了科技信息事业的发展。
通过近几年的改革探索,内蒙古科技信息研究所不仅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员工的积极性,事业发展规模得到逐步扩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科技信息网建设和服务
按照自治区科技厅建设“数字内蒙古”的总体思路,以内蒙古科技信息网为平台,完成了“科技厅办公自动化系统”、“内蒙古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等关键任务,并在全区范围内投入使用,使科技厅电子政务成为全区启动最早、内容最为全面的厅局。
在网络信息资源建设方面,建成了“内蒙古科技成果数据库”、“内蒙古科技计划项目数据库”、“内蒙古专家数据库”、“内蒙古科技政策法规数据库”、“内蒙古企业产品数据库”等十余个具有自治区地方特色数据库,正在筹建的还有“内蒙古羊绒数据库”、”内蒙古奶业数据库”等。此外,还引进了万方数据、国家专利数据库、重庆维普中外文期刊全文数据库。目前,内蒙古科技信息网数据总量已达600G以上。
在面向市场服务方面,为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党委统战部、卫生厅、地矿厅、财政厅等20多个政府部门制作了网站;为内蒙古电视台、内蒙古商业学校、蒙牛集团、永业科技公司等100多家企事业单位制作了门户网站;完成了自治区人大、自治区卫生厅等5项网络建设工程;利用网络举办各类培训班 20多期,培训人数近3500人次。
内蒙古科技信息研究所还与内蒙古计算机应用研究院、内蒙古测绘局合作承担了“数字内蒙古科技”建设任务。科技信息网络工程中心负责该项目信息采集。目前,已收集的相关信息涵盖了以下范围:50多个自治区高新技术园区基地,233家高新技术企业,90个民营科技企业,30多个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31所高等院校,100多个高层次科技人才,1000余个享受政府特贴和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900余项自治区2001—2003年科技成果,自治区2004年科技计划申报项目600余条以及148所科研院所,200余个科技中介机构的简要信息。
利用网络中心现有资源,通过采用VPN技术,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了移动办公,同时也实现了各盟市科技局网络与科技厅办公自动化系统的虚拟互联,使全区14个盟市能够进入科技厅办公局域网收看科技厅文件、通知和文件汇编系统,实现了资源共享。
围绕国家和自治区科技、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和关键技术等,有重点、有针对性地从网上收集、加工和提炼专项信息,进行动态跟踪和综合分析,为政府制定政策、法规、规划、管理办法提供决策参考信息。建设完成了科技信息决策支持系统,目前已经发布近干条信息。
2.为高层次人才提供查询国外科技文献优惠服务
自2004年6月3日“全区海外归国人员国外科技文献查询优惠服务”启动仪式举行以来,按照与会领导的指示,于2004年6月下旬发出通知,将优惠服务的范围扩大到自治区海外归国人员、优秀学科带头人、32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的专家和虚拟研究院及重大专项的首席专家。截至2004年10月25日止,已经向自治区高层次人才提供此项服务50人次,受到用户的欢迎与好评。
科技文献服务除面向社会开展书、报、刊阅览和电子阅览服务外,主要是配合科研、开发项目的实施,利用国内外大型数据库资源,为科研立项、成果评审、成果奖励等环节提供查新检索服务。2003年,共接待各类读者和用户5000多人次,完成查新报告200余份,定题服务10项,流通报刊近2万册(份)。
3.科技发展战略研究
围绕自治区科技体制改革及自治区科技生产力布局136工程和科技计划5226体系的实施,积极开展软科学研究工作。完成了“牧草品种资源调研”、“中介机构建设研究”、“生态建设科技支撑研究”、“厅属科研院所改革发展研究”、“科技特派员制度研究”等研究课题,其中“科技特派员制度研究”项目在完成调研报告的基础上,分别向自治区政府和科技部上报了《关于在内蒙古自治区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实施方案》,科技部已于2003年 5月正式批准我区2个盟市、4个旗县列入试点。
4.科技咨询评估工作
科技咨询评估工作的重点是配合自治区部分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完成前期、中期及后期的管理服务工作。2003年,完成自治区申报国家重点新产品项目评估61项,对申报国家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组织了可行性论证,对申报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87项进行了评审、评估,对68家申报农业科技园区、农业特色产业化基地及79家申报自治区星火科技示范旗、农村牧区小城镇现代化建设科技示范镇、创新型星火龙头企业、星火外向型企业、星火密集区的申报材料组织了评审、评估。按照科技部的要求,对2001年度国家批准的31项农业科技成果资金项目进行了中期监理,对2002年度自治区农村与社会发展计划的19个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了中期检查评估。
5.科技信息传播及报道工作
内蒙古科技信息研究所除科技信息网络以外还通过科技期刊和科技声像两大媒体对各种大型科技活动进行系列报道。2003— 2004年,内蒙古科技信息研究所主办的《内蒙古科技与经济》(汉文版)和《内蒙古科技》(蒙文版)分别出刊24期和12期。2003年,科技声像宣传摄制并播出科技新闻100余条,拍摄外宣科技专题片3部、实用技术专题片5部,并为自治区水利厅、呼市国税局、京蒙高科孵化器等单位摄制电视专题片15部。
6.科技人才继续教育工作
科技人才继续教育中心成立后,承办了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自治区科技厅联合主办的首期全区旗县科技副职培训班,并建立了培训档案数据库。举办了3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和公务员知识更新培训,联合自治区统战部等单位举办了5期计算机业务培训。2004年上半年,共举办各种类型培训班8期,培训人数400多人次。
(作者单位:内蒙古科技信息研究所 内蒙古呼和浩特01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