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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建设好"两房"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各项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准确及时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治犯罪,切实保障有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必要条件。检察机关"两房"(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的抓好,是做好检察工作的物质基础,不仅关系到检察事业的长远发展,也关系到检察机关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为此,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大力推进"两房"建设,使办公、办案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为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创造了有利条件。
关键词 基层;检察机关;"两房"建设
建设好"两房"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各项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准确及时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治犯罪,切实保障有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必要条件。检察机关"两房"(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的抓好,是做好检察工作的物质基础,不仅关系到检察事业的长远发展,也关系到检察机关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为此,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大力推进"两房"建设,使办公、办案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为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创造了有利条件。
2009年底,全国基层检察院基本完成了"两房"建设任务。但仍有少数还在立项、在建中,主要原因还是资金不足。现就本院情况谈点"两房"建设体会。
1 办公办案用房现状及"两房"工程在建情况
南明区检察院原办公区域位于省城中心城区,所处位置窄小,办公区外道路狭窄不能停放车辆,办公环境较差。原有办公大楼是60年代初修建的一幢四层的楼房,占地面积4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人均办公面积仅为15平方米,无专用审讯室,滞后的办公环境严重制约了检察工作开展。随着业务的迅猛发展和人员的不断增长,旧的办公楼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检察工作发展的需要。
近年来,城市建设进程在加快、人口膨胀,城市建设用地日趋紧张,拆迁难度进一步加大,该院前任班子狠下决心要扭转这种局面。2008年初,新一届领导班子成立后,院党组高度重视"两房"建设工作,始终把它作为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检察工作长足发展的基石,摆上了全院的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多种措施,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经过不断努力,通过征地等相关手续,我院"两房"项目2009年2月完成前期准备并开始进行施工招标,2009年八月开工,总建筑面积12884平方米,工程总投资4279万元。现我院已全部搬入新办公大楼,设备已全部投入使用,不仅解决了原有的办公条件差的问题,也为干警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办公环境。
2 "两房"建设经费保障不足
按照"分级负担、分灶吃饭"的检察经费保障机制,检察机关的经费主要由本级财政负责。近年来,随着各级地方财政收入的逐步增加以及部分中央专项补助经费的支持,基层检察院经费保障情况有所改善、办公办案条件有所提高。但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目前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检察院办公办案经费仍然较为紧张,此时如果再由地方承担绝大部分建设资金,势必更加困难,从而影响"两房"建设进展。
老院地处省会城市中心城区,本区地方财政收入与省内许多县、区比较相对较高。即便如此,"两房"建设资金仍面临许多困难。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地处中心城区,征地拆迁和建设成本均相对较高。我院仅征地拆迁资金就需850余万元,设计、地勘、交纳各种建设规费等各种前期资金近200万元(尚不包括通过各种方式争取支持免交少交的规费上百万元)。在所需4000余万元建设资金中,除目前所得国家专项建设补助资金300万元(根据国家规定,此专项资金必须到主体工程阶段才能拨付使用)外,其余资金需全部由地方财政负责。二是区级地方财政负担相对较重,财政资金除需维护机关正常运转外,还需在市政建设、医疗教育、民生保障等诸多方面投入大量资金。在此情形下,地方财政在短期内为某一部门一次拿出数千万元进行建设显然并不现实,因此只能分期分批逐步解决。
3 询求多方支持,精打细算
经费保障是"两房"建设中面临的最大问题,也是关系建设层次和水平的关键问题,要确保检察机关"两房"建设按规定标准和时间完成,难度相当大。为了尽快解决检察机关业务用房问题、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院党组采取了多种措施,多方筹措建设资金,抓好"两房"建设资金运营。
要抓好"两房"建设,没有相关部门领导的理解和支持是很难做到的。按照建设部、国家计委批准发布的《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要求,院领导多次主动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汇报高检院关于全面推进"两房"建设的要求,详细介绍了全省检察机关"两房"建设的现状,全面分析了现有检察大楼存在问题和局限性,人员多办案任务重等等,得到了区委、区政府领导的大力支持,确保工程整体推进。另还争取到了400万元科技专项经费用于项目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同时,精打细算,充分发挥资金效益。在"两房"建设过程中,厉行勤俭持家方针,检察长带头跑市场,进行市场摸底调查,与商家砍价,将成本降低到最低,实现质优价廉的目标。坚持公开招标,以最低价格获取最大效益。为"两房"建设节约了不少的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资金效益。
4 搞好"两房"建设之我见
4.1 建议对 "两房"建设政策作适当修改,在对《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进行修订时,除考虑将 "两房"建设规模、新形势下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设置、建设标准等作出更加明确和具体的规定外,应重点考虑将建设用地的取得与保障措施纳入《标准》,真正解决"两房"建设征地难、资金紧的问题。
4.2 政府钥匙工程据实推行。按照《政府投资项目代理建设管理规定》,凡由政府出资建设且达到一定投资额度的项目均应实行代建。根据这一规定,当前各地检察院"两房"项目都在一定程度上实行项目代建(如我院"两房"项目规定由区政府下属国有资产投资公司进行代建)。但事实上,由于代建中许多实质问题没有理顺,加之国有代建公司承建项目多、精力有限等,检察院"两房"建设的各个具体琐碎环节实际仍需自行解决。如果能够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代建,即检察机关仅作为业主单位参与设计、工程质量、资金使用等几个重要环节,不仅可以大大减轻基层检察院压力,同时也更有利于检察院以更超脱的身份对项目实施管理和监督。
4.3 资金保障及时到位。针对地方财政大部解决建设资金所存在的实际困难,建议由中央、省、市、区各级财政按比例承担检察机关"两房"建设资金,并制定相应监督与审计措施。
关键词 基层;检察机关;"两房"建设
建设好"两房"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各项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准确及时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治犯罪,切实保障有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必要条件。检察机关"两房"(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的抓好,是做好检察工作的物质基础,不仅关系到检察事业的长远发展,也关系到检察机关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为此,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大力推进"两房"建设,使办公、办案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为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创造了有利条件。
2009年底,全国基层检察院基本完成了"两房"建设任务。但仍有少数还在立项、在建中,主要原因还是资金不足。现就本院情况谈点"两房"建设体会。
1 办公办案用房现状及"两房"工程在建情况
南明区检察院原办公区域位于省城中心城区,所处位置窄小,办公区外道路狭窄不能停放车辆,办公环境较差。原有办公大楼是60年代初修建的一幢四层的楼房,占地面积4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人均办公面积仅为15平方米,无专用审讯室,滞后的办公环境严重制约了检察工作开展。随着业务的迅猛发展和人员的不断增长,旧的办公楼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检察工作发展的需要。
近年来,城市建设进程在加快、人口膨胀,城市建设用地日趋紧张,拆迁难度进一步加大,该院前任班子狠下决心要扭转这种局面。2008年初,新一届领导班子成立后,院党组高度重视"两房"建设工作,始终把它作为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检察工作长足发展的基石,摆上了全院的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多种措施,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经过不断努力,通过征地等相关手续,我院"两房"项目2009年2月完成前期准备并开始进行施工招标,2009年八月开工,总建筑面积12884平方米,工程总投资4279万元。现我院已全部搬入新办公大楼,设备已全部投入使用,不仅解决了原有的办公条件差的问题,也为干警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办公环境。
2 "两房"建设经费保障不足
按照"分级负担、分灶吃饭"的检察经费保障机制,检察机关的经费主要由本级财政负责。近年来,随着各级地方财政收入的逐步增加以及部分中央专项补助经费的支持,基层检察院经费保障情况有所改善、办公办案条件有所提高。但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目前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检察院办公办案经费仍然较为紧张,此时如果再由地方承担绝大部分建设资金,势必更加困难,从而影响"两房"建设进展。
老院地处省会城市中心城区,本区地方财政收入与省内许多县、区比较相对较高。即便如此,"两房"建设资金仍面临许多困难。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地处中心城区,征地拆迁和建设成本均相对较高。我院仅征地拆迁资金就需850余万元,设计、地勘、交纳各种建设规费等各种前期资金近200万元(尚不包括通过各种方式争取支持免交少交的规费上百万元)。在所需4000余万元建设资金中,除目前所得国家专项建设补助资金300万元(根据国家规定,此专项资金必须到主体工程阶段才能拨付使用)外,其余资金需全部由地方财政负责。二是区级地方财政负担相对较重,财政资金除需维护机关正常运转外,还需在市政建设、医疗教育、民生保障等诸多方面投入大量资金。在此情形下,地方财政在短期内为某一部门一次拿出数千万元进行建设显然并不现实,因此只能分期分批逐步解决。
3 询求多方支持,精打细算
经费保障是"两房"建设中面临的最大问题,也是关系建设层次和水平的关键问题,要确保检察机关"两房"建设按规定标准和时间完成,难度相当大。为了尽快解决检察机关业务用房问题、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院党组采取了多种措施,多方筹措建设资金,抓好"两房"建设资金运营。
要抓好"两房"建设,没有相关部门领导的理解和支持是很难做到的。按照建设部、国家计委批准发布的《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要求,院领导多次主动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汇报高检院关于全面推进"两房"建设的要求,详细介绍了全省检察机关"两房"建设的现状,全面分析了现有检察大楼存在问题和局限性,人员多办案任务重等等,得到了区委、区政府领导的大力支持,确保工程整体推进。另还争取到了400万元科技专项经费用于项目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同时,精打细算,充分发挥资金效益。在"两房"建设过程中,厉行勤俭持家方针,检察长带头跑市场,进行市场摸底调查,与商家砍价,将成本降低到最低,实现质优价廉的目标。坚持公开招标,以最低价格获取最大效益。为"两房"建设节约了不少的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资金效益。
4 搞好"两房"建设之我见
4.1 建议对 "两房"建设政策作适当修改,在对《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进行修订时,除考虑将 "两房"建设规模、新形势下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设置、建设标准等作出更加明确和具体的规定外,应重点考虑将建设用地的取得与保障措施纳入《标准》,真正解决"两房"建设征地难、资金紧的问题。
4.2 政府钥匙工程据实推行。按照《政府投资项目代理建设管理规定》,凡由政府出资建设且达到一定投资额度的项目均应实行代建。根据这一规定,当前各地检察院"两房"项目都在一定程度上实行项目代建(如我院"两房"项目规定由区政府下属国有资产投资公司进行代建)。但事实上,由于代建中许多实质问题没有理顺,加之国有代建公司承建项目多、精力有限等,检察院"两房"建设的各个具体琐碎环节实际仍需自行解决。如果能够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代建,即检察机关仅作为业主单位参与设计、工程质量、资金使用等几个重要环节,不仅可以大大减轻基层检察院压力,同时也更有利于检察院以更超脱的身份对项目实施管理和监督。
4.3 资金保障及时到位。针对地方财政大部解决建设资金所存在的实际困难,建议由中央、省、市、区各级财政按比例承担检察机关"两房"建设资金,并制定相应监督与审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