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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6年前,我与前夫郝某协议离婚,双方约定5岁的儿子由郝某抚养,我每月支付抚养费260元。今年春节期间,儿子燃放鞭炮时炸伤了邻居孩子的眼睛,为此邻居花去了医药费15260元。邻居要求郝某赔偿,可郝某已下岗好几年,一时无法拿出上万元的赔偿费。于是,邻居又找到我,要求我赔偿。可我认为,儿子未同我一起生活,我无法尽到监护职责,儿子致人受伤,是因郝某监护不周所致,与我没有关系。请问,不随我生活的儿子闯祸后,我要赔吗?
读者:吴海云
吴海云读者:
你的想法是不正确的。
我国《婚姻法》第36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婚姻关系的解除,只是夫妻双方之间基于婚姻关系人身财产关系归于消灭,父母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仍然不变,仍有权利义务关系。离婚后的父母,仍然都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基于客观条件的限制,确实难以随时照顾未成年子女的生活。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58条规定:“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所以,未成年人侵害他人权益时,若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困难,未与子女生活的一方应当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吴海云读者,你的儿子虽与其父郝某共同生活,但郝某已下岗好几年,要承担上万元的赔偿费用确有困难。你作为孩子的母亲,有义务也应当与郝某共同承担儿子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赔偿费用。当然,至于你承担的份额,可由你们协商确定或者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江苏省东台市台南律师事务所 单国胜
6年前,我与前夫郝某协议离婚,双方约定5岁的儿子由郝某抚养,我每月支付抚养费260元。今年春节期间,儿子燃放鞭炮时炸伤了邻居孩子的眼睛,为此邻居花去了医药费15260元。邻居要求郝某赔偿,可郝某已下岗好几年,一时无法拿出上万元的赔偿费。于是,邻居又找到我,要求我赔偿。可我认为,儿子未同我一起生活,我无法尽到监护职责,儿子致人受伤,是因郝某监护不周所致,与我没有关系。请问,不随我生活的儿子闯祸后,我要赔吗?
读者:吴海云
吴海云读者:
你的想法是不正确的。
我国《婚姻法》第36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婚姻关系的解除,只是夫妻双方之间基于婚姻关系人身财产关系归于消灭,父母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仍然不变,仍有权利义务关系。离婚后的父母,仍然都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基于客观条件的限制,确实难以随时照顾未成年子女的生活。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58条规定:“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所以,未成年人侵害他人权益时,若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困难,未与子女生活的一方应当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吴海云读者,你的儿子虽与其父郝某共同生活,但郝某已下岗好几年,要承担上万元的赔偿费用确有困难。你作为孩子的母亲,有义务也应当与郝某共同承担儿子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赔偿费用。当然,至于你承担的份额,可由你们协商确定或者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江苏省东台市台南律师事务所 单国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