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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教育已经成为中国教育事业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同其他省市一样,红河州的民办教育得到了逐步的恢复和发展。到目前,红河州的民办教育无论在学校数量、在校人数方面,还是在经费投入、教职工人数方面都有较大发展。为了解红河州民办教育发展现状,以及社会各界对红河州民办教育发展的基本认识和态度,集思广益,形成合理化建议,2008年以来,课题组带领部分红河学院学生对红河州有关人士就民办教育问题进行走访调查。现将调查结果及初步分析报告如下。
调查结果统计
1、调查对象分布状况
本次调查采取问卷与访谈相结合方式,随机抽样。调查对象包括教育管理部门、民办教育投资者、民办学校教师、民办学校学生、社会人士。具体如下表。
[注1]调查的教育管理部门包括红河州教育局、蒙自市教育局、个旧市教育局、开远市教育局、元阳县教育局、红河县教育局、弥勒县教育局、石屏县教育局、河口县教育局。
2、红河州民办学校分布状况
截止2008年12月31日,红河州民办学校共计190所,其中,幼儿园163所,小学5所,初中3所,中小学一贯制学校9所、普通高中1所、职业中学3所,培训学校6所。具体分布如下。
3、教育管理部门对红河州民办教育的总体认识
通过对红河州、县市教育局进行访谈,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均表示:教育管理部门都能认真学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能够制定相关政策并加以落实,对民办教育的发展前景持较乐观态度。但对红河州民办教育的发展现状不甚满意,主要表现在民办教育的校园环境较差;再者,教育管理部门虽然对民办教育进行政策上的支持,但缺乏资金上的资助,导致民办学校教师待遇较低,与公办学校相比,“同工不同酬”的现象比较严重。
4、民办教育投资者对红河州民办教育的总体认识
课题组走访的几十所民办学校中,投资者绝大部分是教师出身。蒙自英华学校周翔华校长说:“英华学校投资者均是湖北籍的教师。我们提出的‘教师办教育’的理念得到州教育局的认同。”元阳育才中学校长刘攀文说:“教师作为投资者,不仅能够及时了解国家教育动态,更为关键的是投资者自身熟悉教育规律,有助于学校的进一步发展。”他们对民办教育发展前景充满信心,但许多主客观条件制约着红河州民办教育的发展,如红河州经济发展滞后、社会家长学生对民办教育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民办教育相关制度不健全、民办教育投资规模小、办学条件较差等。
5、民办学校教师对红河州民办教育的总体认识
被调查的民办学校教师多数认为红河州民办教育的问题很多。一是工作时间长、授课时数多,被调查的民办学校尤其是封闭式管理的学校教师,均表示民办学校中工作时间太长,从早到晚既要上课,还要上自习;授课时数多,民办学校教师每周课时在20节左右,且课头比较多,被调查的一位教师说:“我是初一的一位班主任,上初一初二两个班的语文课,还要上初一两个班的思想政治课,感觉就没有休息时间。”二是待遇不高,虽然民办教育老师工作辛苦,但实际待遇不高,红河州民办学校的老师每月工资在1000元左右,跟公办学校相比,相差很远。再者就是职称评定不正常、劳动福利和社会保障不落实,得不到与公办学校教师同样的待遇。所以,很多民办学校的老师感到前途渺茫,这一心理直接影响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进而影响了学校的办学质量。
6、民办学校学生对红河州民办教育的总体认识
课题组调查的民办学校学生都中小学学生。从生源上看,主要来自于民工子女、周边农村家庭、高考或中招落榜生,还有一些甚至是公办学校不愿接收的调皮生。结果显示,被调查的学生,对所在的学校教室环境、课外活动场地、学生宿舍、食堂表示不满意的占93.1%;对老师满意的占79%;25.4%的学生表示“在公办学校学生面前有自卑的心理”。
7、社会人士对红河州民办教育的总体认识
我国教育分为义务教育和非义务教育两个阶段。那么,红河州各界对在不同阶段发展民办教育持何种态度呢。调查显示,在被调查的200人中,对义务教育阶段发展民办教育持支持态度的占78.5%;而对在非义务教育阶段发展民办教育持支持态度的占87.5%。但问及“是否愿意将自己子女送到民办学校”时,93.5%均表示不愿意。“如果有条件,会投资民办学校建设吗?”,不愿意的占97.5%,主要原因是投资民办学校占用资金且收益不明显。
调查结果分析
从以上统计结果可以看出,红河州民办教育的兴起,打破了公办教育的一统天下,不仅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多样化的教育需求,缓解了国家教育经费不足的问题,而且优化了整个教育体系的结构比例,以先进的办学理念、灵活多样的办学机制和优胜劣汰的市场法则,给公办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注入了生机与活力,为红河州经济、社会和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但与此同时,红河州的民办教育也存在着不少的问题。
1、红河州经济发展滞后,制约了民办教育发展。
经济发展水平低是制约红河州民办教育发展的根本原因。红河州属于边疆民族地区,人均收入低,贫困面大,区域之间发展极不平衡,少数民族自治地区经济发展十分落后等等,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红河州民办教育的发展,使得红河州民办教育市场的发展总体上仍处于一个较低级的阶段。
2、观念陈旧,对民办教育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是制约民办教育发展的重要原因。
社会、家长、学生,包括一些政府部门对民办教育应有的地位和作用仍然存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甚至存在着较多的歧视现象。认识上的偏差必将导致思想上和行为上的不重视。总体来看,红河州民办教育在发展的过程中不仅缺少从理论层面扎实深入的调查研究,对已有的经验缺乏必要的总结和理论上升,就是有关操作层面的政策措施也还十分欠缺,已有的政策措施也没得到很好的落实,以至出现无“法”可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管理不规范、不到位的现象存在。
3、制度不健全,政策措施不配套是制约民办教育发展的又一重要因素。
红河州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地实际,也制定了一系列有关民办教育的配套政策措施,但与整个民办教育的发展需求仍存在一定的距离,仍存在不少的问题。表现如下:首先,有关民办教育的配套的政策措施仍不齐备。其次,强调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如何对民办学校进行管理的内容多,而有关对民办教育进行扶持、保障和服务的内容却微乎其微。再次,随着民办教育实践的不断深入,现有的政策规定已不能适应发展的需要。在实际执行中也暴露出了不完善、不具体的地方,使得在具体实施中,规范性不强,致使有的方面约束太多,有的方面又管理不够,影响了民办教育的发展。
4、红河州民办教育投资规模小,整体质量不高,经济效益低下。
红河州的民办教育事业起步较晚,从上个世纪90年代才开始出现。因此,从整体上看,红河州的民办教育还只是一个弱小的群体,与公立教育相比还不成比例,在整个教育事业发展中也没有形成大气候,远未达到“与公办教育共同发展”的程度。办学规模偏小,增大了办学的成本,降低了投资效益,加大了办学投资者和办学者的压力,直接影响到民办教育的发展和生存。
5、办学条件较差,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
红河州的民办教育总体上办学条件仍然比较落后,整体上实力不足,可持续发展能力弱。首先是硬件条件仍较差。红河州民办学校的相关投入与民办教育发展的实际需要有较大差距,民办学校自身发展力量还十分薄弱。据红河州教育局2007年的不完全统计,2007年红河州民办学校的校舍建筑面积中租用校舍仍占大头,自有校舍只占46.2%,且生均占有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等方面投入也是严重不足。其次是办学资金积累较少。据不完全统计,2007年红河州社会力量办学总资产为39600.4万元,其中办学积累303.1万元,只占了总资产的0.76%,说明红河州民办学校的办学资金积累非常少,这将严重影响红河州民办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6、结构不合理,发展不平衡。
从办学结构来看,2008年的190所民办学校中,幼儿园163所,占了85.8%,其他学校27所,占14.2%,高等教育为空白。从办学条件来看,民办学校之间在办学条件上也存在着极大的差异,有的学校(如庆来学校)投入上千万元甚至上亿元的资金办学,也有相当一部分学校靠租赁民房和企业、学校旧房办学,有的连租赁的校舍也很不稳定,教学硬件设施基本未达到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难以保证教学需要。
7、师资队伍存在结构不合理,工作压力大,福利待遇偏低,稳定性差,只重使用,不重培养等问题突出,严重制约民办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首先,师资队伍结构不合理。主要表现为退休教师比例过高、兼职教师所占比例过高,教师年龄老化等现象。在调查组走访过的红河州民办学校当中,很多教师都是退休和兼职教师,老龄化现象突出。
其次,教师工作压力大,待遇低。民办学校的教师一方面是工作时间长、授课时数多、承担工作繁杂、工作责任重大,承受着繁重的工作负担和极大的心理压力。另一方面却是实际待遇不高,职称评定不正常,培训提高欠缺,知识更新缓慢,劳动福利和社会保障不落实,得不到与公办学校教师同样的待遇。这二者的矛盾使民办学校的老师产生了自卑心理,严重影响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进而影响了学校的办学质量。
再次,民办学校教师队伍流动性大,稳定性差。民办学校的教师队伍普遍存在着流动性大、稳定性差的问题。一是由民办学校的用人特点所决定。多数民办学校实行的是“即聘即用”的原则,也就是聘用的教师马上就能使用,没有一个“成长期”。一旦有更好的教师或发现教师不能胜任工作后,可以自行解聘。由于不少民办学校目前还处于发展状态,教师进出更迭非常频繁。二是退休教师和兼职教师占多数,增加了学校教师的流动性和不稳定性。离退休老教师由于无后顾之忧,加之家庭、健康、精力等各方面的原因,随时都可能离开工作岗位;兼职教师更是可以来去自由,由于待遇问题或难以适应民办学校的生源特点等原因,“打一枪换个地方”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民办学校教师与公办学校教师之间在待遇上存在差异,民办学校教师队伍不稳定,招得进却留不住。教师队伍流动性大,必将导致民办学校贯彻实施的教育理念和改革措施难以持之以恒,难以塑造学校品牌,扩大学校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综上所述,要推动红河州民办教育的进一步发展,需要积极改善内外条件,内因和外因共同作用,才能最终形成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良性局面。
从外部因素来看,政府应当切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大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再上台阶,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为民办教育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转变观念,重视民办教育的地位和作用,充分发挥民办教育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积极作用;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积极鼓励、扶持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从内部因素来看,民办学校应当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提高民办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吸引优秀生源进入民办学校就读;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增强民办学校的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充分发挥民办学校自主办学的优势,创建高质量、有特色的品牌学校。
调查结果统计
1、调查对象分布状况
本次调查采取问卷与访谈相结合方式,随机抽样。调查对象包括教育管理部门、民办教育投资者、民办学校教师、民办学校学生、社会人士。具体如下表。
[注1]调查的教育管理部门包括红河州教育局、蒙自市教育局、个旧市教育局、开远市教育局、元阳县教育局、红河县教育局、弥勒县教育局、石屏县教育局、河口县教育局。
2、红河州民办学校分布状况
截止2008年12月31日,红河州民办学校共计190所,其中,幼儿园163所,小学5所,初中3所,中小学一贯制学校9所、普通高中1所、职业中学3所,培训学校6所。具体分布如下。
3、教育管理部门对红河州民办教育的总体认识
通过对红河州、县市教育局进行访谈,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均表示:教育管理部门都能认真学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能够制定相关政策并加以落实,对民办教育的发展前景持较乐观态度。但对红河州民办教育的发展现状不甚满意,主要表现在民办教育的校园环境较差;再者,教育管理部门虽然对民办教育进行政策上的支持,但缺乏资金上的资助,导致民办学校教师待遇较低,与公办学校相比,“同工不同酬”的现象比较严重。
4、民办教育投资者对红河州民办教育的总体认识
课题组走访的几十所民办学校中,投资者绝大部分是教师出身。蒙自英华学校周翔华校长说:“英华学校投资者均是湖北籍的教师。我们提出的‘教师办教育’的理念得到州教育局的认同。”元阳育才中学校长刘攀文说:“教师作为投资者,不仅能够及时了解国家教育动态,更为关键的是投资者自身熟悉教育规律,有助于学校的进一步发展。”他们对民办教育发展前景充满信心,但许多主客观条件制约着红河州民办教育的发展,如红河州经济发展滞后、社会家长学生对民办教育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民办教育相关制度不健全、民办教育投资规模小、办学条件较差等。
5、民办学校教师对红河州民办教育的总体认识
被调查的民办学校教师多数认为红河州民办教育的问题很多。一是工作时间长、授课时数多,被调查的民办学校尤其是封闭式管理的学校教师,均表示民办学校中工作时间太长,从早到晚既要上课,还要上自习;授课时数多,民办学校教师每周课时在20节左右,且课头比较多,被调查的一位教师说:“我是初一的一位班主任,上初一初二两个班的语文课,还要上初一两个班的思想政治课,感觉就没有休息时间。”二是待遇不高,虽然民办教育老师工作辛苦,但实际待遇不高,红河州民办学校的老师每月工资在1000元左右,跟公办学校相比,相差很远。再者就是职称评定不正常、劳动福利和社会保障不落实,得不到与公办学校教师同样的待遇。所以,很多民办学校的老师感到前途渺茫,这一心理直接影响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进而影响了学校的办学质量。
6、民办学校学生对红河州民办教育的总体认识
课题组调查的民办学校学生都中小学学生。从生源上看,主要来自于民工子女、周边农村家庭、高考或中招落榜生,还有一些甚至是公办学校不愿接收的调皮生。结果显示,被调查的学生,对所在的学校教室环境、课外活动场地、学生宿舍、食堂表示不满意的占93.1%;对老师满意的占79%;25.4%的学生表示“在公办学校学生面前有自卑的心理”。
7、社会人士对红河州民办教育的总体认识
我国教育分为义务教育和非义务教育两个阶段。那么,红河州各界对在不同阶段发展民办教育持何种态度呢。调查显示,在被调查的200人中,对义务教育阶段发展民办教育持支持态度的占78.5%;而对在非义务教育阶段发展民办教育持支持态度的占87.5%。但问及“是否愿意将自己子女送到民办学校”时,93.5%均表示不愿意。“如果有条件,会投资民办学校建设吗?”,不愿意的占97.5%,主要原因是投资民办学校占用资金且收益不明显。
调查结果分析
从以上统计结果可以看出,红河州民办教育的兴起,打破了公办教育的一统天下,不仅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多样化的教育需求,缓解了国家教育经费不足的问题,而且优化了整个教育体系的结构比例,以先进的办学理念、灵活多样的办学机制和优胜劣汰的市场法则,给公办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注入了生机与活力,为红河州经济、社会和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但与此同时,红河州的民办教育也存在着不少的问题。
1、红河州经济发展滞后,制约了民办教育发展。
经济发展水平低是制约红河州民办教育发展的根本原因。红河州属于边疆民族地区,人均收入低,贫困面大,区域之间发展极不平衡,少数民族自治地区经济发展十分落后等等,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红河州民办教育的发展,使得红河州民办教育市场的发展总体上仍处于一个较低级的阶段。
2、观念陈旧,对民办教育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是制约民办教育发展的重要原因。
社会、家长、学生,包括一些政府部门对民办教育应有的地位和作用仍然存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甚至存在着较多的歧视现象。认识上的偏差必将导致思想上和行为上的不重视。总体来看,红河州民办教育在发展的过程中不仅缺少从理论层面扎实深入的调查研究,对已有的经验缺乏必要的总结和理论上升,就是有关操作层面的政策措施也还十分欠缺,已有的政策措施也没得到很好的落实,以至出现无“法”可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管理不规范、不到位的现象存在。
3、制度不健全,政策措施不配套是制约民办教育发展的又一重要因素。
红河州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地实际,也制定了一系列有关民办教育的配套政策措施,但与整个民办教育的发展需求仍存在一定的距离,仍存在不少的问题。表现如下:首先,有关民办教育的配套的政策措施仍不齐备。其次,强调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如何对民办学校进行管理的内容多,而有关对民办教育进行扶持、保障和服务的内容却微乎其微。再次,随着民办教育实践的不断深入,现有的政策规定已不能适应发展的需要。在实际执行中也暴露出了不完善、不具体的地方,使得在具体实施中,规范性不强,致使有的方面约束太多,有的方面又管理不够,影响了民办教育的发展。
4、红河州民办教育投资规模小,整体质量不高,经济效益低下。
红河州的民办教育事业起步较晚,从上个世纪90年代才开始出现。因此,从整体上看,红河州的民办教育还只是一个弱小的群体,与公立教育相比还不成比例,在整个教育事业发展中也没有形成大气候,远未达到“与公办教育共同发展”的程度。办学规模偏小,增大了办学的成本,降低了投资效益,加大了办学投资者和办学者的压力,直接影响到民办教育的发展和生存。
5、办学条件较差,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
红河州的民办教育总体上办学条件仍然比较落后,整体上实力不足,可持续发展能力弱。首先是硬件条件仍较差。红河州民办学校的相关投入与民办教育发展的实际需要有较大差距,民办学校自身发展力量还十分薄弱。据红河州教育局2007年的不完全统计,2007年红河州民办学校的校舍建筑面积中租用校舍仍占大头,自有校舍只占46.2%,且生均占有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等方面投入也是严重不足。其次是办学资金积累较少。据不完全统计,2007年红河州社会力量办学总资产为39600.4万元,其中办学积累303.1万元,只占了总资产的0.76%,说明红河州民办学校的办学资金积累非常少,这将严重影响红河州民办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6、结构不合理,发展不平衡。
从办学结构来看,2008年的190所民办学校中,幼儿园163所,占了85.8%,其他学校27所,占14.2%,高等教育为空白。从办学条件来看,民办学校之间在办学条件上也存在着极大的差异,有的学校(如庆来学校)投入上千万元甚至上亿元的资金办学,也有相当一部分学校靠租赁民房和企业、学校旧房办学,有的连租赁的校舍也很不稳定,教学硬件设施基本未达到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难以保证教学需要。
7、师资队伍存在结构不合理,工作压力大,福利待遇偏低,稳定性差,只重使用,不重培养等问题突出,严重制约民办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首先,师资队伍结构不合理。主要表现为退休教师比例过高、兼职教师所占比例过高,教师年龄老化等现象。在调查组走访过的红河州民办学校当中,很多教师都是退休和兼职教师,老龄化现象突出。
其次,教师工作压力大,待遇低。民办学校的教师一方面是工作时间长、授课时数多、承担工作繁杂、工作责任重大,承受着繁重的工作负担和极大的心理压力。另一方面却是实际待遇不高,职称评定不正常,培训提高欠缺,知识更新缓慢,劳动福利和社会保障不落实,得不到与公办学校教师同样的待遇。这二者的矛盾使民办学校的老师产生了自卑心理,严重影响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进而影响了学校的办学质量。
再次,民办学校教师队伍流动性大,稳定性差。民办学校的教师队伍普遍存在着流动性大、稳定性差的问题。一是由民办学校的用人特点所决定。多数民办学校实行的是“即聘即用”的原则,也就是聘用的教师马上就能使用,没有一个“成长期”。一旦有更好的教师或发现教师不能胜任工作后,可以自行解聘。由于不少民办学校目前还处于发展状态,教师进出更迭非常频繁。二是退休教师和兼职教师占多数,增加了学校教师的流动性和不稳定性。离退休老教师由于无后顾之忧,加之家庭、健康、精力等各方面的原因,随时都可能离开工作岗位;兼职教师更是可以来去自由,由于待遇问题或难以适应民办学校的生源特点等原因,“打一枪换个地方”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民办学校教师与公办学校教师之间在待遇上存在差异,民办学校教师队伍不稳定,招得进却留不住。教师队伍流动性大,必将导致民办学校贯彻实施的教育理念和改革措施难以持之以恒,难以塑造学校品牌,扩大学校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综上所述,要推动红河州民办教育的进一步发展,需要积极改善内外条件,内因和外因共同作用,才能最终形成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良性局面。
从外部因素来看,政府应当切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大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再上台阶,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为民办教育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转变观念,重视民办教育的地位和作用,充分发挥民办教育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积极作用;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积极鼓励、扶持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从内部因素来看,民办学校应当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提高民办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吸引优秀生源进入民办学校就读;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增强民办学校的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充分发挥民办学校自主办学的优势,创建高质量、有特色的品牌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