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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尚处于初步探索阶段,仅在少数发达地市进行试点,主要有形式性购买、委托性购买以及契约性购买三种运行模式。然而当前我国主要使用前两者,导致市场参与率低的结果,致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出现难以可持续运行弊病,究其原因在于国家、社会组织和服务人员等参与主体均存在某种程度缺陷。基于此,需要制定顶层设计方案、逐步扩大覆盖范围;引入项目制模式、创新管理与服务评估手段;实现养老服务供给分类化、建立专业养老服务队伍等以实现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可持续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