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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为加大优秀人才选拔力度,吸引更多研究生生源,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从2015年起实行硕士研究生大口径招生制度。在这一改革背景下,为学院招生带来正负两方面影响,一方面学院生源数量逐步上漲,综合素质显著提升,避免了冷门专业无人报考现象,有利于持续性人才培养;但另一方面,初复试考察的专业知识深度欠缺,减少了专业突出人才的选拔机会。因此,建议进一步优化复试办法,寻求科学有效的招生方案。
关键词:大口径;研究生招生;中央财经大学
中图分类号:G405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2095-9214(2016)06-0171-01
一、大口径招生改革的背景
研究生教育是教育链的顶端,研究生招生是研究生教育的初始点,是培养高质量研究生人才的基础保障。因此,扩大生源数量,科学选拔方法,提高招生质量已经成为所有研究生招生单位的共识。分析全国数据会发现不同高校、不同专业招生差异明显,存在因招生单位和考生报考信息不对称,导致报考过于集中及无人报考两种极端现象。2014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为了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各高校在完善招生考试制度方面,一直在不断进行改革和探索。
二、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近五年研究生招生情况
(一)招生单位介绍
中央财经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经济学学科综合实力强,师资力量雄厚,拥有应用经济学一级国家重点学科,在2012年教育部学科评估中应用经济学位列全国第二,理论经济学位列全国第十。
经济学院成立于2003年,是在原经济系的基础上合并国民经济管理专业成立的,也是中央财经大学实行学院制以来建立的第一批学院。多年来学院一直实行分专业招生制度,在培养阶段,各专业培养方案相近、教师资源共享,培养质量整体稳步提高,现已逐步成为在国内国际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经济学院。因此,经济学院的招生改革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
(二)大口径招生制度实施前后报考及录取情况简析
图1是经济学院近5年普通计划报名和录取人数,2012年是近年来经济学院报录比率最高的一年,普通计划报考将近1200人,最终录取59人,报录比高达19:1,巨大的报考压力让考生望而却步,导致2013年报考人数大幅下降,不足700人,降幅达到38.6%,2014年在招生计划增加的情况下,报考人数继续减少。2015年学院实施改革,在全国报考人数整体下降的情况下,当年经济学院增加了9.1%,2016年又提高14.2%,达到800余人,增长幅度显著。
图1 2012-2016年经济学院普通计划报名和录取人数
报考人数与分数线密切相关,2013、2014年是经济学院分数线下滑之年,最低时学院平均分数线仅高出国家线9分,随着2015年制度改革,生源数量增多拉动了分数线上涨,高出国家线30分,并趋于稳定,优中取优的选拔模式保障了进入复试的考生质量。充足的生源也为经济学院带来了更多的招生指标,可以招收更多优质学生,形成良性循环。
三、大口径研究生招生的利弊分析
(一)正面影响
1.扩大生源选拔范围,考生综合素质提升
按专业招生,每个专业只有几个招生计划,考生压力很大,不敢填报,专业历年录取分数线也没有太多指导意义。政策改革后,因初试合并全院招生计划划定分数线,计划数扩张到百余人,激烈程度大幅减少,缓解了考生压力,大家更有信心、更加踊跃填报。同时考生在最终专业选择方面,完全用成绩、用实力说话,避免投机行为,也使得录取考生的专业基础素质整体提高。
2.有利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按学院招生,将初试的选择范围从曾经的百余人人扩大到近千人,可以选取全学院最优秀的报考考生,而复试考试科目改革后,不划分具体专业,都考一张试卷,全面加深了对考生经济学基础知识的考察,“厚基础、重素质”,能够更准确的检验出学生对整个学科的综合掌握水平,避免出现知识面狭窄,基础素质欠缺的弊端,有利于后续培养。
(二)负面影响
1.专业考察深度欠缺
因初试和复试10个专业都统一考题,所以对单个专业知识的考察深度必然不足,面试环节也无法针对具体专业进行测试,忽略了专业课掌握程度,不能详细全面评价学生是否真正具备就读专业的知识,导致培养环节需加大高深专业知识教学力度。
2.减少了专业突出人才的选拔机会
一张考卷定专业过于绝对,忽略了考生个体的特殊性。有些考生可能对某个专业有夯实的基础和深度学习的潜力,却因为成绩排名不够优秀,被调整到其他专业,与理想失之交臂。
四、建议
大口径研究生招生改革有利于学院整体选拔工作,但其适用范围具有一定的限制,比较适宜专业相似度高、培养目标相近、招生名额较少的招生单位,并且在具体实施环节还需对各专业的差异性予以考虑。为了能够使招生工作更加科学化、合理化,兼顾不同专业需求,从而全方位地促进人才选拔工作水平的提高,笔者建议进一步深化复试科目改革,优化选拔办法。
(作者单位: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参考文献:
[1]崔一梅,何艺玲,王东亮.农学门类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改革对林学学科研究生招生的影响[J].中国林业教育,2012(5):54-57.
[2]薛童.大而不同的按大类[J].招生招生考试通讯:高考版,2014(10):30-31.
关键词:大口径;研究生招生;中央财经大学
中图分类号:G405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2095-9214(2016)06-0171-01
一、大口径招生改革的背景
研究生教育是教育链的顶端,研究生招生是研究生教育的初始点,是培养高质量研究生人才的基础保障。因此,扩大生源数量,科学选拔方法,提高招生质量已经成为所有研究生招生单位的共识。分析全国数据会发现不同高校、不同专业招生差异明显,存在因招生单位和考生报考信息不对称,导致报考过于集中及无人报考两种极端现象。2014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为了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各高校在完善招生考试制度方面,一直在不断进行改革和探索。
二、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近五年研究生招生情况
(一)招生单位介绍
中央财经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经济学学科综合实力强,师资力量雄厚,拥有应用经济学一级国家重点学科,在2012年教育部学科评估中应用经济学位列全国第二,理论经济学位列全国第十。
经济学院成立于2003年,是在原经济系的基础上合并国民经济管理专业成立的,也是中央财经大学实行学院制以来建立的第一批学院。多年来学院一直实行分专业招生制度,在培养阶段,各专业培养方案相近、教师资源共享,培养质量整体稳步提高,现已逐步成为在国内国际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经济学院。因此,经济学院的招生改革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
(二)大口径招生制度实施前后报考及录取情况简析
图1是经济学院近5年普通计划报名和录取人数,2012年是近年来经济学院报录比率最高的一年,普通计划报考将近1200人,最终录取59人,报录比高达19:1,巨大的报考压力让考生望而却步,导致2013年报考人数大幅下降,不足700人,降幅达到38.6%,2014年在招生计划增加的情况下,报考人数继续减少。2015年学院实施改革,在全国报考人数整体下降的情况下,当年经济学院增加了9.1%,2016年又提高14.2%,达到800余人,增长幅度显著。
图1 2012-2016年经济学院普通计划报名和录取人数
报考人数与分数线密切相关,2013、2014年是经济学院分数线下滑之年,最低时学院平均分数线仅高出国家线9分,随着2015年制度改革,生源数量增多拉动了分数线上涨,高出国家线30分,并趋于稳定,优中取优的选拔模式保障了进入复试的考生质量。充足的生源也为经济学院带来了更多的招生指标,可以招收更多优质学生,形成良性循环。
三、大口径研究生招生的利弊分析
(一)正面影响
1.扩大生源选拔范围,考生综合素质提升
按专业招生,每个专业只有几个招生计划,考生压力很大,不敢填报,专业历年录取分数线也没有太多指导意义。政策改革后,因初试合并全院招生计划划定分数线,计划数扩张到百余人,激烈程度大幅减少,缓解了考生压力,大家更有信心、更加踊跃填报。同时考生在最终专业选择方面,完全用成绩、用实力说话,避免投机行为,也使得录取考生的专业基础素质整体提高。
2.有利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按学院招生,将初试的选择范围从曾经的百余人人扩大到近千人,可以选取全学院最优秀的报考考生,而复试考试科目改革后,不划分具体专业,都考一张试卷,全面加深了对考生经济学基础知识的考察,“厚基础、重素质”,能够更准确的检验出学生对整个学科的综合掌握水平,避免出现知识面狭窄,基础素质欠缺的弊端,有利于后续培养。
(二)负面影响
1.专业考察深度欠缺
因初试和复试10个专业都统一考题,所以对单个专业知识的考察深度必然不足,面试环节也无法针对具体专业进行测试,忽略了专业课掌握程度,不能详细全面评价学生是否真正具备就读专业的知识,导致培养环节需加大高深专业知识教学力度。
2.减少了专业突出人才的选拔机会
一张考卷定专业过于绝对,忽略了考生个体的特殊性。有些考生可能对某个专业有夯实的基础和深度学习的潜力,却因为成绩排名不够优秀,被调整到其他专业,与理想失之交臂。
四、建议
大口径研究生招生改革有利于学院整体选拔工作,但其适用范围具有一定的限制,比较适宜专业相似度高、培养目标相近、招生名额较少的招生单位,并且在具体实施环节还需对各专业的差异性予以考虑。为了能够使招生工作更加科学化、合理化,兼顾不同专业需求,从而全方位地促进人才选拔工作水平的提高,笔者建议进一步深化复试科目改革,优化选拔办法。
(作者单位: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参考文献:
[1]崔一梅,何艺玲,王东亮.农学门类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改革对林学学科研究生招生的影响[J].中国林业教育,2012(5):54-57.
[2]薛童.大而不同的按大类[J].招生招生考试通讯:高考版,2014(10):3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