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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考查评审和社会公示,并报中国人居环境奖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授予江苏省镇江市、安徽省池州市、山东省东营市、江苏省宜兴市、浙江省长兴县2013年中国人居环境奖;授予北京市海淀区翠湖湿地公园生态保护项目等36个项目2013年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