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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探讨了高职教育“课证融通”教学改革的条件,并以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应用电子技术专业的技术应用课程——电子产品调试与检验为例,阐述了“课证融通”教学改革的具体实施情况与成效。
关键词:高职教育;课证融通;教学改革
作者简介:勾荣(1977-),女,陕西西安人,江苏城市职业学院信息工程系,讲师;姜春艳(1974-),女,辽宁大石桥人,江苏城市职业学院信息工程系,副教授。(江苏 南京 210019)
基金项目:本文系江苏城市职业学院2011年高职教育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青年专项课题(课题编号:11-QN-05)、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十二五”规划重点课题(课题编号:12SEW-Z-002)的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3)28-0143-02
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中指出,“高等职业院校要积极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发课程,根据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任职要求,参照相关的职业资格标准,改革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建立突出职业能力培养的课程标准,规范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提高课程教学质量”。
高职教育培养的是技能型人才,课程理论知识以“必需、够用”为原则,不宜过深过多。职业资格标准是岗位能力的体现,“课证通融”就是要在分析职业资格标准的基础上,对课程的教学内容、课程标准进行设计,将职业资格标准的考核内容与课程的教学内容一一对接,将课程标准与职业资格标准相融合,以获取职业资格证书为目标进行教学。[1,2]
一、“课证融通”教学改革的条件
“课证融通”是将职业资格标准中规定的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作为课程教学内容进行教学改革的,因此,在进行“课证融通”教学改革时,需要明确课程对应的岗位要求及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标准或技术等级。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应用电子技术专业的技术应用课程——电子产品调试与检验,对应的专业核心工作岗位是调试岗位。[3]根据调试岗位的工作任务要求,可对应进行“课证融通”教学改革的职业资格标准是电子行业特有工种无线电调试工。无线电调试工一般分为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等几个等级,与课程对接的是无线电调试工(高级)。课程结束,学生通过考核,可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的《无线电调试工(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课证融通”课程的教学设计与实施,需要教师改变传统的“重理论、轻技能”的教学模式,加强对学生实践操作技能的培养。教学团队应具备“双师”素质及一定的实践操作技能,可通过职业资格考评员培训、相关设备技术培训、下企锻炼等方式,不断提高教师自身的实践能力与指导水平。由于行业企业技术水平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以及职业资格标准制订的相对滞后,在进行“课程融通”教学改革的过程中,还要注意对教学内容的及时调整与更新。
二、“课证融通”课程的教学设计
进行“课证融通”课程的教学设计时,在分析职业技能要求与岗位能力的基础上,对应职业资格标准的要求,分别从课程标准、职业资格鉴定考核点、岗位要求等方面进行课程的整体设计,确定“课证融通”课程与职业资格标准的基础知识对接、课程教学内容的设计、实践操作技能训练、考核评价体系等。
1.课证基础知识的对接
无线电调试工(高级)职业资格标准[4]对理论基础知识有明确的要求。具体包括机械、电气识图、常用电工、电子元器件基础、电工基础、模拟电路基础、脉冲数字电路基础、电子技术基础、电工、无线电测量基础、计算机应用基本知识、电子设备基础、安全用电基础知识等理论知识。
电子产品调试与检验的前导课程有计算机应用基础、模拟电子技术及应用、数字电子技术及应用、射频技术及应用等。在前导课程的基础上,电子产品调试与检验课程主要介绍常用电子测量仪器仪表的原理和使用方法。因此,结合前导课程的知识,电子产品调试与检验课程和无线电调试工(高级)职业资格标准的基础知识理论部分是完全可以对接的。
2.课程教学内容的设计
无线电调试工(高级)的国家标准[4]规定,调试产品包括功能单元、整机、复杂整机及大型设备。通常,功能单元是指具有一定结构和功能的电子产品,可以根据电气要求和结构而实现简单功能或复杂功能。电子产品调试与检验课程采取项目制教学,并根据无线电调试工(高级)职业资格标准的要求,选择具有代表性的电子产品功能单元作为调试载体,设计了四个项目,如表1所示。
3.实践操作技能训练
无线电调试工(高级)职业资格标准在实践操作技能鉴定中,对调试人员的操作步骤和流程也有明确的要求。调试人员的调试过程通常分为三大步骤:步骤一是调试前的准备工作,要求调试人员要准备好调试工艺文件,并设置好调试的工艺环境;步骤二是从安装质量检查和连线及焊接质量两方面,复检电子产品的装接质量;步骤三是调试部分,包含产品安全检查、产品的功能调试、指标调试及调试结果记录与处理。[4]
因此,在课程的实践操作技能训练中,应严格按照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的调试流程和步骤,培养学生养成规范的操作习惯,完成电子产品的调试任务。同时,从熟悉电路原理图、正确使用电子测量仪器仪表、完成调试与测量的内容、正确记录测试数据、正确完整记录波形图、完成时间、熟练程度、安全无事故等几个主要方面,对学生的实践操作过程进行考核评价。
4.考核评价体系
每个教学项目完成后,学生都要提交实验报告,进行成果展示,并完成自我评价、小组评价和教师评价。课程最终的成绩评定考核,采用无线电调试工(高级)职业资格鉴定的考试成绩(30%)和平时的项目操作过程考核成绩(70%)相结合,重视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表现,如表2所示。
三、“课证融通”教学改革的成效
通过与国家骨干示范高职院校相关课程教师团队的相互学习和交流,邀请行业企业经验丰富的工程师担任课程的兼职教师,课程主讲教师参加职业资格技能鉴定考评员培训等多种方式,课程教学团队在研究无线电调试工(高级)职业资格标准的基础上,反复推敲论证课程标准与教学实施,进行了有效的“课证融通”教学改革的探索与实践。
2010年4月,课程主讲教师中三人经过培训考核,获得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无线电调试工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证书》。2009年11月以来,通过“课证融通”的教学改革与教学实施,课程教学团队先后组织应用电子技术专业学生415人,参加了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无线电调试工(高级)职业资格鉴定”考试,证书获取率在96%以上,学生反映良好。
四、结语
电子产品调试与检验课程的“课证融通”教学实践表明,将课程的教学内容与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国家标准衔接起来,加强和规范了学生的实践操作技能,提高了学生的岗位实践能力,突出了高职教育的办学特色。随着行业企业的技术进步和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的更新,还要不断地对课程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进行调整和补充。
参考文献:
[1]陈红秋,石泉彬,蒋风昌.“工学结合、课证融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探索[J].中国高校科技,2012,(3):59-60.
[2]胡海.论提高高职课程教学质量的基石——课证融通[J].江西教育学院学报(综合),2012,(3):185-186.
[3]江苏城市职业学院2011级人才培养方案应用电子技术专业[Z].南京:江苏城市职业学院,2011.3.
[4]信息产业部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电子行业特有工种国家职业标准汇编(二)[G].
(责任编辑:王意琴)
关键词:高职教育;课证融通;教学改革
作者简介:勾荣(1977-),女,陕西西安人,江苏城市职业学院信息工程系,讲师;姜春艳(1974-),女,辽宁大石桥人,江苏城市职业学院信息工程系,副教授。(江苏 南京 210019)
基金项目:本文系江苏城市职业学院2011年高职教育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青年专项课题(课题编号:11-QN-05)、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十二五”规划重点课题(课题编号:12SEW-Z-002)的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3)28-0143-02
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中指出,“高等职业院校要积极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发课程,根据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任职要求,参照相关的职业资格标准,改革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建立突出职业能力培养的课程标准,规范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提高课程教学质量”。
高职教育培养的是技能型人才,课程理论知识以“必需、够用”为原则,不宜过深过多。职业资格标准是岗位能力的体现,“课证通融”就是要在分析职业资格标准的基础上,对课程的教学内容、课程标准进行设计,将职业资格标准的考核内容与课程的教学内容一一对接,将课程标准与职业资格标准相融合,以获取职业资格证书为目标进行教学。[1,2]
一、“课证融通”教学改革的条件
“课证融通”是将职业资格标准中规定的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作为课程教学内容进行教学改革的,因此,在进行“课证融通”教学改革时,需要明确课程对应的岗位要求及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标准或技术等级。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应用电子技术专业的技术应用课程——电子产品调试与检验,对应的专业核心工作岗位是调试岗位。[3]根据调试岗位的工作任务要求,可对应进行“课证融通”教学改革的职业资格标准是电子行业特有工种无线电调试工。无线电调试工一般分为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等几个等级,与课程对接的是无线电调试工(高级)。课程结束,学生通过考核,可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的《无线电调试工(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课证融通”课程的教学设计与实施,需要教师改变传统的“重理论、轻技能”的教学模式,加强对学生实践操作技能的培养。教学团队应具备“双师”素质及一定的实践操作技能,可通过职业资格考评员培训、相关设备技术培训、下企锻炼等方式,不断提高教师自身的实践能力与指导水平。由于行业企业技术水平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以及职业资格标准制订的相对滞后,在进行“课程融通”教学改革的过程中,还要注意对教学内容的及时调整与更新。
二、“课证融通”课程的教学设计
进行“课证融通”课程的教学设计时,在分析职业技能要求与岗位能力的基础上,对应职业资格标准的要求,分别从课程标准、职业资格鉴定考核点、岗位要求等方面进行课程的整体设计,确定“课证融通”课程与职业资格标准的基础知识对接、课程教学内容的设计、实践操作技能训练、考核评价体系等。
1.课证基础知识的对接
无线电调试工(高级)职业资格标准[4]对理论基础知识有明确的要求。具体包括机械、电气识图、常用电工、电子元器件基础、电工基础、模拟电路基础、脉冲数字电路基础、电子技术基础、电工、无线电测量基础、计算机应用基本知识、电子设备基础、安全用电基础知识等理论知识。
电子产品调试与检验的前导课程有计算机应用基础、模拟电子技术及应用、数字电子技术及应用、射频技术及应用等。在前导课程的基础上,电子产品调试与检验课程主要介绍常用电子测量仪器仪表的原理和使用方法。因此,结合前导课程的知识,电子产品调试与检验课程和无线电调试工(高级)职业资格标准的基础知识理论部分是完全可以对接的。
2.课程教学内容的设计
无线电调试工(高级)的国家标准[4]规定,调试产品包括功能单元、整机、复杂整机及大型设备。通常,功能单元是指具有一定结构和功能的电子产品,可以根据电气要求和结构而实现简单功能或复杂功能。电子产品调试与检验课程采取项目制教学,并根据无线电调试工(高级)职业资格标准的要求,选择具有代表性的电子产品功能单元作为调试载体,设计了四个项目,如表1所示。
3.实践操作技能训练
无线电调试工(高级)职业资格标准在实践操作技能鉴定中,对调试人员的操作步骤和流程也有明确的要求。调试人员的调试过程通常分为三大步骤:步骤一是调试前的准备工作,要求调试人员要准备好调试工艺文件,并设置好调试的工艺环境;步骤二是从安装质量检查和连线及焊接质量两方面,复检电子产品的装接质量;步骤三是调试部分,包含产品安全检查、产品的功能调试、指标调试及调试结果记录与处理。[4]
因此,在课程的实践操作技能训练中,应严格按照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的调试流程和步骤,培养学生养成规范的操作习惯,完成电子产品的调试任务。同时,从熟悉电路原理图、正确使用电子测量仪器仪表、完成调试与测量的内容、正确记录测试数据、正确完整记录波形图、完成时间、熟练程度、安全无事故等几个主要方面,对学生的实践操作过程进行考核评价。
4.考核评价体系
每个教学项目完成后,学生都要提交实验报告,进行成果展示,并完成自我评价、小组评价和教师评价。课程最终的成绩评定考核,采用无线电调试工(高级)职业资格鉴定的考试成绩(30%)和平时的项目操作过程考核成绩(70%)相结合,重视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表现,如表2所示。
三、“课证融通”教学改革的成效
通过与国家骨干示范高职院校相关课程教师团队的相互学习和交流,邀请行业企业经验丰富的工程师担任课程的兼职教师,课程主讲教师参加职业资格技能鉴定考评员培训等多种方式,课程教学团队在研究无线电调试工(高级)职业资格标准的基础上,反复推敲论证课程标准与教学实施,进行了有效的“课证融通”教学改革的探索与实践。
2010年4月,课程主讲教师中三人经过培训考核,获得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无线电调试工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证书》。2009年11月以来,通过“课证融通”的教学改革与教学实施,课程教学团队先后组织应用电子技术专业学生415人,参加了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无线电调试工(高级)职业资格鉴定”考试,证书获取率在96%以上,学生反映良好。
四、结语
电子产品调试与检验课程的“课证融通”教学实践表明,将课程的教学内容与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国家标准衔接起来,加强和规范了学生的实践操作技能,提高了学生的岗位实践能力,突出了高职教育的办学特色。随着行业企业的技术进步和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的更新,还要不断地对课程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进行调整和补充。
参考文献:
[1]陈红秋,石泉彬,蒋风昌.“工学结合、课证融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探索[J].中国高校科技,2012,(3):59-60.
[2]胡海.论提高高职课程教学质量的基石——课证融通[J].江西教育学院学报(综合),2012,(3):185-186.
[3]江苏城市职业学院2011级人才培养方案应用电子技术专业[Z].南京:江苏城市职业学院,2011.3.
[4]信息产业部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电子行业特有工种国家职业标准汇编(二)[G].
(责任编辑:王意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