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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语文》2006年第12期上半月“教学大参考”上黄助昌先生《作文评分:到语言为止》一文,表达了这样的作文评分观点:“作文是对学生语言能力的考查,并非对学生作政治鉴定,所以应当回归到作文本体,作文评分也就应当以语言能力为标准,且只能到语言为止。”接着以美国11岁男孩萨拉·邓肯的获奖文章《自由的美国?》、南京金陵中学费滢滢的高考作文《人情与季节》、2005年湖北考生的《出得厅堂入得厨房之王国维可以休矣》和美国学生的一篇主题为《邱吉尔应对二次“世界大战”负责任》的文章为论据,一再表达作文评分应只看语言不看其思想内容的观点,要求“我们要汲取教训并树立这样的观念:‘语言表达’高于一切”;因为黄先生认为,如果顾及作文思想内容即所谓“道”时,就会钳制学生思维,“扼杀学生个性表达”,从而产生“悲剧”。笔者认为这些观点有失偏颇,不是“回归到作文本体”,恰恰是悖离作文本体的,必须予以澄清。
我们简析黄先生例举的这几篇文章,不难发现,用它们作论据,要么不足以证明黄先生观点的正确,要么违背作文教育宗旨。美国男孩萨拉·邓肯的获奖文章《自由的美国?》一文,对出现在美国的“伤害、强奸和谋杀”、“年轻人在暴力电影、视频游戏和犯罪故事所制造的兴奋中遭受坑害”、“武器安全”等方面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了大胆的揭露,正如黄先生所言,“平心而论,他的判断是偏激的”;但是,“因为这个男孩正是有了爱国心,才会如此深思美国现状”。黄先生觉得,这篇文章要是在中国,就会被判为“大逆不道”,这种判断过于武断。其实,对那些出于对国家前途命运的担忧而作深刻思索、“揭出病苦以引起疗救的注意”的文章,如果语言文字功夫好,在中国也会被看重,也会给高分,如2001年湖南考生的高考作文《用你的温柔、马屁和背景……》揭露了当前存在于我们社会中的一些腐败问题,不照样给了满分吗?黄先生认为美国男孩的文章获奖仅仅是因为语言好,而与思想内容毫无关系,显然不妥。同样,另一美国学生认为邱吉尔是“二次大战”的罪魁祸首,应对“二战”负责,这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并非“黑白颠倒”,在此情况下,只要言之成理,逻辑性强,熟练运用语言文字有条理地推论,当然应判满分。所以,引这两篇美国作文不能证明“作文评分:到语言为止”的评分观的正确。而南京金陵中学费滢滢的高考作文《人情与季节》一文,语言表达简练清晰,高考却只得了25分,黄先生认为是因为评卷老师觉得该文思想内容出了问题才判了低分。其实,这篇作文针对当前人间真情有所失落的倾向,表达了自己的理性忧思,思想内容是不错的,被判25分并非是因为评卷老师认为是思想方面出了问题,而是认为该文偏了题。由此可见,引此文也不能证明“作文评分:到语言为止”评分观的正确。我们再来看2005年湖北考生的《出得厅堂入得厨房之王国维可以休矣》一文。此文语言文字功夫不可谓不深,但是,所表达的观点狭隘庸俗且十分露骨;不仅如此,该考生还在文章最后以一种玩世不恭、挖苦嘲笑的口吻写道:“最后说一句,老师,你就看着给个分数吧,只要你出则对得起天地间的浩然正气,入则经受得了良心深处的拷问,你随便给。不然也无可奈何,就算我在任何一条街上咒骂,也不能损你一根毫毛。”显得非常浅薄。黄先生认为该文是正话反说的讽刺杂文,应该判给满分。黄先生如此判断,于情于理岂能相合!判给零分正在情理之中,以此来证明“作文评分:到语言为止”评分观的正确性有悖于作文教育宗旨。
黄先生特意在文中引了两篇美国作文来说明中国作文评分与美国的不同,好像中国是“以道害文”,只看重思想内容而不看重语言;美国是“以文废道”,只看重语言而不管思想内容,这是误解。我们知道,语言是思想的物质外壳,是思想的直接现实,我们讲“言为心声”,写文章不能“以辞害意”,说明语言是从属于思想的,脱离了思想的语言只是一堆符号的堆叠,毫无意义。事实上,没有思想的语言从来就不成其为语言,这是常识。学生作文,当然应该“我手写我心”,充分表达个人之“道”,但不能突破道德底线。不仅在中国是如此,任何国家都如此,包括西方的美国和我们的近邻日本。早在明治时期就确立的、并在战后再次复兴的“生活作文”的思想,就是扎根于日本教育土壤中的“原产”的教育理论。小砂丘忠义的“生活作文”思想十分关注作文与做人的紧密联系,特别强调“通过以生活世界为对象的写作(文章表达活动),在培养语言能力的同时,通过以作品的内容为中心的讨论,使学生形成主体性的人格”。主张作文要有真实性的思想,不能仅仅停留在语言修辞等技法领域,要推广至“人”的形成的各个方面。芦田惠之助的“随意选题”说认为,“随意选题”之目的是要将作文从孤立的形式训练(包括语言训练)中解放出来,作文的过程就是塑造自我的过程。另一位作文教育家村山俊太郎在《生活调查和作文在农村中的理论和实践》一文中提出:“生活作文”必须使学生科学地认识生活现象。日本战后“生活作文”蓬勃复兴,主张教育方法应促进学生的独立思考、个性发展以及作为社会的公民的权利和责任的认识。小川太郎在他的《生活作文与教育》一书中对生活作文的本质作了如下的整理:①表达真实的自由,②依据事实的现实主义,③人道主义教育,④集体主义教育。“道”的理念在日本作文教育中始终被强化着。而在美国,语文教师十分注意利用语文课及其作文课,不失时机地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一位学者到美国考察,他写道:“有一次,笔者去纽约州布法罗市一所中学听语文课。教学目标之一就是讨论神话传说中的和历史上的英雄人物所具有的优点和弱点及其对人类的贡献。学生们根据不同的认识来回答这些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讨论核心是做人标准问题。这节语文课强烈的思想政治性是笔者始料不及的。笔者赴美国考察前,总以为只有社会主义国家的学校教学才重视思想政治教育,到美国后才发现这种认识是不全面的。这位语文教师之所以这样安排教学内容,是严格按照美国纽约州语文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的。”作文教育是语文教育的重要内容,美国的作文教学注重引导学生关心人类命运和世界性问题,美国作文教学把写作看成是一种“通过书面文字进行思想感情交流的活动”。美国的作文课,关注人生,关注学生未来的发展,与他们自己的利益和命运息息相关;注意与社会和生活的沟通,引导学生处理好作文与生活的关系,追求真实和实用。这样,在作文评判时,当然就不是只看语言了。《天津日报》曾登载过法国的作文题:①《“给予的目的在于获得”是否是一切交流的原则》;②《能否将自由视为一种拒绝的权利》。这些作文题本身就包含了不可忽视的强烈的思想政治内容。
其实,任何国家的学校教学都重视思想政治教育,作文课更是如此,关键在于是否恰当和得法。任何国家的作文教育以及对作文教育成效的检测方式如高考,都不会只“到语言为止”。黄先生试图改变当前我国作文教学及其评价的现状,殊不知恰恰陷入了作文教学的怪圈:教学上仅仅把作文教育看作是语言表达及其应用能力的培养过程,大多在作文教学的系统化、规范化、程式化上用功夫,而忽视通过语言等的训练促进学生“道”——健康的思想品德——的形成;作文教学中的一个严重倾向就是语言主义,即认为对语言的要求就是作文要求的全部。在教学中,虽然有些老师也注意让学生观察、体验生活,但最后往往都落实了到语言要求上,很少思考如何通过作文来帮助学生思考生活从而形成正确的人生观、道德观和价值观这些问题。从语言主义出发形成了对技术主义的追求,语言主义的教学目标、技术主义的教学方法必然会导致练习主义的教学现实。作文教育部门并非仅是语言层面的操作,离开了生活,离开了人的发展和人的健全人格的形成这些教育的目标,作文就将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就是舍本逐末。从这些情况看来,黄先生试图引领作文教学及作文评分新潮流,其实是搞错了大方向。无庸讳言,语言是有其独特审美价值的,但基本前提是不能突破道德底线。好作文首先是好在思想道德层面,思想道德是一篇作文之魂。作文尽管可以“我手写我心”,甚至发牢骚、诉怨情、吐恨意,给学生以最大空间的发挥余地;尽管可以“淡化道统,宽容另类”、“尊重差异,宽容异己”,但其中的道德底线是不能突破的。
那么,作文中哪些道德底线不能突破呢?
首先,不能突破人性道德底线。那些表达了对生命的珍爱、对弱者的同情、对人类的挚爱、“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以及良心忏悔的作文受到人们的青睐,重要原因就在于其中闪耀着人性的光辉。那些体现了人类基本的善的本性、能唤起人的良知的作文才可能成为好作文。
其次,不能突破社会公德底线。人是社会动物,生活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彼此之间会发生这样那样的关系。这就需要人们必须遵守一些规则,必须按一定的社会认同来行事,不能违背一定条件下的约定俗成。一篇基本社会公德被彻底抛弃的作文,被判为最差等理所当然。
第三,不能突破伦理道德底线。伦理是美丽的,有正确的伦理观至关重要。我们要摒弃封建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之观念,消除“三纲五常”、“三从四德”之桎梏,这是无庸置疑的,但总不能为潘金莲、希特勒翻案吧。须知,那些钉在历史耻辱柱上的人物,或文学作品中的十恶不赦的恶人,是永远翻不了案的。
第四,不能突破民族尊严的底线。一个不热爱自己的民族、背离自己民族的人,就会丧失掉族格、国格,也就谈不上起码的人格。只有热爱自己民族的人,才是一个值得称道的人。文如其人,毫无疑问,在作文中,应守住民族尊严的底线。
第五,不能突破时代主旋律底线。有些作文看起来时代气息十足,很“现代派”,但却严重背离时代主旋律,奏出了极不和谐的音符。这种与时代主旋律极不和谐的音符,是如此刺耳;这种严重的道德偏离,这不仅仅只是作文的问题,更是做人的问题。
总之,不论是高考作文还是平时作文,都应守住道德底线,守不住道德底线,再好的语言都是无意义的。当然,作文中更应感情真挚,不能为守而守,口是心非,口里是一套,写出来又是一套,这就更危险了。学生作文中表现出高尚的道德情感未必说明这个学生的心灵世界一定高尚,因为他有可能说了假话,不是内心真实;但作文中表现出了低俗卑污的道德情绪则一定是其真实心境的流露,表明他人格有缺陷。所以作文判分,既要判语言,更要看作文中所体现的个人之“道”。诚然,作文中的思想内容包括政治因素,但绝不仅仅只是政治因素,更重要的是人性人格因素、社会公德因素。如果说“文以载道”有点重“道”轻“文”,那么,重“文”轻“道”或唯“文”弃“道”则是完全错误的,应当“文道统一”、“文道并重”。那些表现出了高尚道德情感而语言精彩的作文理应得到高分,而那些语言“华美”但表现了极其卑污的道德情绪的作文只能得低分或零分,没有理由叫屈。对作文的评判从来就重视考生作文中反映的“道”,现在如此,将来亦会如此,“作文评分到语言为止”的论调可以休矣!
[作者通联:湖北荆门东宝中学]
我们简析黄先生例举的这几篇文章,不难发现,用它们作论据,要么不足以证明黄先生观点的正确,要么违背作文教育宗旨。美国男孩萨拉·邓肯的获奖文章《自由的美国?》一文,对出现在美国的“伤害、强奸和谋杀”、“年轻人在暴力电影、视频游戏和犯罪故事所制造的兴奋中遭受坑害”、“武器安全”等方面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了大胆的揭露,正如黄先生所言,“平心而论,他的判断是偏激的”;但是,“因为这个男孩正是有了爱国心,才会如此深思美国现状”。黄先生觉得,这篇文章要是在中国,就会被判为“大逆不道”,这种判断过于武断。其实,对那些出于对国家前途命运的担忧而作深刻思索、“揭出病苦以引起疗救的注意”的文章,如果语言文字功夫好,在中国也会被看重,也会给高分,如2001年湖南考生的高考作文《用你的温柔、马屁和背景……》揭露了当前存在于我们社会中的一些腐败问题,不照样给了满分吗?黄先生认为美国男孩的文章获奖仅仅是因为语言好,而与思想内容毫无关系,显然不妥。同样,另一美国学生认为邱吉尔是“二次大战”的罪魁祸首,应对“二战”负责,这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并非“黑白颠倒”,在此情况下,只要言之成理,逻辑性强,熟练运用语言文字有条理地推论,当然应判满分。所以,引这两篇美国作文不能证明“作文评分:到语言为止”的评分观的正确。而南京金陵中学费滢滢的高考作文《人情与季节》一文,语言表达简练清晰,高考却只得了25分,黄先生认为是因为评卷老师觉得该文思想内容出了问题才判了低分。其实,这篇作文针对当前人间真情有所失落的倾向,表达了自己的理性忧思,思想内容是不错的,被判25分并非是因为评卷老师认为是思想方面出了问题,而是认为该文偏了题。由此可见,引此文也不能证明“作文评分:到语言为止”评分观的正确。我们再来看2005年湖北考生的《出得厅堂入得厨房之王国维可以休矣》一文。此文语言文字功夫不可谓不深,但是,所表达的观点狭隘庸俗且十分露骨;不仅如此,该考生还在文章最后以一种玩世不恭、挖苦嘲笑的口吻写道:“最后说一句,老师,你就看着给个分数吧,只要你出则对得起天地间的浩然正气,入则经受得了良心深处的拷问,你随便给。不然也无可奈何,就算我在任何一条街上咒骂,也不能损你一根毫毛。”显得非常浅薄。黄先生认为该文是正话反说的讽刺杂文,应该判给满分。黄先生如此判断,于情于理岂能相合!判给零分正在情理之中,以此来证明“作文评分:到语言为止”评分观的正确性有悖于作文教育宗旨。
黄先生特意在文中引了两篇美国作文来说明中国作文评分与美国的不同,好像中国是“以道害文”,只看重思想内容而不看重语言;美国是“以文废道”,只看重语言而不管思想内容,这是误解。我们知道,语言是思想的物质外壳,是思想的直接现实,我们讲“言为心声”,写文章不能“以辞害意”,说明语言是从属于思想的,脱离了思想的语言只是一堆符号的堆叠,毫无意义。事实上,没有思想的语言从来就不成其为语言,这是常识。学生作文,当然应该“我手写我心”,充分表达个人之“道”,但不能突破道德底线。不仅在中国是如此,任何国家都如此,包括西方的美国和我们的近邻日本。早在明治时期就确立的、并在战后再次复兴的“生活作文”的思想,就是扎根于日本教育土壤中的“原产”的教育理论。小砂丘忠义的“生活作文”思想十分关注作文与做人的紧密联系,特别强调“通过以生活世界为对象的写作(文章表达活动),在培养语言能力的同时,通过以作品的内容为中心的讨论,使学生形成主体性的人格”。主张作文要有真实性的思想,不能仅仅停留在语言修辞等技法领域,要推广至“人”的形成的各个方面。芦田惠之助的“随意选题”说认为,“随意选题”之目的是要将作文从孤立的形式训练(包括语言训练)中解放出来,作文的过程就是塑造自我的过程。另一位作文教育家村山俊太郎在《生活调查和作文在农村中的理论和实践》一文中提出:“生活作文”必须使学生科学地认识生活现象。日本战后“生活作文”蓬勃复兴,主张教育方法应促进学生的独立思考、个性发展以及作为社会的公民的权利和责任的认识。小川太郎在他的《生活作文与教育》一书中对生活作文的本质作了如下的整理:①表达真实的自由,②依据事实的现实主义,③人道主义教育,④集体主义教育。“道”的理念在日本作文教育中始终被强化着。而在美国,语文教师十分注意利用语文课及其作文课,不失时机地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一位学者到美国考察,他写道:“有一次,笔者去纽约州布法罗市一所中学听语文课。教学目标之一就是讨论神话传说中的和历史上的英雄人物所具有的优点和弱点及其对人类的贡献。学生们根据不同的认识来回答这些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讨论核心是做人标准问题。这节语文课强烈的思想政治性是笔者始料不及的。笔者赴美国考察前,总以为只有社会主义国家的学校教学才重视思想政治教育,到美国后才发现这种认识是不全面的。这位语文教师之所以这样安排教学内容,是严格按照美国纽约州语文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的。”作文教育是语文教育的重要内容,美国的作文教学注重引导学生关心人类命运和世界性问题,美国作文教学把写作看成是一种“通过书面文字进行思想感情交流的活动”。美国的作文课,关注人生,关注学生未来的发展,与他们自己的利益和命运息息相关;注意与社会和生活的沟通,引导学生处理好作文与生活的关系,追求真实和实用。这样,在作文评判时,当然就不是只看语言了。《天津日报》曾登载过法国的作文题:①《“给予的目的在于获得”是否是一切交流的原则》;②《能否将自由视为一种拒绝的权利》。这些作文题本身就包含了不可忽视的强烈的思想政治内容。
其实,任何国家的学校教学都重视思想政治教育,作文课更是如此,关键在于是否恰当和得法。任何国家的作文教育以及对作文教育成效的检测方式如高考,都不会只“到语言为止”。黄先生试图改变当前我国作文教学及其评价的现状,殊不知恰恰陷入了作文教学的怪圈:教学上仅仅把作文教育看作是语言表达及其应用能力的培养过程,大多在作文教学的系统化、规范化、程式化上用功夫,而忽视通过语言等的训练促进学生“道”——健康的思想品德——的形成;作文教学中的一个严重倾向就是语言主义,即认为对语言的要求就是作文要求的全部。在教学中,虽然有些老师也注意让学生观察、体验生活,但最后往往都落实了到语言要求上,很少思考如何通过作文来帮助学生思考生活从而形成正确的人生观、道德观和价值观这些问题。从语言主义出发形成了对技术主义的追求,语言主义的教学目标、技术主义的教学方法必然会导致练习主义的教学现实。作文教育部门并非仅是语言层面的操作,离开了生活,离开了人的发展和人的健全人格的形成这些教育的目标,作文就将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就是舍本逐末。从这些情况看来,黄先生试图引领作文教学及作文评分新潮流,其实是搞错了大方向。无庸讳言,语言是有其独特审美价值的,但基本前提是不能突破道德底线。好作文首先是好在思想道德层面,思想道德是一篇作文之魂。作文尽管可以“我手写我心”,甚至发牢骚、诉怨情、吐恨意,给学生以最大空间的发挥余地;尽管可以“淡化道统,宽容另类”、“尊重差异,宽容异己”,但其中的道德底线是不能突破的。
那么,作文中哪些道德底线不能突破呢?
首先,不能突破人性道德底线。那些表达了对生命的珍爱、对弱者的同情、对人类的挚爱、“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以及良心忏悔的作文受到人们的青睐,重要原因就在于其中闪耀着人性的光辉。那些体现了人类基本的善的本性、能唤起人的良知的作文才可能成为好作文。
其次,不能突破社会公德底线。人是社会动物,生活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彼此之间会发生这样那样的关系。这就需要人们必须遵守一些规则,必须按一定的社会认同来行事,不能违背一定条件下的约定俗成。一篇基本社会公德被彻底抛弃的作文,被判为最差等理所当然。
第三,不能突破伦理道德底线。伦理是美丽的,有正确的伦理观至关重要。我们要摒弃封建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之观念,消除“三纲五常”、“三从四德”之桎梏,这是无庸置疑的,但总不能为潘金莲、希特勒翻案吧。须知,那些钉在历史耻辱柱上的人物,或文学作品中的十恶不赦的恶人,是永远翻不了案的。
第四,不能突破民族尊严的底线。一个不热爱自己的民族、背离自己民族的人,就会丧失掉族格、国格,也就谈不上起码的人格。只有热爱自己民族的人,才是一个值得称道的人。文如其人,毫无疑问,在作文中,应守住民族尊严的底线。
第五,不能突破时代主旋律底线。有些作文看起来时代气息十足,很“现代派”,但却严重背离时代主旋律,奏出了极不和谐的音符。这种与时代主旋律极不和谐的音符,是如此刺耳;这种严重的道德偏离,这不仅仅只是作文的问题,更是做人的问题。
总之,不论是高考作文还是平时作文,都应守住道德底线,守不住道德底线,再好的语言都是无意义的。当然,作文中更应感情真挚,不能为守而守,口是心非,口里是一套,写出来又是一套,这就更危险了。学生作文中表现出高尚的道德情感未必说明这个学生的心灵世界一定高尚,因为他有可能说了假话,不是内心真实;但作文中表现出了低俗卑污的道德情绪则一定是其真实心境的流露,表明他人格有缺陷。所以作文判分,既要判语言,更要看作文中所体现的个人之“道”。诚然,作文中的思想内容包括政治因素,但绝不仅仅只是政治因素,更重要的是人性人格因素、社会公德因素。如果说“文以载道”有点重“道”轻“文”,那么,重“文”轻“道”或唯“文”弃“道”则是完全错误的,应当“文道统一”、“文道并重”。那些表现出了高尚道德情感而语言精彩的作文理应得到高分,而那些语言“华美”但表现了极其卑污的道德情绪的作文只能得低分或零分,没有理由叫屈。对作文的评判从来就重视考生作文中反映的“道”,现在如此,将来亦会如此,“作文评分到语言为止”的论调可以休矣!
[作者通联:湖北荆门东宝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