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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通过新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比较与南华县的实践,从参保积极性、保障水平、制度设计方面分析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取得的成效。
【关键词】新型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成效
2009年9月1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标志着“新农保”试点工作正式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原来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相比,一改原来主要由农民自己缴费的做法,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模式。新农保让农民的个人养老享受到了财政的有力支持,农民的养老问题将得到更稳定的制度保障。作为一项重大的惠农政策,新农保制度的试点,将有利于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有利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的实现。
一、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意义
(一)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促进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客观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国家在逐步建立公共财政体制、扩大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不断迈出新的步伐、取得新的成效。但城乡二元结构仍然没有根本改变,城乡之间经济社会的发展存在较大差距。在城镇社会保障制度取得重大进展的同时,农村社会保障仍然处于较低的水平。虽然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各地开始探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但由于中央财政对农民养老的投入很少,农民的养老保障主要靠土地、家庭和集体组织解决。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最大亮点就是增强了政府扶持力度,这将有利于实现城乡居民在社会养老保险方面的制度平等,逐步缩小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差距,促进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
“三农”问题是制约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瓶颈。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取消农业税、农业直补、新农合、农村低保等一系列重大惠农政策,着力解决“三农”问题,使农民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建立新农保制度,是继这些惠农政策措施之后,又一项涉及数亿农民切身利益、关系亿万农村家庭和谐幸福的重大惠农政策。这项制度的实施,将极大地提高农村老年人的经济自立能力,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同时也将减轻子女的经济负担,增强了广大农民的自我积累能力,并将有利于农村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三)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老龄化社会的现实需要
按照联合国统计,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老龄人口数超过人口总数的10%,或65岁以上老龄人口数超过人口总数的7%,就称其为老龄化国家或老龄化地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的最新统计数据,我国60岁以上的人口已达15989万人,占总人口的12%,其中65岁以上的老人占全国人口的8.3%。显而易见,我国已经属于老龄化国家。从人口分布结构上看,老年人口绝大多数在农村。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城市65岁以上的老人占城市总人口的6.30%,而农村的同一指标却是7.35%。受传统观念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我国农村长期以家庭养老为主要模式。然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失地农民的增加,大量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农村留守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家庭养老必然被社会养老所替代。农村老龄化危机使得老年农民社会保障需求增加与传统家庭保障功能弱化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无疑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
(四)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促进消费、拉动内需的重要举措
新农保制度规定60周岁以上的农村老年人每月可以领到55元的基础养老金,也就是说每个农村老年人每年至少增加收入660 元,这将直接增加农村居民消费;同时,随着新农保制度的逐步完善,将使得农民老有所养,有助于改善农民心理预期,消除农民的后顾之忧,农民就会愿意消费、敢于消费,这对开拓农村市场、拉动国内消费需求,无疑将产生强大而持久的动力。
二、新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比较与南华县的实践
(一)“老农保”与“新农保”政策比较
1992年1月民政部颁发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根据该方案,养老基金筹集坚持“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的原则。缴费标准有每月2元到20元之间不等的10个层次,可自由选择。由于老农保政策下政府不进行补贴,大多数村集体没有能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实践中变成了“储蓄保险”。农民养老金水平完全取决于个人账户积累期限和积累规模,使得农民缺乏参保积极性。
《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第一,个人缴费。新农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可以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第二,集体补助。根据规定,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第三,政府补贴。政府补贴分为中央财政补贴和地方财政补贴。中央财政在养老金支付环节给予补助。根据该文件规定,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地方财政主要在缴费环节给予补贴;第四,养老金待遇。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支付终身。
(二)南华县实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实践
南华县地处滇中高原西部,楚雄州西南部,是全国73个扶贫开发重点县之一。南华县于1995年7月全面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经历了老农保和新农保两个阶段。老农保政策下,养老基金筹集坚持“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的原则。由于缺乏财政扶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实践中变成了“储蓄保险”。农民养老金水平完全取决于个人账户积累期限和积累规模,使得农民缺乏参保积极性。截止2009年9月,全县实有参保人数31055人,仅占全县适龄参保农民人口总数的22.4%。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出台后,南华县被列为我省首批新农保试点县。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新农保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工作。2009年底完成全县10个乡镇农村居民户数、人数、年龄结构等基础数据的收集统计工作。全县23973名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60周岁以上农村居民均于2010年年初领到每月55元的新农保基础养老金。除确保60周岁以上老年农村居民按时领到基础养老金外,南华县政府全力做好16至59周岁人员参保缴费的宣传动员工作。在严格执行中央和省相关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州县两级财政再增加缴费补贴,标准为选择缴费200元档次的补贴10元,选择缴费300元档次的补贴20元,选择缴费400元档次的补贴30元,选择缴费500元档次的补贴40元。政府补贴大大提高了农民参保的积极性。截至2012年7月,南华县共有130246人参加新农保,占全县适龄参保人口总数的93%。60周岁领取养老金人数为25324人,累计发放养老金4162.3万元。
三、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成效分析
(一)政府补贴增强了农民参保的积极性
新农保与老农保最大的区别就是新农保中增加了政府补贴。过去的老农保主要是农民自己缴费,实际上是自我储蓄的模式,实践中农民的参保积极性很低。而新农保制度明确规定了政府资金投入的具体要求,不但强调了政府对农民养老所承担的责任,而且保证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的筹集,极大地增强了广大农村居民参保的积极性。以南华县为例,老农保政策下农民参保意愿较低,2009年全县农民参保率为22.4%;实施新农保后农民参保积极性大大提高,2012年参保率达到93%。
(二)农民社会养老保障水平得到改善
老农保制度的个人缴费标准有每月2元到20元之间不等的10个层次,参保人可自由选择。由于政府不进行补贴,农民缺乏信心,参保人大多选择了较低的投保档次,养老金待遇普遍不高。据了解,老农保制度下,在云南省已领取养老金的农民中最低的月领取标准仅为2元左右。相比较而言,新农保制度在提高农民缴费水平的同时增加了政府补贴。参保人领取的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和基础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的老年农村居民,不用缴费,也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农民社会养老保障水平得到改善。
(三)新农保便于与城镇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衔接
新农保制度框架与城镇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一致,只是缴费基数和政府补贴不同。虽然新农保制度下农民的养老保障水平仍然较低,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及国民财富的增长,城乡之间的差距会越来越小。
参考文献
[1]葛庆敏.论人口老龄化与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J].齐鲁学刊,2010(1):108-111.
[2]薛惠元,张德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筹资机制探析[J].现代经济探讨,2010(2):56-60.
[3]张瑞书,王云峰.新农保筹资机制“三思”[J].中国社会保障,2010(4):35-36.
作者简介:桂丽(1973-),女,云南个旧人,云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地方财政。
【关键词】新型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成效
2009年9月1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标志着“新农保”试点工作正式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原来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相比,一改原来主要由农民自己缴费的做法,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模式。新农保让农民的个人养老享受到了财政的有力支持,农民的养老问题将得到更稳定的制度保障。作为一项重大的惠农政策,新农保制度的试点,将有利于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有利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的实现。
一、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意义
(一)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促进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客观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国家在逐步建立公共财政体制、扩大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不断迈出新的步伐、取得新的成效。但城乡二元结构仍然没有根本改变,城乡之间经济社会的发展存在较大差距。在城镇社会保障制度取得重大进展的同时,农村社会保障仍然处于较低的水平。虽然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各地开始探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但由于中央财政对农民养老的投入很少,农民的养老保障主要靠土地、家庭和集体组织解决。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最大亮点就是增强了政府扶持力度,这将有利于实现城乡居民在社会养老保险方面的制度平等,逐步缩小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差距,促进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
“三农”问题是制约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瓶颈。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取消农业税、农业直补、新农合、农村低保等一系列重大惠农政策,着力解决“三农”问题,使农民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建立新农保制度,是继这些惠农政策措施之后,又一项涉及数亿农民切身利益、关系亿万农村家庭和谐幸福的重大惠农政策。这项制度的实施,将极大地提高农村老年人的经济自立能力,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同时也将减轻子女的经济负担,增强了广大农民的自我积累能力,并将有利于农村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三)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老龄化社会的现实需要
按照联合国统计,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老龄人口数超过人口总数的10%,或65岁以上老龄人口数超过人口总数的7%,就称其为老龄化国家或老龄化地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的最新统计数据,我国60岁以上的人口已达15989万人,占总人口的12%,其中65岁以上的老人占全国人口的8.3%。显而易见,我国已经属于老龄化国家。从人口分布结构上看,老年人口绝大多数在农村。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城市65岁以上的老人占城市总人口的6.30%,而农村的同一指标却是7.35%。受传统观念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我国农村长期以家庭养老为主要模式。然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失地农民的增加,大量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农村留守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家庭养老必然被社会养老所替代。农村老龄化危机使得老年农民社会保障需求增加与传统家庭保障功能弱化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无疑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
(四)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促进消费、拉动内需的重要举措
新农保制度规定60周岁以上的农村老年人每月可以领到55元的基础养老金,也就是说每个农村老年人每年至少增加收入660 元,这将直接增加农村居民消费;同时,随着新农保制度的逐步完善,将使得农民老有所养,有助于改善农民心理预期,消除农民的后顾之忧,农民就会愿意消费、敢于消费,这对开拓农村市场、拉动国内消费需求,无疑将产生强大而持久的动力。
二、新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比较与南华县的实践
(一)“老农保”与“新农保”政策比较
1992年1月民政部颁发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根据该方案,养老基金筹集坚持“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的原则。缴费标准有每月2元到20元之间不等的10个层次,可自由选择。由于老农保政策下政府不进行补贴,大多数村集体没有能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实践中变成了“储蓄保险”。农民养老金水平完全取决于个人账户积累期限和积累规模,使得农民缺乏参保积极性。
《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第一,个人缴费。新农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可以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第二,集体补助。根据规定,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第三,政府补贴。政府补贴分为中央财政补贴和地方财政补贴。中央财政在养老金支付环节给予补助。根据该文件规定,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地方财政主要在缴费环节给予补贴;第四,养老金待遇。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支付终身。
(二)南华县实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实践
南华县地处滇中高原西部,楚雄州西南部,是全国73个扶贫开发重点县之一。南华县于1995年7月全面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经历了老农保和新农保两个阶段。老农保政策下,养老基金筹集坚持“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的原则。由于缺乏财政扶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实践中变成了“储蓄保险”。农民养老金水平完全取决于个人账户积累期限和积累规模,使得农民缺乏参保积极性。截止2009年9月,全县实有参保人数31055人,仅占全县适龄参保农民人口总数的22.4%。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出台后,南华县被列为我省首批新农保试点县。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新农保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工作。2009年底完成全县10个乡镇农村居民户数、人数、年龄结构等基础数据的收集统计工作。全县23973名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60周岁以上农村居民均于2010年年初领到每月55元的新农保基础养老金。除确保60周岁以上老年农村居民按时领到基础养老金外,南华县政府全力做好16至59周岁人员参保缴费的宣传动员工作。在严格执行中央和省相关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州县两级财政再增加缴费补贴,标准为选择缴费200元档次的补贴10元,选择缴费300元档次的补贴20元,选择缴费400元档次的补贴30元,选择缴费500元档次的补贴40元。政府补贴大大提高了农民参保的积极性。截至2012年7月,南华县共有130246人参加新农保,占全县适龄参保人口总数的93%。60周岁领取养老金人数为25324人,累计发放养老金4162.3万元。
三、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成效分析
(一)政府补贴增强了农民参保的积极性
新农保与老农保最大的区别就是新农保中增加了政府补贴。过去的老农保主要是农民自己缴费,实际上是自我储蓄的模式,实践中农民的参保积极性很低。而新农保制度明确规定了政府资金投入的具体要求,不但强调了政府对农民养老所承担的责任,而且保证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的筹集,极大地增强了广大农村居民参保的积极性。以南华县为例,老农保政策下农民参保意愿较低,2009年全县农民参保率为22.4%;实施新农保后农民参保积极性大大提高,2012年参保率达到93%。
(二)农民社会养老保障水平得到改善
老农保制度的个人缴费标准有每月2元到20元之间不等的10个层次,参保人可自由选择。由于政府不进行补贴,农民缺乏信心,参保人大多选择了较低的投保档次,养老金待遇普遍不高。据了解,老农保制度下,在云南省已领取养老金的农民中最低的月领取标准仅为2元左右。相比较而言,新农保制度在提高农民缴费水平的同时增加了政府补贴。参保人领取的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和基础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的老年农村居民,不用缴费,也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农民社会养老保障水平得到改善。
(三)新农保便于与城镇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衔接
新农保制度框架与城镇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一致,只是缴费基数和政府补贴不同。虽然新农保制度下农民的养老保障水平仍然较低,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及国民财富的增长,城乡之间的差距会越来越小。
参考文献
[1]葛庆敏.论人口老龄化与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J].齐鲁学刊,2010(1):108-111.
[2]薛惠元,张德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筹资机制探析[J].现代经济探讨,2010(2):56-60.
[3]张瑞书,王云峰.新农保筹资机制“三思”[J].中国社会保障,2010(4):35-36.
作者简介:桂丽(1973-),女,云南个旧人,云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地方财政。